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下的传播变革及其社会影响
2019-02-10张文祥
周 妍 张文祥
(山东大学(威海) 文化传播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山东大学(威海) 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
互联网展现了有史以来最快速的沟通媒介穿透率*“在美国,收音机广播花了30年才涵盖6000 万人;电视在15年内达到了这种传散水准;全球信息网发展之后,互联网只花了3年就达到了。”参见[美]M·卡斯特著:《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437页。,从诞生之日起就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结构,推动着社会转型与变革的进程。与国外相比,互联网在我国发展的速度和发挥的作用更加惊人:经过20余年发展,我国以8.02亿的网民数量跃居世界第一,6.63亿人通过网络获取新闻信息,互联网颠覆了传统媒体的信息垄断,创造了全新的信息生产传播格局*中国互联网络研究中心(CNNIC):《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808/P020180820630889299840.pdf,2018年10月20日。。当下,互联网技术与移动通信技术结合开启的移动互联网时代,被称作人类传播活动的第五次变革。这一变革使得传播行为得以随时随地发生,“泛媒”“智媒”和“万物皆媒”成为注解该时代的关键词。移动互联网正在重新定义人类的生活和习惯,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进入新的阶段。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结合的移动互联网完全不是传统媒体意义上的“媒体”,而是一种重新构造世界的结构性力量。*陈力丹:《2017年中国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十个新鲜话题》,《当代传播》2018年第1期。移动互联网究竟会对社会传播生态产生怎样的重构和颠覆?本文尝试分析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传播结构的分化与变革,揭示该传播变革对社会交往方式重构、社会表达方式再造以及社会价值观念变迁的影响,剖析其所蕴含的传播价值和社会学意义。
一、移动互联网引发的社会传播结构变革
一个社会在传播格局和传播手段上的重大改变都直接决定着这个社会的组织方式、构造逻辑和运作法则。*喻国明:《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型社会传播生态》,《社会科学文摘》2017年第1期。互联网的威力首先体现在对传统信息生产和传播模式的颠覆,以及对政府控制信息传播权力的打破。借助互联网技术支撑的网络媒体和其他平台,过去“沉默的大多数”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声机会,前互联网时代“一对多”的大众传播模式被“所有人面向所有人进行的传播”所取代。互联网对公众的“技术赋权”,使公众能够更为自由地获取信息、表达意见,改变了他们在社会运行与治理过程中的被动地位,不仅推动了社会转型,更推动了管理型政府的转型。作为传统信息传播方式的颠覆性力量,互联网改变了社会性传播系统和权力结构,作为个体的网民取代以媒体机构为基本单位的社会信息传播,媒体与民众之间的传播关系和权利关系也被重构。移动互联网则以社会化分享与传播的革命性力量,使信息传播更加便捷,过去阻碍传播的时空被极大压缩,社交媒体和手机移动终端等新型媒介发展迅猛,“即时在线”成为人们交往的新常态。截至2018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达到7.88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到98.3%。社交网络超过PC端新闻网站,成为仅次于新闻客户端的互联网用户获取新闻的第二大渠道。[注]中国互联网络研究中心(CNNIC):《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808/P020180820630889299840.pdf,2018年10月20日。“网络化生存”成为我国主流人群每天工作、生活的方式,移动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更加彰显,其广度和深度均超出了人们的预期。移动互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VR/AR、可穿戴设备等技术联手,正在开启传媒业生态的新一轮重构。一个突出表征是传媒业的边界趋于模糊和消解,传媒业的领域在空前扩张,社会化传播的特征正在凸显,社会传播结构的最新变化在新闻信息生产、分发、用户平台、传播方式等关键维度已有体现。
(一)移动互联网下的新闻生产和分发系统重构
