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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謇与民国初期长江下游航路的治理

2019-01-31胡勇军

关键词:扬子江张謇南通

胡勇军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社科部,浙江 杭州 310018;复旦大学 历史学系,上海 200433)

作为中国近代著名的水利专家,张謇一生践行水利事业近四十年。他先后担任全国水利局总裁、导淮总局督办、治运督办、江苏新运河督办、中国工程师学会会长、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会长等职,被民国著名水利学家宋希尚誉为“近代水利导师”。[1]学术界对他的研究也是经久不衰,从历史学界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研究层面更为宽广,除涉及文史哲等之外,在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城市规划,水利农垦、交通运输,乃至戏剧、美术、医学、慈善等诸多方面都有学者在研究,取得了累累的硕果。[2]相比实业和教育而言,学者对张謇水利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充分,主要表现为研究内容大都集中在导淮治淮、治理黄河、保坍护乡以及沟通辽松等方面,①而对长江治理鲜有涉及。有鉴于此,本文将重点论述张謇关于长江下游治理的理念以及具体实践活动。

一、张謇对清末民初长江浚治现状的忧虑

中国是世界上较早从事水利行政管理的国家之一。作为现存见于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一部水资源专门法规,唐开元《水部式》残卷中就有关于长江下游船闸管理以及水利劳役和物资征调的规定。[3]但相比黄河和淮河而言,历代中央和地方政府对长江均缺少统筹治理,大都是任其自然变迁,这主要是因为长江流域的水利开发利用主要集中在农田水利和水运两个方面,无论是灌溉还是航运,历来都是利多弊少,尽管也会决堤漫溢,但其危害远逊于黄河和淮河。正如民国著名水利专家郑肇经所言:“自大禹施治以来,四千余年,江岸虽间有小变,而大体安流无恙,绝无黄河改道横绝之事,故历代治水,遂重河而忽江。”[4]108故而自汉代设置水利专官以后,尽管地方水官种类更迭较多,但大都是设官兼管长江各段水利,从未设立统一的水利管理机构。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诸国在长江流域势力的不断扩大,尤其是英国人因为航运关系,更为重视长江通航情况,遂开始采用近代测量技术,勘测长江中下游航道,并绘制航道图。咸丰十一年(1861),英国海军部门便绘制了最早的一幅长江航道图。同治九年(1870),又根据这份测图编制成长江计里全图。1912年,再次测量长江航道,对原图进行修订。此外,法国还测绘了宜宾至金江街的金沙江航道图。[5]196不仅如此,由英、法、美控制的海关总税务司下辖总巡工司,总巡工司下又设各口巡江司,其职责之一就是“专测长江平断面及水位、潮位、雨量等记录,以其资料”,[6]72其中仍以航道测量为主。实际上,民国时期长江航道通行状况一直堪忧,根据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的测量可知,当时长江中下游汉口至吴淞之间的航道条件相对较优,可通航较大船舶,但每到枯水时节,经常迫使船只减载行驶,甚至发生阻航。长江自汉口至吴淞之间水程约1 130公里,低水时有11处地方不能通行吃水十五英尺以上的轮船,即崇文洲、太子矶、姚家洲、马当、张家洲、江家洲、戴家洲、得胜洲、萝卜鸭蛋洲、湖广沙及汉口沙洲。[7]69

在进行测量的同时,长江的浚治工作也得到重视,但这一时期主要是针对入海口的治理。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与英、美等国家签订《辛丑条约》,在其附件中订有治理黄浦江水道章程。章程规定黄浦江治理工程所需费用由清政府和西人各出一半,但清政府必须执行外国代表的决定。光绪三十一年(1905)12月26日,开浚黄浦工程总局成立,由上海道台瑞征和上海海关税务司英国人好博逊(Herbert Hobson)共同主持,荷兰人奈格(J.de.Rijke)应聘担任总工程师。光绪三十三年(1907),整治工作开始,清政府购进挖泥船在吴淞口内外进行机械疏浚,并筑置吴淞导堤。此外,还堵塞旧轮航道,开辟高桥新航道。在疏浚和筑栏沙导流工程相结合下,黄浦江口淤积减少,河床刷深,航道条件大为改善。工程完竣后,吴淞外沙深度由原来的4.5米增加至6.4米,内沙已消除,高桥新航道水深增至5.8米。[8]134此后,民国的成立并没有改变外国人掌控黄浦江治理的局面。1912年4月,内阁总理唐绍仪与各国驻京公使签订浚浦局暂行章程,成立上海浚浦局,继续负责黄浦江治理工程。②浚浦局由上海通商交涉使、江海关税务司和上海港务长3人主持,“三员之权彼此相等,如有商办,以多数认可为断。”[9]1-7虽然浚浦局“权柄系中央政府委”,但因税务司和港务长都是外国人,且“交涉使因之永立于少数之地位,发言无力,问事无权”,[10]175故而实际权力仍为外国人所把持。

