探索曼维莱水电站在DB和CCAG双重合同管理模式
2019-02-15郭天龙罗碧喜
郭天龙 罗碧喜
自20世纪80以来,国外建筑市场,DB合同模式无论在工程总量还是占总体建设市场的比例都在持续、高速的增长。据统计,英国自1984至1991年间,DB合同的市场份额由5%增至15%;20世纪90年代初到中期,20%的工程采用DB合同模式。在美国建筑市场采用DB合同模式的比率更高,截止到2002年,DB合同模式的项目市场份额已接近40%,到2005年,DB模式达到45%。
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已超出了单纯的工程施工和安装范围,成为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综合载体。只有尽快培育出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工程总承包的管理人员,才能从国际承包市场上拿到工程总承包业务,才能带动我国机电设备和材料的出口,在国际承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1 曼维莱水电站工程概况
曼维莱水电站工程位于喀麦隆南部恩特姆河上,地处热带丛林地区,为引水径流式电站,水库总库容为0.87亿m3,总装机容量211 MW,电站运行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1.87亿kW·h,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引水建筑、发电系统及辅助建筑物组成。项目合同采用DB和CCAP双重合同管理模式,合同总投资6.37亿美元,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85%的融资,喀麦隆政府出资15%,项目于2017年12月通过验收。
2 DB与CCAG双重合同模式下项目管理
DB合同的全称是《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根据雇主要求,进行工程设计、生产设备的供货、以及工程施工,并对承包的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在DB合同模式下,由于承包商自行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虽然可以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行性,可避免因传统模式下对设计的“可施工性”考虑不足的缺陷,但是,工程设计、设备的供货均由承包商负责,从而也增加了承包商的管理难度。
CCAG的合同格式是上世纪法国通行的一种合同格式,并在其殖民区内有广泛的应用。该合同格式的各项规定均是发包方针对承包商的一些硬性规定,行业标准执行的也是法国标准及欧洲标准,该合同内对于承包商权利描述较少。
曼维莱项目受DB合同模式与CCAG合同模式双重制约,两种合同对承包商的要求深度不同,造成项目履约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难度加大。
2.1 设计管理及永久设备采购
在中国国内,水电工程建设模式一般为大业主小承包商,一个项目的开发是业主将设计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设计,然后由业主聘请的专家咨询团进行审查,再将施工任务分包给各个承包商,由业主组织项目的实施,并有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监督。承包商与设计院的关系是设计院出图,施工方严格按图施工,而曼维莱水电站作为DB和CCAG双重合同项目,总承包商应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设备负责,对于长期从事施工方来讲,主导一个水电站完整的设计、建造及采购还是有一定的挑战。
鉴于中水十六局公司在工程设计方面缺乏设计管理方面的经验,特聘请熟知欧美水电规范,熟悉业主要求,有合同管理和语言方面优势的“北京欧特科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我方项目的咨询服务方,充分利用该公司专业技术资源更好的与项目业主、监理团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同时,积极参与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与跟踪,协助项目部尽快获得工程师对方案、图纸等的批复。
曼维莱水电站是公司承建的第一个采用DB合同模式的国际工程项目,为了更好地管控项目的设计,公司专门成立设计管理部,负责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设计进度协调会,同时协调项目设计单位与咨询单位的工作,确保项目设计工作进展有序。
由于本项目是DB总价合同,因此,项目部从设计阶段就开始实施成本控制,确定设计工程量总量控制要求,保证公司的利益不会因为工作量的变化而受到太大的损失。在初步设计实施阶段,成功地将原半地下厂房方案变更为地面厂房,将沼泽地段的碎石振冲桩方案改为开挖换填施工方案,将填筑式明渠方案修改为开挖式明渠。由于设计方案的改变,降低了工程施工的难度,减少了施工安全风险,同时也降低了工程施工成本。
成套设备采购需要在众多的生产厂家按照特定的标准将各种不同的设备组织成套。同时,还要对设备的制造进行监管。成套设备采购的专业、繁重与系统性,成为影响工程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针对此情况,公司专门成立成套设备管理部,全面负责永久设备的采购与跟踪。从设备的招标、厂家的选择、合同的签订以及发运等全过程监控。
同时,项目部还通过聘请资深专家,参与设备监造工作,与相关人员签订监造合同,对设备制造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定时向项目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设备制造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做到设备制造全过程跟踪。
