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族到阶级:“十七年”小说中性别差等结构的一元体更替
2019-02-10任现品
任现品
(烟台大学 人文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随着女性主义理论的深化和“十七年”文学重读的展开,对“十七年”小说的性别关系研究日渐增多,其中的两性关系究竟是“男女平等”还是“男尊女卑”,一直存在着分歧,主要观点有三类:一是平等论,认为“十七年”小说中的两性是平等的,颠覆了传统的男尊女卑观,“至此,政治挂帅下的‘男女平等’颠覆了传统‘男尊女卑’的伦理秩序,并呈现出两性性别特征趋同的倾向”*吕海琛:《由“男尊女卑”到“男女平等”:“十七年文学”中两性伦理观的嬗变》,《东北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只是这种平等既受制于政治又泯灭了女性的性别特征。二是尊卑论,认为“十七年”小说中的性别等级并未消失,依然承续了传统的男尊女卑,“社会主义文学中的性别等级并未因性别‘无差异’说而消失,反而成为一种新的削除女性意识和主体性的力量”*曹霞:《“妇女”想象与社会主义美学的规约——论“十七年”文学批评中的性别视角及其功能》,《南开学报》2013年第4期。,表面的“男女都一样”其实是抹平了两性差异的深刻不平等。三是交错论,认为“十七年”小说对传统男尊女卑观是一种既反叛又倚重的双重态度,“红色经典与传统性别伦理之间存在着复杂的错位对接关系,既大胆反叛传统性别伦理,又难以逃离其内在制约”*任现品:《反叛与倚重:红色经典对传统性别伦理的双重态度》,《齐鲁学刊》2010年第1期。,追求两性平等的显性话语与男尊女卑的隐在意蕴交错共存。这些观点都有其文本依据及合理性,关注到了“十七年”小说中政治话语下的男权文化内涵,显示出一种由表及里的探求路向;当然,前二者之间的分歧来自聚焦的层面不同,第三种观点注意到了其交错性,但对内在的交错状态及根源缺乏深入探讨。男女平等的时代话语诉求究竟为什么会暗含着男尊女卑的深层意蕴?“十七年”小说中生活形态层面的男女平等与价值观念层面的男尊女卑看似冲突矛盾,其实现实共存,是社会时代话语与传统文化结构耦合的结果。可惜现有研究至今还未触及这一关结点,当然也无法透彻剖析其多重根源。因为无论平等论、尊卑论,还是交错论,虽然都注意到了男权文化和政治规约的叠合,但都未充分考虑现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历史趋势,也未重视中国传统性别差等结构的内在规约,更没有将二者关联起来,因而其论述自然局限于就事论事,对“十七年”小说中性别关系的探究也只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单层面分析,根本无法阐明新旧元素交织的症结所在。本文从中国传统的性别差等结构入手,通过考察现代中国社会文化转型的时代趋向性,具体剖析“十七年”小说中性别关系的生成机制,以阐释清楚种种看似矛盾扞格的现象。
一、以阶级置换家族:“十七年”小说中性别差等的元素新变
性别差等即性别不平等,是两性自然差异在向社会文化结构的转化过程中被置换为性别等级的结果,它不是单纯、孤立的两性之间的关系,而是与经济、政治、社会意识形态等交错融合的关系综合体,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德]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因而,性别差等带有社会文化各因素的印记。如西方因受基督教和两离性思维的影响,性别差等表现为上帝旨意下男性压制女性的二元对立,而中国在天人合一的一体性思维、家国一体的儒家意识形态的共同作用下,性别差等则是家族一元体内两性阴阳互动的男尊女卑,它不是单向、绝对的男性压制女性,而是一个隐蔽灵动的性别差等结构系统:首先,家族一元体是整个结构的总体框架,男女两性共同从属于家族;其次,家族一元体内的两性之间并非平等相依,而是尊卑有别,即男尊女卑,女性既从属于父系家族又卑从于男性;最后,家族一元体内的女性可凭借家族利益需求制约男性权力,从而构成为两性阴阳对反的格局,性别差等结构得以接榫而成为一个循环系统,两性都转而成为父系家族的维护者。对于中国传统性别差等结构的隐蔽灵动性,笔者已另著专文,此处不再赘述。
(一)以阶级置换家族的历史趋势
