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果树种苗繁育体系情况调查与对策建议
2019-02-13史双院
付 磊,史双院
(西安市果业技术推广中心,陕西 西安 710061)
目前果业已成为西安都市农业的重要内容和支柱,随着全市果树产业的高速发展以及果业结构的调整,果树种苗生产及供应已成为果农和现代果业园区建设关注的热点。近年来西安市着力加强果树优质种苗繁育体系建设,组织技术力量对市内外果树种苗生产销售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种苗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果树种苗繁育信息平台、优质种苗质量追溯体系等建议和对策,为西安现代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1 西安市果树种苗繁育体系现状
1.1 繁育基础和现状
1.1.1 种苗基本实现了自给 西安市果树种苗发展历史悠久,从上世纪60年代社队栽植开始就有较小规模的自繁自育。80-90年代,随着果业大发展,苗木开始出现紧缺,山东、河南等外省市苗木大量涌入,导致劣质苗木开始泛滥。为此,2003年陕西省成立了“陕西省果树良种苗木繁育中心”,此后渭南、宝鸡、咸阳、延安、西安等市也建设了苗木分中心,成立了大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苗木企业,辐射带动全省每年苗木基地面积维持在600余万平方米,生产各类果树苗木0.8亿~1.0亿株。近年来,西安市主要果树(猕猴桃、葡萄、桃、樱桃、石榴、李、杏、核桃等)苗木基本实现了自给。
1.1.2 良种栽培比例增大 西安市果业顺应市场需求,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猕猴桃、石榴、樱桃、葡萄、桃等果树品种进一步优化,并得到大力推广,引进选育并通过审定的新优品种栽培面积比例逐渐提高。
1.1.3 苗木质量有所提高 果业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了育苗技术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苗木质量标准等,苗木培育时间延长,基本杜绝了半成品苗、速生苗、劣质苗,良种砧木和矮化砧木得以重视,市场供应和生产所用苗木质量逐步提高。
1.1.4 苗木体系初步形成 陕西省果树良种苗木繁育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建成了种质资源保存圃、新品种选育圃、良种采穗圃、苗木繁育圃和新品种展示园,示范辐射带动了西安市果树种苗基地(周至猕猴桃种苗基地、灞桥樱桃和葡萄种苗基地、临潼石榴种苗基地、长安桃和葡萄种苗基地、户县葡萄和李杏种苗基地、蓝田核桃种苗基地等)的发展,种苗繁育在西安市果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的重要性已深入人心,较高水平的苗木繁育体系已初步形成并开始运转和不断发展完善。
1.1.5 科技创新有了突破 各级科研院所、果业业务部门的科技人员、基层从业人员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开展芽变选种、杂交育种等。在苗木繁育方法上借鉴果业发达国家经验,集成创新实施了组培脱毒、无性快繁、容器育苗等多项先进技术,培育出无病毒矮化自根苗、带分枝大苗和全根系容器苗等高档苗木。但一级或二级脱毒母本园尚未真正建立[1],目前市场上价格较高的“无毒苗”“脱毒苗”依然极少,果树优质大苗占比不到一成。
1.1.6 规范化制度化种苗管理已经开启 2002年省政府颁布了《陕西省果树种子苗木管理办法》,陕西省果业局和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等也相继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主要果树品种审定办法》《陕西省果树品种登记办法》[2]和西安市主栽果树(猕猴桃、石榴、葡萄、樱桃、桃、梨、杏、李等)苗木繁育规程(规范)和苗木标准,逐步完善了果树种苗繁育行业规范细则,举办了果树种苗执法培训班并给合格学员颁发了执法证,组建了果树种苗管理队伍,进一步落实了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同时成立了“陕西省果树品种审定委员会”,对全省引进和选育的新品种在大面积推广之前进行审定和核准,推动和规范了新品种应用。
1.2 主要果树种质资源利用与新品种选育技术力量和设施已基本形成
