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与“解放”的距离
——“五四”个人文学观反思
2019-02-12魏继洲
魏继洲
近代中国个人解放的源起可以上溯到晚明,经过晚清梁启超、章太炎、谭嗣同、严复等的推波助澜,《新青年》所代表的启蒙阵营终于成功地将个人置于首要地位且由个人而成主义[注]许纪霖:《个人主义的起源——五四时期的自我观研究》,《天津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在个人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在对君父/忠孝的质疑中,“男女—人类”的异质性思考对于“家—国”的传统文化架构的冲击已不可忽视。“我是我自己的”,作为时代文学的普遍呼声,开始绽放极具魅力的思想异彩,因为个人不仅被赋予了未曾有过的地位和价值,甚至可以凭一己之力为真理作出最终决断。令人遗憾的是,觉醒的时代反而让人面临“梦醒了无路可以走”[注]鲁迅:《娜拉走后怎样》,《鲁迅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59页。的人生困局,觉醒的五四青年普遍遭遇到的是无路可走的惶惑。个人主义的曙光显然并未真正照亮由现实人生通往理想世界的道路,在觉醒与解放之间还存在着一段难以跨越的距离。换句话说,五四时期的个人主义理论与实践是脱节的。如果个人存在于历史的建构之中,那么五四时期个人觉醒与解放的逻辑是如何被建构的?尤其是《新青年》阵营激情呼唤的个人解放是否存在一些先天性的方法论缺陷?
一、个体的“觉醒”
五四时期个体意识的觉醒是个体对自我自主自由之人格的发现,而快乐主义与功利主义自然是自我人格的主要内容,诚如陈独秀所言:“执行意志、满足欲望(自食色以至道德的名誉都是欲望),是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始终不变的”[注]陈独秀:《人生真义》,《新青年》第4卷第2号,1918年2月15日。。追求现世的幸福,满足感性的快乐是新文化语境中的个人合情合理的权利。更有极端者认为,求生乃是人类自初至终之目的,利己主义为人类生活唯一之基础。国人日言“合群”“公益”来惩忿窒欲,其实“所谓‘合群’、‘公益’者,尽变为涂饰耳目之名词。人人心中各怀一最小限度之个人主义,实不可以告人,亦不肯举以自白”[注]李亦民:《人生唯一之目的》,《新青年》第1卷第2号,1915年10月15日。。作为自主自由的“我”,个体同时也意识到自我绝非“他人之附属品”,既不是以一物附属一物,也不是以一物附属一人,而为其所有[注]陈独秀:《一九一六年》,《青年杂志》第1卷第5号,1916年1月15日。,而是脱离奴隶之羁绊。科学与民主精神烛照下的新青年,不仅意识到自我的存在、明确自身的价值,也开始思考如何发展自己、对个人的将来负责。胡适在引介“易卜生主义”之时,同样重视其中“真实纯粹的为我主义”。他向国人介绍易卜生的个性主义可能另有侧重,但是他对“个人须要充分发达自己的天才性,须要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注]胡适:《易卜生主义》,《新青年》第4卷第6号,1918年6月15日。是认可的,唯其先使自我充分发展才谈得上个人于社会有所补益。一代五四文化人采用西方思想资源阐释觉醒的“个人”,尽管因引进者知识来源不同而存在阐释上的差异,但它们却以一种复杂纠结的方式同时指向了个人觉醒的共同目标——使自我“天生的有别于其他的个人,而且与被称作‘传统’的过去时代的思想行为的各种各样的忠诚背道而驰”[注]伊恩·P.瓦特:《小说的兴起:笛福、理查逊、菲尔丁研究》,高原、董红钧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62页。。
在文学领域,最具煽动性的当属周作人提出的“人的文学”的命题。五四时期关于“个人”问题的阐发一时蔚成声势,但它对于文学变革的意义却需要进一步确认。人的私欲各种各样、形形色色,但是归根结底不过是与身体发肤相关的食色之欲。周作人以“灵肉统一而非对抗”的自我圆满在世来界定“人”,以“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注]周作人:《人的文学》,《新青年》第5卷第6号,1918年12月15日。来表述“人的文学”的思想内涵,其中当然不乏自出机杼的理论发挥,但是对于五四时期个人主义的思想声浪的呼应也是相当明显的。周作人真正关心的不是文学新与旧的对抗,而是“人”与“非人”的分野,而区分人与非人的重要依据是基于个人主义与人间本位的个体性,其理论动机乃是从“非人的文学”到“人的文学”的文学价值观核心的转移。在他看来,那个曾经隐而不彰的个体,即那个追求个人主义与人间本位的自我,不仅应明确其存在,同时还应大力彰显其作为“向来我属者”的价值。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层层铺垫特别是周作人的阐发,“人的文学”作为对新起的文学诉求的经典表述迅速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个人主体的分裂