2.2 施工阶段的管理
随着中水十六局的施工市场逐渐转向国外,要求更多的单位和人员参与到国际工程中来,因此,曼维莱水电站项目在一开始实施时,就注重公司二级单位的参与。工程项目以公司内部的专业分包与切块分包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公司二级单位共同参与项目实施,二级单位独立核算,其管理人员进入项目部部门编制,以缩短管理链条,实现扁平化管理。
由公司水电分公司负责项目土建施工,机电制造安装分公司负责金属结构制安、机电安装,厦门分公司负责基础处理灌浆施工,分别成立大坝、厂房、金属结构及机电安装、基础处理指挥部,公司科研所负责两大系统设计以及混凝土、原材料试验检测工程,成立专门的试验室。
在常规管理模式下,项目部下面的二级单位均要成立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设置各种管理部门,这种大而全的组织设置,除了造成人员、设备等生产要素的浪费和不合理,同时还存在着管理环节多,成本核算不规范,项目盈亏奖罚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在成本管理、经济指标方面容易出现失控现象。后勤管理冗员多,管理费用的增加不但给项目施工带来较大的成本负担,影响创效积极性,而且造成一、二线人员比率不合理。另外,公司二级单位还没有国际工程的管理经验,不利于项目实施的运行。
在实行项目扁平化管理后,二级单位不独立设置各种管理职能部门,只需委派少量的管理人员进入项目的职能部门,直接参与项目的管理,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以上的各种弊端。推行项目扁平管理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可以增强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企业通过减少管理层级,压缩管理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从而保证企业生存发展及竞争能力的不断加强,使企业在激烈竞争中得到快速发展。
(2)可以缩短管理链条。由于扁平化管理的实施,企业的工作指令同时传递到不同层级的员工,决策管理者可直接或间接地管理下属、监控整个项目的工作。
(3)可以使管理更加规范、行动更加一致。在层级管理模式下,由于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管理的针对性不强,而扁平化管理可以减少中间管理环节,并将高效权限下放到基层,极大地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从而保证了项目部上下级之间行动的一致性。
(4)可以为二级单位培养国际项目管理人才。在扁平化管理新型模式下,公司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进入项目部职能部门参与项目的管理,与传统的分包模式相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可以直接与业主、监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从而为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积累国际工程管理经验,也为公司培养了一批国际化工程管理人才。
2.3 施工设备、物资的采购及使用管理
喀麦隆社会生产力低下,所有的物资价格比中国的市场价格高出好几倍,因此,曼维莱水电站工程大部分施工物资、设备需以中国或第三国采购为主,当地资源与市场只能作为补充。鉴于此,参与曼维莱建设的所有二级单位所使用的设备、物资均由二级单位根据自身的需求,编制使用计划,经项目部审核后再将采购计划上报公司海外事业部保障部门,由公司海外事业部保障部门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并办理相关的海上运输手续。
做好设备、物资采购工作的计划性、超前性。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制定合理的设备、物资需求计划,并相对准确地明确设备物资的型号、规格、进场时间、和所需的数量,同时综合考虑供货周期、报关、清关环节以及国内外陆运、海运等时间因素,特别是对于保质期比较短物资。同时,项目部还应与国内保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预防因工程进度的改变而导致现场物资缺乏或积压而带来的损失。
项目部要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必须做好设备、物资的现场管控工作:
(1)要做好设备维护、保养、修理的控制。曼维莱水电站项目是一项综合性项目,具有施工工期长,设备使用量大的特点,为了能保证施工设备的完好率,提高设备的使用率,项目部专门成立了机械设备修理工区,承担项目部所有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修理。
(2)要加强配件管理,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即使有再好的修理人员,如果没有相应的配件,也难以保证设备及时的修复,因此,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加强设备配件的管理,科学确定设备配件的库存量,确保设备的及时修复,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对于配件的使用,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进行分析,及时掌握配件库存的动态情况,了解各类配件的使用频率,结合工程进度情况合理地确定追加配件的种类和数量。
(3)要做好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曼维莱项目属地化管理程度相对比较高,机械操作手基本上是当地人员,由于当地人员对中国的机械设备不是很了解,再加上当地人员操作技能不高,因此,就要求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以降低因操作失误造成设备的故障率。