千百年来,中国传统性别差等结构以阴阳对反互动的方式随时消除两性个人私欲,顽强维系着宗法家族的生生不息,中华文明再生能力极强的真正奥秘即在于此。但家族一元体在增强内部凝聚力、保障家庭与社会稳定有序的同时,也造成了双向的挤压:对内消泯个人独立自主性,使其无以萌生明晰的主体意识,“在中国文化中,个体只是社会网络中的一分子,女性臣服于丈夫,丈夫臣服于王权,同样无独立的主体性。”[注]赵稀方:《中国女性主义的困境》,《文艺争鸣》2001年第4期。对外则排斥其他家族群体,致使社会大群体的凝聚力不足,民族国家意识不强,不利于国家上层调动社会力量统一行动。这种双向挤压决定了近代以来中国社会文化的命运走向,尤其是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因面临着史无前例的生存危机而被迫进行现代变革,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起点开始寻求自我生路:其一,针对向内的挤压,打破家族对男女个体的束缚成为其寻求现代变革的关键,这也直接造成了中国女性的解放之路必然不同于西方的女性直接反抗男性,而是表现为男女两性一起挣脱家族一元体的控制。“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终于认识到中西文化更为深刻的差距不在物质与制度层面而在文化理念层面。”[注]李翔海:《中国文化现代化历程的哲学省思》,《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倡的民主与科学,即着重引进西方的平等观和个性主义,主张个人独立和婚恋自主,有力冲击了传统家族礼教,发出了个体自由的现代呼声;同时期文学呼应这一现代诉求,极力批判家族宗法制对个人自主性的扼杀,如鲁迅提出“礼教吃人”,即意在解除父系家族伦理规范对个人尤其女性的身心束缚。接续“五四”文学的这一时代主题,“十七年”小说极力打破家族一元体对个人的笼罩,以拆除传统性别差等结构的外在框架。其二,针对向外的挤压,打破家族内部组织结构,寻求新的同一性以建立民族共同体是其核心目标。近代以来,民族外患频发,日本侵略使民族危机愈加深重,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御敌的内在需求空前强烈,“中国实行整合需要的是一种外部压力和绝对权威,而不是基于一种经济上的‘互通有无,等价交换’的内在欲望。”[注]胡克森:《中国国民群体意识与中华民族凝聚力关系考察》,《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严峻的外患要求打破家族壁垒,增强民族凝聚力以共同对外;民族生存的时代主题急需更大的一元体将国人聚合起来。马克思主义依据人在生产劳动中的处境及在利益分配中的地位,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先前的注重血缘关系转换为强调阶级关系,“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旧社会,由于新形成的各社会阶级的冲突而被炸毁;代之而起的是组成为国家的新社会……在这种社会中,家族制度完全受所有制的支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从此自由开展起来,这种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构成了直到今日的全部成文史的内容。”[注][德]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这种理论重新阐释了人类社会的组成单位,特别契合中华民族独立自主的时代需要,为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提供了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念迅速获得民族志士的认同。“五四”时期寻求个性解放的国人由此找到了新的价值支点,积极投身到阶级解放、民族独立的运动中。
中国社会文化结构的自身特点及其时代历史处境,使现代中国的社会文化变革不能不面临着争取个人自由与获得民族独立的双重任务,以阶级置换家族则成为顺利完成这一任务的历史选择。而要用现代阶级取代血缘家族,用阶级斗争观代替宗族恩怨观并转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这对长期生活在家族一元体内的国人,是一个极为艰难的观念转换过程。能否强化阶级属性、淡化宗族意识是打破家族组织、增强民族凝聚力的关键,也是决定民族独立、社会变革成败的关键。毛泽东1925年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第一次以阶级标准确定了敌、我、友的新型社会关系,是以阶级观念破除家族壁垒的开端;1930年代,中国左翼团体通过各种途径增强民众的阶级意识,有力削弱了个人对家族的身心依赖;此后的无产阶级革命都有意识地帮助民众确立明晰的阶级观念,“现代中国文化走过了一个现代化的价值理想从‘外在冲击’到‘内在转化’的过程”[注]李翔海:《中国文化现代化历程的哲学省思》,《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中国革命的实践表明:获得阶级意识的广大民众迅速以空前的热情投身革命,为阶级革命胜利和民族独立解放起了巨大作用。