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合作社真正强起来
2019-01-31中国农资评论员崔海涛
《中国农资》评论员崔海涛
当前,在我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下,小农户能否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成为决定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成败的关键所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意见》要求:“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事实上,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农资企业都在孜孜不倦地推动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但是结果却不理想。有业内人士表示,要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对接,就必须提供足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做支撑,包括新型农资产品的应用、先进技术和设施的投入等。但这种针对小农户的服务更像是“老虎吃天”,很难落实。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小农户太过分散,服务成本巨大。
据我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我国现在的农户有2.3亿户,户均经营规模7.8亩,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有2.1亿户。小农户数量之大,经营之分散都使得小农户在走向现代农业的道路上困难重重。
近年来,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成为解决小农户过于分散与农业服务难度大这组矛盾的一把钥匙。其中,组建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则被认为是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的有效方式之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十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非常显著。目前,我国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超过210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闯市场、解决农民产销困难以及为农民服务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也需要看到,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运行不规范,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不紧密,特别是有些合作社挂着合作社的牌子,但有其名无其实。“空壳社”“僵尸合作社”的出现给合作社整体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11部委于近日印发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六类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
“歪嘴和尚念错经”,这六类合作社不仅不能成为衔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桥梁,反而沦为某些人非法获利的工具。“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是顺应民心的举措,获得各界的支持。但是我们在为此喝彩的同时,也应该去深入思索该如何规避“空壳社”的出现,如何让合作社真正成为引导小农户走向现代农业道路的载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都是未来重点培育的新型农业主体。这些新型农业主体要解决的是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对接市场、对接现代农业等,这就要求其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实力。但是,这些新型农业主体在初始阶段可能会比较弱小,很难承担起引导小农户向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也很难承受市场波动带来的冲击。这些新型农业主体很可能在还未来得及成长就已“夭折”。因此,对这些新型农业主体,相关涉农部门不仅要扶上马,还要送一程,不仅要监管到位,还要帮助其逐步成长为有实力为农服务的主体。
同时,一些农资龙头企业、供销社社有企业也在组建合作社,积极承担起引领小农户向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这些企业可根据地方特色产业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构建了农资销售渠道,还可以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通过市场拉动,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综合实力,使得企业与农户真正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相信,在各级政府部门、农资企业等主体的引领下,合作社的发展会越来越好,其服务小农户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