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标准建设与国际协调
2019-02-14李斯涵刘文倩
李斯涵 刘文倩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际协调已经成为我国会计标准建设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截至2016年7月,国内相关课题项目已完成对我国会计标准(C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差异的研究,下一步的科研任务是为即将进入的“实质”协调阶段做好准备。目前,国内会计界人士已经达成共识:我国会计标准建设不是被动和全盘接受,而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争取主动、逐步与IFRS协调的过程。但是,具体该如何协调,仍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科学地认识相关的背景、历史和存在的问题,是合理推进我国会计标准建设与国际协调的前提。
[关键词]会计标准;国际协调;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1 我国会计标准建设与国际协调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商业出口国,中国对外经济依存度越来越强。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大量的外商投资使国外资本投入率提高;中国企业到海外融资和交易;不仅是中国企业到海外资本市场融资,金融机构拟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中国企业不仅将资金投向其他国内外企业,并拥有大量的跨国公司。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经济仍处于世界经济的大潮中。境外融资企业、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其母公司,子公司或投资者属于该国或地区,分别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进行结算,形成了巨大的编译成本,所以选择全球合并会计准则更符合成本效益的规定。
2 我国会计标准建设与国际协调存在的问题
2.1 市场经济的不发达性
经济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跨层次标准的制定,我国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和国际跨层次的标准制定的市场环境是与法律相冲突的,这对我国会计的国际协调有很大的影响。西方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并没有很好地适用于我国,它是先进的会计理念和规则,我国目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处于初级阶段,并在这一阶段中很长一段时间,市场的竞争是不充分的,公允价值难以形成。而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相对较晚,范围比较小,这些都是一些协调的障碍,所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的国际会计协调。
国际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完善跨国公司的管理,近年来跨国公司发展的速度非常快,不仅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组织跨国公司,一些跨国公司也在世界各地成立子公司。
2.2 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关注程度太低
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包含投资者、金融机构、消费者、政府管理机关、企业的职工和社会民众,投资者是会计信息的最主要的使用者之一,在当代社会里,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是一支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力量,政府亦是环境会计信息重要的使用者,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他们越加关心消费的产品、劳务对于他们是否具有经济上的不利影响。
3 应对我国会计标准建设与国际协调问题的对策
3.1 加快制定我国自己的会计准则理论框架
会计的成长改变是和社会经济环境密切相关的,会计理论框架的构建对制订会计标准有着紧要的指导意义。我国的第一部《企业会计准则》是在1992年发表的,相关的会计标准只要十几项,经济环境的日益成长使得根本会计准则中的一些原则显得有些滞后,不能很好地应用于会计领域出现的新业务,我国的会计准则理论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和使用单位会计准则的指导和规范是分开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做到:踊跃制订概括会计标准,加速订正滞后的会计准则,加快我国会计准则的会计化。此外,为了尽快促进我国會计标准系统的成立,我国加速构建自身的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的历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适应会计环境的变化和新准则的颁布。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会计准则的国际统一,有利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投资的发展,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技术进步,使产品不断更新,合理和节约利用资源。这一切都需求大批的资本。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也需要大量的外来投资。在资金活动过程当中,一方是资金需要者,一方是投资者,两边都需要解析对方的财政状态。反之,若是缺少这类须要的财政消息,他就没法作出准确的计划。要使企业提出的财政消息在国际上拥有可比性、可信性,就必须帮助协调各国的会计标准。
3.2 加强我国有关的法律体系的建设
我国会计法规定体制初级阶段已逐步完善,但前瞻性、稳定性与妥协性差,不实的会计消息不完善,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仍存在问题。应加强会计法治认识,前瞻地举行会计立法,构成科学、巩固的会计司法体制;重视样板实质与层级妥协,解除不必要的司法规范矛盾;要加强会计法律责任,特别是完善民事和刑事法律规范的会计核算;吸收国外会计标准和发达国家履历,使我国会计司法与国际接轨。法律是会计国际协调这个系统工程的护航舰。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不一致,例如,我国上市公司的一些政策和法规都是以利润和亏损等指标为基础的,这会领导上市公司把持利润、虚构不实财政消息。所以,我国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符合社会主义国情的会计准则,使得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只有这样,会计的国际协调会更加强烈。
3.3 积极参与国际协调事物
达成我国会计标准国际协调,必须选择积极的态度,在国际协调中取得话语权。我国1997年参加国际联合会和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并成为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观察员,为我们介入国际会计标准的制订供给了空间。2001年1月日,改选后的国际会计标准理事会起先运行。以往以注册会计师为代表,地区构成的理事会的政事化计划过程为专家决策流程所替换。也就是说,包含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会计标准制订过程当中的发言权将大打折扣。我们应通过咨询委员会这一渠道,解析、跟踪、咨询国际会计标准的成长动态,夺取在制订国际会计准则过程当中的主动权,降低我国会计准则国家协调的成本。
4 结语
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差异调节: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允价值的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设定受益计划、恶性通货膨胀会计。如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国际准则对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计入当期损益。我国在广泛征求意见后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较大的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按照资产减值准则计提减值损失后,价值恢复的可能极小或不存在,发生的资产减值应当视为永久性减值,所以中国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此类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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