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随之被确认为真理,将阶级观念纳入民族文化心理结构成为一项迫切的政治任务。“社会集团的领导作用表现在两种形式中——在‘统治’的形式中和‘精神和道德领导’的形式中。”[注][意]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姜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16页。国家借助意识形态在建立“普遍同质领域”的同时清除“国民内部的异质性”[注][美]酒井直树:《现代性与其批判: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的问题》,载张京媛编《后殖民理论与文化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08-409页。,使民众从心理上完成对社会新秩序的认同。为呼应这一时代需求,“十七年”小说承续左翼文学奠定的阶级话语,极力打破家族一元体对个人控制的同时,积极建构阶级一元体依托,并渗透到两性关系的书写中,性别差等的组成元素随之发生了相应的时代性变革。
(二)以阶级置换家族的文本表征
为顺应以阶级置换家族的历史要求,“十七年”小说一面打破家族一元体,另一面又积极建构阶级一元体的依托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以阶级身份替代家族身份。家族作为所有成员的组合体,是个人生活的舞台,也是个人存在的依据,“‘家族’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最主要的柱石,我们几乎可以说,中国文化全部都从家族观念筑起,先有家族观念乃有人道观念,先有人道观念乃有其他的一切。”[注]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51页。家族一元体的存在,使外在政治强力无法像西方那样直接对个人发威,但也以家族身份将男女两性牢固地限定在家族之内。要完成以阶级置换家族的元素更新,必须彻底否弃宗法家族身份以认同阶级身份。“身份是一个人的重要标志……从人物的身份因素入手,建构人物复杂的关系网络,从中描摹人物的复杂性格与心态,进而揭示出所谓社会的、文化的‘本质’是文学叙事的常规思路,是文学话语所建构的一个独特的知识系统。”[注]孙先科:《〈白鹿原〉与〈创业史〉的“互文”关系及其意义阐释》,《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因此,“十七年”小说最突出的思想意蕴便是主人公果敢否弃宗法家族身份,热切认同阶级身份。《创业史》中,梁生宝作为梁三的继子,无暇理会家族身份的要求,放弃继父所执着的“三合头瓦房院长者”的梦想,转而看重政治身份,热心于互助组事务。《山乡巨变》中的刘雨生,忽视自己作为丈夫、父亲的身份职责,整天忙于成立常青社,无法顾及妻儿的日常生活,致使看重家庭利益的妻子张桂贞因凉透了心而赌气提出离婚。《红旗谱》中,张嘉庆更是置家族身份于脑后,决然地离家出走,并因领导“秋收运动”抢自家粮食而气得父亲宣称与他断绝关系。至于那些始终固守家族身份、热衷家族私利的人物则无一例外地走向了反动,如《红旗谱》中的冯兰池父子、《创业史》中的姚士杰等。这种对宗法家族身份的否弃,对阶级身份的强调,使读者意识到人物不再是家族的成员,而是阶级的一分子,引导读者从阶级视角理解人物之间的矛盾纠葛。
与男性的否弃家族身份相对应,女性的身份意识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原有的性别差等呈现出新的形态。《李双双小传》中,李双双积极参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活动,将自我身份由“喜旺媳妇”“俺小菊她妈”等家庭身份改为“李双双”“双双嫂子”式的社会身份。《红日》中,黎青劝说丈夫沈振新军长休息:“我要你休息!你要再糟蹋自己的身体,我就向野战军首长打报告!作为共产党员、医务工作人员,作为你的爱人,我都有打报告的权利!”[注]吴强:《红日》,中国青年出版社1959年版,第33页。黎青将“共产党员”的政治身份放在“医务工作人员”与“你的爱人”之前,以强调阶级身份之重要,伦理身份则最后提及,其意味不言而喻。《传家宝》中,金枝在参加社会活动的过程中,不仅打破了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而且改变了固有婆媳关系,用事实扭转了婆婆“掌管家权”的因袭观念,成为家里家外的一把手。《苦菜花》中,娟子和男人一起背着枪坐在主席台上审判王唯一,族门长者四大爷看到后,说这是“阴人当了朝”,娟子对此则是不闻不问。女性形象否弃家族身份,挣脱家族掌控,在参与革命、参加劳动的社会实践中突破传统的性别定位,投身阶级革命的群体之中。而那些依然守在家里、拒绝参加社会活动的女性,则被教育改造,如《“锻炼锻炼”》中的“小腿疼”等。