互联网早已打破传媒业新闻生产格局,移动互联网则正在进一步重构新闻生产系统。主要体现在:一,新闻生产者的大扩容。作为人工智能与传媒业联姻的产物,机器人/算法新闻的运用,使新闻内容生产范式从媒体精英式内容生产(PGC)和用户内容生产(UGC)转到人工智能(AI)生成内容(AGC)或机器生产内容(MGC)[注]中国最先出现的由腾讯推出的自动写作工具Dreamwriter,目前已达到成文用时0.5秒,分发用时2.24秒。新华社研发的“媒体大脑”制作的《媒体大脑来了》视频新闻,机器宣布自己的诞生,计算耗时只有10.3秒。转引自彭兰:《无边界时代的专业性重塑》,《现代传播》2018年第5期。,智能机器和带着传感器的万物都在成为信息的采集者、加工者。IT公司、物联网企业和电商平台都在加入新闻生产系统,使新闻生产者的阵容空前扩张。二,新闻资源的大扩张。用户数据(UGC等用户生成内容数据和用户行为数据)和物联网数据也成为新闻生产的信息资源。其中,“用户在各种社交平台发布的信息、意见以及蕴含的情绪,都是社情民意的具体表现。对这些用户数据进行有效收集和分析,可以为新闻报道提供新的拓展维度”[注]彭兰:《未来传媒生态:消失的边界与重构的版图》,《现代传播》2017年第1期。。用户数据是智媒时代传媒个性化信息生产与服务的基础,同时构成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沟通的基本依据。而物联网的推进,使无处不在的传感器成为新的“人的延伸”,其分布更广、到达的领域更丰富,在人不能到达的地方,无人机等传感器可以持续地监测环境、传递信息,履行媒体的职责。可以说,物联网的信息数据,也会成为重要的公共信息资源,在社会运行和公共治理中发挥作用。三,新闻信息处理系统的大转移。在近年来推进的媒介融合探索中,很多媒体已尝试打破以自身编辑部为边界的新闻信息处理内部系统,实现不同介质、多个媒体内容生产处理的“中央厨房”模式。而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独立于媒体的公共平台将为不同专业媒体的内容生产提供更为丰富的资源和技术支撑。以今日头条为代表的新闻信息处理系统的社会化转移,将为拥有数据资源和算法优势的技术公司带来新闻生产的话语权,使它们从新闻分发的边缘地带进入新闻生产的核心领域。
在传统媒体时代一直捆绑在一起的新闻内容生产和分发,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加速分离,产生了众多不为传统媒体掌控的新型内容分发平台。这些平台有资讯整合类平台(门户网站、App)、搜索引擎、社会化媒体、个性化推荐平台、专业化服务平台等。新闻内容生产与分发的分离,构成网络环境下传媒业变革的关键表现。媒体机构的平台化成为媒介融合的重要方式,催生出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融合型平台媒体、今日头条等互联网原生型平台媒体、BAT等互联网拓展型平台媒体(腾讯新闻、百度新闻)。[注]周蔚华、杨石华:《技术变革、媒体转型及对传媒业的挑战》,《编辑之友》2018年第10期。平台型媒体将掌控传媒业生存发展的命脉,对社会传播格局有决定性影响。
(二)社交媒体的泛在化与社会化传播
互联网使社交取代传统媒体时代的内容和形式,成了媒体的核心要素。媒体内容生产的动力来自社交,人们在社交媒体编织的关系网络为媒体提供了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移动互联网把社交媒体(social media,也称社会化媒体)带入了全新时代,社交媒体已成为互联网第一大流量来源,媒体平台的社交化使社交几乎成为新媒体的别名。社交媒体把社会关系和内容生产两者融合在一起,赋予用户创造并传播内容的能力,从2008年成为互联网热门话题至今,“无社交不传播”已成为现实[注]彭兰:《移动化、社交化、智能化:传统媒体转型的三大路径》,《新闻界》2018年第1期。。从最早的社交媒体BBS出现,民众首次在大众媒体之外找到了聚集和交流的平台,获得有别于单向大众传播模式的双向互动交流机会。经过博客、个人门户、QQ空间的渐次发展,即时通信、UGC、社群、共享已成为社交媒体的鲜明特征。互联网从单向信息传播的超链接网络,转变成以人联网为特征的人际网络,这种关系网络的突出特征是以社交媒体为平台、以人为节点。其中,媒体属性较强的微博,为人们提供了虚拟关系网络的信息分享和讨论广场。微信则借助现实联系人的强关系后来居上,成为社交媒体的领头者。微博和微信的共同之处是让用户在互联网上构建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2016年开始井喷式发展的网络直播则把社交推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依托移动终端,网民个人在社交媒体平台“编织”自身社会关系网络的同时,能力得到极大解放,在信息传播中的角色也由被动接受的客体变成传播的主体。