民国初期“水利行政,职权不专,系统紊乱”,[4]340长江治理分属内务和工商两部。1913年,导淮总局成立。翌年,导淮总局扩大成全国水利局,隶属于国务院,掌管全国水利以及沿岸垦务事务,设置总裁、副总裁、视察、佥事、主事、技正和技士等职,并于全国各地设立水利分局。[11]1-212月21日,大总统特令张謇任总裁。[12]143全国水利局虽为国家特设机关,专司水利职务,但是事权并没有统一。当时的情况是农田水利由农商部农林司主管,江河修防由内务部土木司处理。另外,全国水利局因经费困难,组织尚未完备。“自成立以来,就所用人员分配派勘各重要水道为规划整理之预备”,总计勘查淮沂泗河3次,长江上游水道和浙江海宁一带海塘各1次,永定北运虖沱子牙诸河、山东省内南运河、江苏宝山海塘各1次。[13]13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全国水利局将工作的重心确定为导淮,整个计划分为三期,共计9年,其中淮运及沂运沭水施工费银6 882.8566万元,管理工程及购置机器2 064万元。[14]1778

除了治理淮河之外,全国水利局还将部分精力投入到治理黄河事务中,在黄河上游包头镇保德龙门等地建设黄河测站,并建立管理处。[15]2-3相比而言,对长江浚治的关注程度远远不够。对此,张謇深有感触,并感叹说:长江由湘、鄂、赣、皖、苏五省入海,溯江二千里,但国人又知道江之流量、流速、流向以及倾斜度是多少,尽管江淮测量局测有镇江上下游测量图表一段,南通保坍会测有江阴、如皋、南通江岸线测量图表一段,但对于整个长江来说“藐乎其小”;反而英国人对于长江上游宜昌至下游崇明、宝山一段的测量已有二十余年,且有图有表,“试问扬子江谁之地也?”[16]526

随着中外贸易的增强,每年进入长江的外轮船型逐渐加大,长江航路日显落后,江内浅沙,小潮时仅深18英尺,“巨舶航行,每多稽延。”[10]183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早在1914年浚浦局就开始着手研究入港航道的变更以及浚治计划。1919年冬,英侨商会以长江“航行阻滞,影响商业甚巨”,[17]137联合各国侨商提议筹款疏浚水道,其中镇江商会代表满斯德提出设立整理长江委员会议案,要求疏通长江航路,随后英商呈请英国驻华大使向北洋政府交涉。另外,海关总税务司安格联(Francis Arthur Aglen)一面借口长江通塞严重影响关税衰旺以及海关筹拨经费,向北洋政府陈述;另一面则联合中央官署在事技术人员,“以为之助醖酿。”[18]翌年冬,英侨商会再次集会,会议议决先组织技术委员会,筹划办理各项工程的方针和办法,并宣称北洋政府如果不能照办,该会将联合其他国家自设治江机关,妄图控制整个长江流域。时任运河督办张謇、苏浙太湖水利工程局督办王清穆和江苏民政长韩国钧等人意识到:“若待外人提出要求,或竞越俎设立,非特国体攸关,授人以柄,而吾国偌大之天然权利从此被外挟制无可挽回,贻害于将来之农田水利、商业、交通,诚非浅鲜。”[19]10众人遂力谏北洋政府,应该抢先设立水利机构,整治长江河道,消弭水患,发展水运,以免国家权利外溢。在他们的积极策划下,由湘、鄂、赣、皖、苏五省共同组成的长江委员讨论会成立,主要负责长江整治的相关工作。

