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拆违建 还绿地 赢民心
2019-02-14辽阳市环境保护局
文|辽阳市环境保护局
辽阳市汤河水库是周边地区的重要饮用水水源,每年供水量达2.3亿立方米,汤河水源保护区总面积1423平方千米,区内有35个村、3.7万人。
2018年11月18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阳市反馈了汤河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筑的问题。
平坦的岸边多了颜色违和的彩钢房
保护区里“登高远眺”,想得还挺好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问题出现后,辽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分析原因,查摆问题。吸取教训,从观念改起,牢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辽阳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认真整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汤河水源保护区违规建筑问题,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全面建设美丽辽阳、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的现实需要。督察组领导现场督察,是全市改进工作的重要机遇。必须正视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辽阳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坚决整改汤河水源保护区违规建筑问题,对违规建筑坚决拆除,对生态环境抓紧恢复,对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打好汤河水源保护的攻坚战和保卫战。
辽阳市委、市政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整改汤河水源保护区违规建筑为切入点,从严对标水源地保护有关政策要求,对水源地周边一二级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全力推进整改。
完成高峰寺村水源保护区违规建筑认定。经过3个昼夜的实地调查勘验,对辽阳县高峰寺村汤河水源保护区内19户违规建筑的产权所有人、实际所有人、户籍情况、房屋来源、审批情况和违建情况全部查清。其中,汤河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违规建筑8户,二级保护区内有违规建筑11户。这些违规建筑分别建于2002—2015年间,不同程度存在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小建大、翻建无手续、非本地户籍居民建房、非法占用林地等问题。经与省调查组共同把关,省、市、县三级住建、国土、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定,形成认定报告。
开展汤河水源保护区拉网式排查。对汤河水源保护区涉及的辽阳县和弓长岭区进行全面排查,不漏一村一户,不放过沟沟岔岔,把责任落实到县区、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乡镇、落实到村屯,层层压实责任,还保护区一片净土。
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排查和处置污水处理厂、城乡环境、秸秆焚烧、垃圾处理等环保问题,在保护区设置分界牌、警示牌、防护网,严守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坚持标准化、示范性要求,制定了《辽阳市汤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和《辽阳市汤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提升汤河水源保护区整治和管理实效。
藏在围墙后的亭台楼阁,拆掉拆掉
强化问题导向,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2018年11月20日,一处违规建筑被夷为平地,违建垃圾也随之清运完毕,覆土植绿等生态修复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辽阳市委、市政府强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即知即改,通过强有力的彻底整改,努力将汤河水源保护区打造成为环境保护的标准化工程。
迅速拆除违规建筑。截至2018年11月30日,已经对辽阳县高峰寺村汤河水源一级保护区的8栋违规建筑实施了拆除;二级保护区11户已经拆除1户。同时,对汤河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开展全域排查,新排查出违规建筑17户,经过认定后迅速启动拆除工作。目前,全市累计排查汤河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违规建筑36户,共拆完14户,3户正在拆除,其余19户正在进行拆除前期准备。
保持社会稳定。辽阳市坚持综合施策,统筹运用思想、行政、法律、政策等各种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把工作做到位,把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违规建筑拆除工作顺利进行,保障涉事区域社会稳定。
依规依纪依法,从严问责,严肃查处
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确保在2018年11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
辽阳市委把严肃追责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责成市县两级纪委提前介入,厘清事实和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手软。
成立组织机构。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组长,市县两级纪委40余人参与的调查组,制定了《辽阳市委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汤河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筑问题的调查问责方案》。
迅速启动调查程序。调查组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实地调查核量,调阅不动产登记、房屋审批手续等相关资料和相关书证142份,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70余份。同时,昼夜奋战,对与案件相关的时任责任人和证人等380余人次进行谈话核实工作。
风景保护区修花园 胆儿可真大
从严从快问责。目前,已查实70名公职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对涉及审批、监管等各个环节的61名责任人提出初步问责意见。对1名重点涉案的村支书、4名涉嫌违法的违规建筑实际所有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边拆除边恢复,同步抓好浮土植被,综合整治等工作。
同步抓好覆土植绿。启动对涉事区域设置隔离带工作,设置保护区围栏300多米,并依法收回非法占地,退耕还林还草,进行生态恢复,覆土面积达50亩,种植树木1825株。
推进综合整治。目前,已经完成了对高峰寺村汤河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卫生等方面综合整治,拆除道路围墙600多延米,对养殖鸡舍等违建已全部拆除。对一级保护区库区内农作物秸秆、塑料垃圾、废弃农药及化肥包装瓶、袋等生产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
坚持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辽阳市委、市政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整改工作同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推进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结合起来,对标标准化、示范性要求,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奋力提升汤河水源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汤河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对违规建筑和疑似违规建筑再排查、再认定。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全域整治汤河水源保护区环境卫生。要完成对涉事区域警示标识和隔离带设置工作,开展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居住区的环境整治,取缔和规范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行为,对钓鱼、游船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整治,严禁一、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开展餐饮经营性活动。
制定和落实专项行动方案。按照《辽阳市汤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县区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依法拆除位于汤河水源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违法建筑物,全面推进涉事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从快从严开展问责工作,把事实调查清楚,还原历史真相。待调查结束拿出问责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分别予以追责问责。如果涉及省管干部,及时上报。
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制定水源地保护长远规划,规范汤河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网格监管体系,完善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制度。落实《辽阳市汤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依法治水,立法制定《汤河水库水源地保护条例》,依法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着眼当前,立足长远,还汤河水源地一片洁净,让我们的生态环境一片生机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