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合作化小说伦理叙事的时代语境
2019-01-29曹金合
曹金合
(洛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河南洛阳471934)
合作化运动的规模、层次和力度引起的深度变革,远远超过了历史上历次改朝换代对民众生活和价值观念的冲击程度,也超过了解放后民众在“国家—社会—生产”的模式冲击下人际交往原则的调适范围。正如著名政治学家张鸣所说:“毛时代的其他运动,即使如文革,相当多的农民实际上也没有其的投入,而合作化则不同,凡是农民,除了不懂事的孩子,几乎人人有份,可以说,这个运动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几千年形成的生活方式。”[1](P212)其实,生活方式的变革绝不仅仅是外在的宏观的观察所能了解和把握的,作为一个触一发而牵动全身的社会有机系统,生产方式由单干到集体劳动的变革牵动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决定与反决定的博弈问题,超越生产力的社会变革注定要遭到生产关系能动的反作用力的报复。与此同时,千百年来小亚细亚的农耕模式形成的宗法伦理观念也很难在讲究亲缘关系的民众内心深处抛弃掉,自觉不自觉地表露出来的和稀泥的处事态度,也与革命伦理和阶级伦理讲究的黑白分明的意识形态要求相距甚远。尤其是1953年大规模展开的合作化运动对农民土地情结和创业梦想的影响是无法用语言进行讲述的,“这场涉及到每个农民的家庭及个人命运的变化,特别是要求农民从几千年的小生产者的生产方式和传统私有观念中解放出来,转变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动力的‘运动’,对于从土地改革中获得土地、劳动发家的梦想刚刚开始燃烧的广大农民来说,真是一场痛苦的、触及灵魂的考验”[2](P36)。脱物质化的宏大话语与讲究实用理性的民间话语之间的矛盾,也让感同身受到生活激流的冲击力度的作家处于夹缝中的纠结状态。所以循着合作化小说的文本裂隙,也可以把十七年叙事者的伦理意图充分地展示出来。
一、乡村伦理观念的巨大变化
乡村伦理观念、处事原则和评价标准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十七年合作化小说伦理叙事的时代语境最突出的表征。对于怀着真诚的态度观察、体验、感受和理解民众情感的作家来说,打破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模式,换成大集体生产的具有现代化色彩的耕作方式所体现的科学性是他们甚为赞同的,但关键所在是自上而下的意识形态要求农民改变相沿成习的人伦关系确实是一场触及灵魂的深刻革命。由于“在人伦关系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辈分’‘伦分’。‘辈分’‘伦分’不同,在人伦网络中的地位和义务、权利就不同。”[3](P2)对于以血缘为基础的人伦来说,“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家丑不可外扬”等宗法伦理关系是天经地义毋庸置疑的处世原则,“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妻顺”等家庭伦理关系成为聚族而居、四世或五世同堂的强有力的粘合剂。如今在强大的阶级伦理和革命伦理的双重夹击下,“亲不亲,阶级分”的亲疏判定标准代替了以自我为中心如波纹一样依次递减的伦理关系,父母如果不按照主流文化规定的行为准则行事,严格遵守现代阶级意识行事的子辈就可以不要顾忌父辈的自尊严厉斥责。
《三里湾》中的范灵芝和马有翼展开对父辈的治病竞赛运动,血缘父亲的不加入合作社的个体伦理自由,在深受集体伦理影响的后辈眼中竟然成为绝对不能忍受的严重病症,党作为父法的重要代表已俨然成为后辈斥责长辈的重要筹码和伦理依据。所以在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时代语境下,浩然创作的百万字的合作化小说《艳阳天》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设置未过门的儿媳妇马翠清教唆韩道满,如果他的父亲在会上与东山坞党支部书记萧长春起冲突,就要毫不留情地在众目睽睽之下打自己相依为命的父亲。“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成为政治流行歌曲在民间广为传唱之后,歌词中包蕴的伦理观念就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年轻一辈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合作化小说中的父子、婆媳、夫妇、兄弟、邻里等伦理关系的巨大变化都在作家的家庭伦理和地缘关系的描摹中得到了充分展示。
