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干预与医药上市公司创新绩效的关联性分析
2019-01-31胡美洁
胡美洁
政府出台一系列产业政策后,医药行业的创新能力是否有所提高,创新成果是否真正转化为生产,需要对这些产业政策进行评估,以鼓励制药行业进行有效创新[1]。通过评估政策绩效,可以了解制药产业政策的有效性,为未来政策制定提供现实依据,便于调整未来政策方向,避免决策盲目性[2]。探讨政策干预对医药生物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十分必要,本研究基于理论、数据、实证就政策干预与医药上市公司创新绩效的关联性进行分析。
1 基本概念
1.1 创新绩效
创新是决定公司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速度的关键要素,其相关话题受到越来越多人关注。创新绩效能力是反映企业相关创新行为的结果,是评估企业创新能力的关键[3]。美国首先开始研究创新绩效,并提出创新绩效是指利用新技术来增加公司价值并随着业务量的增加来衡量[4]。
创新绩效主要受公司内、外部影响。内部影响因素指公司内部研发经费的投入状况。而政府给予公司的一些创新性政策以及相关政策补贴为外部影响因素。现阶段研究创新绩效的量化管理主要是指测量创新绩效指标以及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1.2 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是指政府针对医药高新技术产品颁布创新政策,通过相关税收优惠、政府补贴、优先审批等形式,减轻企业由于自身资源匮乏、资金短缺以及发明专利审批时间过长而造成的新懈怠,促进鼓励医药企业加大对药品研发的投入,增加药品创新力度,取得更好的创新绩效,进而获得较高的利润[5]。
政府创新政策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资金方面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是政府服务方面的政策支持。通过国家政府所颁布创新政策,对医药企业进行宏观政策干预,帮助医药企业提高创新绩效。
1.3 国家火炬计划
火炬计划是一项我国针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性发展的指导性计划,本文主要是研究该政策针对医药高新技术产品颁布的创新政策。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于1988年8月组织实施,其宗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发挥我国科技力量的优势和潜力,以市场为导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商品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
每年会从国家火炬计划中认定一批重点火炬计划项目[6],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主要适用于生物医药企业等行业,参与项目的企业需要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且项目市场前景好,产业规模大,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较大的市场覆盖面,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最新技术研究开发计划成果以及其它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择优评选并组织实施的高科技产业化项目,然后通过项目示范,引导实施火炬计划,造就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7]。
国家火炬计划分为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两种,其中面上项目分为国家拨款和省级科技部门以及主管部门分别拨款,款项不确定。重大项目分为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和科技服务体系项目,前者拨款不超过1000万元,子项目不超过300万元,后者总拨款也不超过1000万元,但子项目不能超过200万元。
2 指标体系的构建
由于政府政策适用于医药企业所有的产业链,因此医药企业政策需要使用数量较为巨大、关系较为复杂的指标结构,对创新绩效进行评估。而企业的创新绩效可由企业历年的专利数、发明专利数以及营业收入表示,即企业的创新绩效与其专利数、发明专利数以及主要营业收入成正相关。具体因素研究的逻辑结构见图1。
图1 创新绩效正向关系图
使用方差分析方法,将所研究的药企按照是否获得政府支持分为获得政府支持以及未获得政府支持两类,比较两者的专利数、发明专利数以及主要营业收入,其方差等同性检验显著性若其数值小于0.05,说明两组方差不等。因此进行方差不相等的平均值等同性t检验,显著性小于0.05,说明参加国家火炬计划与否的公司在专利数、发明专利数以及主要营业收入方面有明显区别,从而说明政府支持干预与医药上市公司的创新绩效具有关联性。具体因素研究的逻辑结构见图2。
图2 关联性研究逻辑图
由于大部分医药生物 A股上市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且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可获得税收优惠,所以,可根据曾是否申请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获得国家对高新技术研发项目的资金支持作为是否获得政府支持干预的变量。
2.1 数据来源
本研究选取的样本为我国医药生物A股上市的医药制造行业,医药制造业数据来自于1997—2013年《中国高技术统计年鉴》相关数据以及2014—2017年近100家企业的相关创新绩效数据。本研究将医药生物A股上市中的90家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收集分析整理其4年的财务报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所显示的一系列信息和数据及研究政策支持干预与医药上市公司创新绩效的关联性。收集的数据来源见表1。
表1 政府支持干预、创新绩效指标
对于创新绩效的指标,除了前人常使用的专利总数作为指标外,本研究还选取了发明专利数以及营业收入。选用发明专利数是由于医药发明专利数对医药企业在医药行业建立重要地位以及使用专利自主研发出创新药品,走向国际舞台尤为重要。且企业如果拥有创新意义的产品往往可以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且新的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无疑要比传统药品的竞争力强。因此,可将企业的营业收入作为衡量绩效的指标之一。
3 我国政策对医药行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实证分析
为了探究我国政策对医药行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使用DEAP2.1软件对我国医药行业的相关数据进行总体分析,对我国医药行业 1996—2012年的Malmquist指数进行计算,并对其进行分解,从而得出我国医药行业的科技研发能力,见表2。