其二,以阶级利益替代家族利益。要实现以阶级置换家族的元素更新,必须彻底放弃宗法家族利益,推崇阶级群体利益,以阶级一元体的共同利益将男女个人凝聚在一起。在传统家族一元体内,所有成员的人生选择必须以家族利益为准则,即使婚姻也不只是男女个人的结合,而是“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礼记·昏义》)的家族大事,须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和西方(婚姻是男女双方缔结的以上帝为保护人的契约关系,与家族无关)完全不同。因此,“十七年”小说反对以家族利益为选择依据的婚姻,提倡两性因阶级革命信仰一致而结为夫妻,甚至推崇男女两性为阶级利益而牺牲家族利益、个人爱情,甚至自身生命。《创业史》中,梁生宝舍弃家族创业,带领互助组克服一切困难走集体致富的道路:为给互助组进山砍竹子做底垫,他将自家卖荸荠的钱拿出来;为给互助组换优良种子,他自费去郭县买百日黄稻种,为此继父梁三很是不满;梁生宝所做的一切,都是以舍弃家族物质实利来实现互助组的集体利益。《三家巷》中,周炳曾说:“我憎恨那些为自己的利益活着的下贱的动物。我崇拜那些为别人的利益活着的伟大的人物。”[注]欧阳山:《三家巷》,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252页。为“自己利益而活”与为“别人利益而活”成为判断个人的标准。而当阶级的群体利益与最为内在的个人情感意愿相冲突时,也要服从阶级需求,《青春之歌》中林道静的婚恋选择即是例子。尽管林道静爱慕的人不是江华,“而她所深深爱着的、几年来时常萦绕梦怀的人,可又并不是他呀……”但面对江华爱的表白,她还是痛快地答应了,“真的,像江华这样的布尔塞维克同志是值得她深深热爱的,她有什么理由拒绝这个早已深爱自己的人呢?”[注]杨沫:《青春之歌》,中国青年出版社2014年版,第581页。“布尔塞维克同志”是林道静痛快答应江华求爱的关键,阶级需求渗透到本是自由激烈的爱情生活中,构成了“十七年”小说对阶级利益最为极端的重视;因为“情感是人这个现象的核心”[注][美]诺尔曼·丹森:《情感论》,魏中军、孙安迹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页。,外在事物对个人情感生活的过度介入,是个人主体性根本无从建构的表现与根源。阶级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念是革命者行为选择的思想依据,阶级一元体的利益诉求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维护。
女性的人生选择与婚恋标准,不再像传统女性那样服从于家族利益,而是将个人生活、婚恋与阶级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等结合起来,结为志同道合的革命恋人。至于那些在人生选择中仍注重家庭私利和个人生活富足安逸的女性则被改造或陷入不幸,《山乡巨变》中,张桂贞为了家庭生活的轻松舒适,和一心为公、无暇顾家的刘雨生离婚后与“秋丝瓜”再婚,但“秋丝瓜”的自私不检点让她的生活愿望再次落空而陷入悔恨之中;《艳阳天》中的孙桂英,因注重个人物质享受不问政治而成为马之悦夫妇陷害萧长春的诱饵。阶级利益的至高性得以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论证。
其三,以阶级情感替代血缘亲情。阶级一元体的凝聚力除共同的利益诉求外,还需要浓厚的情感作为强力黏合剂,因而“十七年”小说突出人物形象为阶级情感而割舍家族伦理亲情,阶级情超越了血缘情。家族一元体是以血缘亲情作为内在依据的,“在内在机制上,把血缘的自然情感、社会的伦理情感、国家的政治意识同一起来。家族本位,孝悌核心,情感本位,是中国伦理秩序设计的基本原理。”[注]樊浩:《中国伦理的重建》,《天津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以阶级情感的博大无私斩断伦理亲情的温柔缠绕成为阶级置换家族的最后堡垒。因此,“十七年”小说极力宣扬阶级情感战胜血缘亲情。《创业史》就着重强化了阶级情感战胜血缘情感,如高增福兄弟因出身雇农,无法度过春荒,哥哥高增荣向富农姚士杰借粮,弟弟高增福痛斥哥哥丧失了应有的阶级立场;后来,高增荣退出互助组与富农姚士杰“搭伙”种地,弟弟坚定地说:“俺哥走他的富农路线,我走我的穷汉路线。”兄弟血缘情因阶级情感不同而断绝。