移动互联网突破PC互联网的空间限制,移动社交已广泛存在于各类媒体和非媒体中,社交媒体呈现出一种泛在化的态势。[注]谭天、汪婷:《接入、场景、资本:社交媒体三大构成》,《中国出版》2018年第8期。网络直播也属于这类泛在化的社交媒体。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社交媒体的连接能力成为各类网络运营者竞相发掘的对象,均把“连接一切”当作自己的运营理念。作为互联网最主要的连接口,二维码无处不在,智能手机的“扫一扫”功能让用户可以不受场景、时空的限制和媒体平台实现连接。语音识别等更便捷、更安全的接入,无疑将会进一步拓展社交媒体的领地。万物皆媒的“泛媒”时代正在到来,而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VR/AR等新科技推动下,智能化和人性化的智能社交已离我们的现实生活越来越近,传播方式的变革和传媒业生态的重构正在发生。
(三)移动互联网下的传播方式变革
移动互联网下传播方式的变革,突出体现在场景传播、沉浸传播和共享传播三方面。
传播媒介的移动化和智能化促生了传播的场景化。内容、社交、服务分别构成移动互联网的三个重要领域,相应生成的内容、社交、服务平台在移动互联网推动下正在进一步深层交融。移动媒体在向内容媒体、关系媒体和服务媒体三个方向的拓展中,“场景”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移动传播的本质是基于场景的服务,即对场景(情境)的感知及信息(服务)适配。换句话说,移动互联网时代争夺的是场景。场景成了继内容、形式、社交之后媒体的另一种核心要素。”[注]彭兰:《场景:移动媒体时代媒体的新要素》,《新闻记者》2015年第3期。最早从传播学科视角研究“场景”的美国学者罗伯特·斯考伯和谢尔·伊斯雷尔提出“场景五力”,即移动化场景时代依赖的五种科技力量:移动设备、社交媒体、大数据、传感器、定位系统。[注][美]罗伯特·斯考伯、谢尔·伊斯雷尔:《即将到来的场景时代》,赵乾坤、周宝曜译,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4年版,第11页。当下,这五种科技力量已获得广泛应用,以为用户个性化定制、精准推送、即时交互为特征的移动化信息生产方式成为现实。智能手机下载安装的微信、微博、App等应用软件,把人带入了各种场景,甚至连软件的使用者也被数字化、场景化,生成App人格。作为移动互联时代的新生力量,场景重新定义了商品的符号价值,传统的通过媒体买版面、买时段的广告营销正在被摒弃,个性化和精准触达消费者的场景式广告渐成新的趋势。如学者指出的,场景改进和提高了传播的有效性,弥补了传统广告的很多不足,增强了部落和亚文化的凝聚力,场景链接下的流行也变得更加容易。[注]蒋晓丽、梁旭艳:《场景:移动互联时代的新生力量》,《现代传播》2016年第3期。
与场景化相关联,传播出现沉浸化趋势。移动互联网空前拉近了人类社会的时空距离,不仅创造了突破时空阻隔的在线交互社交,还与VR/AR等技术一道消弭了作为记录者的用户和新闻现场的边界,提供逼真而丰富的图文视听感受和虚拟环境,使用户“沉浸”其中,成为新闻现场的一部分。VR/AR、360度全景视频、网络直播等沉浸传播技术的运用,使传统记录事实的新闻变成了参与式创作、全民直播式的“沉浸新闻”,即基于泛在连接和沉浸传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新新闻。[注]李沁:《沉浸新闻模式:无界时空的全民狂欢》,《现代传播》2017年第7期。沉浸技术打通了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传统的“在场”变成了无处不在的“泛在”,对用户的LBS地理定位和信息定位,可以做到对用户信息需求的精准把握,把个性化定制融入新闻信息采编制作全过程。沉浸传播时代,新闻信息的生产、分发流程呈现更明显的社会化趋势,全民参与的“泛众生产”和“泛众传播”成为沉浸新闻的主体特征。
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使用,推动传播从web2.0时代的“社交分享”走向web3.0智媒时代的“共享”。当下的“社交分享”与“共享”有质的差别,前者是“我把体验的结果告诉你”,后者则变为“我的体验就是你的体验”,是在“人与机器、物体甚至环境全面融合”的基础上,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互为彼此、关系平等[注]胡正荣:《媒体的未来发展方向:建构一个全媒体的生态系统》,《中国广播》2016年第11期。。共享传播的基础性条件是物联网下的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信息交互,即“人物共生”。当下人们依靠社交媒体已实现信息交互和分享,在物联网技术普及化的不久的将来,“物体泛终端化”将打开人与物的信息交互共生通道。共享传播的最高境界是人类摆脱中间介质的束缚,进入“人媒合一”的智媒时代。
二、传播结构变革对社会交往方式的重塑
视野从传播格局移到社会格局上,“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6/content_5100032.htm,2018年10月20日访问。。移动互联网下“万物互联”的传播格局已把人类社会带入全新的“互联社会”,信息即时交互,人与人交往空前便捷。
