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调查
2019-02-15驻马店市老促会
□驻马店市老促会
2015年6月,国务院批复下发的《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河南省驻马店市全境纳入。2016年4月,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了10个方面39项重点任务。
驻马店市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生态环保,经过多次对接,积极争取,全市共有620个项目进入《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项目库,总投资达3983.6亿 元。2016年 和2017年共开工项目194个,其中:农业项目30个、产业项目37个、基础设施项目61个,生态环保项目16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50个。2018年,实施各类项目96个。
2017年,我市生产总值2002.64亿元,比上年增长8.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83亿元,增长8.7%;财政总收入180.9亿元,比上年增长13.6%。
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驻马店市结合脱贫攻坚,加大市级财政投资力度,先后投入资金56.2亿元,驻马店市练江河灌溉调节工程综合项目、正阳县君乐宝乳制品加工及乐源牧业大型牧场项目、确山县高标准良田建设工程等项目已付诸实施,使驻马店老区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这些项目的逐步实施,将有利于解决驻马店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增强革命老区的内生发展动力,推动老区各项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机制不健全。驻马店市辖9县1区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4个。因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财政压力大,加之上级要求不再对中央预算内资金进行整合,《规划》的部分项目缺少专项建设资金支持,实施起来较为困难,致使一些优质项目不能及时实施。
(二)配套政策不够完善。《规划》中出台了很多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的相关政策,但大多是原则性要求,缺少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后续推进措施,造成一些政策落实不力。
(三)倾斜力度不够明显。如国家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配套资金、将贫困地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范围等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和相关专项资金分配安排上没有重点支持老区。两年来,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分配上没有安排“大别山振兴发展”专项,扶贫专项资金分配额度上没有向老区倾斜。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布局安排上亦没有优先考虑老区。资金问题仍然是制约老区发展的重要瓶颈。
(四)顶层推进力度有待加强。国家有关部门对《规划》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的督导、协调。近年来从全国、全省讲,大别山老区虽然面临诸多发展机遇,但由于老区的基础条件和设施落后,抢抓发展机遇力不从心,而国家层面又缺乏有力的督导和协调,造成顶层推进力度不强。
(五)缺乏有效的区域协调推进机制。《规划》涉及三省,包括1个副省级市8个地级市51个县(市、区),交通、环保等方面的一些重大项目跨区域,需要顶层协调推进。而目前协调推进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沟通不畅,协同发展受阻。
(六)对《规划》实施缺乏明细的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 。由于对《规划》实施缺乏明细的责任分工和项目推进措施,致使有关部门任务不明,责任不清,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政策落实效果不够理想。
推进《规划》实施的建议
(一)建议国家发改委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规划》的推进力度。尽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每年召开一次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顶层协调会,对各部门《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
(二)建议国家从顶层考虑,尽快建立跨省、市的《规划》实施协调机构和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部门联席会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规划》工作实施的统筹,重点研究区域协调推进,跨区政策落地、项目实施、重点改革等事项。
(三)建议对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在布局上优先考虑大别山革命老区。在各种规划编制的实施上,加强各类中长期规划特别是“十三五”规划与《规划》的协调对接,对《规划》涉及的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在布局上优先考虑大别山革命老区。
(四)建议落实《规划》提出的“对大别山革命老区实施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
(五)在国家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审批核准、资金安排等方面加大对革命老区的倾斜力度,特别是对已列入《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重点项目要重点倾斜,开辟绿色通道。比如支持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南(江)—驻(马店)—阜(阳)铁路、平舆县特色芝麻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建议在审核批准,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尽快破解发展难题。
(六)建议加大中央财政对大别山革命老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进一步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力度,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上将大别山革命老区作为一项重要政策因素参与分配;在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时,将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政策提升到和扶贫开发、西部大开发政策同等对待的层面,对大别山革命老区所包括县(区)中不在高档的县(区),按照最高档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省级分担比例。建立工业基金,促进老区工业发展。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上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支持力度,重点在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发展旅游业、壮大现代服务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公路建设、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建议取消大别山革命老区所包括县(区)的项目配套资金或降低项目配套资金比例。
(七)在教育发展方面,国家在制定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时,要提高贫困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比例。积极为革命老区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办好贫困地区职业学校,组织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创新和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实施贫困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向老区倾斜的政策要有具体指标、具体措施,真正把倾斜政策落到实处。
(八)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县的脱贫攻坚支持力度。比如对革命老区兜底脱贫要有具体政策,倾斜要有具体措施。重点是强化社保兜底,切实提高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
(九)建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向老区倾斜。《规划》对我市的战略定位其中之一是“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为此,我们建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向老区倾斜。从顶层支持革命老区对红色革命遗址保护,打造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支持确山县发展红色旅游,支持驻马店在竹沟镇筹建新四军纪念馆,支持正阳县筹建“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雷岗战役纪念馆”。支持革命老区加大跨区域旅游合作力度,重点打造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
(十)建议国家从顶层建立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在能源、劳务、农产品、旅游、产业转移和经贸交流等领域的合作机制。
驻马店市需要的几个政策
(一)支持驻马店加快建设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规划》对大别山革命老区的战略定位之一是——全国重要的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为此,1.建议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等高端、高层次机构和人才,对“中国(驻马店)国家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的建设给予科学指导、科学论证、科学规划,使之成为“全国一流,世界领先”产业园;2.将中国(驻马店)国家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纳入国家战略,融入“一带一路”重点项目,享受国家自贸区优惠政策,制定、完善园区财政、税费、金融、科技、人才、用地、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3.吸引国际国内大企业、大投资商、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向园区集中集聚,做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4.培育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优势要素向园区聚集;5.利用好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公共服务平台,互为支撑、共同提升,全力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国际竞争新优势,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从政策上支持确山县竹沟特色小镇建设,将确山县竹沟特色小镇规划列入全省发展规划的大盘中去。
(三)将驻马店革命老区的矿山、建材、石油开采等矿产资源税全部留给地方财政,以缓解老区财政困难。
(四)国家实施倾斜政策,支持驻马店粮食核心区建设。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财政支持粮食生产以及基础设施的能力较弱,很难担当《规划》对驻马店市“重要的粮食和特色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定位的重任。建议各级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道路、水利、环保、电力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同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在项目资金、金融服务、税收政策、标准化和研发中心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