二、张謇的“治江三说”与治江机构的成立

1921年,江淮流域发生罕见的大洪水,下游灾情严重。据时人所言:“扬子江下游连年水势涨漫,今年夏秋尤甚,以致沿江居民受害甚重,固由其他通江水道年久失修,长江受其影响。”[20]位于常州境内的沙洲,经此水灾,“值此暮冬,遗黎冻馁交迫,良堪悯念。”[21]23崇明乡民“成群结队,捧罐拖杖,沿途哀号”。[22]4水灾发生之后,全国水利局总裁李国珍特派技正许肇南和主事汪胡桢勘察鄂、赣、皖、苏等省长江一带的泛滥情形。[23]1面对如此灾情,退出政坛后全心在家乡经营地方自治事业的张謇忧心忡忡,他在《筹备浚治长江启》一文中说道:

本年沿江之灾,可谓巨矣,比较水位,如江都之瓜洲,高于五年三尺,增涨之时间又长。诸君子皆沿江居住,试思本省南北江岸一千九百余里,顿加高于从前三尺之水位,远近宣泄,俱不畅遂,全省之灾十之八,江成之。且江水增髙,溯诸已往,可谓百年未有之奇灾,证诸将来,恐为每年必有之常例。何则?水之高,由于底之淤。淤既日甚一日,水必日高一日,灾乃日大一日。[24]918

此外,近代长江航运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鸦片战争之后,长江的航运业和进出口贸易几乎都被英国人所操控,“世人咸称为英国势力范围”,此后数十年间,虽然德国和法国等国家也曾组织轮船公司,“然至今皆已消灭,仅存中、英、日三国互相角逐。”[17]当时上海至汉口,汉口至宜昌、湘潭至常德的主要航线上,英国太古、怡和两公司拥有船只23艘;日本日清汽船公司拥有船只14艘;中国招商局、三北、宁绍和祥泰四家公司拥有船只19艘。[25]6-7随着招商局营业状况日渐改良,国人共知权利不可外溢,对英侨商会企图攫取长江流域控制权的卑劣行径非常愤懑。江苏地方人士遂征询张謇意见,请求省政府设立下游治江机构。

1921年9月,张謇借助治江总工程师英国人柏满(F.Patmer)的治江之议以及海关巡港等司所测长江图表,在给江苏省长王瑚的信函中提出著名的“治江三说”。内容主要分为三点:一是集合湘、鄂、赣、皖、苏五省明达水利之士绅三数人,合设长江委员讨论会,即以江宁为会所;二是河海工程学校加班四五十人,由四省选中学毕业、西文算学程度优等之学生十余人来学;三是对江苏省境之长江干流统一规划,分段治理。③就当时长江情势而言,他的核心思想就是“治江先从下游始”。其实这一观点他在光绪二十年(1894)殿试“河渠”对策中就已经提出,即“治水先从下处入手”。[26]599同月,苏社召开理事会常会,黄伯雨、钱强斋、沈信卿、穆抒斋、方唯一、黄任之、张仲仁、朱德轩、韩紫石(黄伯雨代表)、马隽卿(沈信卿代表)、王丹揆(金松岑代表)等地方名流参会。众人就整理长江委员会案进行讨论,会议议决:一是赞同由太湖、运河两工程局及吴淞商埠局共同设立委员会;二是请由本省议会联合长江流域各省议会,商讨浚治方法。[27]

与此同时,李国珍鉴于长江水利急须整理,呈请特设长江水利讨论会。后经国务会议核阅,认为兹事关系至重,应先由内务、财政、农商、交通四部共同会商办法,最后再送国务院核定。对于此项提议,内务部首先表示赞同,认为长江流域“为我国中部交通要区,此以年久失修,遂致危机环伏,盛涨则宣泄无从,漫溢千里,秋冬则淤滩密布,浅或膠舟。近年以来,沿江人民,庐舍就墟,沈灾迭告,情形尤为迫切”。同时提议由主管官署遴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熟悉长江水利人员为会员,并请河海工程师进行实地调查,然后再就浚治长江问题进行讨论,确定办法。[28]4此外,财政部、农商部和交通部也都赞成在税务处设立扬子江水道讨论会。[29]随后,四部和税务处联名电呈总统,请求组织扬子江水道特别委员会,并提议各派代表加入该会。[30]72得知此消息之后,外国在华势力也企图插手长江治理事务,安格联当即呈拟长江下游设施办法,提议由参加上海口岸改良会议的柏满和浚浦局总工程师海德生(Hugo von Heidenstam)两人合力撰写扬子江调查报告,并主动提出此项报告费用可以在总税务司税收项下特别提用。[28]4

