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河长制的农村河道整治创新路径探究
2019-02-14
(1.河海大学农业工程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2.河海大学企业管理学院,江苏 常州 213022)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进而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制度[1-2]。河长制的实施有利于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江苏省省委、省政府在2017年3月出台《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推进河长制在省内的实施;其后盐城市紧跟省委决策部署,启动相关工作,出台《盐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重要抓手,加强河湖管理,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机制[3-4]。全面实行河长制以来,虽然城镇地区河道“黑、脏、臭”等问题得到了缓解,水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但是农村地区依旧存在河长有名无实、管理制度不完善、河道治理资金短缺等问题[5]。而提升农村河道整治水平是加快新农村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1 农村河道整治的前期实践与探索
盐城市亭湖区在“生态立市”的理念下开展了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对亭湖区农村河道管理体制与治理方法的逐步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1 全方位开展农村生态建设
近年来,亭湖区以环境创建为契机,积极开展生态区建设活动,认真组织实施10类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展环境生态镇(街道)、生态村等创建活动;ⓑ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不断提高城乡绿化率;ⓓ实施内河整治工程;ⓔ积极推行都市农业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2 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盐城市新洋港亭湖区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2个经济区、5个镇和35个行政村。于2013—2016年分年度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总金额为3584.805万元,全部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结合亭湖区相关规划,根据行政村是否集中居住和离污水处理厂距离远近等具体情况,制定了年度实施方案:有9个村建设了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并铺设管网,将生活污水处理后再排放;26个村铺设了污水管网,将污水接入就近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后排放,减少了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提升了区域环境质量。
1.3 全面扫清农村河道整治障碍
全面整治农村河道,计划清淤180万m3,目前已清160万m3。在违建违占方面,目前已拆除违章建筑16座,共计267m2;对于违法占用的22家单位,已限令其迅速上报上级水利部门审批,若不能及时上报,将责令相关公司停产,直至取缔拆除。另外计划建设闸站38座,目前已建32座;计划建设驳岸6200m,目前已完成714m。对于迫在眉睫的鱼罾、鱼簖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37份,收到拆除承诺书27份,区财政部门在镇、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400万元作为清理补偿经费,分期整改到位。与此同时,继续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计划和部署,进一步加快整治进度、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推动河道水污染防治、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2 农村河道整治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亭湖区新洋港农村河段实地调查、与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座谈、发放问卷等方法,全面了解了亭湖区农村河长制推行现状,总结出了河长制工作在农村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难题。
a.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在农村环境整治行动中,很多边缘村庄基础条件薄弱,村庄道路硬化率不高、危旧房屋得不到修缮、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公共配套设施得不到政策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推进速度。
b.环境整治成果缺乏科学管护模式。各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垃圾池等收运设施已全部配置到位,但运转模式多种多样、不便于管理,还没有一套结合亭湖区现状的科学管理模式。
c.宣传力度不到位。存在镇级、村级干部不了解、不重视河长制政策以及部分干部工作不积极,任务下达不能及时完成的情况,这导致了河流整治进度缓慢。
d.违法现象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乱占、乱建、乱排”三乱现象难解决;霸占河道进行非法活动的“四黑”现象严重扰乱河道治安;涉及法律流程的河道附近违法现象处理效率低是阻碍河长制工作推行的罪魁祸首。
除了以上4点主要问题之外,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如:工程进度滞后、台账达不到考核要求、审计工作不到位、资金拨付效率低、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等。这些问题在实践中都急需解决。
3 河长制推动下农村河道整治路径探讨
随着河长制的全面推进,农村河道功能基本得到恢复,水环境已得到明显改善,亭湖农村地区向着“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迈进了一大步,展现出了美丽农村新景象。
3.1 双长并行,强化河道监管
亭湖区在江苏省内带头实行了“河长+警长”双长制,即在公示牌上公示公安大队队长个人手机号码,24h接受电毒炸鱼及涉黑违法等情况的举报,同时,水利局局长和公安局局长也会定期通过电视讲话等方式对工作进行阐述,并在微信公众号、公示牌、报刊上发布河长的工作动态,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河长制的了解。“河长+警长”双长制实施以来,农村沿河区域环境污染、涉黑违法的现象得到了明显控制,同时,宣传效应也带动了不少热心居民打举报电话反映相关问题。由此可见,双长制的实施可以有效强化农村河道监管力度,增强河长制带来的社会效应,促进农村水环境的改善。
3.2 行政推动,压实管理责任
亭湖区采用了单位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在行政领导的主持下处理问题,其强制性和约束力使得农村河道整治工作协调统一。亭湖区还引入了河长制协同办公系统,方便河长巡河过程中上传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分配任务,解决问题;监管人员也可通过手机APP、电脑终端,实时了解到河长巡河的时间和路线,让巡河工作更加务实、高效。与此同时,亭湖区还建立了“责任到人”的追责制度,对每个乡村的反面典型进行追责处分。通过行政手段的大力推动,有效地加强了各层各级河道整治的责任意识,填补了河道整治的监管漏洞,推进了农村河道整治工作的进行。
3.3 组织巡河,落实整改措施
亭湖区在巡河过程中采取人工为主、无人机为辅的现代化巡河方式,从而使巡查更加信息化、具体化、全面化。同时在河道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对河道管护每米单侧投入10元,河道违规养殖得到较为彻底的清除整治。通过颁布《农村河道生态治理三年计划》,确立了农村河道轮浚机制,每3年将农村河道清理1次,从而降低了农村河道由于泥沙沉淀导致的不符合标准的影响,提高了防洪能力、减少了生活污水和垃圾堆积问题的出现,保持了河道断面标准和清洁。在此基础上还提出打造100条生态示范河道以及“水美乡村”的计划,至今已完成85条示范河道的建设,投资4.57亿元。通过生态示范河道的打造,改变了农村河道脏乱差的现象,全面打造出美丽乡村新格局。
3.4 健全体系,加强组织保障
各部门联动协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农委采取了化肥减量的措施,减缓农业的面源污染;环保局增加了监测断面,全面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海洋渔业部门加强了禁止电麻鱼、围网养殖的监管;住建部门加大了黑臭河道的治理力度;城乡建设局建立了对农村黑臭河道整治的目标,预计2019年盐城建成区黑臭河道削除率达70%,到2020年全面削除黑臭。通过不断健全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农村河道整治工作更加高效、全面。
4 结 语
盐城地区河网水系发达,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是一座因水而生、依水而兴的城市,完成城乡河道整治工作,实现“水绿盐城”是践行“生态立市”理念的必然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亭湖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以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河湖资源保护、推动河湖水污染防治、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河湖生态修复、强化河湖执法监督、推进河湖长效管护为主要任务,对全区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了农村河道整治,营造了干净整洁的河道环境,切实保护了生态环境,还其优美、宜人、充满生机的原貌。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契机,全力推行河道整治,完善了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亭湖区将坚持河长巡河治河制度,完善“一河一策”,不断推进创新“河长+警长”双长制,多措并举,综合发力,促进河道管护向纵深化、精细化发展,推动河道管理再上新台阶,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可持续的、绿色的经济发展模式才是解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根本。在不断对政策进行改进、创新的路上,农村水生态环境必将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