曼维莱水电站项目合同为DB总价合同,该项目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预算占项目总成本的70%,在喀麦隆境内发生的成本费用预算占项目总成本的30%,根据喀麦隆国家规定以及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商业贷款,承包商必须按实际利润法(按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实际利润征税)缴纳所得税,所得税征税比率38.50%,属高利润税国家之一。因此,如何依法纳税,最大限度降低纳税风险是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
为了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公司海外事业部专门成立了曼维莱水电站项目税收筹划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和组织上形成项目税收筹划管理、实施长效机制。重视开展合同“二次预算”工作,并根据二次预算成果,初步拟订外账成本利润率、营业利润率等计划指标,构建成本费用筹划项目,按税收筹划项目大项进一步细化措施和途径。
同时,收集所在国税收信息方面资料,努力学习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相关人员对税务体系方面进行研究。项目部组织了专人翻译喀麦隆国家《财税法》《会计法》《劳动法》等主要法规,并在项目部中组织贯彻学习当地法规;与其他在喀麦隆共和国的中资公司保持联系和沟通,共享信息资源,借鉴其他中资公司的经验,创新税收筹划。
此外,项目部聘请当地知名事务所会计师,设立外账核算和提供符合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企业财务报告。项目部每周定期与外账事务所会计师举行会议,共同商讨存在的问题和事项。为了让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对承建项目有直观的了解,还率领他们到工地现场观摩,并介绍工程情况,播放工程视频,对比较重要专题业务问题通过信函往来答疑,通过各种形式,努力提升事务所人员针对本项目会计处理业务水平。
2.4 QHSE管理
项目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领导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全员性的QC小组活动,制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规则。
经过5年的努力,项目土建和金属结构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其中,灌浆质量达到免检标准,大坝填筑质量合格率为100%,混凝土抗压强度合格率为100%,机电金结焊接缝一次合格率为99%,渠道衬砌对标国内南水北调工程,成为本项目的名片。
项目施工区域是疟疾、丝虫病等地方疾病的高发区,为减少员工的疟疾和丝虫病的发病率,项目部采取了定期喷药杀虫、除草、消除积水等措施,减少了蚊虫的滋生环境。同时加大对疟疾、丝虫病的宣传教育,提醒员工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
对于部分员工劳动防护意识淡薄,项目部组建HSE巡逻队,负责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注重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所有员工入职前,均要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班前5 min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杜绝安全违章事件的发生。
另外,项目部还注重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投入。针对喀籍员工喜欢喝酒、开车快等现象,预防交通事故,购买了酒精测试仪、车辆测速仪,在工作期间对员工进行不定期测试,保障了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此举得到业主、监理方的一致认可,同时也提高了公司在喀的形象,为公司在非洲市场的开发起到积极的作用。
项目部建立了较规范的垃圾处理站,由专人将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进行分类堆放,采取容易分解的垃圾进行就地填埋,不容易分解的垃圾由当地垃圾处理公司定期将工地的垃圾运至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以满足CCES要求。
3 DB和CCAG双重合同模式下项目风险管控
DB合同(黄皮书)与施工合同(红皮书)相比,承包商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包括生产设备的供货、工程设计方面的风险;曼维莱水电站是总价DB合同,在确定工程总价时,对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条件不是很清楚,工程区域的地质条件不确定性也是项目的一大风险。
曼维莱水电站采用DB合同模式,但其与施工合同相比,承包商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此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同时还受法语区CCAG合同条款的制约,这两种合同对承包商的要求深度有所不同,一定程度也增加了项目的风险管控难度。曼维莱项目主要风险有:工程设计、地质条件变化风险、物价上涨风险、合同风险、税务风险、汇率风险等。项目实施前,就组织了严格的合同交底,使得项目执行人员都能明确合同中承包商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理解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自部门的岗位的责任,熟悉合同管理的流程。项目部高度重视项目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学习,每年举办了合同管理知识竞赛与案例分析,确保各部门对涉及到本部门的条款了如指掌,保证项目执行中合同管理的规范和严谨。
