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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化与承认:论霍耐特对物化概念的新诠释

2019-02-09

山东社会科学 2019年5期
关键词:耐特卢卡奇物化

洪 楼

(厦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05)

阿克塞尔·霍耐特(Axel Honneth)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代表性人物之一。他在其泰纳讲座基础上出版的《物化:一种承认理论的研究》(2005)[注]Axel Honneth, Verdinglichung: Eine anerkennungstheoretische Studie, Suhrkamp, 2005. 英译本参考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中,意图对卢卡奇的物化概念进行再现实化。物化曾是批判理论进行社会病症诊断的重要概念工具,并且在当代社会生活中我们有时也会用这一概念来指涉某些现象,然而其确切含义已经非常模糊[注]当代理论语境中物化的四种常见用法与卢卡奇使用这一概念时的含义已经完全不同,参见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18-20.,因此霍耐特认为,有必要结合当下的社会历史语境重新阐释物化概念。本文试图梳理霍耐特在《物化》中从承认视角出发对物化的新诠释,详细解析其论证思路与结构,并简要探讨他把物化与承认关联起来的做法存在着何种理论优势与缺陷。

一、承认的优先性

霍耐特借助卢卡奇、海德格尔及杜威的思想理论资源,论证了承认(同情且参与的实践、“操心”)在社会存在论意义上的基础地位。[注]“anteilnehmend Praxis”(同情且参与的实践)是霍耐特在论证承认的社会存在论地位时使用的关键术语,参见拙文:“论霍耐特物化批判的社会存在论基础”,《世界哲学》2018年第6期。但在他看来,思想史的参照能够提供的仅仅是如下这个一般性论断,即“某个具体的承认或参与立场相对于一切中立的世界联结形式的优先性”[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45.。而他则试图进一步从个体发生学以及范畴推演两个层面来论证承认的优先性。

(一)个体发生学层面的优先性。霍耐特的论证首先是从发展心理学的这一共识性观念出发,即“儿童思维和互动能力的产生必须被设想为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发生在采取另一个人视角的行动中”[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41.。 因此,儿童认知能力的习得必然与其最初的交往关系有着密切的关联。“9个月革命”所描述的就是儿童在这一阶段学会了从其依附人的视角来看待周围世界,并逐渐形成自己对于世界的判断。但在对这一过程的研究中,较为流行的是认知主义倾向,即忽略儿童与其依附人的情感关系在象征思维能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比如G. H.米德和D. 戴维森)。而霍耐特借鉴P. 霍布森和M. 托马塞罗关于儿童自闭症的研究结论来反驳认知主义的解释进路:“这些探究以令人惊异的规律性证明了,一个很小的儿童,在他能够把依附人对世界的立场接受为一种矫正的权威(corrective authority)之前,他必须首先在情感上与他共鸣。”[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42.也就是说,在心理上对父母的情感认同或依附,是儿童思维能力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对自闭症成因的描述中,认知主义进路往往注重与思维及表达能力的错乱相关联的认知缺陷,而情感主义进路则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儿童未能感受到依附人的情感在场。与认知主义进路相比,注重情感维度的发展心理学虽然也强调儿童在交往互动过程中的认知发展,即逐渐地通过他人视角学会把对象感知为独立于自身思维与情感的对象,但不同之处在于,情感主义进路强调,若没有一种先在的情感认同,所有的思维能力的进展都无法取得。[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42-43.此外,霍耐特还说道,阿多尔诺在《最低限度的道德》和《否定辩证法》中也类似地指出,人的思维源自早期对一个所爱之人的模仿。正是通过一种对他人的生存论的喜爱或同情,儿童才首次把自身对于世界的观察体验为意义。这样一种先在的承认或者“力比多的发泄”(阿多尔诺使用的精神分析术语),无法用纯粹中立的认知概念来把握。个体发生学层面上的承认相较于纯粹中立认知的优先性,是严格时间意义上的。而霍耐特还试图进一步从范畴演绎的角度来论证这种优先性,以达到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性,或者说起源与有效性的统一,即“我们思维起源的主体间情感条件也很可能展示了我们思维的有效性条件”[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46.。