《小城春秋》中的革命战士何剑平,面对既是杀父仇人的儿子又是阶级革命战友的李悦,内心承受着家族伦理情感与阶级情感要求的剧烈撕扯,“剑平拣一块岩石坐下,呆呆地想,‘可是……可是……如果有一个同志,他就是杀死你父亲的仇人的儿子,你怎么样?……向他伸出手来吗?……不,不可能的!……’”[注]高云览:《小城春秋》,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4页。经过激烈的内心挣扎,何剑平最终以阶级情感战胜了家族伦理亲情,不但接受了战友李悦,还一起看望了其父李木。这种凸显阶级情感的情节设计在“十七年”小说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王愿坚的《亲人》避开对战争的直接描写,而聚焦于战后遗留在战场上受伤的人:战争既使孤苦的老人丧失独子,也使身经百战的将军失去父亲,战争对伦理亲情的伤害如此深重;最后失父的将军为抚慰丧子的陌生老人而冒充其子,阶级情替代血缘情而以大团圆结局。《红豆》中,尽管江玫与齐虹两情相悦,但阶级立场的分歧,使江玫最后为阶级情感而割舍了刻骨铭心的爱情,其中江玫艰难抉择时所流露的忧郁徘徊曾备受批评界质疑;因为尽管宗璞在情节走向上表现出对阶级诉求的主动皈依,但文本中对人物个人化情感体验的细腻描写,则隐含着对阶级情感的偏离。
刘雨生式的否弃家族身份而认同阶级身份、林道静式的放弃家族利益而护阶级利益、何剑平式的割舍血缘亲情而推崇阶级情谊,都是对家族至上原则的舍弃,表明男女两性的生活内容、行为选择、价值观念都已冲破家族一元体的规约而建构起阶级一元体的依托。如梁生宝每次遇到困难所说的“有党在,我怕啥”,林道静离家出走后的每次人生抉择都离不开革命男性的引导,都表明正是以阶级为家、以党为父的依托关系使他们获得了挣脱家庭、忤逆父母的支撑点与正当性,也是女性获取新生活的途径。这种解放妇女的方式,因将女性作为一个性别整体与社会的政治变革关联起来,虽突破了女性的家庭角色,但其目的并非为了妇女解放,使其获得自主权益,也非为了禁锢女性,而是为了推动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将应对民族时代危机的方式与顺应传统文化结构的需要相结合,以增强社会凝聚力,使中国社会的现代变革真正汇入民族文化精神的长河之中,因而女性生活的新变化只是这一社会变革的副产品,女性既然分享了这一转型所带来的解放“套餐”,就不能不承受这一“套餐”所附带的潜在强制,至于个人主体性、女性权益被阶级一元体所消泯,则是应有之衍生物。因此,男女两性虽冲破了家族的控制,但也被清除了包裹在家族利益之中的个人利益,使个人以一无所有的状态被笼括进阶级的范畴,因而并未获得个人自主权,而是在以阶级一元体为个人精神依托的同时,共同落入了阶级的樊篱,带来了对个人权益的更强烈挤压,如革命男性为阶级利益而无暇顾及个人生活,梁生宝、刘雨生即是例子;进步女性则不仅主动将爱情奉献给那些一心为公的男性,而且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因向男性看齐而不可避免地趋于雄性化,从而背离了生活真实与情感逻辑而趋向虚假。中国女性获取自身解放的历史境遇及独特路径,即解放女性被包裹在阶级革命、民族救亡的社会整体变革中,不仅决定了其与社会政治运动的复杂交错,更规约了其被解放的层面与程度,从而构成了新时期文学质疑、反思“十七年”文学性别关系的历史依据。
二、承继一元体格局:“十七年”小说中性别差等的结构延续
由阶级一元体替代家族一元体是近现代以来中国参照西方进行的社会变革,它是一个逐渐明晰、不断深化的阶段性过程,这一过程包含着破旧与立新的两个步骤,其中一元体格局却始终贯彻其间,表现出新变与承续的对立统一:变的是两性赖以存在的一元体,从宗法家族到现代阶级,这一明显的元素变化体现了时代话语对原有家族一元体坚硬壁垒的突破;承的是两性从属于一元体的结构关系,更换一元体并未触动原有的性别差等结构,而是依照其结构需要替换其中的组成元素,两性之间既依存对立又尊卑有别的差等关系丝毫没有改变。
(一)元素变革层面下的结构延续
现代阶级概念作为元素被吸纳到文化结构中,两性由从属于家族一元体到从属于阶级一元体,完成的只是一元体的更换,一元体内两性阴阳对反的互动结构被完整保存下来。从家族到阶级的一元体更换,体现了时代话语的强烈诉求,是作家对西方现代思想的主动接纳与文学表达,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民族寻求生路的阶段性成果,为扭转中国传统的宗法文化、实现与传统社会的决裂起到了无法估量的作用,引发了整个社会生活形态的革新,满足了中国民众自鸦片战争以来变革社会、寻求新生活的愿望。当然,这种一元体更替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家族礼教对女性的双重压制,改变了人们对女性社会性别的认知和想象。妇女从家庭走向社会,是向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迈出的关键一步,其历史进步性毋庸置疑。