近年来,通过省市县乡各级管理部门和有关技术单位的不懈努力,不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果树种质资源保护的意识逐步提高。2007年在西安市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了资源保护科;2008年开始建设西安市现代果业展示中心,现已建立起设施比较完善、种类比较齐全的种质资源圃;周至猕猴桃研究所、户县葡萄研究所、户县李杏研究所、临潼石榴研究所、灞桥白鹿原葡萄主题公园和樱桃基地、未央和长安鲜桃基地等开展了猕猴桃、葡萄、李、杏、樱桃、石榴、桃等果树种质资源保护与研究,并从中选育出一批主栽优良品种,如:翠香猕猴桃、户太八号葡萄、丰源红杏、未央二号桃等。至今西安各主产区县已初步建立了比较规范、成规模的种苗繁育圃,全市涌现了45家果树苗木繁育专业户,其中:规模0.33 hm2以上32家、3.33 hm2以上14家、6.66 hm2以上8家,培养了一大批果树种苗繁育技术能人,现在主栽果树种苗已基本实现自给。
1.3 各级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健全
市、县(区)、街办(乡镇)、村(专业合作社)四级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健全,为西安市果树优质种苗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西安市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为市级果业技术推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果业科学技术的试验研究、推广、咨询和服务,凭借较强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在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个涉农区县的果业技术管理部门以及在街办、村基层一线从事果树栽培试验示范和生产的一大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技术能人,多年来协作配合承担参加了省、市、区(县)大量的果业技术推广和果树标准化生产项目及技术推广工作,取得了许多的研究成果和工作业绩,其中多个研究项目获得省、市奖励。
1.4 种苗繁育资源条件良好
西安市位于陕西省中部、关中平原中心,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光热等气候资源优越多样,水源充足,空气、土壤、水质环境优良[3],特别适合猕猴桃、葡萄、桃、樱桃、石榴、李、杏等果树栽培和种苗繁育。近年来西安市大力发展“村村通”等道路建设,大部分生产道路已硬化,交通十分便利,运输条件优越。种苗繁育、试验、示范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及繁殖材料(砧木种子、种条、接穗等)都可就近获得;与杨凌农科城、陕西省果树良种苗木繁育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等距离较近,便于获得技术支持和最新的优良品种、种苗及信息。
2 果树种苗繁育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种苗信息不够完全准确
现在苗木市场混乱、种苗良莠不齐,农民信息不灵,加之对新品种缺乏了解,盲目选用自认为的“优良新品种”种苗建园,容易给果业生产造成损失。
2.2 果树种苗生产技术不尽规范、质量不稳
西安市果树种苗生产经营以农户为主,从种子(或种条)采购、接穗采集、嫁接、田间管理到苗木出售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与标准化管理规范不尽相符的现象,优质苗木出圃率低,大苗、营养钵苗、自根苗、无病毒苗等高档苗木繁育发展缓慢,落后于果业快速发展进程。猕猴桃、樱桃、桃、葡萄、石榴等主要果树的一级苗木及带分枝大苗占比不高,无病毒苗木生产能力低,优质苗推广应用进展迟缓。
2.3 果树种苗市场不够规范、品种宣传混乱、质量追溯体系缺失
果树种苗调运较为混乱,甚至一些从国外引入的品种(品系)和种苗未经区域试验、鉴定和检疫,就大量繁育、盲目推广,有的甚至私自改换品种(品系)名称,假冒销售;劣质苗木、未经检疫苗木也较多,导致果农无所适从,给果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优质种苗受繁育成本高、市场劣质种苗冲击等影响,生产繁育效益低下、优势难以发挥,竞争和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种苗质量追溯体系不健全,也不利于优质种苗生产。
2.4 果树种苗繁育管理引导不到位
2.4.1 繁育体系不够健全完善 陕西省果树良种苗木繁育体系已建设多年,但至今仅有省级框架,市、县几乎仍处于瘫痪状态。省苗木中心作为省级苗木繁育体系建设机构,一直未正式纳入财政预算,每年仅能提供有限的原种。西安市等各地市种苗繁育体系建设大多依靠项目带动,仅以生产苗木为主,属短期行为,既没有专设机构,也没有果业技术推广职能,未发挥“二级扩繁”功能,导致优良种条数量供应不足,基层苗木繁育者乱采乱用。
2.4.2 苗木市场监管不力 果树种苗市场管理有法不依、有法难执、监管缺乏等现象时有发生,检疫、检测等机构对《苗木繁育规程》《苗木标准》《苗木检疫规程》等行业标准执行力低,对检疫对象、严重病虫害等重视不够;没有“三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苗木随意进入市场;国家级、省级种苗质量标准的某些指标与西安市主要果树种苗生产实际脱节。