社会存在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交往。没有交往和互动,社会便难以维系。交往是人的社会本性,是人们传递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共识的途径。互联网颠覆了传统媒体的介质阻隔和传播的时空限制,其全球性、匿名性等特征空前降低了信息生产的门槛,扩大了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网络带来的社交工具变革,使中国人社会交往的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移动互联网把我们带入一个高度媒介化的社会,给社会交往带来的最显著变化是“缺场交往”的常态化。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之所以成为人们热衷的交流沟通工具,不仅因为这种网络交流平台释放了人们在传统技术条件下难以满足的交流需求,创造了认识更多陌生人的机会,同时由于移动互联网弥合了线下和线上边界,虚拟交往和现实交往不再是相互替代和此消彼长,而是可以相互补充、共同作用,虚拟社会和现实世界相互交叠、相互影响和发挥作用。因此激发巨大的网民群体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集结,促进社会观念的更新,特别是有助于平等、自由和民主观念的形成。
(一)微信的点赞、红包社交和“圈子”文化
微信兼具即时通信、信息发布、工作、社交、娱乐、支付等功能,诞生至今已发展成为影响力超过微博的社交平台,对人们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产生深刻影响。
微信平台支撑的网络社交,既能加强熟人间的强关系,也有助于维系和发展陌生人之间的弱关系,成为社会不同群体联结沟通的桥梁。朋友圈是熟人交际圈,既可以作为一个社交媒体的信息发布平台,也能作为一个社会交往的场景,成为人们生活和社交的重要方式。微信的信息传播兼具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和场景传播特征,还是一个接近实名制的信息传播场域,在即时通信技术的支撑下,微信用户个体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都实现了网络化,甚至在网络虚拟空间还被植入现实传播的场景,网络虚拟交往和现实生活交往实现重叠与融合。
点赞作为微信朋友圈的一项社交功能,成为微信好友之间最节约时间成本的便捷交往方式。一个“赞”的表情或其他象征性符号,能反映出人际间社会关系的密度和温度。移动社交下信息接触和人际交往成本的极大降低,为微信好友即时互动、交流、分享和支持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被点赞和评论的次数成为测量获得身份认同和社会接纳的标尺。依靠点赞和被点赞,“个人由此在群体间找到自己的身份定位和群体属性,在心理上获得群体支持与情感归属,从而构建起‘我们’的群体认知,消除了游离于群体之外、作为孤独个体的那种无助感和被遗弃感。这种认同感奠定了我们对于生活和社会的信心与希望”[注]范红霞:《微信中的信息流动与新型社会关系的生产》,《现代传播》2016年第10期。。但点赞的泛滥,也可能降低交流的实际意义。特别是出于从众心理或下意识的点赞行为,缺乏真实交流的内涵,只产生信息冗余,对增进感情和促进人际沟通并无益处。
微信红包从2014年春节前上线以来,已成为微信支付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功能,成就了移动新媒体的“红包经济”,同时作为微信的一项突破性社交功能,刷新了网络人际交往的内涵。从节庆延伸到平日,发红包、抢红包成了微信群成员之间的一种集体游戏或仪式,不仅在有趣有益的群体双向互动交流中完成人情往来,还实现了社会关系的建构与维系。借助微信社交媒体的互动传播,红包和礼物作为人类社会交往中的分享式馈赠模式在网络虚拟空间焕发了新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价值,成为维系和巩固群体关系、确立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促进社会交往的集体仪式。
微信把现实中的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带入移动网络社区,实现了个体社会关系的网络化呈现,在现实交往与网络虚拟交往的聚合中重塑了人们的社会关系。微信提供的新型社会交往方式,突破了传统熟人社交的信息传播和交往模式,创造了基于互动、分享以至于共享的传播文化。人们通过使用社交媒体增加共享资源,扩大社会交往的范围,实现社会关系的重建和再生产。但同时应看到,点赞和红包社交发生的微信平台是一个半封闭的网络社区,成员彼此之间只有成为好友,才能相互浏览彼此发布的信息内容及相互联络沟通。微信这种“带围墙的社区”架构,就形成一种偏向于熟人社会的“圈子”文化。“圈子”内外有别,圈内成员间交流沟通频繁,能建立群体认同感和归属感,对圈外人则联系不多,甚至会有排斥。微信“圈子”尽管并非完全封闭,但对信息流通和观念更新有不利之处。因此,在发挥微信促进社会交往、构建社会认同作用的同时,应防止微信传播方式降低网络信息传播的包容性和民主性。
(二)微博粉丝社群的准社会交往