个体的觉醒无法绕过个人身份的文化建构问题。那个被呈现的自我难道真的仅仅是我自己?如果仅仅是我自己,就无异于亲手将自己放逐于远离任何强制性价值观的自我封闭的乌有之乡。身份之于个人也许是独特的、自主的,但它绝不仅仅是一种个体私有物,实际上,它如同“一个有自我意识的自发性的一般结构,就好像它对于所有的人都是共同的一样”[注]曼弗雷德·弗兰克:《个体的不可消逝性:反思主体、人格和个体,以回应“后现代”对它们所作的死亡预言》,第30页。。个人主体的建构是五四时期反叛传统的阶段性目标,这是因为个人的特殊性只有与许多被标记为“自我”的他人发生联系才能凸显其意义,“主体不是一种自由的意识或稳定的人类特质,而是一种语言、政治和文化的建构”[注]丹尼·卡瓦拉罗:《文化理论关键词》,张卫东、张生、赵宏顺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85页。。个人主体不能离开一定的社会文化语境。也许主体的建构类乎作茧自缚般向权力投降,但是离开有组织的整体的现代性展开之处去寻求个体自主,终究不过是一种浪漫想象。五四时期个人主体的建构从来都不是单纯的个人事务,个人固然在对家国同构、君父同伦的反叛中走向觉醒,但是个体自由一旦完全超离国家、民族、阶层等具体社会组织形式,其自我展示的舞台就不复存在,也就无法保证个人的觉醒不是盲目的。个人主体的建构是五四文学观念变革中重要同时也异见纷呈的议题,如果说五四时期关于个体意识的内涵意见不一的话,在设定个人主义的边界推进个人主体的确立上,则因为对来自西方的个人主义进行改写的思路、方法的不同,而导致了个人主体建构在指向性上的巨大差异,诸如现代国家、民主社会与民族复兴等。
个体意识与现代国家观念。陈独秀通过个人觉醒与国家前途的统一而确立个人主体的思路是清晰的。个人之发展,内部生活之加强,旨在满足贡献于其群之需。以爱国主义为前提,陈独秀所谓个人意识则具体化为勤俭廉洁诚信,而据此对礼制中国的破坏,其目的则是建设一个基于科学与民主的现代中国。他不否认追求幸福是个人的最高人生价值,但是他认可的幸福不仅包含快乐与痛苦的此消彼长,还包含个人与国家的相互兼顾,放弃对家国命运的关注,只顾及个人幸福是不能称为真正的幸福的,个人幸福应以有助于——至少不损害国家的进步发展为前提。除此之外,他还认为幸福应有一个代际相传方面的考量,个人应该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同时对子孙后代的幸福也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陈独秀提倡个体觉醒,其目标显然不仅仅在于使个人的需求得到满足。个体觉醒并非纯属个人的事业,他呼唤新青年的觉醒,更希望青年在个人幸福与国家命运、民族前途之间实现兼顾。所谓爱国主义,并不在于为国捐献一己之躯,而在于笃行自好的新青年能够借一己之力量,为国家惜名誉,弭乱源,增实力[注]陈独秀:《我之爱国主义》,《新青年》第2卷第2号,1916年10月1日。。
个体意识与现代民主社会。从引介“国民公敌”到肯定“非个人主义”,胡适几乎重新解释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胡适语境中的个体意识并不局限于易卜生的个性主义,而胡适的个人主体则呈现在个人与社会的交互作用中。关于个人与现代民主社会的关联,胡适认为个人应拥有自由选择之权,但其行为应有助于自治社会、共和国家的产生。真的个人主义不能把改造个人和改造社会分作两截,不能只顾自己,牺牲群体的利益;也不能虽然不满意于社会,却采取回避的态度,超然于现实社会之外,只顾为自己寻求所谓理想的生活。理想的生活在哪里?理想的生活只能寓于不断进步的社会之中[注]胡适:《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2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564页。。在另外一些文章中,胡适把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描述为“大我”与“小我”。他说:“这个现在的‘小我’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过去,须负重大的责任;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未来,也须负重大的责任。”[注]胡适:《不朽:我的宗教》,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2卷,第528页。胡适不承认个人与社会截然对立,对于个人的社会独立性却又很看重,说:“自治的社会,共和的国家,只是要个人有自由选择之权,还要个人对于自己所行所为都负责任。若不如此,决不能造出自己独立的人格”[注]胡适:《易卜生主义》,《新青年》第4卷第6号,1918年6月15日。。个人天然地享有独立思想与追求真理的权利。