2.4.3 良种推广缺乏重视 市、县、街办、村缺乏对良种推广工作的重视不够,良种推广体系不健全,没有按“生产栽培一代、示范推广一代、研究贮备一代”格局推广,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主要靠生产者(果农)自发选择。主栽品种比较单一,布局基本趋同,区域特色不明显,不能发挥资源、区位优势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果树主栽品种过于单调,增加了生产风险。良种示范基地建设面积少,力度小,辐射宣传带动面窄。
2.5 优质特色种质资源保护不够
省、市、县各级种质资源保存专业机构少,配套设施不健全,保存能力有限,许多优良种质资源尤其是优质、特色种质资源没有得到妥善保存,流失严重,数量逐渐减少甚至绝种。管理职能部门不明确、资金投入不足、人员缺少,对种质资源的研究、开发、利用不够深入,许多传统品种和野生品种的优势基因不能很好发挥作用。
2.6 种苗繁育创新能力不强
缺乏机构健全、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团队,优质苗木培育技术引进、利用和创新研究不够。大部分种苗繁育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苗木繁育体系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苗木繁育栽培模式陈旧,大面积苗圃机械化水平低,缺乏专业化的大型采种圃、母本园和采穗圃,不具备规模化生产繁育大龄分枝苗、容器苗、自根苗的条件,无病毒苗木不能达到批量供应水平。育种方面以引进选育品种居多,自主研发培育品种较少。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及更新换代缓慢,优良品种选育重视不够,优良芽变、优系难以快速形成生产力。
3 西安市果树种苗繁育前景及趋势
陕西省是果业大省,省委、省政府对果树种苗产业非常重视,《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年—2017年)》强调“健全苗木繁育体系,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抓好老果园改造和新果园标准化生产,建设有机果品基地”。中、省、市各级政府先后设立了多个种苗工程项目,各级财政也安排了大量资金予以支持,各地市、果业基地县,为保证果品基地建设质量,投入大量资金实行种苗统购和良种苗木补贴,这些都为西安市果树种苗繁育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条件。
3.1 果树种苗的市场需求前景广阔
西安市重点围绕“一个板块、四条产业带”,快速发展都市型现代果业,突出区域特色果品基地建设,现代果业的快速发展给种苗产业提供了广阔市场,到2020年,西安市水果面积达到并稳定在80.0×103hm2,水果产量达到150万吨。水果生产进一步向优势区域集中,将建成国内外知名的猕猴桃、樱桃、葡萄、石榴、桃等五大水果主题公园和现代果业展示中心。培育一大批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水果产业带和观光农业区。按此目标预计西安将新增水果面积20.0×103hm2,加上老果园更新改造和埠外需求,将需要大量的优质种苗,苗木市场前景广阔。
3.2 科技发展促使种苗产业走向高端化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的增多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材料技术和工程技术等为代表的高新农业技术必将在种苗产业中得到迅速而广泛地应用,《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制定了种业科研目标和重点,明确提出:在苹果、猕猴桃、柑桔、梨、樱桃等果树上开展生物技术、工程育种技术和砧木育种技术、最佳砧穗组合选配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快培育适合不同区域栽培的新品种。西安市果树种苗繁育也必然会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种苗产业发展,使之走向高端化。
3.3 种苗自身特点决定了集团化、规模化种苗产业发展方向
果树种苗繁育需要配备良种选育圃、原种圃、采穗圃、苗木繁育圃、良种展示园;组培车间、温室大棚等设施,需要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产品必须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销售前要经过必要的检测、分级、挂质量追溯标签、包装等程序。这些特点决定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不可能达到生产优质种苗的要求,必须走集团化、规模化生产的路子,才能保证种苗产业的健康发展。