新浪微博的信息传播和公共讨论功能在政府强化网络管控后趋于衰落,其媒体属性让位于社交功能。使用微博来传递情感、表达情绪的用户趋多,其中以大众明星为核心的虚拟粉丝社群成为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的新型准社会交往的途径和渠道。“准社会交往”(Para-social Interaction)概念是由美国心理学家霍顿和沃尔提出的,有别于真实的社会交往,这类交往的对象不是现实中的人,而是他们喜爱的电视人物或角色。受众因对自己喜爱的这类媒介人物产生依恋,继而发展出一种想象的、而非真实的社会交往关系。准社会交往被看作是媒介化社会的产物。移动互联网加剧了媒介化社会的影响,改变了传统媒体环境下信息流动和交往过程的单向性,赋予准社会交往新的功能和内涵。2014年新浪微博推出具有私信群聊功能的“微博粉丝群”,大大方便粉丝与知名博主之间的交流互动。博主通过自建粉丝群,粉丝也可给博主创建粉丝群,通过“互粉”或私信交流,形成双向互动的交往情境,难以计数的粉丝群成了年轻网民聚集和交流的场所,在微博平台上的准社会交往还会延伸到现实生活中的交往,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重要的社会交往模式。这种基于网络技术构建的群体,使“人与人超越传统的种种限制,基于共同喜好、兴趣和经历,灵活高效地采用多种社会化媒介工具联结起来,一起分享、合作乃至集体行动,构建的是一种充满人情、重视具体、回到现象、关注情感的关系”[注]隋岩、周琼:《互联网群体传播时代的网络语言与准社会交往》,《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11期。。这种关系不同于现代工业文明下干巴巴的社会关系,而是一种充满人情味的黏性社会关系。移动互联网提供了成本极低、途径多样的传播工具和交往平台,使得打通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等传播形态边界,突破时空阻隔的“在场”式的社会交往变成现实。因此形成的一个个网络社群,以成员基于共同兴趣爱好的信息和情感“分享”为起点,随着相互交流和对话实现“合作”,在此基础上还可能产生“集体行动”。因为用户数量的巨大,网络替代现实空间成为群体聚合的空间和粉丝准社会交往的场所,因身份的虚拟和表达的匿名性,网民比现实空间表达更自由、行动更大胆。一个个虚拟粉丝社群成为粉丝联络沟通互动的最佳渠道,成为有别于真实社群的一种社会新势力,见证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准社会交往的影响力。
因互动追踪、信息聚合和社会化传播等功能突出,新浪微博成为粉丝们首选的信息发布和分享平台,借助新浪微博的跟随、分享、话题、投票、点赞等功能,粉丝可以进行丰富而活跃的网络准社会交往,经常引爆网络热门话题,甚至爆发参与人数众多的网络骂战,有时还会演变成网络暴力。这种极端情绪的宣泄和情绪化的集体行动,表征了粉丝们非理性的网络狂欢和群体极化现象。在微博由公共讨论功能向娱乐社交转向的背景下,如何防止网络交往的失范和失控,把准社会交往引导到理智有序的轨道,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传播结构变革创造新的社会表达方式
以舆论来体现公众意见、反映利益诉求的社会表达,是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在前互联网时代,我国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掌握在国家手中,以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主要职能,公众缺乏利益表达的有效渠道和机制,社会舆论难以准确全面反映公众的需求和利益。从1994年接入互联网以来网络舆论的兴起和一系列热点网络事件引发的社会影响可以看出,中国人意见表达、利益诉求乃至政治表达的方式已被互联网深刻改变。互联网为人们搭建了表达和分享的渠道,让民众在同一个平台上有平等的交往和相对自由的沟通。移动互联网创造的新的传播方式,为民众的社会表达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新特征。
(一)移动互联网下的影像表达
在移动互联网推动下,一个“随走、随看、随播”的移动直播时代正式到来,人们拿的不是“麦克风”而是“摄像头”,每个直播用户都有可能成为新闻事件的现场报道者,随时向公众呈现正在发生的事件。[注]许向东:《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舆论传播新环境》,《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月1日第003版。人们传递信息和表达意见的符号形式由文图转换成了移动短视频或视频直播,“移动互联网影像是基于个人化、个性化基础上进行的意义生产,具有隐晦表达对抗性意义的习性,它突破了传统媒体影像的严肃、庄重的政治话语方式,以‘冷幽默’式的大众话语方式来参与社会阶层对话,佯装无知地揭露真相,戏剧性地实现批判效果”[注]彭华新:《移动互联网影像与社会阶层表达:符号、技术、身体》,《现代传播》2017年第9期。,这构成当下网络表达的一种实践样态:影像画面隐藏着社会不同阶层的意义冲突和观点对峙。如网上流传的“城管打人”“民警抱摔妇孺”“暴力强拆”等主题视频,往往由事件现场的民众拍摄和上传,社会议题和政治议题相混合,文本上体现公权力的合法与权威,但通过影像的隐晦特性和娱乐基因,造成意义的反讽和对抗,起的是揭露社会问题的效果。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手机成为内容制作和表达的通道,影像生产和传播极为便利,民众不需严谨的文字修养,更无须对信息发布的把关与审批,影像可以表达一切:既可以体现民众对精英的意义对抗,也可以反映民间对官方的舆论斗争。尽管在现实环境中,普通民众依然处于话语权的边缘地带,但移动互联网对民众的“赋权”和“启智”,使他们获得了意义生产和话语争夺的能力。而“有图有真相”的影像内容比文字修辞更客观真实,同时还有一种证据的说服力。尽管“图像”不一定等于“真相”,PS技术、影像借用、场景模拟等技术还在制造以假乱真的社会假象、幻象,但民间话语权在移动影像传播中的发挥,有利于保障民众的表达和监督权利,发现真相并促进不同阶层的对话与沟通。