由于 PEch改善和 TECHch是提高生产力的源泉,当PEch大于1时,综合生产率水平提升,构成Malmquist生产率指数的某一变化率大于1时,表明其是生产力提高的源泉,反之,则是导致生产力降低的根源[20]。为了更加直观分析,将表2的数据做成了曲线图,见图3。
表2 1996—2012年我国医药产业Malmquist指数分解表
1996—2012年,我国医药行业总体效率提高了3.8%,综合指数平均值上涨1.038,表明我国医药政府创新政策对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具有巨大作用。但是,在1996—2012年的TFPch值成曲线性变化,于2003年达最高值。1998年和2003年的综合效率高峰可能是因为政府对制药行业执行的“九五“计划以及”十五“计划,鼓励医药企业积极创新。然而,2003年以后,可能由于我国医药产业政策创新绩效相当不稳定,导致政策创新绩效逐渐下降,从而导致企业创新效率亦逐年下降,可能反映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这一项里程碑式的鼓励创新政策没有很好地推动医药企业创新,表明政府制定政策时需要多“因地制宜”为不同情况制定创新支持计划,从而激励医药企业创新发展、产生动力。
1996—2012年,我国整体医药行业政府政策创新绩效波动主要是由于创新技术进步产生的效率波动引起。1996—2012年,我国医药行业的TECHch为1.038,增长3.8%,趋势与整体效率波动趋势完全一致,表明我国医药企业的科技研发能力普遍增强,我国医药政府创新政策可显著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3.1 政府支持干预对医药制造业创新活动的影响
自1999年起,我国政府对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制定了若干政策,现收集了我国 120家上市生物医药公司2013—2017年的专利数以及发明专利数,汇总后制作了折线图(图4)。以此展示我国上市医药企业经历1999—2013年的诸多改革后,2013—2017年我国上市医药企业年新增专利数的变化趋势。
为了探究政府支持干预与创新绩效的关联性,使用SPSS 20.0软件对数据进行方差分析,根据企业是否在1996—2013年期间接受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税收政策、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获得国家对高新技术研发项目的资金支持作为政府政策支持及干预的依据,90家医药生物A股上市公司按照是否获得政府支持分为两类,获得政府支持48家以及未获得政府支持42家,比较两者2014—2017年的专利数、发明专利数以及主要营业收入。
90家医药生物A股上市公司2014—2017年中,营业收入最小值为1.98亿元,最大值为1308.47亿元,平均值为46.28亿元;专利数最小为0个,最大为344个,平均值为17.75个;发明专利数最小为0个,最大为115个,平均值为9.16个。
然后以是否获得政府支持分组,对90家医药生物A股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专业数和发明专利数进行方差分析,结果见表3、4。
从表3可以看出,未获得政府支持的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值为23.5611亿元,获得政府支持的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值为66.0377亿元,相差42.4766亿元;未获得政府支持的公司专利平均值为12.3600个,获得政府支持的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值为22.4600个,相差10.1000个;未获得政府支持的发明专利数平均值为6.0476个,获得政府支持的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值为11.8906个,相差5.8430个。
表3 组统计
图3 1996—2012年企业TFPch变化图
图4 2013—2017年我国上市药企年新增专利数
表4 独立样本检验(n=90)
是否获得政府支持的企业的专利数、发明专利数以及营业收入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且政府支持对企业的专利数、发明专利数以及营业收入有较大的正向影响,见表4。
以上表明政府支持干预与医药上市企业创新绩效具有正向关联性[8]。
4 讨论
本研究首先对我国医药产业进行了总体分析,并运用DEAP 2.1软件对我国医药行业1996—2012年的Malmquist指数进行计算,结果表明我国医药行业的科技研发能力普遍得到加强,医药产业政策对于鼓励科研能力做出了很大贡献,但近年来仍然不稳定,并且呈下降趋势。根据是否接受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税收政策、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获得国家对高新技术研发项目的资金支持作为政府政策支持及干预,研究90家医药生物A股上市公司从2014—2017年的专利数、发明专利数以及主营业务收入,并运用SPSS对数据进行方差分析,得出政策干预与医药上市公司创新绩效具有正向关联性。
结合此次实证分析,对政府政策提出以下建议:1)维持并加大对企业创新绩效的政策支持投入。鉴于政府支持干预对医药上市企业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关联性,国家应该多支持政府继续加大或维持对创新政策的投入,可以通过对利润较高的医药企业加收部分税额,然后对利润较低的公司减少部分税额。2)通过创新政策促进不同企业合作与创新。政府可以通过创新政策引导,通过建立国家工程实验室、产业研发中心或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引导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展更深入、更具创新性的合作。这将使企业能够更积极有效地整合外部质量资源,帮助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创新,从而实现更好的创新绩效。3)进行差异化政策支持。政府可以根据企业差异性,实施针对性政策,完善审查和监督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异化创新政策,给予不同的名额准入标准及政策支持内容,对于一些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给予较多的政策支持,例如:缩短专利审批时间、减少相关税收、低息贷款、鼓励大型公司与小型企业合作参与国家级创新项目,以此延长小公司的生命周期,激励更多人创业,促进就业。
为了确保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研究尽可能地收集较为全面的数据进行关联性研究,但由于数据资源有限,可能导致研究结果存在一定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