(二)范畴推演层面上的优先性。霍耐特对海德格尔、杜威以及卢卡奇思想的梳理,其实已经是在进行概念论证的工作,但这还只是一种“历史的进路”。于是,霍耐特进一步借鉴斯坦利·卡维尔[注]Stanley Cavell (1926-2018),美国哲学家,哈佛大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伦理学、美学和日常语言哲学,出版了多部关于维特根斯坦、奥斯丁、艾默生及海德格尔等人的解释性著作。的“第三条道路”来进行这种概念或范畴上的推演,因为后者对承认与认知关系的阐述与霍耐特意图论证的主题(即承认相对于认知的优先性)关联更为密切。

在《认识与承认》(KnowingandAcknowledging)一文中,卡维尔根据其日常语言哲学对怀疑主义进行了反驳。[注]Stanley Cavell, Must We Mean What We Sa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6, pp.238-266.在他看来,尽管我们很难从纯然认知主义的立场反驳怀疑论,因为我们关于他人思维状态的知识绝不可能拥有第一人称视角那般的确定性,但思维状态却不只是认知的对象。比如,关于某人情感状态的论断,就不能被理解为知识性的陈述。言说者和倾听者之间之所以能就关于情感状态的陈述(如“我知道你的痛苦”)达成理解,是因为先产生了“同情心”,然后才会有言语上的反应。这种言语反应不应被理解为一种认知行为,而是一种同情心的表达。卡维尔进一步指出,对他者的承认构成了语言理解的非认知前提。只有在这种与他人情感世界的生存论牵涉中,我们才能够理解某些具体的语言命题的含义。除了参与者的视角之外,这种承认还带有一种同情的要素,或者说一种先在认同行为的要素。若未能采取承认立场,则意味着无法维持我们的社会联系。这样一来,他就用一种交互的情感模式替代了社会交往的认知模式。后一种模式往往认为,理解他人只是需要理解他们的行动理由就够了,而忽略对他人的情感上的先在承认。而承认则意味着对他人人格性的非认知性肯定,但它并不总是包含着友爱的情感,卡维尔也把纯粹的冷漠或消极情感视为主体间承认的可能形式,因为“肯定”这个词指涉的是一种生存论的事实,它并没有包含具体的规范性价值。从这种基本的承认立场出发,各种具体的相互承认形式得以产生。但霍耐特指出,无论是发展心理学还是卡维尔都只是在人际交往领域内阐述承认立场的有效性,而没有处理与非人类对象打交道的情境[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51.,因此未能对承认的诸形式以及相应的物化形式作出完备的阐述。但在处理这一议题之前,霍耐特首先要对物化概念进行界定。

二、物化是承认的遗忘

根据霍耐特对卢卡奇物化概念的重构,卢卡奇把物化理解为一种习惯性的僵化视角,主体若采取这一视角,就会变成一个中立的观察者,并失去同情地理解他人及事件的能力。对他来说,他人、周围环境及其自身的精神生活都只是纯然与物类似的东西。因此,物化既不能理解为认知性的错误,也不能理解为对道德原则的僭越,它指涉某种实践的行为习惯。[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52-53.但既然已经表明先在的承认先于一切认知态度,它作为真正的实践形式已深深扎根于人类的生活方式之中,甚至体现在一切社会事件之中,那么,物化的产生亦即这种先在承认的丧失是如何可能的呢?