(二)移动互联网下的语言表达
语言是交往和表达的信息载体和符号系统,网民用于表情达意和交流思想的网络语言则是一种特殊语言,这种语言是“在汉语、英语、数字、标点等符号基础上,通过谐音、联想、挪用、赋予新含义等手段,创造、使用、推广并使之固定下来的特殊符号表意系统和语言表达风格”[注]隋岩、周琼:《互联网群体传播时代的网络语言与准社会交往》,《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11期。。传统语言与互联网的自由、开放、平等、交互等特性结合,网络语言横空出世,获得了极为迅猛的发展,成为网络文化的重要内容。以网络热词为代表的网络流行语,是网民创造的一种网络大众文化,记录网民对社会、生活的观点和看法,成为网络民间舆论场的一种表征。移动互联网时代,表情包已然成为活跃于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的流行文化,甚至出现了“能发表情绝不打字”的互联网社交文化新生态[注]李政葳、张紫璇:《能发表情绝不打字》,《光明日报》2017年4月17日第5版。。表情包融合眼神、表情、语气等多种符号元素,成为网民普遍接受的线上交流方式,在网络交往和沟通中能够弥补文字表达的不足、更直接更丰富地传递感情,使网络社交更为轻松有趣。
当前最具影响力和传播力的网络语言是弹幕语体,这种语言是在年轻网民广泛接受的“二次元”审美基础上形成的一套代表网络流行文化的新语言系统,遵循评论、吐槽等情绪化、倾向性表达原则,以萌化、娘化、少女化、无厘头、吐槽式的语言手法,软化现实世界冰冷坚硬的运行法则,带有强烈的游戏感和青春乌托邦色彩。[注]马志浩、葛进平:《日本动画的弹幕评论分析:一种准社会交往的视角》,《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8期。弹幕语体已由准社会交往和表达的网络空间进入现实社会空间,成为社会人际交往和表达的流行用语,并且还演化为一种具有文化内涵的消费品,在网民的线上线下追捧中助推了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
作为网络社群成员使用的语言,网络语言是网络准社会交往的符号工具,同时代表了网络社群成员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解释世界的意义体系,推动了网络虚拟社群的准社会交往聚合和表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三)移动互联网下的社会表达
无处不在的网络传播使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不再清晰可辨,个人照片、实时位置、生活体会等私人事项可通过手机晒微信朋友圈,也可在媒体属性更明显的微博发布;而公共事件的事实真相、来龙去脉和是非调查,也多是绕过公共媒体的报道,以私人转发、评论和围观的形式更快捷地得到传播和扩散。而社会话语权力随着这种社会表达方式的改变得到重新分配,普通的社会大众获得了前互联网时代由政府和少数人掌握的表达权、传播权和知情权。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全民发声”的社会舆论生成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网民通过实时传递信息,对热点事件发表意见、表达看法,以“围观”来对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处理突发事件和应对热点舆情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日益深刻的影响。[注]如2017年发生的“辱母杀人案”于欢案就是在网络舆论监督的压力下,司法机关及时启动调查,最终认定于欢杀人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二审予以改判。最高人民法院等总结认为,热点案件引发网络舆情后,应积极回应舆论,争取司法与舆论的良性互动,舆情不仅无害,还会变为有益社会的“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社会表达渠道变化带来的社会群体心理变化,使得网上动员和集体行动变得更加便利。网络上的集体行为表现为对社会事件的批判或更为激烈的网上抗议。网上的集体行为也可能蔓延到线下,人们通过手机QQ、微博、微信等方式联络、集结,演变成现实空间的社会动员和社会抗争。