在张謇“治江三说”的影响以及江苏政要和地方名流的呼吁之下,1921年12月26日北洋政府批准设立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隶属内务部,以“消弭水患,发展航业”为宗旨。该会设有会长、副会长、主任、课长、会员、技术员、顾问等职,会长由“大总统就主管官署最高长官特派,综理会务”。会长之下,设总务、工程、调查三课,分别掌理会议、撰拟文牍、典守印信、会计庶务;工程计划、测勘事项;调查、编辑报告三方面的事务。[31]28翌年2月10日,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会长由内务总长高凌霨兼任,孙宝琦、张謇、李国珍为副会长,杨豹灵、翁文灝、海德生等人为委员,柏满为咨询工程师。[32]在会议中,安格联提议尽快成立技术机关,经费可由海关拨付,并推荐海德生及巡工司主持其事。高凌霨认为技术委员会关系治江根本以及组织规程,在没有沿江各省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如果中央各机关直接议决,恐怕会导致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误会,建议缓付讨论。[18]

关于安格联提议由海关主持技术委员会的消息很快传到江苏,地方一片哗然。李锺珏、姚文柟、秦锡圭和黄炎培等上海士绅群起反对,首先痛斥海德生“揽办升科,侵犯行政,不顾民情,妨害公益”;其次强调浚治长江事关数省,亟应公开征集民意,协定行政方针,然后再商议治理程序,“若先惑于技术之曲说及海关可垫经费之甘言,不惜蹈浚浦局及顺直水利委员会之覆辙。”④在此期间,海德生将其与柏满、杨豹灵共同撰写的计划大纲呈送吴淞商埠局督办张謇,并在信函中称:“办理扬子江一事须为一中央政府委任之机关,始可管辖联络各段之工和各处之团体,须知此事应由大概方面立论,不可听一偏之见。”[33]随后,张謇在回信中说明了自己的治江主张,并寄去《浚治长江计画文赎汇刊》一册及会议案一份。[34]966-967

4月7日,扬子江水道委员会“因办理技术之必要”,暂时设立技术委员会。[35]12陈时利任委员长,杨豹灵、周象贤、额得志、海德生、方维因、沈豹君等人为委员。技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决在上海设立测量处,聘请美国工程师史笃培(C.C.Stoebe)为测录总工程师。测量处下设汉口、九江两个流量队和一个精确水准测量队,年底又组织了地形测量队。⑤实际上,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仅为一议事机构,通常在每月召开两次例会,所需办理的测量、工程设计等具体事务皆由技术委员会负责进行,故而才会引来中外势力的争夺。

三、张謇的治江主张及其现实困境

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近代长江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开始,然而这一机构是迫于外国政府的压力而被动成立的。该会成立之后,主要从事水道测量和水文测验等方面的工作,而很少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另外,由于机构内部中外势力盘根交错,争执激烈,故而对长江下游各县并没有带来实际的效益。其实,张謇和王清穆早就洞察到这一问题,因此在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成立之前,他们就发出通函,邀请江苏下游九县各公团推举代表,定期来南通商议浚治长江事宜,并组织成立治江会。

1921年11月10日,江阴、靖江、常熟、如皋、太仓、南通、海门、宝山、崇明九县代表郑立三等四十余人,在南通俱乐部召开谈话会。在会议中,众人公推张謇为主席,并由他和王清穆两人详细阐述会议主旨以及浚治长江下游的理由。次日,九县代表商议成立长江下游治江会,以“浚治长江、便利交通、发展商业、消弭水患”为宗旨,会址设于南京,当前先在南通设立工程筹备处。治江会分执行和评议两部,执行部采取委员制,以江苏省长、运河和太湖两局督办为委员长,委员无定额;评议部由九县农商、教育和水利各公团各推代表一人组成。治江会的工作先从测量入手,待测量告竣后再制定施工程序。同时,会议还议决由九县公团代表致电王珊、张謇和王清穆,以此呈请北洋政府立案。[36]翌年1月9日,三人接受九县代表委托,联名会呈总统徐世昌,请求设立长江下游治江会。[37]22月,经北洋政府核夺,同意批准设立。[38]3月,再由内政部、财政部以及全国水利局共同核准设立。[39]

