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特征及趋势分析*
2019-01-31张锦宗朱瑜馨周晓钟
张锦宗,朱瑜馨,周晓钟
(淮阴师范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江苏淮安 223300)
0 引言
库兹涅茨关于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的“倒U”模型指出,在经济未充分发展的阶段,经济发展会导致收入差距逐步扩大; 随着经济充分发展,收入差距会逐渐缩小,最终趋于平等。这一理论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得到了证实。但在发展中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经济增长到一定阶段后,不升反降,落入了“中等收入陷阱”[1, 2]。李实、罗楚亮(2007)王培刚、周长城(2005)的研究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大,且对收入差距的贡献重大[3-6]。中国城乡收入差距过大,不仅高于发达国家,而且高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5]。
关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主要被归纳为城乡二元的投入、分配差距和城乡劳动生产率差距两大方面。蔡继明[7](1998)用城乡比较生产力解释了城乡相对收入差距的75.2%。蔡昉,杨涛[8](2000)认为政府实施的有利于城市的直接转移项目也扩大了城乡差距。王德文,何宇鹏[9](2005)指出城乡差距的本质是资源配置扭曲、收入分配倾斜与部门间技术进步不平衡3者共同作用的结果。程开明[10](2008)认为固定资产投资及财政支出的城市偏向越明显,城乡差距越大。田新民,王少国,杨永恒[11](2009)认为城乡差距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城市最适度人口规律以及政府提升城市部门人口承载力政策三方共同作用造成的。
对于我国的城乡差距的未来趋势,学者们有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城乡差距可以缩小,陈宗胜[12](2002)王德文、何宇鹏[13](2005)以前的研究持此观点。魏君英、吴亚平、吴兆军[14](2015)认为全国来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济增长之间的库兹涅茨倒“U”曲线拐点已出现。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不能确定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城乡收入的缩小。李实(1993)认为我国跨省或跨县城乡内部收入差距不支持“倒U”假说[14]。王小鲁和樊纲(2005)陈斌开、林毅夫(2013)的研究表明,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在中国不成立[15-17]。
上述研究全面刻画了我国城乡差距的总体特点,由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随着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阶段性特点,已有研究受时代限制,无法全面刻画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阶段性特点; 并且已有研究中认为我国城乡差距不会随济发展而缩小的观点有待商榷,过度强调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负面效应都不是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真实反映。文章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演变的阶段性特点分析我国是否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判断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演变趋势。
1 研究思路与方法
该文基于以下3个角度判断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未来发展趋势。第一,从国家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判断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绝对差距与相对差距的特点。第二,从绝对差距与相对差距增速判断。第三,从不同类型省区城乡差距的特点推断国家整体的趋势。为了使不同年份及不同省区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具有可比性,该文采用1978年可比价格计算各年份及不同省区的城乡居民收入。
首先,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绝对差距与两者的相对差距,分析自1978—2015年来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差距的演变特点及趋势。
其次,采用聚类分析划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省区类型,分析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省区特点及趋势。计算各省区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以城市、乡村人口比例加权,计算各省区人均收入,采用城市居民收入、农村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相对差距,利用SPSS统计软件对上述3个阶段各省区进行聚类分析,既可以划分各省区差距类型,也可以分析城乡差距演变的趋势。