卢卡奇的解释是把物化与对象化等同起来。[注]参见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9-20页。物化过程是这样一种事件,借此真正的、牵涉的人类视角达到这样一种中立化的程度,即转变成了对象化思维。这意味着,每一个要求对象化的社会事件都是物化过程的显现。这样一来,物化就具有总体化的特征,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在卢卡奇的这种解释中,承认立场(同情且参与的实践)与中立的认知态度完全对立起来了。而霍耐特指出,与卢卡奇相反,海德格尔认为科学知识是对“操心”的可能且合法的继续。杜威也认为,一切对象化思维都源于对我们原初质性经验的反思性中立。二者都把承认立场视为一种实践的、非认知性的态度,并且它是某人若想得到关于世界或他人的知识就必须采取的态度。这种先在的承认行动不是对象化思维的对立面,而是其可能性的条件。[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54.卢卡奇把物化与对象化等同起来的做法还导致了一种对社会发展过程的不当理解,因为若“每一种要求我们使原初的承认行为中立化并使这种中立成为制度上恒久的社会创新都是物化的例证”,那就必然把一切社会合理化也理解成物化,这隐含地否定了社会发展过程中“客观性之提升”或“社会合理化”的重要意义。[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54-55.由于存在上述理论困境,我们就需要给出一种与卢卡奇不同的物化诠释。

在霍耐特看来,要避免卢卡奇的错误,就必须更为审慎地梳理承认立场与中立的对象化立场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说明对象化立场在何种意义上产生了物化的后果。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中已经着手这一理论工作,他把物化设想为某些策略的、“直观的”的行为模式渗透到某些社会领域之中,在这些社会领域中,交往取向(或承认取向)是功能上必要的。但霍耐特认为这种功能主义进路的缺点非常明显,那就是使得功能主义的区分背上了它们不可能承担得起的规范性论证的负担。也就是说,它无法进一步解释物化何以是一种规范性意义上的不当。[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55.而霍耐特自己则列出了承认立场与对象化立场之关系的两种模式。一种是,认知或抽离观察的行为仍然意识到它依赖于一种先在的同情参与和承认的立场。另一种是,认知或抽离观察的行为竭力摆脱这种依赖性,自欺地认为认知或抽离观察的行为独立于一切非知识性的前提条件。而物化所指涉的就是后一种情形,杜威、卡维尔以及阿多尔诺都从不同角度表述了后一种立场。若我们的反思性努力(认知)没有意识到它们在先在承认行为中有其来源,那么我们就陷入了病症、怀疑主义或阿多尔诺所称的“同一性思维”[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56-57.。正是在这一点上,霍耐特用“遗忘”来界定物化。物化就是遗忘了对他人的先在承认的立场,以至于把他人视为纯然的“无情感的对象” (empfindungslose Objekte)或“物”(Dingen)。[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57.那么,既在时间上又在范畴上在先的承认行动,如何在日常的认知行动中被遗忘呢?霍耐特的解释是,遗忘(vergessen)并非是严格地在其通常被理解的含义——“忘记”(verlernen)——上来使用的。因为,我们的意识可以简单地消除承认这一存在论事实,并且承认由此从我们的视线中彻底消失,这样的看法不可能为真,所以,他用“注意力的减弱”(Aufmerksamkeitsminderung)来解释“遗忘”。这是一种弱的含义,即承认的事实变成了背景并因此溜出了我们的视线。[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58-59.

霍耐特认为,我们至少可以区分注意力减弱的两种情形:其一,在日常实践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十分热切且单向地追逐某个目标,而对其他更重要的动机与目标视而不见。比如,对于在战争中屠杀、虐待无辜者或俘虏,我们只能贴上“物化”的标签。消灭敌人原本只是作为手段或者作为阶段性目标,现在却独立于这一目标所产生的语境,对其他一切东西都视而不见。霍耐特认为此一物化情形的关键在于一种机制,借此某个单一的目的获得独立并由此消除了一切先在的与世界的关联。[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155.其二,由于受到一些思维图式和偏见的影响,我们也可能会丧失对先在承认事实的关注。这些思维图式或偏见与先在承认事实不可调和,此时,“否认”(Leugnung)或“拒绝”(Abwehr)比“遗忘”(Vergessen)更为达意。比如,受种族主义或性别歧视等观念的影响,有些人常常会做出物化的实践行为。[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59.由此,我们获得了比卢卡奇更为熟巧的、也更为合理的解释框架。物化过程,要么是制度化的实践使得认知目标完全抽离于其原初语境,从而使得认知立场变得僵化而忽视了先在承认;要么则是为了保存偏见或成见而否定承认。[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60.

