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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民族领域的经验总结(下)

2019-02-09裴圣愚金炳镐

贵州民族研究 2019年11期
关键词:民族区域民族团结中华民族

裴圣愚 侯 莹 金炳镐

(1.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武汉 430074;2.中央民族大学,北京,10008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领域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九个坚持”。这九条经验是对新中国70年民族理论政策的深刻总结,是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进一步拓展,是深化新时代民族领域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其中的第五到第九条分别论述了文化认同与共有精神家园、平等团结与民族法治、民族政策的沿革、党的领导与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一、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1949年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指出,即将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具有“民族的”特征,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文化建设事业。改革开放之后,以三个六中全会的决议为标志,我国的民族文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和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两项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决议,从战略高度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将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之一,并且强调了要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要在全社会发扬自尊、自信、自强的民族精神,要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则通过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决定,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表述发展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出了民族精神的核心内涵是爱国主义,提出了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族文化建设的内涵更加丰富。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文化提升到国家和民族灵魂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文化自信对于各民族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70年民族工作在文化建设中的宝贵经验就是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重视发展民族文化

中华文化是文化认同的对象,是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础。没有中华文化的发展,文化认同就会变得“虚无缥缈”,精神家园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不断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并在此过程中实现了三个相统一。第一,精神的与物质的相统一。各民族的文化发展不是孤立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民族真正的平等。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提出,改善各族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是具有经常性和根本性的任务。从《矛盾论》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再到民族工作见物见人,我们始终将文化的进步同物质的进步紧密联系起来,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1]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从而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第二,民族文化的发展实现了传统的与开放的相统一。中华民族的历史孕育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是中华民族的根基所在,而悠久的历史当然是由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的文化当然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因此,我们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思想美德,保护民族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民族文化典籍,保护和发展民族特色村镇等。另一方面,在中华民族5000年的历史中既有中国各民族文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交相辉映,也有中华文化同世界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1988年第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就提出,民族发展的正确选择是开放,不是封闭。因此,开放包容的中华文化始终在兼收并蓄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文化的软实力和影响力得到不断提升。第三,民族文化的发展实现了历史的与现实的相统一。党的十五大到十九大报告都深刻论述了如何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只有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将中国文化的古和今联系起来[2],将中华民族文化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伟大建设之中,中华文化才能实现“集大成”,才能面向现代化、世界和未来。

(二)重视运用精神力量

认同可以形成向心力,精神家园可以造就归属感,人心归聚、精神相依[3],由此凝聚而成的文化自信才能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提供更基本、更深厚、更持久的力量。重视精神力量是党的一贯立场,我们始终依靠以长远和根本的文化认同培育弘扬爱祖国爱人民的情感、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一方面,新中国的建立使各民族的爱国人民认识到,只有在祖国统一的大家庭中,各民族才能走向自尊、自强、自信,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正是中国梦的内涵,是中华各族儿女的共同愿望。“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阗”,爱祖国爱人民的精神力量促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从而增强了各族群众对祖国的认同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另一方面,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各民族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证了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爱社会主义的精神力量使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价值追求在当代集中体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增强了各族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因此可以说,以民族精神为内核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以中华文化认同为基础的“五个认同”成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结构性内容[4]。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大家庭在精神层面的反映,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家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就要了解这个“家底”,厘清“五个认同”的层次,抓住根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找准“最大公约数”。知道了这个“家底”,我们才能坚定文化自信,获得更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在总纲和民族政策两个部分都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在权利和义务上的平等。民族政策条款还明确提出了实行民族间的团结互助、友爱合作,提出了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和民族歧视、压迫和分裂行为,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民族大家庭。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第一部宪法在序言和总纲中作出了民族平等团结的规定,同时提出了各民族间的友爱互助,提出了反对两种民族主义、民族歧视压迫和破坏民族团结。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各部宪法基本延续了这种安排和表述。2018年经第五次修订后的“八二宪法”在坚持前有表述的基础上,对民族平等、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了更为全面的规定,强调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强调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可见,无论在哪个历史时期,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都出现在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当中,这表明,民族平等不仅是国家民族政策的首要内容,更是新中国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70年民族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宝贵经验就是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一)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解决民族问题、实现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安排。毫无疑问,宪法相关条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构成了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主干。继《共同纲领》对民族区域自治作出原则性规定之后,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五四、七五、七八和八二四部宪法都对民族区域自治进行了制度性安排。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并于2001年修订。相应的,基本法律有关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立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不断完善[5],如2005年国务院出台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若干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共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法律规范体系,切实保障了民族平等权利、民族自治区域的自治权利,从根本上确保了民族区域自治形成基本政治制度、基本民族政策、基本法律的“三位一体”,成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应有之义[6]。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中华民族”载入宪法,又为建立新时代更加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和民族法治体系指引了方向。“中华民族”入宪叠加了党在处理民族关系、构建民族共同体问题上的反思与沉淀[7],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新的法理基础。这表明,民族平等是以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方向的平等,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辩证统一;民族团结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团结,是中华民族多元与一体的辩证统一。