3.1 工程设计风险
DB合同第5条规定,承包商应进行工程的设计并对其负责,设计资料的审查批复时间为21 d,如果工程师在审查设计资料时认为承包商的设计不合格,设计资料将被退回,承包商重新修改设计,重新报批。
合同规定曼维莱项目的设计采用中国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同时也可以参照国际同类通用的规范,但是项目业主聘请的咨询工程师则是法国COB公司,负责工程设计的审查和现场工程质量的监控,法国工程师对中国的规范不是很熟悉,在审查设计文件时,多次使用法国标准或欧洲标准,由此也增加了设计资料的批准难度。
按DB合同规定,如果因为中西方在工程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法上一些小的差异,造成设计资料得不到批准,这将对整个项目的工期影响极大,为了降低设计资料批准时间太长的风险,在与业主签订CCAG格式合同时将设计文件资料的审批期限调整为14 d。另外,为了加快工程师对项目设计方案和图纸的批准,一方面,聘请“北京欧特科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我方项目的咨询服务方,负责设计院与业主咨询工程师之间的沟通,确保设计文件的及时批复;另一方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委派专业人员长期驻住中国,便于与设计人员的交流沟通,避免设计文件的批复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另外,对DB总价合同而言,只要工程设计得到业主和工程师的批准,对工程进行的优化而增加的利润由承包商所得。而CCAG格式合同特殊条款第22条“技术条件变更”(CHANGEMENTS AUX CONDITIONS TECHNIQUES)中规定,在业主与承包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变更合同的技术条件,同时调整合同总价。也就是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可以要求承包商进行设计优化、或降低工程结构的设计标准,从而减少工程量,降低工程总造价。这种因承包商进行设计优化,而得不到更多利润的矛盾,有待于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
3.2 工程地质条件变化风险
曼维莱水电站工程于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光荣公司就开始进行可行性研究,并进行了地质勘探和岩石取芯,并在1993年出具《曼维莱水电开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6年法国柯恩贝利尔公司再次进行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在日本光荣公司的基础上出具了《恩特姆河曼维莱水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更新版)》。直到2009年,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再次进行可行性研究,以日本光荣公司的《曼维莱水电开发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法国柯恩贝利尔公司的《恩特姆河曼威来水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更新版)》为基础,同年9月,向业主提交了《喀麦隆共和国曼维莱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喀麦隆蔓维莱水电站建设方案技术建议书》(包括工程设计报告、施工方案),同时也确定了工程投资总额。由于在与业主确定工程投资总额时,没有进行详细地质勘探,对工程区域的地质情况不是很了解,对承包商来说,不确定的地质变化条件更加大了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根据DB合同第4.12条“不可预计的物质条件”条款中规定,如果承包商遇到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可以根据DB合同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赔”的规定要求业主延长工期和支付增加的相关费用。考虑到在非洲国家进行施工索赔的难度,为有效应对工程地质变化带来的风险,在与业主方签订CCAG格式施工合同时,在合同中增设相关的条款,进一步明确不可预见工程的费用支付问题,有效地降低了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带来的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在电站结构物布置的区域范围内,进行了详细的补充地质勘探,并基于所获得的数据,完成了曼维莱水电站详细初步设计(APD),得到了业主的批准,项目正式进入施工阶段。在实际施工中,主溢洪道与渠道进水口部位所揭露的地质情况,与APD阶段预判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土石方开挖、混凝土等土建工程量增加,施工难度加大,对项目施工工期和成本均造成不同程度影响。
对于DB总价承包项目,如何更加有效地规避工程地质条件变化带来的风险仍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
3.3 物价上涨风险
曼维莱水电站工程于2009年9月确定工程总造价,并签订了服务合同,直至2012年12月31日才正式开工。对DB合同来说,从确定合同价格至工程实质性开工,是要经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用于工程融资、工程初步设计和报批,因此,物价上涨风险无法避免。应对物价上涨的风险,DB和CCAG两种格式的合同均是采用价差调整方式来降低其风险。