三、自然的物化

但是,要在当代复兴卢卡奇的“物化”概念,意味着我们不仅要考虑社会世界的物化,同时也要考虑人与周围的自然环境以及人与自身的关系。并且如果物化意味着对先在承认的遗忘,那么自然的物化就是我们必须论证的目标之一。具体而言,需要阐述工具性地对待自然界如何能损害承认的优先性。卢卡奇直接断言,存在着一种对自然的物化态度。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世界中中立地、根据外在标准来理解所遇到的物时,我们必定是以某种不恰当的方式与之发生关联。但他仅仅陈述了这一直觉,而没有给出有说服力的论证。尽管海德格尔和杜威以不同的方式阐述了如下事实,即“在我们能够以理论的方式理解我们的物理环境之前,它们必定总是以其质性意义向我展现出来”[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61.,但霍耐特指出,迄今为止,并没有合适的思想资源可以用来直接地论证对自然的物化态度。即便在海德格尔或杜威那里,也找不到对如下这一预设的任何支持,即“自然的对象化能够以某种方式损害我们的操心或质性经验的优先性”[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61.。尽管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以互动或承认的方式与动植物或无生命物打交道是伦理上值得欲求的,但这种规范性的偏好并不能有助于论证这样一种与之打交道的方式是无可替代的。相反,霍耐特认为,依据主体间的承认的优先性来论证自然的物化,或许是一种有前景的迂回论证方式。

霍耐特借鉴阿多尔诺的原初模仿行动的观念,来论证我们对非人类对象的承认是可能的。阿多尔诺认为,只有凭借对一位很重要的依附人的认同(通过一位具体的他者的力比多的投入),我们才会形成关于客观对象的认知。[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44-45.在这一过程中,一个儿童还学会了把对对象的态度与对象本身区分开来,由此逐渐形成了一个外在的、独立世界的概念。但是,儿童将保持他所爱的依附人的视角,并把这一视角视为当前对象的进一步的面向。这种模仿具体的第二个人的行为,传递到了对象上面,并赋予其额外的意义,这个意义原本是所爱的依附之人在对象上面感知到的。一个主体向一个对象所能够连接的第二个人的态度越多,对象最终以客观现实的方式显现的面向也就越多。在这个意义上,阿多尔诺确信,存在对非人类对象的“承认”是可能的,但对他而言,这一论断只具有“借用的意义”(entliehene Bedeutung),即“我们尊重对象的那些特殊层面和意义,这些特殊层面和意义的存在归因于其他人对这些对象的态度”[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62.。霍耐特认为,借着这一线索,我们就可以论证自然的物化,但无需诉诸“与自然进行互动”这种思辨性的观念。并且,跟随阿多尔诺,我们可以进一步论断,对他人的承认也意味着尊重他人赋予对象的那些意义,承认他们对于非人类对象的主观感知和感觉。若上述论断为真,那么我们就可以言说一种潜在的自然的“物化”。这种物化在于,在我们对对象的认知过程中,未能注意到他人赋予这些对象额外的意义。也就是说,“我们仅仅以客观认知的方式来感知动物、植物或物,而没有意识到这些对象对于我们周围人而言的生存论意义……正是对我们周围环境所包含的意义多样性的否定,我们才能指认自然或客观世界的物化”[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63 and p. 91, fn.82.。

因此,只有涉及主体间关系时,我们才能在直接的意义上使用“物化”概念,而自然的物化只是在间接的或者派生的意义上而言。对他人的物化意味着对生活世界再生产的实践前提的违背,即我们遗忘了对他人的先在承认,不把他人感知为“人”。而对自然界的物化(把物当物),并没有直接违背这一点。毋宁说,自然的物化是指我们间接违背了与他人打交道的非认知性要求。也就是说,我们忽略了他人对其自然环境所赋予的生存论意义。对自然的物化态度是对他人的物化态度的衍生。霍耐特引证威廉·詹姆斯的观点说:“我们有多么忽视他人对其周围环境赋予的生存论意义,我们也就多么无视或者忽略他人。”[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64.