个体意识与民族复兴信念。鲁迅提出“立人”的解决方案是为中华民族免于被逐出世界民族之林计,他不能容忍物质主义盛行对心灵的蒙蔽。他当然看到了西方列强物质富足的巨大作用,只是痛心于辁才小慧之徒的食洋不化。在鲁迅的语境中,个人与众数是激烈冲突的,个人主体就产生于一个缺乏和谐氛围的价值体系之中。他寄希望于个人,希望觉醒的个体——精神界之战士发挥自己的潜能,与主流文化范式的蓄意镇压对抗。而他之所以如此选择只是因为失望于众数,痛心于满街都是祥林嫂,遍地都是阿Q,并因此致力于向国民性宣战这一几乎永无获胜可能的工作。他追慕精神界之战士,甚至对俄国的“虚无主义者”产生过兴趣。对鲁迅来说,在一个奴性泛滥的社会里,唯有个人英雄的出现才是改造国民性的肇始,但是鲁迅又从来都没有抛弃过民众,他选择改造国民性作为毕生的事业就是证明。鲁迅希望少数觉醒的个体能够带来个性张明的思想火种,使民族振兴可以期待。也正是因此,在他的感时忧国、呐喊彷徨中个人主体与民族认同才以一种相当理想化的方式统一了起来。他的“立人”思想对于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固然有空泛之嫌,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但是从呼唤民族精神觉醒这一角度看它立足现实,达到了一个文化人——当然不是政治家——应该达到的思想高度。
个体意识与普遍的人类情感。受进化论、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世界大同、人类一家是五四时期颇有市场的一种现代性想象。钱玄同曾充满激情地预言:“夫世界进化,已至二十世纪,其去大同开幕之日已不远。”[注]钱玄同:《致陈独秀信》,《新青年》第3卷第4号,1917年6月1日。周作人对民族、国家之类的范畴没有太大兴趣,他从个人出发,跨过了民族、国家的意识,在普遍的人类情感中找到了落脚点。他把个人解放的事业建立在抽象人性的基础上,主张抛开现实的牵绊来看待人性。正因为他关注的是普遍的人类与抽象的人性,他才会得出结论说:“这文学是人类的,也是个人的;却不是种族的,国家的,乡土的及家族的”[注]周作人:《新文学的要求》,《艺术与生活》,止庵校订,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9页。。他追慕的非神非兽的人间生活深具超越性,因而他的人道主义文学就只能是“个人以人类之一的资格,用艺术的方法表现个人的感情,代表人类的意志,有影响于人间生活幸福的文学”[注]周作人:《新文学的要求》,《艺术与生活》,第23页。。周作人把他自己定位于一个彻底的人道主义者,他以人类意志为最高宗旨,而他的个人主体只不过是人类的代言者。
三、“解放”的偏至
以科学与民主推进个体觉醒,由觉醒的个体造就觉醒的时代与社会,这是五四时期“个人的崛起”的基本思路。五四新文化对于觉醒的想象极富光彩,对于解放的规划却苍白无力,所谓觉醒只不过是一种呼吁的热情。它与传统决裂,却没有真正形成一个基于经验与理性思维的科学与民主的知识系统;它反对愚昧主义,鼓吹平民教育,平民文化教育普及的现实推进却矛盾重重,步履维艰;它反对封建专制,却从未勾画出一幅涵盖了哲学理论、政治纲领与改革方略的社会变革蓝图。五四新文化推进思想启蒙,拿来西方语境中的个人主义作为思想武器,但是基于实用原则拿来的思想却有些支离破碎。即以吸纳文艺复兴个人观而论,五四时期大力赞美个人存在的完满状态,而文艺复兴的宗教色彩却很少被重视。事实上,文艺复兴个人观虽然大举强化了以人为中心、世俗化,但它的宗教性并不逊于中世纪时期。五四新文化推进思想启蒙,却始终没有在天赋人权、理性原则与法的精神之间实现有机融合,并由此导致了个人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的脱节。“由于缺乏统一的方法论基础,‘五四’启蒙思想没有形成一个有力的思想体系,从而为制度化的社会实践和科学的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各种思想学说在‘态度的同一性’支配下构成了一种怀疑主义的意识形态。”[注]汪晖:《预言与危机:中国现代历史中的“五四”启蒙运动》上篇,《文学评论》1989年第3期。在“态度的同一性”之下真正实现统一的是觉醒的个体对于纲常名教、忠孝节义等权威的反叛的态度,至于如何通达个人解放却存在诸多理论认知上的严重分歧。