(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全面阐释了“依法治国”,并于1999年将其写入宪法,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了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而形成了包括“全面依法治国”在内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九大将其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70年来,党和国家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用法律保障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实现从民族法制到民族法治的发展,实现最基本的形式平等向深层次的事实平等发展[8],关键在于把握住四条原则:一是立足基本国情。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民族是我国的特色和有利因素。正因此,我们将民族平等作为民族工作的理论基石,将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一切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从基本国情出发,才能充分尊重各民族的特点,充分重视各地区的发展差距,真正为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反对民族分裂提供法制基础、法律保障。二是规范民族关系。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会议还强调,自治地方的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各民族在“小家”中共同当家做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就要依靠法律确保各民族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批判这两种民族主义,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和压迫,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的活动。三是着眼经济民生。加强民族法治建设是为保障民族平等团结,更是为了促进各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善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个都不能少”的公平正义,都离不开良法的“保驾护航”,离不开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轨道。四是确保一断于法。1992年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就提出,处理矛盾,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在2014年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为所谓的“民族矛盾问题”脱敏,特别强调正确认识涉及民族因素的事件,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依法处理,妥善处理,保证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使党的民族政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始终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开拓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实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9],从民族区域自治这一源头开始,逐步构建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各项基本政策。1988年第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1994年、1999年、2005年、2009年、2014年和2019年又召开了六次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1992年第一次召开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之后的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与1999年、2005年和2014年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合开。上述会议对各项民族政策进行了系统化总结和发展,深刻反映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沿革,特别是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民族政策的实践较之以往都无出其右[10]。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70年民族工作在政策实践中的宝贵经验就是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使党的民族政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一)民族平等政策

民族平等政策在内涵上始终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民族歧视和压迫,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而将其强调为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民族平等政策在目标上从平等、团结、互助逐步发展成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民族团结政策

民族团结政策在内涵上始终坚持反对大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狭隘民族主义),对于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2014年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而强调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载体和方式,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团结群众、争取人心,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增强我国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的“三感”逐步发展为增强“四个认同”,再到“五个认同”;顺应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的新形势,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创新提出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民族团结政策在目标上着重提出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提出发挥文化认同的根本性和长远性的作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由我国各族人民的神圣职责上升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最高利益,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而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三)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内涵上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坚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建立健全以此为主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民族事务治理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强调要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而明确提出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要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目标上将民族区域自治逐步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而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和根本。

(四)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

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在内涵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改革开放,进而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民族地区特点的科学发展路子;始终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进而提出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始终坚持传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文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提出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坚持分类指导,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实施了转移支付、对口支援、西部大开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精准扶贫等重大举措,形成了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在就业、教育、资源开发、生态保护、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对外开放等多个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各民族共同繁荣政策在目标上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逐步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从“两个离不开”发展成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创新提出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通过对历次重要会议文献的梳理,基本呈现了民族政策在内涵和目标上的继承、发展、创新的主要脉络。这一过程体现了两个鲜明的特征:一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一脉相承。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我们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中国的民族和民族问题,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相结合,从根本上保证了民族政策的正确方向。二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与时俱进。党的民族政策始终立足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时代特征,都直面民族工作实践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在保证系统化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民族政策的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使我们的正确道路越走越宽广。

四、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无论是在我国的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党始终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引领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从自觉走向伟大复兴,成为我们党近百年历史的一条红线。十九大报告鲜明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少数民族、民族地区、中华民族和整个国家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民族关系总体和谐,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70年民族工作在党的建设中的宝贵经验就是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把握正确方向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体现于始终牢牢把握坚持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方向。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党引导各族人民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我国民族关系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开辟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正确方向,从明确民族工作在上世纪90年代和跨世纪发展的主要任务,到逐步提出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进而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在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族事务治理[11],不断拓宽了以“八个坚持”为基本内涵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定了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谋划复兴大局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体现于谋划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将民族的发展、国家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发展统一起来,明确了我们在新时代的发展目标。谋划复兴大局在民族领域的具体体现就是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不断创新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平等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得以确立,“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民族领域得以推进,各民族一起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得以加强发展。特别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置于整个人类和世界发展的情境之中,提升了我们认识理解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大局意识。

(三)制定科学政策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体现于科学制定各项政策措施。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所制定的政策都瞄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不断赢得发展的主动权,使各民族群众的日子越过越好。比如,我们充分认识民族地区扶贫工作的复杂性,采取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同精准扶贫相结合的政策措施,采取了重点扶持人口在30万以下的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2018年“三区三州”贫困发生率下降6.4个百分点、云南3个“直过民族”整族脱贫的巨大成绩。另一方面,坚持既充分运用物质力量,又充分运用精神力量,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从而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障国家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物质基础;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等政策措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而温暖人心、凝聚人心、争取人心,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精神动力。

(四)促进体系改革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体现于不断促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改革。70年来,我们完成了对法律制度体系、民族政策体系、民族政策价值体系和民族事务治理机构体系的设计[12],并将其纳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2018年党的第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之后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中央统战部,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党政复合结构实现政治与行政对民族事务的合力治理[13]。我们还坚持和健全民委委员制,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形成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合力。同时,党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作用。2014年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城市基层社区党建得到极大的增强,社区民族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区环境初步形成,实现了对各民族群众更好地接纳。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的实践,推动了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要通过高素质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来实现。为此,习近平总书记专门提出了大力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提出民族地区好干部要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标志着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标准的不断提高。当前,民族工作干部更要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

总的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九个坚持”涵盖了党和国家民族工作三个层面。第一个和第二个坚持强调的是依据什么做民族工作,包括由基本国情而明确的最高利益和由指导思想而开拓的正确道路。第三个到第七个坚持强调的是民族工作做什么,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两个结合)、民族工作的主线(共同体意识)、经济建设(美好生活)、文化建设(共有精神家园)、法治建设(平等团结)。第八个和第九个坚持强调的是民族工作怎么做,包括政策实践(继承发展创新)和党的建设(体制机制)。“九个坚持”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进一步回答了我国民族工作为什么最成功,怎样正确解决民族问题,进一步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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