最后,从宏观经济增长背景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增速的角度分析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未来趋势。从宏观经济增长阶段分析我国不同时期及各省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认识我国现阶段收入差距过大正是伴随各省区的城乡居民收入长足进步而来的必然结果的积极意义。结合城乡居民差距增速分析,能够看出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展的趋势。
图1 1978—2015年我国城乡家庭居民纯收入差距资料来源:根据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整理计算
2 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差距的阶段特征
以1978年的可比价格为标准,以城镇家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家庭居民人均纯收入之差计算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以两者之比(倍数)作为相对差距,自1978—2015年来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差距,见图1。
收入的绝对差距可以分为3个阶段, 1978—1989年绝对差距较小且比较稳定, 1983、1985年曾降至200元以下; 1989—1997年绝对差距小幅持续增长,年均增长33.6元; 1997—2015年绝对差距大幅持续增长,至2015年增至2 754元,年均增长126元。
收入的相对差距可以分为7个阶段,在1978—1985年,城乡收入的倍数从2.57迅速下降为1.53,下降了40.47%; 1985—1986年,城乡收入的倍数从1.53上升为1.69; 1986—1988年,城乡收入的倍数从1.69下降为1.51; 1988—1995年,城乡收入的倍数从1.51上升为1.95; 1995—1997年,城乡收入的倍数从1.95缓慢下降为1.83; 1997—2009年,城乡收入的倍数从1.83上升为2.67,上升了45.90%;2009—2015年,城乡收入的倍数从2.67下降为2.35,下降了11.99%。
总体上,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是持续增大的,从1978年的210元增大为2015年的2 754元。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经历了3次“下降——上升”的波动,自2009年起,经历最近一次下降。把收入水平、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结合起来考察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能够更加全面了解我国城乡差距的特征,见表1。
表1 1978—2015年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差距变化
元,%
发达国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展经历5个阶段:第一阶段,收入低水平、相对差距明显阶段。第二阶段,收入中低水平、差距迅速扩大阶段。第三阶段,收入中等水平、相对差距缩小阶段。第四阶段,收入中高水平、绝对差距同步缩小阶段。第五阶段,收入高水平、城乡一体化阶段。居民城乡收入基本相等,是从后工业化时期至高品质生活阶段发展的阶段。
1957—1978年,我国城乡经济增速较低,人口增长较快,城乡居民属于收入水平低,相对差距明显的阶段。1978—1989年,国家进入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经济增速增加,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增长,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进入了一个绝对差距稳定,相对差距明显缩小的阶段。1989—1997年,农村经济增长相对减速,城乡差距逐步增大。
1997—2009年,我国处于城乡绝对差距、相对差距同时扩大的阶段。此阶段城市经济增长相对较快,农村经济相对持续减速,城乡差距的相对值增加到最高值。
自2010年起我国城乡差距正式进入第三阶段,即收入中等水平,相对差距缩小阶段。由于国家城市化水平提高,城市化开始进入反哺农村的阶段,尽管绝对差距仍然在扩大,但增加值在减小; 相对差距开始减小。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我国人口众多,农业就业人口总量和比例过高,我国经历第三阶段所用的时间一定要远远大于发达国家用时。现阶段我国处在第三阶段的初期,绝对差距则要保持相当长时期的继续递减的增长。
3 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差距的省区特征
仍以1978年的可比价格为标准,计算各省区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以城市、乡村人口比例加权,计算各省区人均收入,采用城市居民收入、农村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相对差距,利用SPSS统计软件对上述3个阶段各省区进行聚类分析,既可以划分各省区差距类型,也可以分析城乡差距演变的趋势。相对差距小于1.5为差距较小, 1.5~2.0为差距中等, 2.0~2.5为差距较大,大于2.5为差距悬殊型。收入水平以当年全国均值衡量,低于均值0.8倍为低收入类型, 0.8~1.2倍为中等收入类型, 1.2~1.5倍为中高收入类型,大于1.5倍为高收入类型。
1980年各省区的城乡差距可分为4种类型。相对高收入、城乡差距小的类型:上海; 相对中高收入、城乡差距较小的类型:北京、天津、辽宁、广东; 西藏为相对中等收入、城乡差距悬殊的类型; 其余25省区为相对低等收入、城乡差距中等的类型。
2009年各省区的城乡差距可分为3种类型。相对高收入、城乡差距较大的类型:上海、北京、浙江; 相对中高收入、城乡差距较大的类型:天津、广东、江苏、福建; 其余23省区为相对低收入、城乡差距悬殊的类型。2009年是国家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最大的一年,所有31个省区城乡居民收入的倍比大于2; 其中, 23个省区城乡居民收入的倍比大于2.5, 9个省区城乡居民收入的倍比大于3。