4 西安市果树种苗繁育体系建设对策与建议
4.1 在果树产业发展规划大框架下,明确和制定种苗发展规划
4.1.1 明确西安市优势产业发展需求 西安市围绕《陕西省现代果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重点建设“一个板块、四条产业带”即周至猕猴桃板块、临潼石榴产业带、灞桥水安路樱桃产业带、户县长安葡萄产业带和现代秦岭北麓时令水果产业带;建成五大水果(猕猴桃、葡萄、樱桃、石榴、桃)主题公园和现代果业展示中心。以夯实现代果业发展基础为目标,强化种苗管理体系,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推进科技自主创新,建立优质种苗基地,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果树种苗体系[4],全面提升西安市种苗产业发展水平,满足全市果业发展的种苗需求。
4.1.2 明确目标任务 2014—2020年,做大做强西安市现代果树种苗产业,即强化完善一个种苗管理体系和种苗质量追溯体系,组建1个企业集团,搭建1个交易平台,建设2个“中心”(西安现代果业展示中心、种苗市场交易中心),建立5个种苗产业园,建设10个苗木繁育基地,20个良种示范园。生产各类果树优质苗木0.5亿株,良种接穗600万根。
4.1.3 建立优势果树种苗繁育区域布局
(1)种苗产业园
围绕全市规模栽培果树种类,在其适宜生态区建立专业化种苗产业园,即分别在周至、户县、灞桥、临潼、长安、蓝田等区县新建猕猴桃、葡萄、樱桃、石榴、桃、杏、李、枣、梨、核桃等特色果树种苗产业园5个。
(2)苗木生产基地
按照西安市果业“一个板块、四条产业带”发展规划,在猕猴桃、石榴、葡萄、樱桃、鲜食桃等传统水果和时令水果重点基地区县,由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的苗木繁育生产基地10个。基地连片面积3.3 hm2以上,由市县(区)种苗龙头企业建设完成。
(3)种苗管理体系
按照“强化省级中心、建立市级分中心、发展区县种苗管理站”陕西省苗木管理体系规划,逐步强化种苗执法管理,加大种苗生产指导和技术培训力度,保障种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4)良种示范园
采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的果树优良新品种,在传统水果和时令水果优生区累计建666.7 hm2示范园。其中:在秦岭北麓周至县建立猕猴桃园200 hm2,在临潼骊山脚下建立石榴园100 hm2,在灞桥、户县、长安建立鲜食葡萄园166.7 hm2,在西安周边县(区)建立樱桃、桃、杏、柿子、梨、李、枣等特色时令水果园200 hm2。
4.2 建立和健全果树种苗繁育采种圃、采穗圃和繁育圃,培殖种苗繁育企业和专业大户
4.2.1 种源基地建设 根据全市果树种类及发展趋势,在发展前景较好的果品产区新建猕猴桃、葡萄、樱桃、桃、石榴、李、杏、梨等特色果树种苗产业园5个,主要从事三方面工作:一是收集保存果树种质资源;二是建立科学有序的种源供繁机制,即省苗木中心建立果树原种保存圃、母本园及一级采穗圃,各地市依托省级母本园建立二级专业采穗圃,企业依托市二级专业采穗圃建立三级采穗圃;三是建立良种产业示范园,2020年前在全市涉农主产区县分别建成不同树种的种苗产业示范园,充分展示优良品种性状及砧木,生产批量优质接穗。
4.2.2 苗木基地建设 为确保苗木供应,解决新建果园和老园改造用苗,2014—2020年建立10个苗木基地。累计生产出优质苗木0.5亿株。基地建设主体是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苗木基地种子、接穗来源可靠,3.3 hm2以上的苗木基地,配套采穗圃面积不能少于0.3 hm2;生产过程符合繁育规程,出圃由当地业务部门出具合格证;根据规模大小分为省、市、县(区)三级分别给予指导扶持。
4.2.3 企业集团带动 按照“龙头带动、板块推进、引领发展、富民兴业”思路,培育和壮大一批育、繁、推一体化,产学研相结合的龙头企业,增强全市优质苗木繁育供应能力,积极推进种苗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培育市级种苗龙头企业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淘汰专业化程度低的分散育苗小户,支持龙头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开发高端苗木。
4.3 建立果树种苗信息服务平台
4.3.1 苗木信息服务 建立种苗信息服务中心,搭建西安数字果业建设平台,使果业信息与省及全国各大种苗网站相链接,连接基地与市场,对接种苗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建设电子商务配套的信息网络。购置必要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培训技术人员,通过网站、简报等形式,定期向果区发布全市种苗产业发展的新动态;建立良种评价发布体系,科学准确发布良种适栽信息;办好种苗网上交易平台,为西安市种苗质量追溯提供便利的信息服务。