4月12日,长江下游治江会(以下简称治江会)在上海总商会召开成立大会,张謇、王清穆以及九县代表39人参加。大会公推张謇为会长,王清穆为副会长,并就会名、编制、议决机关、咨询机关和会址等细则逐条审议。[40]在会议上,张謇发表了题为《告下游治江会九县父老书》的演说,他提出“江欲治,必须工;工欲施,必须款;款何出,出于因治江而出之地”。[41]2随后与会代表就治江经费进行热烈讨论,其间常熟士绅季通等人提出可以筑段山南夹坝为治江经费,⑥然而当即就有人指出南夹筑坝与治江政策大相剌谬,引发众人纷辩。最后,张怡祖鉴于“筑坝事关各县水害”,遂提议呈请王珊暂缓围筑,并获得大多数代表赞成。[40]当日晚上十时,张謇返回南通。13日,九县代表推选的起草员吴廷良、黄祖温、刘鲁璜、俞铭德、沈燕谋、蒋凤梧六人齐赴大生纱厂楼上开会,起草长江下游治江会议决机关细则。[42]尽管治江会在张謇和王清穆的运作之下,得以顺利成立,但是在创办初期,却因经费问题引发了各县对于南夹筑坝的争执,并最终陷入一场无尽的斗争之中。

其实在治江会成立大会召开之前,郑立三、季通等人“竟不待测量之进行与施工计划之确定,而遂名目张胆组织福利垦殖公司”,并定于3月18日在南漕开工筑坝,施行“攘沙牟利之策”。[43]1一旦筑坝成功,在南涨北坍的自然生态环境之下,必然会导致长江北岸如皋、靖江和通州江岸的坍豁。尽管治江会议决定暂缓筑坝,但是却没有阻挡福利垦殖公司的围垦计划。故而如皋代表张相、汤景槎和俞铭德等人遂成立争免段山筑坝委员会。众人首先联名致电张謇,希望他按照当初会议决定,迅速电请王珊,停止筑坝,以救民命。随后,张謇电函如皋同乡会,申明治江会已于4月15日由自己领衔电呈省长,制止筑段山坝。除此之外,委员会还在申报上刊登启事,召集如皋旅沪同乡等各界人士召开紧急会议。[44]4月16日下午,如皋在沪各界人士二百余人到会,筹商应对办法,同时通电江苏省长、省议会、江苏六十县各团体、各报馆、北京同乡京官、内务部、财政部、全国水利局,请求制止筑坝。[45]会后,如皋地方人士沈玢等人联名致电王珊:“省长固不应违背治江会议案,省长又不应漠视铁案重重,何以充耳不闻。”[46]

