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动物检疫的常见问题与对策分析
2019-02-13
动物检疫是指为了预防、控制动物疫病(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传播、扩散和流行,保护动物生产和人类健康,按照法律规定,运用强制性手段,由法定的机构、人员依据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技术行政措施。
动物疫病不仅威胁动物生产健康发展,还威胁人类健康,如人畜共患动物疫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囊虫病等。一旦发病,防治过程还会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畜牧业的高度发展,对动物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动物产品安全问题对人们的健康产生较大影响,对动物及其产品的国际信誉、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等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护畜牧业生产、提高人类健康水平、促进经济贸易的发展,本文将对动物检疫的常见问题与对策进行分析,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一、常见问题
1.检疫意识差。从事动物检疫的工作人员存在检疫意识低的现象。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充分意识到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意义,出现检疫范围和对象不明确、检疫方式不规范和检疫处理不正确等现象,使动物检疫质量不能得到保证。
在动物生产、运输和屠宰等生产流通环节,由于工作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不能充分理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在销售、食用中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在一些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区,群众对食品公共安全意识淡薄,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不正确处理患病动物和死亡动物尸体,有的廉价进行买卖,甚至自己食用。另外,相关人员和群众在动物和动物产品买卖过程中没有检查检疫证明或检疫标识的习惯,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
2.专业技术水平低。目前,我国动物检疫方面的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基层检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能进行很好的评价,从而可能影响对动物检疫专业技术知识的考核标准,导致一些工作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能力水平较低,不能很好的判定检疫结果,影响检疫工作的发展。
在基层,有的动物检疫部门实验室检疫设备陈旧,检测的特异性差、敏感度低和速度慢等,也不能更好的为动物检疫服务。有的检疫部门虽然设备先进,但缺乏熟练的技术人员操作,不能得到真实有效的数据,不能发挥作用。
3.各部门配合不密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当发现动物疫病时,先由地方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到现场进行检疫处理,负责专业技术方面的任务,由同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但有的地区部门职责不明确,往往导致配合不密切,出现检疫处理不正确、不及时的现象。
二、对策分析
1.提升动物检疫意识。加强动物检疫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培养,从根本上解决检疫意识低的问题。提高检疫人员的素质,组织检疫人员集体或自主学习,学习内容可为各种动物疫病对人和动物的危害,如牛瘟曾造成南美洲900万头牛几乎全部死亡,并造成了人类的贫困和饥荒;我国曾因牛瘟导致100万余牛死亡,用具体案例、数字警示动物疫病对人类的危害,提高从业人员的检疫意识。制作牛、羊、猪、鸡、犬等各种典型动物疫病的宣传资料,如视频、宣传手册,通过网络、走访等方式宣传给动物生产、运输和屠宰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详细讲解,使其能深刻认识动物疫病的危害,动物检疫深入人心。在宣传中,强调动物检疫是政府行为,受法律保护,动物检疫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对检疫处理,应执行统一的标准。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定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学习常见动物疫病、新发动物疫病的临诊检疫、实验室检疫和检疫后处理等内容,并进行理论知识考查。动物检疫人员应坚持定期到兽医院进行实践,为动物检疫积累实践经验,以便应对较为复杂的动物疫病。可举办动物检疫技术技能考核,对优秀者给予鼓励。
3.加强部门间配合。在检疫工作中,应简化工作程序,一旦发现疫情,按照部门工作计划,如疫情应急计划,立即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保证将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工作质量,能较好的追根溯源。
总之,应加强动物检疫法制化、应急反应规范化,提供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动物检疫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动物检疫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动物检疫团队,建立比较完善的动物检疫体系,提高动物检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