4.3.2 种苗市场建设 立足传统资源和信息优势,充分利用陕西省(杨凌)大型种苗交易市场,适时择地创建西安果树种苗交易分市场,实现展示展销、定单供货、现货买卖、网上购销、电子商务等多元经营。规划建设预冷库、包装车间等,科学分级、包装、贮运,延长销售供应期限。购置种苗检测化验配套仪器设备、电子交易大屏等,为苗木检测、质量追溯提供依据。建立统一协调、规范有序的销售秩序,确保苗木销售价格相对稳定。
4.4 建立果树种苗质量追溯体系
4.4.1 种苗体系建设 重点是强化种苗管理,维护种苗生产经营正常秩序,指导全市种苗科学发展。健全和强化市级种苗专业机构与设备设施,在区县建立种苗管理分支机构;理顺种苗经营、管理、执法关系,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引导、服务种苗市场发育,营造公平、有序的种苗市场竞争环境;明确各级种苗管理机制与职责,宣传贯彻种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承担法定权限范围内种苗生产、经营等许可事项的审查审核;建立企业主体机制,搭建信息服务平台,组建市级种苗管理服务网络。
4.4.2 种苗质量追溯体系 在主要推广果树的苗木销售流通环节应用新型种苗标签,推广种苗质量追溯体系和方法,即苗木出圃销售时在根系悬挂带二维码的可质量追溯标签,目地是促进育苗者诚信服务,确保苗木质量可靠稳定,让消费者放心。
4.5 加强果树种苗繁育技术培训,提高繁育能力
通过各种渠道培养人才、引进人才,造就高、中、低,老、中、青不同层次,不同结构的人才队伍,使市、区县、街道、村都有一批懂苗木、识品种、会繁育的技术人员。输送科技人员到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或境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种苗科技创新能力;吸引国内外果树种苗专家经常到种苗基地访问、研究、教学,聘请一些专家为客座研究员;建立果树种苗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建成的果树种质资源基地、种苗扩繁基地、种苗技术科研实验基地,开展经常性培训活动。
4.6 加强果树种苗科技创新
4.6.1 种苗科技创新 学习和依托陕西省苗木中心杨凌基地建立果树种苗科技创新中心的成功经验,吸引、聚拢国内外各层次果树科技人才,组建西安市科技研发队伍,有针对性地设立良种选育、病毒脱除、矮化自根苗繁育、良种配套栽培技术等科研项目进行科技攻关;建立果树脱毒鉴定和质量检测实验室,配置仪器设备,培训专业人员,开展新优品种病毒脱除和苗木质量检测化验。
4.6.2 新优品种选育 加强国内外技术合作交流,支持个人、企业和单位自主选育和引进新优品种,鼓励支持种苗繁育技术的集成创新,为果业持续发展打牢基础。重点支持西安现代果业展示中心建设,建设果业品种资源保护、技术创新、苗木繁育和培训示范四位一体的市级果业科研中心。
4.6.3 良种栽培示范 按照西安市现代果业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调整的要求,建立良种苗木示范园,综合运用新优种苗和现代果业栽培技术,引导带动果农栽植新优种苗,改良老园品种,改进传统栽培模式。2014-2020年建设“百园示范工程”共计666.7 hm2,包括猕猴桃、葡萄、樱桃、桃、石榴及其它特色时令果树。全市每年建设良种示范园8~10个,每个基地面积3.3 hm2以上,建设项目由市上统一安排布局,区县规划实施。
4.7 强化种苗繁育的保障和监管
4.7.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和果农投入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投融资体系[5]。陕西省在果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持续扶持果树资源保护、种源建设、良种选育、苗木繁育基地、栽培示范及龙头企业发展。市、区县财政每年从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专款,用于种苗的“产学研”和“育繁推”等重点工作。扩大良种苗木补贴范围,提高优质苗木补贴额度,加快新品种、无病毒、大苗等的使用。
4.7.2 加强种苗执法管理 全面落实《陕西省果树种子苗木管理办法》,加强执法管理,严格执行“三证”制度,逐步修订完善“办法”有关细则,提高执行力;强化执法部门的职能,配备专业队伍;开展种苗生产经营执法检查,定期查验种苗企业生产情况,整顿优化苗木市场;加快种苗标准化进程,修订完善各类种苗标准和生产规程,确保种苗的质量。
4.7.3 强化组织管理 各级果业管理部门要重视种苗产业发展,增加种苗管理职能,指派专人做好种苗生产、销售供应、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果业技术服务机构要围绕果业发展搞好种苗相关技术、信息、培训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