尽管如此,郑立三、季通等人依然是无视众人关于暂缓筑坝的决议,并于6月8日至13日连续在申报上发布招股广告,[47]计划在“春夏之交,大兴工作”。[43]1此时,双方之间的争议直接影响了长江下游治江会日常工作的运行。9月3日至6日,治江会在南京科巷江苏水利协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省长韩国钧、王清穆、政务厅和实业厅厅长以及九县代表参会。大会的重要议题就是对组织大纲进行复议,[48]177-178然而开会三日半,结果却不甚理想。在会议过程中,靖江和如皋代表主张浚治长江,应该“通测全域,务保均安,妥定计划”。[49]74郑立三和季通力持堵塞段山夹南漕,双方迭次争论,意见不能统一。无奈之下,靖、如代表发表宣言称:“段山夹南漕筑坝问题,未得正当之解决,不得已退出会团,以俟公论之评判。”[41]2据参会旁听的《河海季刊》编辑徐乃仁所言:“如皋和靖江代表轮流发言,责问此会议决案是否有效,而尤注意于福利公司之南夹筑坝一事。开会末日,如、靖代表竟要求主席担保停止南夹筑坝,然后再议治江会事,否则将退席。”[50]163最后,张謇、王清穆和韩国钧鉴于“人心不齐,众曰纷纭……此关系地方要务,未可久延不决”,遂定于12日在上海总商会召开第四次会议。[51]7而在第四次会议中,如皋因不满治江会的态度而拒绝派代表参会。[52]由此可见,治江会工作的开展,并没有张謇想象的那么顺利,跟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一样,内部也存在较大争议,尤其是南夹筑坝关系到长江南、北两岸各县的利益,而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当时,关于南夹筑坝的启端在社会上产生了各种蜚语,“口说之杂沓,函电之纷腾,报纸之传播,不一其类。”据《新闻报》载,有人说此意出于督军,而发端于省长;有人说这是江阴、常熟、通州和如皋四县所协定的,福利垦殖公司只是一个名头;也有人说军、民两署重要人物都参与其中,并且省长已经批准,筑坝时督军将会派兵弹压示威民众。对于参与其事的人员,“有直指为常之某、江之某者,且有诘清穆、謇是否预闻其事者。”对于这些无根据的揣测和中伤的言语,张謇立即做了回应:“南夹堵闭之缓急轻重,系于治江之根本利害甚大。……以职权论,南夹不开,治江则已。南夹而开,治江议萌芽于省长,会成立于省长,又即省长为之长,清穆、謇忝为之副,似可容参末议,宁有毫无闻见而会长遽行批准之理?”[16]516

1923年2月,张謇鉴于治江会内部争议纷纭,而关系存废问题,特致函九县公团,征询办法。在信函中,他明确表示:“南漕案始于八年,定于十年,实因省款竭蹶势所必办,早筹于治江会动议之先,不特与治江无关。”另外,他还再次申明,对于长江浚治,自己从未有极端主张,“闭夹之先后问题,节经一再力争,函电俱在,可以覆按。”[53]从中可以看出,南夹筑坝得以实施,实则是江苏省政府因经费短缺而在背后暗中支持,起初张謇对此也是表示反对,在力争无果的情况下只能缄口不言。

实际上,张謇一直都是极力反对筑坝的。光绪二十三年(1907)5月,常熟地方人士钱召诵等人发起筑坝培滩的倡议,并赴省报案获准,后因钱召诵回归途中遇难而废止。1916年11月,卢国英等人集资万元,招雇民工2 600余人,历时40天筑段山北夹坝。坝成后,段山北夹迅速淤涨,常阴沙与东兴沙并连,而南通和如皋江岸坍势加剧。[54]278南通保坍会所筑之楗毁四伤三,“沿江地亩以流量并加,势悍而疾,坍削益甚。”对此,通州、如皋、靖江和海门四县群情激奋,联议公推张謇向江苏省政府报告,要求铲除北夹坝。后经省水利专家和荷兰、法国等外国专家联合调查,情况属实,省政府遂下令铲坝。[55]500数年后,张謇明知南夹坝筑成之后肯定会危害江北各县,当然也包括自己身处的南通,那么他为何没有像此前那般据理力争,极力阻止,而表现出来更多的是无能为力?这主要是他基于多方面的考虑。

一是受外国水利专家治江思想的影响。张謇成立南通保坍会后,曾聘请奈格、特来克、贝猛龙、鲍威尔等人为顾问工程师,勘察长江江岸,制定治坍计划。鲍威尔曾鉴于江阴至南通一带江流深漕变迁甚巨,认为施工计划在于规整两岸,导引江流,使之流向准确,固定深漕。他认为南通以下的长江江面有15英里之宽,如果需要通航,江宽3英里就足够了,其他无用之处可以辟为垦殖之地,这样1英里长江就可以产生16方里的良田。根据估算,六处垦殖区域,面积总计63.1万亩,总价值5 679万元。[56]3-4贝猛龙在《长江治导报告书》中也提出了垦殖废地及堵塞无用水道的想法,“垦殖工费,自应各方均派,有利则均沾,垦殖所得,即以充局中经费。”[57]98