从家族一元体到阶级一元体的结构性延续,则体现了文化结构对时代话语的规约功能,表明天人合一的一体性结构仍具有顽强的生命活力和非同一般的适应性,这一结构倾向于“把世界看成是混沌未分的世界——太极,再看成混沌中有显隐、动静、刚柔、虚实的差别”的阴阳两极,[注]成中英:《中国语言与中国传统思维方式》,载成中英、张岱年编:《中国思维偏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98页。这是中国传统的宇宙观,隐含着宇宙生成演化的基本动态图式,“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易·系辞传》),“一体两极”图式已渗透到现有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及思想文化等层面之中,思维方式、语言范式、文学叙事等都带有这一动态结构图式的烙印,彻底消除这一动态结构图式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再加上中国现代社会转型承担着民族救亡与个人启蒙的双重任务,而人不可能在历史之外,人的历史选择往往被他的文化背景所规定,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注][德]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5页。因而,在民族救亡和个人启蒙之间,中华民族只能选择前者,既满足寻求自身生路的需要,又契合天人合一的一体性结构要求,“任何一个社会结构尚存在调节能力时,绝不会以放弃自己的生存作为发展代价。”[注]金观涛、刘青峰:《开放中的变迁:再论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结构》,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93页。以舍弃个人启蒙的代价来换取民族整体的生存。因而,恰如太极始终笼罩着其阴阳两仪一样,阶级一元体也制约着两性始终处于自己的框架内,并围绕着阶级利益的轴心运转,其中不只女性的个人权益被忽略,男性的个人意愿也被压抑,只是在原有性别差等的叠加作用下,女性的被压制显得尤为深重。可见,新阶级一元体对旧家族一元体的替换不仅不是传统文化的断裂,反而是文化传统的现代延伸,是一种结构性的延续。
(二)结构延续对两性关系的影响
从家族到阶级只是更换了一元体,其整体结构及内部元素之间的关系图式、动态模式都未改变,这种结构延续对两性关系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层面:
其一,阶级替代家族成为男女共同依存的一元体。作为时代元素被吸纳到差等结构中的阶级观念,进入原有结构系统成为一元体后,沟通联结了家族一元体先前的所有关系网络,整个系统依然按原有规则模式运转。因而,新划分的各类阶级组织依然沿用原有家族伦理模式来维系相关成员的身份认同和心理归属,如“阶级大家庭”“革命大家庭”“阶级兄弟”等,都充分表征了新阶级一元体对原有结构关系模式的延续,反映出阶级作为一元体进入性别差等结构后的功能正常。革命阶级的领导者作为自身阵营内“阶级”或“党”的化身,顺理成章地替换了原有家族一元体中的“父家长”,只是已打破血脉联系而作为“代父”或“精神之父”,以父家长的名义对主人公进行思想观念的引导;以往对“国”或国家威权象征体——“君王”的赤胆忠心,也顺势转化为对“阶级”、对“党”及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如《红旗谱》中,阶级革命带头人贾湘农作为运涛、张嘉庆等的精神之父,引导他们挣脱宗法秩序的束缚,投入阶级怀抱,走上革命道路。“贾老师还独自一人站在土岗上……张嘉庆看着他严峻的形象,暗暗地说:‘父亲……父亲……’”[注]梁斌:《红旗谱》,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302页。在子一代革命者心目中,党的代言人正是自己的精神之父。在这里,阶级关系之所以能借用家族关系来表达,正是因为阶级承续了家族一元体所搭建好的原有结构图式。与此相适应,以家族(庭)为单位分工合作的劳动方式也转换为以阶级为单位互助合作的集体劳动方式,劳动形式的变化是阶级一元体彻底替换家族一元体的表征。刘新锁曾论及革命叙事对传统伦理资源的借用与清除,可惜未能阐释清楚其文化结构层面的依据。[注]参见刘新锁:《革命叙事与传统伦理——“十七年文学”的伦理资源》,《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在西方,现代主义倾向表现为个人勇于追求自我个性,马歇尔·伯曼曾说:“我把现代主义定义为:现代的男男女女试图成为现代化的客体与主体,试图掌握现代世界并把它改造为自己的家的一切尝试。”