一代五四学人听凭自己的喜好从中西思想文化的交错中寻找中国文学现代化的良方,不同思想者关于个人解放的解读并不相同。陈独秀用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经验透视中国社会,他的个人解放更多地带有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色彩,自由、人权、平等为思想核心加上暴力革命的方式构成了他的个人解放观。胡适接受杜威的“实验主义”哲学,所以他的个人解放观包含思想者的自由与思想中的自由两个方面。自由是重要的,但是自由却不是无限的,个人拥有独立思想的自由,同时个人也应该勇于为自己的思想行为负责。周作人个人解放观的思想来源比较复杂,古希腊的人性观念、文艺复兴运动中的天赋人权、性自天然、日本享乐文化以及晚明兴起的性灵学说,无不在他的思想理念中留下痕迹,所以他讲个人解放却念念不忘于人性,以至于超越个人现实关怀去关注抽象的人类情感。而鲁迅一方面受到了西方理性与非理性主义哲学思潮的影响,高扬精神觉醒的旗帜;另一方面,又深受中国文化传统中爱国主义思想的影响,倾向于把个人的精神觉醒与民族忧患意识结合起来,并最终具体化为“立人”的命题。
五四社会变革如此,大时代中觉醒的个体又如何自处?经历了新思潮的洗礼之后,柔石感叹道:“‘人’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一个人,就是所谓人的一个人,究竟是一件什么东西呢?”“宇宙啊!为什么有一个‘人’的大谜呵?”因而“心里总觉得不安定”[注]赵帝江、姚锡佩:《柔石日记》,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62、63、71、39页。。吴康则形容青年:“一生的生活都归于‘莫名其妙’。”[注]吴康:《从思想改造到社会改造》,《新潮》第3卷第1号,1920年10月。个人解放仅止于表明态度显然是不行的,个人解放的理想付诸个体实践,首先是把自我从家庭专制中解放出来,其次是把个人幸福掌握在自己手里。于是从五四作家到他们笔下的青年,响应新思潮的召唤,走出包办婚姻的樊笼,追求自由恋爱就成了一种十分常见的时代现象。当子君从容喊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注]鲁迅:《伤逝》,《鲁迅全集》第2卷,第112页。,这一话语不但并不使人诧异,反而成为一代五四青年共同的内心呼声的表达。遗憾的是,正如作品所揭示的一样,子君死了,死于她再也无法经营下去的爱情和婚姻。然而当此之时深受困扰的又何止子君,郁达夫笔下的“他”也正在为青春的爱情无法满足而自怨自艾,正在为灵魂与肉体、理想与现实的巨大矛盾苦苦挣扎。觉醒是幸福的,觉醒之后发现自己无路可走却是痛苦的。也正是因此,狂人只是因为觉醒,因为揭示了封建礼教“吃人”的内幕而被他所置身的社会视为疯子才具有了警示意义。夏瑜带着唤醒民众的使命来到民众中间,却在民众的围观中被砍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如果说夏瑜送给民众的革命思想可以理解为医治愚昧的药,急需药的民众对他的药视若无睹,却将送药人的鲜血当成治病良药和着馒头吃了下去。在这个行为错位中,作为小说标题的“药”已成为一个深刻的思想讽喻。
个人主义在反对欧洲封建专制与天主教会的斗争中曾经立下汗马功劳,有力地推动了启蒙运动的深化,并为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奠定了思想基础,其思想锋芒可谓所向披靡,但是在中国社会文化土壤之中似乎有些水土不服。有论者指出:个人主义阐释民主与科学主义阐释科学,最后共同面对的却是一种脱出了社会存在的抽象的人,一种无从回答人生意义的空洞的人[注]杨国强:《新文化运动中的个人主义》下,《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10期。。个人主义唤醒了五四知识青年的反叛意识,在为青年明示走向解放的人生新路之时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四、结语
五四时期个体的觉醒使个人成为了文学书写当仁不让的中心,但是觉醒不能代替解放,而且也不必然指向解放。较少强制、价值多元的文化氛围加快了个人主义传播的速度,同时也迟滞了对个人主义的理解达成统一。一代五四学人从个人喜好出发拿来西方语境中的个人主义,一方面随意地拿来使对个人主义的借鉴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又将西方语境中的优长与缺陷一起照单全收。特别是在个人主体文化身份的建构上,诸如现代国家观念、现代民主社会、民族复兴信念以及普遍的人类情感各有指向,莫衷一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问题带来的困扰更大也更持久,其深层次的影响则是个人解放统一方法论基础的缺失。个体的觉醒强力更新了五四时期的文学观念,激发了一个时代的文学书写中生命力的极度张扬。那个挣脱了束缚的自我以反叛为使命,反叛传统,反叛权威,了无拘束,自由自在。遗憾的是,当个人被装进一个信仰体系,当这个体系只能复制和确认它自身的主体性之时,自我已经成功地把自己装进了一个时新、漂亮的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