受此影响,张謇也认为浚治长江惟有束水归漕,使其定轨,以正其流向。对于两岸多半成田的隐现沙洲,待测量完毕之后,可以进行围垦,充作治江经费。他在《与王清穆筹备浚治扬子江下游启》一文中说道:“凭简图估算,九县约得一百二十余万亩。浚治经费,据西人估计,不过一千万圆,以沙田计值,每亩八九圆,足以当之矣。”[34]230-2311926年5月,就在张謇去世前一月,北洋政府特委任张謇儿子张怡祖为扬子江水道委员会委员长。随后,张謇特别叮嘱儿子“扬子江讨论委员会非小事也,况为之长,人将视焉,不可以慢易”,并专门写有治江训示,其中关于疏浚航道就有“裁渗取直,南通江面以三英里宽为准”的嘱咐。[58]284由此可见,贝猛龙和鲍威尔等外国工程师浚江的理念和主张已经深深影响到了张謇。

二是治江经费短缺。特来克在担任南通保坍会治坍工程技术指导时曾估算,江阴、常熟、靖江、如皋和通州五县的治江经费约为608万元。后来,鲍惠尔则估算为805万元。考虑到前者预估之时已经较后者晚四年,而当时物料、人工较今犹贱,故而“今所筹备当准鲍说,此以筹款言之也”。[41]2在呈请成立长江下游治江会之时,张謇就已料到此后所面临的经费问题,故在呈文中就言明“筹费方法,拟以附加式带征税捐及请拨涨沙缴价为大宗标准,用之于江,仍取之于江,期有济地方均益之实工,而无妨国家收入之旧额”。[37]4在治江会成立大会中,他在《告下游治江会九县父老书》中明确说道,沙田局放领南漕沙田获利200万元,其中90万用于省财政厅还积欠军饷,30万为江阴和常熟开浚横套河经费,30万为南通保坍经费,“为治江用者,仅三十万或六十万。”[59]1-4难怪此后有人紧抓这一点,并认为经费如是安排,“只待南通一允,即可安然筑坝,有人代表南通谓,须得六十万元方可允许”,甚至还有人说“蔷老(张謇)所以持之未许者,意即在是然”。[60]41常熟士绅徐兆玮根据无锡钱舜卿的信函,就此事在日记中也有记载:“南夹案确系督军与通州争利,未易解决,张四(张謇)非得六十万金不可,而督军许至三十五万。”[61]2318

三是政府对南通损失的赔偿。1925年7月24日,张謇在给江苏省财政厅厅长王其康的信函中说道,省政府明明知道南漕坝筑成之后,必然会危害江北南通的利益,为此提出划拨30万元用于补偿南通楗工的损失,“南通当时本不愿开门进狼,割肉喂虎,只以信任官厅,已损之楗可得赔偿,未成之楗并可加筑,但不致害我,无妨利人。”[16]6357月26日,他又在给江苏沙田总局局长汪秉忠的信函中申诉道,南通保坍会成立之后,先后遭受段山南夹和北夹筑坝之害,北夹坝筑成之后,南通楗工毁四伤三,经过地方人士的呼号控诉,财政部才同意赔偿白银11万两、洋10万元。然而楗工工程还没有修复完竣,南夹筑坝之议复起,遂再次据理抗争,“乃有三十万元赔偿楗损,加增楗工之案。”[16]637从中可以看出,在遭受北夹筑坝之害的南通,最初也是对南夹筑坝之议据理力争,但是知道抗争不过政府,而不得不接受补偿。

四、结 语

民国之前,由于长江为患较少,中央和地方官府对其浚治不甚注意,大都是任其自然变迁。清末民初,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长江淤塞严重影响了航运交通,加上西方国家一直觊觎中国长江流域的控制权,故而“治江之说,始有与治河导淮并重”。1931年和1935年,长江流域连续发生特大洪灾,“患灾相仍,举国人士触目惊心,益知治江之要,不亚治河。”[62]34作为近代长江治理的先驱,张謇在其晚年筹划水利过程中做出了重大贡献。正如他自己所言:“謇持治江之说亦二十年,人始或笑之,不笑亦无和者。”[16]526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终其一生,张謇的治江规划付诸实施的很少,只是对长江进行了一些水道测量和水文测验等方面的有限之事。但他提出的“治江三说”有力促进了扬子江水道讨论会的成立,并且对1928年改组而成的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的治江规划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此外,他借鉴外国工程师的理念而主张的“束水归泓”的治江思想,此后也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所沿用,[7]7同时也被宋希尚认为是治理长江治本办法的首要任务。[63]327总的来看,张謇提出的治江主张以及创建的治江机构,在长江水利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不仅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引发了国人对长江问题的关注,同时也对后来长江的综合治理提供了历史借鉴。