四、自我物化

除了重构主体间的物化与自然的物化之外,霍耐特转向物化的第三个维度——自我物化。所谓自我物化,就是用一种纯粹观察的立场而非同情且参与的立场对待我们的内在经验世界(或者说我们自身的思维活动领域)。霍耐特详细分析了自我物化的关系结构,具体而言,他必须澄清两个问题:其一,承认的立场是否必然也在自我关系中具有优先性;其二,一种纯然认知的自我关系在何种意义上是一种不恰当的、有缺陷的自我关系,即自我物化。霍耐特认为,温尼科特(D. Winnicott)的客体关系理论、亚里士多德关于“自爱”的讨论以及比利(P. Bieri)关于我们自身意志形成的思考都可以作为理论资源以论述自我关系中的承认优先性。[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65-66.但上述理论都仅仅是预设了在自我关系语境中能够恰当使用承认的概念。就霍耐特的论证思路而言,由于承认首先是在主体间互动的意义上来解释的,因此究竟如何依据这种主体间的承认来解释自我物化,这点并非是自明的。这就需要进一步解释自我物化是如何可能的。并且尽管物化带有规范性内容,但自我关系中的承认优先性必须首先在社会存在论意义上来讨论,因此如果存在着一种物化的自我关系,那么在社会存在论意义上必然存在着一种“原初的”、正常的自我关系。霍耐特没有直接在社会存在论意义上阐述这种正常的自我关系,而是首先阐述了两种形式的自我物化,它们都是对这种承认的自我关系的背离。

第一种自我物化形式或自我关系模式是“侦探主义”。在这一模式中,主体被设想为类似一个侦探,他在自己的思维世界中搜寻并“发现”了自身的欲望和情感,并将它们呈现在意识之中。这一模式其实预设了在主体对自己进行内在审视之前,其自身的意图就已经客观地存在了。这种“侦探主义”的自我关系模式至少有两个缺陷:其一,这一模式赋予了人类自身以一种特殊的感觉能力,就像我们能够通过感觉器官认识外在于我们身体的世界一样,我们也能够同样地感知自己的思维状态。霍耐特引证约翰·塞尔的回溯论证来反驳这种“内在之眼”的观念,“如果我们通过一种内在直接视角的行动得到了关于我们思维状态的意识,那么,这一行动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思维状态,对于这种思维状态我们只能通过某种更高层面的感知行动来解释——这最终导致了一种无限回溯”[注]John Searle, The Rediscovery of the Mind,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1992, p. 171.;其二,这一模式预设了我们的欲望和情感如同客观世界中的对象那样,包含着清楚地界定的“独特的和自我包含的”特征,并因此能够成为我们的认知对象。然而,从现象学角度而言,我们的情感状态或意图其实是非常不确定的和不清晰的。因此,通过“侦探主义”的自我认知行动来设想我们的自我关系,是有问题的甚至是误导性的。[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67-69.

第二种自我关系模式可称之为“建构主义”。与“侦探主义”模式不同,“建构主义”认可如下事实:尽管我们可以确定地并带有权威性地谈论自己的思维状态,但是这种确定性与讨论外在可感对象时的确定性并不相同。但“建构主义”模式肯定我们的思维状态完全是由我们自己积极地建构起来的,具体而言,我们在表述互动伙伴的具体意图时,也使这些意图构成了我们自己的思维。由于我们各自的心理状态必然是不确定的,这就为某种建构行动提供了契机。也就是说,我们突然地赋予某一时刻感受到的情感或意图以某种确定意义(“事后表述的以言行事”[注]Axel Honneth, Verdinglichung: Eine anerkennungstheoretische Studie, Suhrkamp, 2005, s. 86.),我们才有了思维状态。这样一来,我们就把欲望或情感视为我们的自由意志决定的产物,并因此对我们的思维状态完全负责。[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69.但霍耐特认为,“建构主义”的缺陷亦在于此。因为我们的情感或意图是模糊的和难以把握的,所以我们很难简单地赋予它们以一种任意的经验性质。在现象学意义上,我们首先是被动地向情感、欲望或意图等思维状态敞开。尽管我们可以从情感中抽离出来而对其进行解释,并由此部分地塑造这些思维状态,但如果没有一种被动感觉到的刺激,我们的注意力是不会放到疼痛的感觉上的,也绝不会去寻找关于它的合适表达。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每一次言说欲望或情感等思维状态时,都必须同时存在着一个独立于概念的对象作为刺激的来源。因为我们已经熟悉了我们自己的许多欲望和情感,并在社会化过程中将其感知为能够用言语与他人分享的、内在的生活世界要素。例如,向他人言说饥饿时,并不需要肚子正在饿着。但是,情感或欲望等思维状态总是会发生变化,我们总会遇到从未有过的体验,这些思维状态甚至有可能是完全陌生的和难以理解的,从而缺乏适当的社会化语言去表述。但即便在这种情形中,我们依然可以把它们与我们已经熟悉的思维状态进行比较,以展现和表述其陌生性。

