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工人实名制背景下的财税问题
2019-02-03俞国英
俞国英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稳步发展综合管理效率得以提高,其中建筑工人实名制作为管理一环,可提高施工建筑管理质量,规避管理风险,理清管理权责,其应用价值可见一斑。本文通过探析建筑工人实名制背景下财税管理必要性、问题及措施,以期提升建筑施工管理综合成效。
关键词:建筑工人实名制;财税;问题
在全国人大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上指出需做好增值税改革工作,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率均有所降低,维持6%一档税率,配套推行生活性服务及生产增加税收抵扣措施,落实持续降低行业税负目标,朝着税率简化方向持续发展,旨在激发市场竞争力,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完善税收机制,优化收入分配,从宏观政策角度出发保就业、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基于此,建筑行业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侧重规范建筑市场竞争秩序,引导建筑单位做好施工人员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施工支出,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维系稳定用工关系。建筑工人实名制对财税亦产生一定影响,通过探析相关问题,达到推动建筑行业良性发展目的。
一、建筑工人实名制背景下财税管理必要性
(一)提高考核、工资支付、监控管理质量
建筑工人实名制的应用将农民工在内的工作人员均纳入统筹管理范畴,对其从业情况进行记录,确保施工现场工作人数管理精确,将工人进出工地时间、工资发放、出勤记录等要点均设为管理细则,使以施工人员为导向的财税管理质量得以提高。
(二)完善制度、调整保证金缴存方式
完善政府、自治区党委、国务院有关施工过程结算、工程账款分期、工资管理、工资按月代发等管理制度。调整施工人员缴存保证金方式,建立专用账户代发工资,根据资质存储额度不同保证金并进行财税管理,保障工资制度科学合理,减轻建筑单位资金负担。
(三)设立建筑工人管理问题专项处理小组
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背景下使财税问题解决更具针对性,根据工资发放情况、施工现场人员流动率、施工项目承建情况,规范施工企业财税管理行为,通过专项处理小组解决建设单位与施工人员纠纷,配合信访部门解决具体问题,助推建筑单位财税管理体系不断优化。
(四)建立健全财税管理预警机制
在信息系统加持下将财税管理与施工人员工资结算活动关联在一起,将施工人员信息录入该系统内,针对支付信息予以记录监管,一旦发现支付成本过高且超出财税预控范围则启动预警机制,以便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财税问题,同时协调处理工资纠纷,营建和谐稳定承建氛围,加大财税事中、事后风险防控力度。
二、建筑工人实名制背景下财税问题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将“放、服、管”改革关联在一起,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施工人员工资保证金制度,规范支付行为,健全分账管理制度及配套措施,理清监管职责,依法解决财税问题,同时结合诚信体系、法治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突破财税管理局限。然而,该办法推行时间不久,与之相关研究成果较少,加之不同建设单位财税问题各异,未能形成导向性较强的财税管理体系,影响建筑工人实名制推行成效。基于此,需立足建筑单位财税管理实况,针对建筑工人实名制背景下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为提出具体问题解决措施提供依据。
(一)工资表风险
大多数建筑单位以工资表为载体入账存在如下风险:第一,法律风险。工人与建筑单位需简述劳动合同,一旦未规定双方权责则容易使工资表内容发生变化;第二,涉税风险。建筑单位应履行全额全员扣缴明细申报义务,无论工资支出是否多于3500元均需申报,旨在规避涉税风险;其三,偷税风险。基于施工现场人员流动率较大,一旦建设单位未根据用人实况调整工资表人员数量,虚减或虚增工作人员数量则存在偷税风险。
(二)财税信息风险
建筑工人实名制要求工资支出与建筑现场施工人数相匹配,对施工现场财税信息提出更高要求,然而当前有些建筑单位财税信息管理不及时,管理体系存在缺陷,无法科学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财税信息综合性欠佳,徒增财税管理风险。
(三)财税制度风险
财税是财政、税务统称,囊括财务管理、审计、会计实务、日常管理等环节,需在理清财税关系基础上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支持建筑工人实名制等营改增决策的推行,旨在规避管理风险,提高建筑单位施工管理综合质量。
三、建筑工人实名制背景下财税管理措施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筑单位开设专用账户用以发放工资,倒逼建设单位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前发放职工薪酬,使工人薪酬待遇更為合理,为“实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障给予支持,建筑工人工资由建设单位专用账户拨出,使税务数据与建筑工人实名制数据信息得以关联在一起,为财税管理提供依据。
(一)做好工资表管理工作,提高财税管理质量
第一,赋予工资表综合性,一方面关注建筑工人工资给付情况,另一方面关注建筑单位资金流通情况,确保专用账户资金充裕,支持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规避工资表法律风险;第二,赋予工资表灵动性,立足建筑现场及时调整施工人员数量及其薪酬待遇,将相关内容体现在工资表内,规避工资表涉税、偷税风险,为建筑单位推行动态财税管理活动奠定基础;第三,赋予工资表科学性,利用财务管理手段,从全面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角度出发针对工资表数据信息予以分析,依据分析结果调整财税管理细则,完善税收筹划方案,加大工资预算管理力度,使工资结构更为合理,在调动施工人员工作积极性基础上提高财税管理质量,继而规避工资表管理风险。
(二)加强财税信息管理,减轻建筑单位财税负担
首先,正确解读《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内容,从法治化、合理性角度出发针对施工人员信息进行管理,树立施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意识;其次,做好实名制信息综合管理工作,从信息采集、记录、传输、更新、挖掘、利用等角度出发予以监管,建立数据共享系统,确保数据完整、可用,支持财税管理发展;最后,完善财税监察管理、考核奖惩等配套措施,敦促、指导、要求财税管理人员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对乱收费、强卖、欺诈等违法行为予以严惩,通过监督监管提高财税信息质量,为建筑单位持续优化财税管理内容给予支持,达到减轻建筑单位财税负担目的。为提高财税信息管理有效性,除颁布配套制度外,还可应用新兴技术,例如应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整合资料库,以管理周期为导向将工人信息变更数据纳入其中,分门别类予以存储,供财税管理人员灵活取用,确保财税工作真实可靠。
(三)优化财税管理制度
首先,根据建筑工人实名制推行财税管控指南,要求在技术交底环节遵循实名制相关规定,接受劳务班组、项目组、执行企业安全教育并记录存档,同时根据财税管理需求将教育成本、工作人员招募等成本归入财务管理体系,税收管理则依法予以调整;其次,针对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进行管理,理清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流程,明确财务人员、工程负责人、工作人员权责,避免产生财税管理矛盾;最后,通过财税管理解决工程不正常情况下工资按月发放问题,调整建设单位资金结构,确保其现金流充裕,支持工资给付,在财税管理制度革新基础上减少工资拖欠现象发生几率。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提高建筑单位财税管理质量,其需做好工资表管理工作,加强财税信息管理,减轻建筑单位财税负担,优化财税管理制度,积极践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继而提高建筑单位考核、工资支付、监控管理质量,完善政府、自治区党委、国务院有关施工过程结算、工程账款分期、工资管理、工资按月代发等管理制度,设立建筑工人管理问题专项处理小组,建立健全建筑单位财税管理预警机制,在保障施工人员权益基础上助力建筑单位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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