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新政力破农户贷款难
2019-02-02李泽春
李泽春
摘 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2月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加大了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这一政策有利于调动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有利于提升农户贷款意愿,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涉农信贷改革力度,简化农户贷款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农户贷款成本,同时有利于稳定政策预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供给;农户贷款;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36-0076-01
当前,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其中,“三农”领域金融服务仍然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农村金融供给结构极其不合理、供给效率有待大幅提高、供给针对性不强和供给易得性不足等诸多情况。突出表现在:一是金融资源配置的马太效应加速了资金从边远农村向中心城市的流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程度低、收益率低、风险高,资本出于逐利性,不仅不会自动流入农村,反而源源不断地把农村低廉资金转移到城市,信贷资源在城乡之间处于失衡状态。二是资金流动的马太效应造成原本匮乏的农村金融资源更加匮乏。无论是金融服务的渠道、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还是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等方面,农村都与城市形成巨大落差。三是农村人口金融知识能力欠缺成为阻碍农村社会进步的最大因素。脱贫攻坚实践表明,最为贫困的一部分人,除了因疾病或残疾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大多是因劳动技能不足、市场反应能力不强及金融理财技能掌握水平过低而贫穷。且对正规金融服务认识不足,普遍缺乏金融风险意识与辨别能力,容易受利益诱惑,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问题时有发生。四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正在改变传统农村面貌,催生新的金融与非金融需求。如:开农家乐需要资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资金承租土地、购买生产资料、聘请工人;农村电商、市民农园、乡村民宿、观光农业等新业态不断出现,更需要金融机构创新符合现实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切实有效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于今年2月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应做到金融精准扶贫的力度不断加大、金融支农的资源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涉农金融机构的现代公司治理能力和支农能力明显得到提升。到2035年,建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并最终实现城乡金融资源配置的合理有序和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目标。《意见》强调,要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同时,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围绕农业农村抵质押物、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新技术应用推广、三农绿色金融等,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意见》提出,以完善的财政货币政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来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总体战略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根据意见要求,研究部署加大对乡村振兴总体战略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满足我国乡村振兴过程中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首先,《意见》有利于调动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始自2009年的三农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在我国经济稳步增长的大环境下对于调动农村金融机构大力扶持三农发展中确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农户贷款具有金额小、个性化强、不适合批量化操作等特点,加之农户分布区域广,经营成本高,农户普遍对金融知识理解不足,农户贷款风险相对高等特征,这才严重抑制了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的动力。《意见》有利于提高贷款优惠额度,有利于调动农村金融机构把财税金融优惠政策转变成支持农户发展生产的新动力,充分用好优惠财税金融新政策,扩大支农信贷投放,让优惠财税金融新政策阳光真正照耀广大农户。《意见》大幅提高了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刺激信贷资金源源不断地注入三农,对于化解三农产业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进而强化我国新时期粮食安全保障、不断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持续增加农户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意义重大。
其次,《意见》有利于提升农户贷款意愿。影响农户贷款意愿的主要因素还是农户对贷款成本高低和生产经营有无保障的考量。《意见》会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供给改革力度,比如增加贷款品种、简化农户贷款手续,逐步取消不合理收费,不断降低农户贷款成本等。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执行上进一步优惠,让“三农”优惠税收政策发挥应有的功效。另外,积极引导涉农保险机构进一步扩大农户贷款保险的覆盖范围,最好能确保保险覆盖农户种养殖业全产业链,这样农业保险才能不间断地为农户生产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最后,《意见》有利于稳定政策预期。《意见》既明确了农村金融在推进新时代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肩负的历史责任和使命,又具体部署了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具体措施。这是我国政府又一次求真务实的政策安排,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我国农村金融问题的高度重视,也表达了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推动“三農”工作的理念和思想,坚定了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决心。让惠农政策持续发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引导农户安心农业生产。农户们如果看到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他们就会逐步对调控走向和农村发展前景有稳定而良好的预期。《意见》稳定了农户预期,也就稳住了农户发展生产的决心。在稳定明朗的政策环境下,农户不仅关注了当前农村金融领域的新热点,更有助于他们着眼长远,把握大势,进而使他们做出更为理性、更为准确、更为有效的判断和分析。所以,预期稳定住了,农户才能够安心筹划,迈向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