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的检疫与处理措施
2019-02-13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猪肉在消费市场上占据的份额越来越大,并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广泛食用的肉类。因此,猪肉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人们的饮食安全,猪的检疫工作也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目前,猪的检疫主要依据《动物防疫法》开展,并依据间接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全方位保障猪的检疫工作的有效性及其猪肉品质的安全性。以下对猪的检验工作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猪的检疫技术分析
现阶段,猪的检疫工作主要分为入场检疫、宰前检疫、同步检疫三个环节。入场检疫指的是检疫人员对待宰生猪的外观进行细致的检查,以便发现患病猪,该环节的检疫工作主要针对一些宰后无特殊病理变化的疫病,效果显著。宰前检疫主要就是补充入场检疫工作可能的遗漏问题,对待宰生猪进行更加细致的外观检查,保证检疫工作的有效性。同步检疫作为屠宰检疫中的关键环节,其主要是对宰后的猪进行病理检查,以便完善入场检疫和宰前检疫工作的不足,这也是保证猪肉品质的重要环节,能够有效防止疫病的传染。
1.入场检疫
1)查证验物。查证验物就是对待宰生猪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识等证书持有情况进行验证,该工作是进行检疫工作的第一环节,并决定着其是否予以放行或者进行紧急处理。
2)检疫对象。入场检疫主要是通过外观观察,因此检疫的对象一般是能够从临床症状上容易做出判断的疫病,比如肺疫、水疱病、炭疽、猪瘟等。
3)检查方法。入场检疫采用群体观察为主、个体检查为辅的方法,应对群体检查中隔离出的病猪或可疑病猪进行详细的视、摸、测的个体检查。
4)分析判断检疫。通过观察,可以针对其外观体表所表现出的症状进行有效的判断,比如根据水疱或者溃疡、血斑、湿疹、体温、动态行走等各情况诊断发现口蹄疫、水疱病、猪瘟、副伤寒、喘气病、丹毒等疾病。
2.宰前检疫
宰前检疫作为入场检疫的补充,其需要更进一步进行仔细的外观检查,可以结合测温来进行有效的判断。宰前检疫工作必须要坚持有宰必检、随到随检的检查机制,只有确认检疫合格的猪才能够进入屠宰环节。
3.宰后检疫
1)必检项目及方法。宰后的必检项目主要就是对入场检疫和宰前检疫无法有效检查出的疾病进行检查,包括炭疽、结核、猪瘟、肺疫、丹毒、囊尾蚴和住肉孢子虫病等。
2)外观检疫。宰后检疫中的外观检疫主要是观察宰后猪的淋巴结、出血、充血、水肿、水疱等特殊情况来判断该猪是否患有链球菌病、肺疫、口蹄疫、水疱性口炎、水疱疹和水疱病等疫病。
3)胴体检疫。胴体检疫一方面是检查皮肤有无充血、出血、坏死、发绀、结痂等问题,另一方面是检查该猪的肌肉是否有异状。
4)内脏检疫。内脏检疫主要就是观察该猪的心、肝、脾、肺、肾等器官的形态、大小、弹性及其色泽等,还需要看其胃肠的病理变化,综合观察结果判断该猪是否患有结核、肺疫、猪瘟、炭疽等疾病。
5)膈肌脚检疫。膈肌脚检疫主要就是检查猪的膈肌是否寄生囊虫和住肉孢子虫以及钙化灶,可采取镜检的方式:取左右横膈肌脚25g,撕去肌膜,顺肌纤维方向剪取24个米粒大的肉样压片镜检。
二、检疫结果的处理
1.检疫合格。检疫合格的需要加盖合格印章,然后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2.检疫不合格。检疫不合格的,盖不合格印章,同时还需要根据不合格猪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1)入场检疫结果及处理措施。对检疫中出现患病和疑似患病生猪做出急宰、缓宰、禁宰的处理决定,同时还需要签发相关规定通知书。
2)宰前检疫结果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宰前检疫中发现有患病的猪需要立即上报疫情,并迅速采取封锁、隔离、消毒、紧急预防接种等综合防制措施,不明确的还需要进行隔离处理再进行检查。
3)其他处理方式。销毁处理:对一些患有炭疽、口蹄疫、水疱病、猪瘟、败血症型丹毒和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有恶性肿瘤的病猪进行销毁处理。化制处理:对一些病变严重以及中毒性疾病、囊虫病等类型的病猪进行化制处理。
综上所述,猪的检疫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们的饮食安全,检疫人员应严把检疫关卡,从入场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疫三个方面全面保障检疫工作的有效性,针对不合格猪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杜绝疫病的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