CCAG通用条款中规定了一些边界条件,如:工程施工期限大于12个月、超过合同工期完成的工程不予调差、调差公式中的固定系数(a)不得少于0.15。而DB合同条款中则无相关的硬性规定,因此,如何选择和设置调差公式是降低物价上涨风险的关键。
在合同谈判和签订时,应充分评估人工、材料、机械等随时间的变化而对合同价格的影响程度,并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各因素所占的权重;对于DB合同,也应考虑永久设备生产成本上涨因素的影响。
另外,加强原材料采购的计划性,对工程建设所需的主材进行分批次采购,加强市场跟踪,争取在材料、设备价格较低时做足采购计划,以此来节约原材料采购成本,从而也可以降低了因物价上涨带来的风险。
3.4 工程款支付风险
目前喀麦隆经济仍然比较落后,政府财政收入有限,根据公司前期实施的进场公路项目的经验,由喀麦隆政府财政出资的基础设施的工程款,很难按时得到全额支付。曼维莱水电站项目85%的资金来自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15%资金由喀麦隆政府自筹,在2009年9月25日签订的服务合同中规定,工程款支付的货币和百分比,依据借款和喀麦隆政府出资的比率,因此,由喀麦隆政府自筹的15%建设资金能否按时、足额支付,难以保证。
为此,集团公司、十六局公司以及项目部等通过多方沟通、努力,在喀麦隆政府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所签订贷款协议中,将由喀麦隆政府自筹的15%资金列为商务合同的首付定金,只有按时、足额地支付了15%的商务合同金额后,相关的贷款协议才生效。从而确保由喀麦隆政府出资15%部分在项目开工前即能得到全额支付,有效地规避了国际工程因业主方资金短缺,无法及时支付的风险。
曼维莱水电站在2009年9月25日签订的服务合同是一个总价合同,合同支付方式采用工程进度百分比支付,是标准的总价承包合同。CCAG格式合同是倾向单价结算模式的合同,尽管2012年4月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曼维莱电站项目为总价合同,但在CCAG合同格式管控下,业主有可能根据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核算承包商各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从而有可能将项目由总价支付合同转变为单价支付的合同,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加以防范以降低此风险。
3.5 税务风险
DB合同第1.13条款规定,承包商在履约合同期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国的法律,缴纳各项税费,为明确免税问题,在DB合同特殊条款中,增加税收和关税免除条款,条款规定合同价格不包括应缴税费。而在CCAP合同条款38条“税务及海关关税制度中规定,“一切的税费和关税都由业主承担”。
对合同免税条款的理解是所有的税费均应免除,包括承包商的营业所得的利润税,但业主方和法国合同顾问专家的解释为,曼维莱水电站的建设资金85%来源为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商业贷款,根据喀麦隆国家规定,商业贷款项目不应免除承包商对于所得税的缴纳义务,因此,本合同只是免除关税和增值税。
为应对税务风险,项目部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对当地税务体系进行深入研究,聘请当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各项成本进行归集,确保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成本及时、完整地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另外,在以后的工程投标时,应注意了解工程所在国的税收政策,在投标报价时,应将不能免除的税费计入工程单价中,并在合同谈判时应明确免除哪些税,并明确写入施工合同中,以降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3.6 汇率风险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给本项目带来了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的风险。由于人民币升值,使项目的施工成本加大,工程收入缩水,从而严重影响项目的经营成果。
在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优势下,在当地币对美元升值时,又因中非法郎兑欧元是固定汇率,可尽量调剂欧元汇至项目部,以控制当地币对合同币种美元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另外,合理安排结算和结算款的回收,利用项目群的优势,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4 结语
水电工程建设实行DB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是工程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在曼维莱水电站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管理经验,为公司以后类似工程提供了项目管理依据,但因工程区域复杂的施工环境、工程所在国的特殊的地缘政治,以及传统文化的差异等因素影响,还有许多地方总结得不够,特别是工程设计、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方面的风险管控,亟待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