2015年各省区的城乡差距可分为5种类型:上海、北京为相对高收入、城乡差距中等的类型; 浙江为相对高收入、城乡差距较小的类型; 天津、江苏为相对中高等收入、城乡差距较小的类型; 广东为相对中高等收入、城乡差距中等的类型; 内蒙古、辽宁、福建、山东、湖南为相对中等收入、城乡差距中等的类型; 其余20省区为相对低等收入、城乡差距悬殊的类型。
从类型看,我国城乡差距具有群体相似、个类有所突破的特点。各时期都是相对低收入省区占绝对多数; 趋势是低收入省区数量轻微减少,从1980年的24个减至2015年的20个; 各个级别省区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都有实质的飞跃,总体由1980年的差距中等演变为2015年的差距悬殊。2009年是一个标志性年份,相对差距达到历史最高。2015年与2009年相比,除北京、上海之外的29省区相对差距明显减小; 浙江、天津、江苏、广东、上海、北京在收入水平和差距缩小方面都有所进步。
4 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差距的省区特征
从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占 GDP 变动的历史趋势看,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人均GDP从3 000美元增加到1万美元的发展阶段,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实现同步增长。从国际经验来看,一国经济增长只是其居民收入提高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墨西哥、马来西亚等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均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劳动报酬在国民经济增长到一定阶段后,不仅没有上升,反而出现下降,落入了“中等收入陷阱”[2]。
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经历了长期扩大的过程, 2010年起,相对差距才有比较明确的缓慢下降趋势,绝对差距因为增长的惯性,仍要继续扩大,这使我国城乡差距符合倒U模型的前景不明朗。应当从收入增长速度、城乡差距发展阶段、差距增长速度、代表省区城乡差距发展4个方面理解我国城乡收入的特征和发展趋势。
4.1 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增速
表2是我国各省区1980—2014年可比价格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收入的增速。
表2 1980—2015年各省区城乡家庭居民收入增速 %
尽管众多的学者都忧心我国城乡居民收入过大的诸多隐患,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各省区的城乡居民收入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最低的西藏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分别是5.38%、5.06%,浙江省的增速更是分别高达8.44%、8.61%,国家增速分别是7.32%、7.22%。据计算, 1957—1978年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分别只是1.81%、2.92%。尽管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隐患,但相比历史时期,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巨大成就应当是第一位的。现阶段收入差距过大正是伴随各省区的城乡居民收入长足进步而来的必然结果。
4.2 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差距的趋势分析
如前所述,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在中国不成立[11-13],陈宗胜(2002)魏君英(2015)则发表了不同的观点[9, 16]。如果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能随着经济发展逐渐缩小,甚至弥合。那么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景会更加光明,就会减轻牺牲发展速度而设计制度、政策照顾公平的成本。如何判断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未来发展趋势呢?要从这几个角度考虑:第一,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判断。第二,从绝对差距与相对差距增速判断。第三,从省区个例推断国家整体的趋势。
与完成城市化的国家相比,我国处在整体劳动生产率较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水平的阶段,加之农人口众多的拖累,使得我国城乡差距不可能处在明显缩小的阶段。但是,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增长速度的阶段性特点观察,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趋势已初露端倪。2009年是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展的标志年份,在2009年之前,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同时增长,相对差距达到最大。2009年之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减小,绝对差距仍在增加。结合收入差距增速分析,能够明显地看出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展的趋势,见表3。
表3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增速 %