总之,我们的思维状态既非完全客观的,亦非完全主观的。因此,我们必须依据某种介于“侦探主义”和“建构主义”之间的 “中间道路”来设想我们的自我关系,霍耐特称之为“表达主义”(Expressionismus)。所谓“表达主义”,是指我们既不把我们的思维状态视为能够完全独立的认知对象,也不将其视为在向他人言说过程中纯然建构起来的东西。相反,我们是在社会化的学习过程中,不断用我们已经熟悉和相信的东西来表述新的思维状态。在这一过程中,主体必然把自己的欲望和情感等视为值得表达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霍耐特指认我们可以认为存在一种先在的自我承认。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主体不认为自己的欲望或情感是值得表达的,那么他就根本无法进行思维活动。反过来,一个采取自我承认立场的主体,必然会把自己的心理体验视为值得展现和表达的。借用海德格尔生存论的“操心”概念,霍耐特把这种先在承认称之为“自我操心”(Selbstsorge)[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71.。在“侦探主义”模式中,主体把自己的思维状态理解为仿佛固定的和被给予的东西,而在“建构主义”模式中,主体是把自己的思维状态视为主观地建构出来的。这两种自我关系模式尽管有所区别,但二者都把我们的思维状态理解为给定的、与物类似的东西。它们并非对某种原初自我关系的有缺陷的描述,而是对有缺陷的自我关系的恰当描述。这种有缺陷的自我关系,霍耐特称之为“自我物化”。当主体开始遗忘其欲望、情感或意图是值得表达的时候,主体仅仅观察或生产其思维状态的模式就确定了下来。换言之,自我物化是由于对先在自我承认这一事实的遗忘。[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72-74.

五、物化的社会原因

根据卢卡奇对物化的分析,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普遍化是物化现象的唯一根源。卢卡奇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生活中,主体必然把互动伙伴以及他们自身都感知为与物类似的东西,同时他们也会以一种纯然直观的态度对待周围环境。在霍耐特看来,尽管卢卡奇对物化的社会原因的分析存在许多缺陷,但他至少向我们展现了一种完备的物化理论的应有之义,即探寻物化的社会原因。霍耐特从三个方面重新思考物化现象的“社会病原学”。他首先指出卢卡奇物化分析的社会学解释框架所存在的四个方面的缺陷:其一,卢卡奇把社会关系的“去个人化”(Entpersönlichung)与“物化”等同起来。所谓“去个人化”是指我们在以获得货币为目的的商品交换中,必定会忽略他人的个人特性,仅仅将其视为一般人格所有者,并承担交换过程的法律责任。但物化则意味着否认他人作为人的存在。卢卡奇将二者等同起来,而没有考虑它们之间的重要区分。其二,卢卡奇似乎理所当然地认为物化的三个维度之间有着某种必然的统一性。他没有把这三个层面的关联视为“一个经验性的议题,而是视为某种概念必然性的结果”[注]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 71.。而根据霍耐特对物化的上述分析,除了自然的物化可被理解为对他人物化的派生物之外,物化的各个层面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联。或者说,它们之间的关联并不能先天地从概念必然性上加以阐释。其三,卢卡奇以经济为基础的物化总体性观念只是预设了经济领域的物化现象“殖民”了诸如家庭生活、公共生活等其他所有领域,而没有对这一假设进行证实。其四,从事后的眼光来看,卢卡奇的理论无法解释一些今天看起来十分明显的物化现象,比如种族主义、性别歧视等意识形态的信念导致了某类人群被当作纯然的物来对待。基于上述缺陷,霍耐特认为有必要重建物化的社会病原学。但由于对他人的物化与自我物化可能有着完全不同的原因,因此我们需要分别阐述它们产生的社会缘由。