互联网为社会表达带来了显著变化,重构了中国社会动员和抗争的场景,主要表现在:第一,互联网打破传统媒体对话语权的垄断。网络的发展不仅提高了信息传播的效率,更重要的是改变了社会权力的固有形态。过去的公共舆论被传统媒体垄断,但随着以往传统媒体上遭到禁止或限制的信息在网络上获得传播空间,网络实现了公共话语资源的重新分配。底层群体依靠网络论坛、微博等平台拥有了在公共空间制造抗争话语的潜力。第二,互联网重塑社会信息扩散的通路。互联网模糊了私域和公域间的界限,个人活动与集体活动更容易结合。抗争行动通过被拓展的社会关系网可延伸至更广的外部社会网络。第三,互联网塑造了社会抗争新的动员逻辑。与过去组织化程度高的集体行动不同, 新的抗争行动通过转发、点赞、提醒好友等网络社交媒体的功能,依靠媒介化网络进行动员就能成为抗争行动的一部分。[注]王斌、胡周萌:《媒介传播与社会抗争的关系模式:基于中国情境的分析》,《江淮论坛》2016年第3期。
网络言论是人们思想意识的体现,也是社会现实的一种反映。中国既有精英主义的社会管理传统,同样也有比较深厚的民粹主义思想基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提供的意见表达渠道对精英和大众都是一视同仁的。一方面,社会精英通过网络传播思想和表达意见,成为影响甚广的“意见领袖”;另一方面,网络也为大众的利益诉求和思想情绪表达提供了释放渠道。互联网还为大众和精英之间沟通互动搭建起平台,避免两类人群各说各话、互不沟通。但应该看到,网络是现实的投射。如果现实社会和谐稳定,互联网会推动中国社会的沟通、利益表达及社会民主化进程。但问题在于,中国社会尚处在转型期,贫富分化严重,思想观念缺乏共识,不确定的风险和危机增多,政府贪污腐败严重,诸多问题造成网上舆论场与网下舆论场极不一致,常常相互矛盾冲突,网上充斥情绪化表达和暴戾之气,民粹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色彩突出,低价值言论占相当比例。我国的互联网在构建“公共领域”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互联网并非是完全公平、公正的场所,其正作用和负效应同样明显。凭借广泛社会参与,网络表达可以生成“于欢案”式对司法的舆论监督、“微博打拐”等网络社会救助、四川茂县泥石流灾害后的募捐集体行动,成为弘扬人间正气、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但也存在集体情绪聚积风险,可能演化为网络道德失范、网络暴力、网络绑架民意和群体极化现象,甚至向现实空间延伸,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增加社会不稳定隐患。
四、传播结构变革下的价值观念更新与社会共识凝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是一个社会信息大平台,亿万网民在上面获得信息、交流信息,这会对他们的求知途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注]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4月19日02版。。移动互联网为大众提供交往和表达的新平台,把原子化的个体相互联结,深刻影响着公众的思想观念,潜移默化地重构着社会的价值观。
(一)后真相时代的情绪与真实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终端的普及和各种应用的出现,推动互联网认识论由参与、分享向“追求在场”转化。个体与新闻事件及媒体的关系,从“我要记录”“我要分享”发展为“我在现场”“要记录我”[注]彭兰:《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现场”与“在场”》,《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7年第3期。。尽管移动互联网打破时空局限,内容生产的主体空前多元,开放的生产过程可以做到即时以文图、视频直播形式呈现各种新闻现场和新闻事件,本应可以更丰富和完整地呈现事实真相,但因为在场的多是未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人,他们只能把握新闻事件的某个局部和瞬间,提供的只是其有限视野下、带有主观色彩的碎片化记录。而从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反转新闻”事件看,专业媒体也难免会被卷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闻信息生产洪流。媒体人如不坚守专业标准,过于依赖“在场者”的碎片记录或道听途说,随时可能落入假新闻的陷阱,偏离社会主流价值观。如前所述,微信圈、粉丝群等社会化传播本身带有较明显的情感色彩,其传播的事实往往是一种情绪化的事实,虽非虚构但也不完全客观,娱乐戏谑或赞美崇拜包裹的真实难免带有主观偏向。这种传播现象被西方学者称作“后真相(Post-truth)”,指的是在谎言和客观事实之外,还存在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种现实”,这种现实具有相对性、情绪化和速溶性等三个明显特征,信息内容是介于现实和谎言之间,传者迎合受众情绪、戏谑调侃、玩弄真相,受者则注重立即发声、情绪表达、漠视真相,网络信息快速更迭,看后即忘。