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9年首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开战
2019-02-14河北省环境执法局
文|河北省环境执法局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扎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坚决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于2019年1月4—19日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第四轮大气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坚持目标导向,紧盯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实现全年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严格落实环境问题“一次性告知”制度
行动要求,环境执法工作要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继续推行服务式、体检式、预防式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要科学调整执法检查重点,精准施策,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一是继续将扬尘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做好《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宣贯工作;二是重点检查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尤其是A类免于错峰生产的工业企业,要细致排查其是否真正达到排污绩效评价标准;三是对重点涉气污染物排放大中型企业开展“解剖式”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环境问题“一次性告知”制度,全方位堵塞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漏洞;四是对重点行业VOCs深度整治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及时向企业提供行业最先进的污染治理相关技术信息,有效提升涉 VOCs 环境管理能力;五是对钢铁、建材、火电、焦化、碳素、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逐工序逐工艺进行全面排查,帮助制定整治方案,切实解决环境问题。
同时,专项行动将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前三轮大气环境执法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正常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
1月5日,各级执法组全面启动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点位)552家,发现问题企业122家、涉气环境问题139个。其中,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问题29个、物料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20个、道路扬尘问题12个、污染防治设施缺失问题8个、无环保手续问题3个、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2个、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未批先建问题2个、批建不符问题1个、矿山扬尘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59个。
按照行动方案重点工作要求,各省级执法组集中开展前三轮问题复查工作,5日共复查企业(点位)29家(个),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4个,其中邢台市桥西区特瑞堡轮胎工业产品有限公司仍未履行验收程序违规生产;邯郸市大名县红郡豪亭、中景尚都2个施工工地未落实整改要求,施工设施未密闭;保定市普天奥电子科技设备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施未按规范标准安装。此外,各执法组现场检查发现衡水市饶阳县大北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违规进行物料运输作业;邯郸市涉县昱景蓝天小区施工工地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违规打桩作业,大面积渣土未覆盖。邢台市桥西区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市玉田县东杨建材厂、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岛方圆玻璃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或缺失;唐山市玉田建邦实业有限公司、张家口海宇铸造有限公司、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物料扬尘管控不到位。
检查发现的环境管理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各执法组已服务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对涉及环境违法问题责成当地环保部门依法严肃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