霍耐特认为,有两种类型的社会原因使得我们对他人采取了物化立场即遗忘了对他人的先在承认:一种原因是行动者参与到某些社会实践中,在这些实践中,某一个目标完全独立于实践的最初动机,形成了对他人的纯然抽离的、中立的观察,从而任何对于先在社会关系的意识都消失了。比如,经济交易中的法律地位原本能够使参与者获得最低限度的承认或尊重,然而某个掏空了法律实质的劳动合同则会使得我们失去认可先在承认的制度化屏障,只剩下纯粹的观察、评估与计算。再比如,战争中消灭敌对军事力量的行为,最终变成了对所有被当作敌人的人的屠杀。另一种原因是行动者受到某种特定意识形态的影响,导致他们否认对他人的原初承认。与前一种原因不同,后一种原因的否定力量不是由某个具体的实践引起的,而是从特定的意识形态内容开始的。比如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等观念明显地带有针对某类人群的物化色彩。这些观念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认知上的强化并恒定地作为行为的动机,最终习惯性地形成了某种行为体系,在这其中,行动者就把某些特定人群当作物来对待,直至完全遗忘了对他人作为人的基本承认。[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80-81.

由于霍耐特已经论证了在个体的自我关系中有一种特殊的先在承认,即主体必然把自己的欲望和情感等视为值得表达的,而一旦忘记这种自我肯定,就会产生一种自我物化的倾向,因此,自我物化产生的社会原因也应当从妨碍主体的自我肯定与自我展现方面入手。霍耐特指出,存在着一些引起自我物化倾向的制度化实践,比如工作面试、有组织的交友服务等。这些制度化实践往往要求个体公开地描述自己,然而描述的依据却是一些程式化的标准或要求。例如,在互联网交友服务中,用户与潜在伴侣进行快速配对的标准化程式之一是,他/她必须根据规定的范畴来描述其个人特征或列出性格清单。也就是说,我们被迫依据快速的信息处理标准建构自我关系,而构想这种自我关系并不需要太多的想象力,个人生活中的欲望和意图不再是值得表述的。[注]cf. Axel Honneth, Reification, J. Ganahl tra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82-84.

六、结语

霍耐特既在一般意义上论证承认的社会存在论地位,又从个体发生学和概念演绎的层面上论证承认相对于纯粹中立认知的优先性。并且进一步指出,物化是对某种先在的基本承认的遗忘。这种遗忘是由于某些已成惯例的社会实践机制导致了对先在承认的忽视。除了主体间的物化关系之外,霍耐特还阐述了物化的另外两个维度即自然的物化与自我物化。自然的物化是一种派生性的意义,它意味着我们遗忘了他人对于周围客观对象所赋予的生存论意义,从而忽略了对他人的先在承认。自我物化是指我们以纯粹中立观察的立场而非同情且参与的立场对待我们的内在经验世界,从而背离了一种原初的、正常的自我承认关系。然而,即便霍耐特对物化的社会诊断是正确的,也很难说是完整的,因为在这本著作中他并没有就如何克服物化(作为社会病症之一)给出答案。显然,仅仅依靠回想起承认的立场或真正的人类实践形式是不够的。况且,何为真正的人类实践形式,霍耐特也没有给出充分的、有力的论述。毋宁说,直到在《自由的权利》或《社会主义的理念》中,当他提出“社会自由”概念时,这一问题才得到了详细的回答。也就是说,只有当实现个体自由的社会制度条件得以保障时,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的物化(以及其他的社会病症)才能得以消除。当然,这一消除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处于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之中。不过,它已经从理论上指明了未来的实践生活的可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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