注释:

①在张謇水利方面的研究中,关于导淮治淮方面的文章最多,主要有庄安正:《张謇导淮始末述论》,《江苏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对张謇导淮几个问题的探讨》,《南通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须景昌:《张謇与治淮》,《江苏水利》,1999年第1期;《张謇与淮水水利》,《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李鸿建:《张謇与治淮之缘》,《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吴春梅:《多维视野下的治淮方略及其启示——以张謇、费礼门、治淮委员会的方略为例》,《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1期;尹北直、王思明:《张謇“导淮”:中国近代水利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古今农业》,2010年第1期;李琛、马陵合:《民国时期的水利借款研究——以导淮工程为中心》,《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关于治理黄河和保坍护乡方面的研究可参见张廷栖:《学习与探索——张謇研究文稿》,苏州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钱中俊:《张謇南通保坍与沙洲》,《张家港文史资料》(第13辑),第146-147页;沟通辽松的研究有王鹏杰:《张謇沟通松辽的理念及践行》,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

②关于上海浚浦局的研究,可参见森田明著:《清末民初长江三角洲的水利与帝国主义的支配——关于上海浚浦局的成立》,载《清代水利社会史研究》,郑樑生译,台北:“国立”编译馆1996年版,第249-286页;森田明著:《民国初期上海浚浦局的改组问题》,载《清代水利与区域社会》,雷国山译,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年版,第170-194页。

③关于分段治理的具体做法为:“上游自江宁至武进为一段,其必应治者。江宁龙江关以下江流逼而南,不即设治,下关市场必有忽然塌陷之一日;丹徒城外日涨,江流逼而北,不即设治,南失轮步之利,北坏诸洲之田。此一说也。下游要处江阴、南通为一段,海门、崇明为一段。今年暴风淫雨,同时连作,江、淮、沂、泗大涨,海潮大上。此二段最处下游,故受害尤烈。若平日则江行之轮,至南通苦沙之阻,值夜必停,外人久以为不便。不即设治,江南北塌地滞航,害无已日。”参见张謇研究中心编:《张謇全集》第二卷《经济》,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527页。

④可参见《绅民反对长江技术委员会》,《申报》,1922年2月19日,第14版;《沪绅士反对长江技术委员会(续)》,《申报》,1922年4月13日,第13版;《沪绅士反对长江技术委员会(续)》,1922年4月15日,第13版。

⑤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常设办事人员共42人,其中驻沪测量处10人,九江流量测量队5人,汉口流量测量队7人,地形测量队15人。参见扬子江技术委员会编印:《扬子江技术委员会第一期年终报告》,1922年,第12页。

⑥清末,段山以东的江中,偏北有常阴沙,东南有东兴沙。长江流经段山,形成一条汊江,即段山夹。汊江由段山与常阴沙之间入口向东南与主泓汇合,中间被东兴沙分为南北两夹。段山南夹,自段山与东兴沙的小盘兰沙之间入口,向东南于今妙桥乡西暘附近与长江主泓汇合,长约15公里,江面窄处近1公里,宽处3—4公里。1922年春,福利垦殖公司报请江苏省督军公署核准在段山南夹筑坝。3月初动工,仅10天即将合龙。时春汛潮急,屡合屡败,损失工本费银17万元,工程被迫停顿。至冬季,又集款兴工,坝址向上游移动500米左右,南端在平北沙的顶海岸,北端在常阴沙沙王庙,坝长近1公里。12月31日动工,10余天坝即成。但因坝身低,潮水漫溢,功败垂成,耗资10余万元。翌年春,公司以“扁担票”及以股金分地相许,邀集民工,于2月4日重新施工,修筑坝身,同时围田1 600亩。坝成后,东兴沙与常阴沙并岸。参见张家港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沙洲县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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