[注][美]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页。而中国在“人”的现代性建构方面则更多地呈现为对集体主义的追求,这是传统差等文化结构的一元体框架逻辑运作的结果。可见,阶级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概念,来自西方的现代社会理论,具有不同于传统宗法家族的新内涵,在作为一元体嵌套进中国文化结构后,已化身为其中的一个元素,履行着一元体的笼罩功能,并与结构内的其他元素无缝对接,从而真正契合了民众的深层心理期待,表现出比传统家族一元体更广泛、更强大的整合力,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新的阶级伦理能在短时间内水到渠成地全面普及。
其二,阶级一元体对男女两性的共同制约。阶级作为一元体进入性别差等结构后,遵循着一元体的运作逻辑扼杀一切有损其利益的个人言行、观念,无论是为维护家族利益还是出自个人诉求。与家族一元体一样,阶级一元体利益占据整个结构秩序的支配地位和压倒优势,其中“公”与“私”、“群”与“己”的关系,更是被置于关乎阶级伦理奠基原则支配权的高度,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关注。阶级一元体不仅剥夺了个人的物质实利,而且掌控着个人的情感意愿,使个人完全以阶级一元体的利益诉求为自身存在价值。个人在家族一元体内没有私人财产,个人利益被包裹在家族利益之中;阶级一元体内,个人不仅没有私人财产,连原先包裹着个人利益的家族私有财产也被取消,个人挣脱家族成为阶级大家庭一员的同时,也丧失了自我所有的一切;无产阶级成了无“我”阶级或无“私”阶级,一切企图保存家族私利、自我权益的言行都被批判,并被命名为反动阶级的自私本性。由此,大公无私、克己奉公等成为献身阶级事业的革命者最基本的道德素质,一心为公还是一心为私成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区别于反动剥削阶级、各类思想落后分子的标志性特征,“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和无产阶级的集体主义是无法调和的。”[注]周扬:《文艺战线上的一场大辩论》,《人民日报》1958年2月28日第2版。个人的权益、意愿与自由作为“一己之私”成为被压制、被批判甚至消除的对象。阶级一元体规约下的崇公卑私和家族一元体规约下的重公轻私一脉相承,都突出强调个人认同、依附群体的至高性,都试图将“私己”卑贱化、侏儒化以尽可能在一元体的空间内达到一种“无我”的境界,都要求消弭、克制与割舍自我权益、意愿,以满足、适应一元体的利益诉求。阶级一元体所宣扬的个群关系伦理,在运作机制、价值导向、规约功能方面可谓是传统家族一元体所推崇的儒家道德原则的现代延续;从《创业史》中的梁生宝、《红岩》中的江姐到《保卫延安》中的周大勇等,这些形象也许有性别、年龄、经历的不同,但在精神品质方面有着惊人的一致,都有大公无私、为集体勇于牺牲自我的道德品格;在他们身上散发着诸葛亮、岳飞、杨家将式的精神气息,尽管所献身的对象不同,但他们对群体利益的执着维护何其相似!其本质都是将个人自我投入“群体”怀抱,并在历经各种外在考验和内在省思之后,弃绝私己意愿的羁绊,以超越“个体”私欲、完全融入“群体”而实现自我。李翔海曾论及将“小我”个体生命融入“大我”群体生命之中是中国文化解决终极关怀的方式,可惜对其局限性语焉不详。[注]参见李翔海:《“孝”:中国人的安身立命之道》,《学术月刊》2010年第4期。这种一元体制约下的个体责任与权利的不对称关系,以一种压抑个体的方式构成了人们自我实现的价值目标与激励机制。岳飞、孔明、梁生宝、江姐等已将社稷、阶级的需要上升为超越的伦理,其献身故事非但不会唤醒个人的权益意识,反而作为被推崇的典型更加突出了集体利益的至高无上。他们宁愿牺牲个人性命、自身意愿去维护群体需要,既演绎了久远的舍生取义品格,又彰显了缺乏民主自由、泯灭个体自主性的文化传统特质;我们以理性的学术思考探究到了阶级一元体所延续的深层文化结构——集激励与压制于一体的双面性。毕光明曾提及社会主义与封建主义在文化上的同构对应,可惜没有展开论述,更未触及二者的差异所在。[注]参见毕光明:《社会主义伦理与“十七年”文学生态》,《南方文坛》2007年第5期。“十七年”小说中两性共同受制于阶级一元体和传统文学中两性共同受制于家族一元体如出一辙,而阶级一元体对个人权益的消弭则更为彻底。
