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019-02-11张慧艳
摘 要: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大增加了一些加强社会创新治理的内容,对后期社会建设明确了新的方向。
关键词: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一、社会治理的内在含义
社会治理顾名思义就是社会来治理,社会力量来治理。这是一种理解。还有一种理解,把社会当对象,治理什么?治理社会,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社会矛盾,这是从字面上看,比较容易理解,当然这样理解是不准确的,所以这个不称之为定义,结合理论内容来解释,所谓社会治理是指通过政府的有效管理,企事业单位、社区、个人等不同主体共同努力,协调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应对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分成两部分来看它的内涵,一部分是看它的主体,谁来干。多元主体,以往的社会管理是依靠政府进行管控,现在不一样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成员的平等意识、参与意识都在增强,所以社会治理必然是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社会的局面,社会各个方面多元共治。
第二部分是它的目标,社会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政府、社会以及个人等不同群体的共同付出,对不同社会群体存在的利益联系进行有效的协调,并对社会中存在的一些矛盾事件进行有效调节,增强社会活力。以前社会管理的重心在哪里呢,维持秩序,维持社会秩序,现在不同了,如今的社会治理重心不仅要确保社会秩序,还是要对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所存在的一些与利益有关的联系进行有效地调节,并且对社会中所出现的一些矛盾事件进行有效地处理,让社会更具有活力的同时,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增强社会的稳定性。
十九大报告对形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给出了路线图,即在“两阶段”目标中实现。第一阶段是2020年到2035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其中,作为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向就是“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就是说进行社会的治理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管得太松、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使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而第二个阶段是从2035年开始到2050年,不仅富强,还要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我国不断的加强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将全面实现。
二、新格局下社会治理的丰富内涵
“共治”的理论理解含义是:要在进行国家社会事务的治理过程中,充分地引导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治理。“共享”,就是要使全体人民都能够有效地对发展和治理成果共同享有。可以说,共建共治共享这一理念的提出,不仅仅浓缩了过去5年我国在进行社会治理过程所开展的有效实践探索,也是对未来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指明方向。
三、如何完善建设社会治理格局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体制完善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最大的特征,也是最大的优势。在开展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党的领导是覆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贯穿国家治理全过程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型社区建设都需要加强党组织建设,使党组织的引导覆盖到每一个社会组织,并使其成为不同新兴领域进行社会治理的最主要支持力量。
在党委领导下,政府作为党的工作执行机构,其作用应更多体现在激发社会活力,用政策来保障社会公平,规范社会秩序,实现从管治向服务转变。然而,在现实实际中,结合过程开展情况来看,我国现在很大部分的劳动者在进行就业时,都会选择在非公经济组织进行。在社引导的过程中,政府职能有了一定的变化,已经不再拥有计划体制下的全能性质。因此,政府需要以更加开放、平和的心态去面对社会主体进行引导、管理,对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
(二)提高社会四化水平即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
所谓社会化,就是社会多种力量,就是要组织和动员各方面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化就是指领导干部要引导广大群众对自身合法权益进行合理、有序的维护。有人说,我们现在进入了智慧社会;智慧社会需要智慧管理。正如报告中所说,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智能化就是在当前智能化背景下 ,通过大数据以及信息化处理等方式,对社会管理以及服务的精确程进行有效提升,增强管理过程便捷性。
“专业化”的理解就是:大力加强专家型管理人才的培育,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促进管理人员能够在专业方式的引导下,为人民进行专业服务的提供。
(三)加强优化预防机制,有效进行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设
当今社会存在不和谐因素,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但如果我们归纳一下,就会发现,大量的社会矛盾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所以十九大提出:在实施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对诉求表达机制进行合理的建设,并且通过运用利益协调机制,对社会矛盾进行有效化解,同时,要注意建设有效预防机制对重大决策风险进行评估,以更加严谨的权益保障机制来进行过程保障,高效地社会矛盾进行防范、化解。
(四)促进四个体系有效进行架构
四个体系的具体内容及主要方面就是:
第一个体系,有效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对非人为造成的自然灾害进行有效防治,对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事故灾难进行有效预防、处理,对相应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有效解决,对公共事务中出现的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相应社会安全事件进行有效管控。
第二个体系是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8年初中共中央要求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从没有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消失,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某些行业甚至是比较猖獗的。只是现在的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有些黑恶势力原来是帮派化,现在以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隐蔽起来,原来是暴力,现在转向“软暴力”,比如跟踪骚扰、言语恐吓等;从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向物流、非法高利放贷平台等领域。例如,近几年盛行的校园贷、现金贷等,很多是由黑恶势力操控,近几年发生了好多起在校学生自杀事件。大多是因为不断收到威胁恐吓还款的信息,迫于压力而自杀,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如果不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它必然会危害社会稳定,甚至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将助力使我国的社会治理向纵深推进。
第三个体系是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核心是人。所以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刻不容缓。从十八大,我们就开始关注心理健康问题,各地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党的十九大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更系统、更科学的部署,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使得心理服务变得更为积极主动、明确具体,从事后干预向事前防范转变、从零打散敲向体系化建设转变。
第四个体系是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随着社会治理实践的不断推进,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在空中生活,而是在社区生活。我们原来单位体制内的管理职能已经瓦解了,不像计划经济体制下每一个人只要工作,政府就能够通过单位体制进行服务和管理。现在很多人不在体制内,他们都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甚至是个体户。对这些“社会人”的服务和管理,单位体制已经不能覆盖。那么“社会人”要如何服务和管理呢,靠的就是社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领域发生了深刻变革,社会治理理念深入人心,社会治理方式不断丰富,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家安全全面加强。近几年群体性事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等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增强。相信我们一定能使社会治理好的效果惠及全体人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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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慧艳,山西沁水人,中共沁水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