“传者和受者都表现出先断言后反转、重共鸣轻真相、长情绪短记忆的特征,背离了客观公正的媒介伦理。”[注]江作苏、黄欣欣:《第三种现实:“后真相时代”的媒介伦理悖论》,《当代传播》2017年第4期。西方学者认为“后真相”的特点是情感大于事实,事实常常被带有情绪色彩的言论遮蔽,消解事实或对事实做认识论意义上的解读成为移动自媒体的常态。但也应看到后真相其实是新媒体语境下基于复杂事实的一种真相,是一种反思和对价值的审视,并能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对后真相不应过度悲观。[注]张庆园、程雯卿:《回归事实与价值二分法:反思自媒体时代的后真相及其原理》,《新闻与传播研究》2018年第9期。另外不容忽视的是,由于缺乏理性、认同和共识,使社会戾气大量充斥于网络表达和公共讨论。网络言论中的谩骂攻击、情绪宣泄和“网络暴民”现象,与公共领域的理想相距甚远,甚至带来了网络低俗文化泛滥的隐忧。网络舆论与“偏颇的民意”彼此混杂,共识稀缺与意见撕裂相互错乱,这些问题导致网络空间生态不佳,对社会生态产生不良影响,损害了社会共识的形成。
(二)专业媒体角色与社会共识凝聚
移动互联网下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更加倚重社会化媒体,但并不意味着专业媒体可以无所作为。在移动互联网重构的传播格局中,专业媒体在告知发生了什么方面已无优势,但在“加强原创深度新闻和调查性报道的生产,注重对事实的延伸、挖掘,强化相关拓展,赋予海量同质化信息更多的意义,为民众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有意义的价值观”方面应大有作为[注]毕诗成:《价值观:全媒体江湖混战的终极“神器”》,《青年记者》2016年11月上。。新闻现场有普通民众在场,并不能等同于专业媒体在场,也并不说明媒体的在场已不再重要。相反,正因为有普通人在场,媒体更不能缺席,专业媒体人的信息采集、调查能力在“后真相时代”显得更加稀缺。
媒体作为不同社会群体交流对话的平台,承担着社会整合和凝聚共识的功能。但这一功能,依赖人工智能在传媒领域的应用,即机器和算法未必可以实现,还易造成“信息茧房”效应,对公众和社会形成不利影响。[注]从2017年9月18日开始,人民网连续三天发表评论文章,指出以今日头条为代表,单纯依靠算法推荐的平台存在价值观缺失、制造信息茧房、竞争手段屡破底线三大问题。参见人民网,http://media.people.com.cn/n1/2017/1005/c40606-29572922.html,2018年10月20日。因此,媒体的社会监督功能,并不会因为机器和算法的加入而变得不重要。相反,深入新闻现场报道真相、对复杂议题进行专业调查,更需要专业媒体人的不懈努力。未来传媒业的专业性,是一种多元主体共同实践的专业性。其中专业媒体人应成为专业性的标杆,其专业性还需要一些新的专业能力做支持,包括跨媒体协作能力、社会化媒体应用能力、内容运营能力、数据素养与人机协同能力等。[注]彭兰:《无边界时代的专业性重塑》,《现代传播》2018年第5期。引入算法等新技术来打造智媒体已成为国内传统媒体转型的必由之路,专业媒体应着手解决人工智能的短板,注重解决机器学习带来的“信息过载”和“信息过窄”问题,突出信息的价值匹配,既让用户实现信息内容的“因人而异”,又让用户实现价值链接,既恢复与广大受众的联结,又能发挥移动互联网下的主流价值传播和舆论引导功能。[注]李鹏:《打造智媒体 提升传播力》,《新闻战线》2018年7月上。
总之,互联网技术的兴起,使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空前依赖媒介。这种媒介化社会已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社会交往和表达方式等造成明显改变。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更加维系于信息网络,各种风险和危机不时袭来,我们亟须建立一种网络社会的交往、表达以及活动模式,促进各种参与信息生产与传播的主体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专业伦理。一个缺乏共识的社会,会有诸多不稳定因素,甚至会有撕裂的可能。而凝聚社会共识肯定不能绕过移动互联网下的各类媒体。[注]张文祥:《凝聚社会共识的渠道、观念和制度条件》,中国社会科学网,http://www.cssn.cn/zx/bwyc/201704/t20170413_3485915.shtml,2018年10月20日。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在媒介化社会的结构中,我们需要在适应、把握和遵循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种新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模式,来面对互联网信息导向和网络舆论引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