其三,阶级一元体对性别差等的双重影响。阶级替换家族成为一元体,女性的活动空间从原来的家庭扩大到以往为男性所独占的社会;女性生活空间的社会化,使女性的自我价值依据从传统的子嗣繁衍、相夫教子等,转变为公共领域内对阶级利益、社会发展的贡献大小。由此,女性与男性一样要共同面对社会,以充分展示自己的信心与能力,这种能力不再局限于家庭生活,而更多地指向社会实践能力;因社会工作一直被男人垄断,女性只有通过“去性别化”方式,在社会生产活动中证明自己具有相应的能力,以匹配所获得的权利。在此过程中,阶级一元体是妇女获取解放最为重要的力量来源,这种解放女性的途径以集体的形式肯定了女性自身的力量,切实满足了女性个人的权益诉求,可以说,在政治解放形式的外衣下隐藏的是极为真切的女性权益,由此即可理解这一社会变革的强大感召力所在。现有一些研究多指责这种政治解放方式所带来的弊端,将“无性化”“女性雄化”等问题都归咎于此,固然有其一定依据,但终有简单化之嫌,恰如蔡翔所说:“如果没有制度的支持,妇女解放有无可能,或可能性在哪里。”[注]蔡翔:《〈万紫千红总是春〉:女性解放还是性别和解——劳动或者劳动乌托邦的叙述(之四)》,《文艺理论与批评》2010年第2期。今天的人们不能因为不满意这种“政治方式”的实践性结果,就忘却、忽视或否定这一解放方式所真正落实的女性之社会参与权利。而由于阶级一元体与家族一元体对成员的需求不同,也深刻地影响了两性关系格局;阶级一元体不必像家族那样依据男女性别差异、在种族繁衍中的不同功能进行性别分工与等级化,家族式的人财两旺已不再是阶级一元体的利益关切,阶级对个人的期望不再因性别而不同,因而忽视性别差异、取消个人独特性成自然之势,男女个人的性别属性也就在这种逻辑运作下被不经意地忽略。可见,一元体的更替虽未直接触动原有的性别差等,但由阶级替换家族所造成的上述差异,必然带来两性关系的随之变动:男女两性都突破了家族的身份限制、性别差等规定,并受制于阶级身份及其利益诉求,性别自然差异逐渐趋于被忽视甚至等同;而由于男性在传统社会就一直是社会活动的主体,新近才开始参与社会实践的女性自然会向男性看齐,且只能如此,造成了女性的趋向男性化;阶级一元体代替家族一元体给两性关系最终带来了双重影响,一方面因突出男女两性的社会属性,深化与落实了“五四”时期启动的女性启蒙、解放运动,毕竟女性由传统家族模式走向社会模式本身就包含着对女性主体的伸张意味,具有非同一般的社会意义;另一方面因过度强调阶级一元体的笼罩功能而使男女两性的个人属性与主体意识被进一步泯灭以至于无,女性的自然性征也随之被忽略,造成了社会政治启蒙与个人自我启蒙的分裂与对立。“孤立地看,作为一种个人伦理的‘女性话语’也并不比集体主义更有意义,但历史选择不总是以平衡方式进行的,无限制地伸张女性的社会文化内容,最终也可能会导致对女性自身的彻底否定。”[注]刘日红:《文学启蒙与性别困境——对十七年文学女性形象的背景分析》,《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传统家族一元体以性别自然差异为依据剥夺了女性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现代阶级一元体强调女性的社会归属,在把参与社会实践的权利归还给女性的同时,又使女性为获取这一权利而遗落了自身性别特征,导致了女性的“雄性化”,并最终取消了两性的自然差异;刻意突出女性的自然性征与片面伸张女性的社会属性,都造成了女性自我的丧失。从家族到阶级的一元体更替,犹如一把双刃剑,在斩断家族束缚男女两性枷锁的同时,也进一步泯灭了个人权益与独特性,以至于忽视了自然性别特征而使人成为无性别的阶级成员。至于“十七年”小说中性别差等的具体表现形态,笔者已另著专文,此处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从家族一元体到阶级一元体,“十七年”小说中性别差等的元素变革与结构延续是社会时代话语与传统文化结构相耦合的结果,体现了时代性与民族性的统一。阶级作为现代西方理论概念,具有完全不同于传统宗法家族的新内涵,带有反帝反封建、赶超资本主义的意味,作为一元体进入性别差等结构后,发挥其应有的同一性笼罩功能,以崭新的时代特质契合了民众的深层文化心理期待,表现出比家族一元体更广泛、更强大的整合力。因而“十七年”时期中国社会的系列变革并非完全依靠国家行政的强力推行,还以民众对时代新变的强烈认同、对传统文化结构的深切回应为社会心理根基。阶级替换家族成为一元体,传统性别差等结构就此完成了自身的现代转换:由“家族一元体内的男尊女卑”转换为“阶级一元体内的男尊女卑”。正是由于“十七年”小说中性别差等结构的这种复杂交错,才给研究者们留下了“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探索空间,造成了“平等观”“尊卑观”与“交错观”并存的局面。至于新时期文学对这种性别差等关系的质疑与反思,也是以女性已获取的社会政治权益为前提的个人化诉求,是对“十七年”时期女性解放的进一步深化,即在男女两性一起挣脱家族一元体控制之后,女性对自身独特性与个人权益的再度呼吁与申诉,是历史前行的应然产物。相信伴随着社会文化的逐步蜕变,男尊女卑的性别差等终将成为历史的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