1985—2009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增加了904.75%,相对差距增加了74.51%; 年均增速分别为10.09%、2.35%。2009—2015年,收入的绝对差距增加了43.04%,相对差距减少了11.99%; 年均增速分别为6.15%、-2.11%。这一迹象明确地反映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正在转入相对差距缩小,绝对差距增速放缓的阶段。2009为我国最近一期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最大值的转折年; 同时,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正在接近最大值的转折点。表4从各省区城乡收入差距类型的演变反映出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展趋势。
表4 2009年和2015年各省区城乡家庭居民收入差距变化
2009201520092015省区绝对相对乡村绝对相对省区绝对相对乡村绝对相对广西2 155 3.46 1 7682 6622.51福建2 370 2.61 2 5763 0042.17陕西2 015 3.67 1 6232 8082.73广东2 712 2.79 2 4953 3332.34云南2 088 3.82 1 5392 8832.87新疆1 550 2.82 1 7602 6462.50贵州1 862 3.82 1 3802 7422.99河北1 754 2.55 2 0642 3222.12重庆2 104 3.14 1 9622 6062.33山东2 148 2.60 2 4152 8752.19西藏1 879 3.42 1 5402 7292.77湖南1 879 2.74 2 0532 7832.36青海1 753 3.38 1 4822 6342.78海南1 654 2.59 2 0282 3922.18宁夏1 860 3.09 1 7602 5212.48浙江2 626 2.19 3 9453 3851.86安徽1 772 2.79 2 0212 4962.24内蒙古2 022 2.86 2 0133 1182.55天津2 287 2.20 3 4482 2711.66江西1 634 2.46 2 0812 3642.14河南1 762 2.67 2 0272 2622.12江苏2 271 2.29 3 0363 1982.05山西1 812 2.94 1 7662 5662.45黑龙江1 320 2.15 2 0721 9861.96湖北1 710 2.55 2 2122 3242.05辽宁1 781 2.36 2 2522 9682.32甘肃1 684 3.57 1 2962 6893.08上海2 911 2.06 4 3344 5482.05吉林1 589 2.37 2 1162 0601.97北京2 678 2.04 3 8425 0232.31四川1 733 2.77 1 9142 4812.30国家1 925 2.67 2 1332 7542.35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出版社《新中国50年统计资料汇编》和《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乡村一栏指2015年农村居民收入
尽管我国城乡差距由1980年的差距中等演变为2015年的差距悬殊,相对低收入省区占多数的状态,但仍有两个可喜的迹象。第一是除了北京、上海、辽宁之外,大多数省份的相对差距都有明显的缩小,且所有省区的城乡居民收入绝对水平都有实质的飞跃。第二是中等收入以上省区增加到11个,上海、北京、浙江为高收入类型,天津、江苏、广东为中高收入类型,内蒙古、辽宁、福建、山东、湖南为相对中等收入类型; 其中,福建和山东能够较快的升入中高收入级别。特别是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在收入水平和相对差距缩小方面都有长足进步。总体而言,我国进入收入中等水平,相对差距缩小阶段。
2015年上海、北京城乡经济发展水平高,农村发展相对缓慢,为相对高收入、城乡差距中等的类型; 浙江城乡经济发展水平高,发展相对均衡,为相对高收入、城乡差距较小的类型; 天津、江苏城乡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乡发展相对均衡,为相对中高等收入、城乡差距较小的类型; 广东城乡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村发展相对缓慢,为相对中高等收入、城乡差距中等的类型; 内蒙古、辽宁、福建、山东、湖南为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中等,农村发展相对缓慢,相对中等收入、城乡差距中等的类型; 其余20省区发展水平较低,农村发展明显缓慢,为相对低等收入、城乡差距悬殊的类型。
5 结论与讨论
尽管众多的学者对于我国的城乡差距的未来趋势持悲观的观点。但是,从收入增长速度、城乡差距发展阶段、差距增长速度、代表省区城乡差距发展4个方面分析我国城乡收入的特征和发展趋势,会有乐观的看法。
从收入增速看,我国各省区的城乡居民收入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现阶段收入差距过大正是伴随各省区的城乡居民收入长足进步而来的必然结果,差距扩大有其积极的意义。我国处在整体劳动生产率上升、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低下的阶段,城乡差距不可能处在明显缩小的阶段; 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增长速度的阶段性特点观察, 2009—2015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的年均增速明显减小、相对差距是负增长的态势; 我国城乡家庭居民收入从极低水平、差距悬殊的状态演变为中等收入水平、绝对差距减速扩大、相对差距缩小的状态。从个别省区城乡收入差距类型的演变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明显缩小的趋势。2010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有明显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的增长明显放缓。尽管趋势比较缓和,但可以预见,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在将来会达到历史最高值,其后会逐步减小。因此,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的趋势符合“倒U”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