在乡村伦理中,小农经济禁不起风吹雨打的固有特征强化了民众的土地情结、创业激情和私有的观念,而合作化小说的叙事目的就是引导和教育民众摆脱个人发家致富的梦想,按照国家经济伦理的要求,为一穷二白的工业化建设提供最基础的资本原始积累。短期利益与长期效益、私人欲望与集体要求、个人发家与共同富裕之间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悖反考验着民众的忍耐限度,“农民的世代梦想就是获得他们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土地、房屋、粮食。可是,在革命话语体系中,物质欲望总是与私有制思想紧密相连,革命需要借助群众的革命热情来达到消除群众私有观念的目的,这一革命本身的永恒悖论给农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惑”[4]。尽管在合作化小说中,借助强大的意识形态对民众的恋物心理进行脱物质化的精神激励机制,但讲究务实的农民对虚幻的乌托邦的热情也会随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减退,在他们的心目中永远萦绕的“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个体伦理意识却历久弥新,成为他们克服现实生活平淡色彩的永恒动力。这种内心强大的动力机制和为个人的物质利益奋斗的精神,在更强大的国家伦理的规训下采取了被动地屈从或消极反抗方式。《不能走那条路》(李准)中的宋老定、《山乡巨变》中的陈先晋、《创业史》中的梁三老汉、《邻居琐事》(柳青)中的罗道明等备受评论家称赞的中间人物,在想象的同质的农民形象中蕴含的不怕吃苦、埋头苦干的发家精神和视土地如命根子的乡土伦理就陷入被迫改变的尴尬境况,所有这些人都是怀着对土地依依不舍的心情,被动地屈从于合作化运动的强大舆论宣传而入社的。当然,对加入合作社后担心人心不齐、贪占小便宜、分配不公平的现象真的成为现实后,也会引发心理不平衡。他们会采取消极反抗的弱者伦理的斗争方式发泄心中的不满,尽管在规训之后的合作化小说中成为昙花一现的细节,却在细微之处留下了民间立场和乡村伦理的曲折表达的审美空间。如《山乡巨变》中的菊咬筋拾起农业社乱丢的农具后流露出的惋惜心情,继而想到农业社与自己的利益没多大关系,然后丢掉农具的行为表现和心理状态的微妙变化充分地显示出一个只关心自己利益的老农真实的生活状况。这种行为与《艳阳天》中的中农韩百种怀着爱惜土地的本能,将农业社地里的石头捡满粪筐又恍然大悟不是自己的土地之后抛弃石块的行为如出一辙。他们都是在本能与醒悟两种状态下的不同伦理表现来凸显中农只顾自己的自私意识,却也不经意之间将弱者的伦理意识表露了出来。由于“乡村是从渴望物质出发参与革命的,革命却要求乡村在脱离物质的意义上获得物质。于是,乡村在抽象的意义上获得了物质,在历史的层面上失去了物质”[5](P22)。因此,借助文本阐释解读合作化小说的主题意蕴,离不开革命伦理、阶级伦理与民间伦理、经济伦理关系的变化,对人物的情感心理和情节设置的意图所产生的深远影响。
二、异质的伦理观念对乡村文化的强行改塑
国家伦理和精英伦理作为宗法伦理的他者对乡村文化价值观念的强行改塑,成为研究合作化小说伦理叙事的时代语境的关键所在。建国后,一盘散沙的个体的偶在的自由伦理必须融入宏大的国家伦理的洪流中才能获得自身的价值意义,民族国家的建构与想象离不开国家伦理通过榜样示范引导的方式。借助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导权潜移默化地诱导民众接受异质的伦理观念,梁生宝(《创业史》)、刘雨生(《山乡巨变》)、萧长春(《艳阳天》)、祝永康(《风雷》)等“准卡里斯马”人物就成为沟通国家伦理和乡村伦理的桥梁。他们土生土长的乡村文化身份,能够把国家伦理的比较生硬抽象的政策名词转化为通俗易通的乡村文化符码。这些政治名词所携带的国家伦理观念就逐渐同化原来的文化价值观念,成为乡民所乐于接受的伦理意识。更重要的是,这些乡村政治精英体现的身先士卒、大公无私、勤劳苦干、办事公道等高尚的伦理品德作为乡民服膺的标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们自身焕发出的神圣性和感召力超越了绝大多数民众约定俗成的伦理原则和道德意识对个人的情感结构的拘牵,心悦诚服地接受新的伦理价值观念的规约以获得人生境界的净化和升华。可以说,“‘十七年’国家伦理所宣扬的大公无私、集体主义精神有效调动起了人们的道德意识,激发了人们的献身热情和牺牲精神,在短时期内便掀起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6]。在由合作社的领导人、积极分子、贫雇农组成的浩浩荡荡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革命军这里,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都按照国家伦理的要求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作为行动的指南。
不过,当合作化小说的叙事者秉承国家伦理的价值观念对民众的乡村伦理规约超过一定的限度,将“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国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国家和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推向极端,甚至以牺牲村民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和人性情感诉求为代价的时候,精英伦理也会以人性关怀和启蒙意识为武器作弱者的反抗,尤其是话语空间比较宽松的百花时代和政策调整时期的1962年更是如此。尽管精英伦理以公平、正义和责任担当为基础的精神内核遭受到了国家伦理的压制,但还是以人道主义精神对十七年合作化小说中出现的个别反人性的现象给予了一定的揭露和批判。《并不愉快的故事》社长白长禄只知道按照勤俭办社的政治伦理要求压榨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忽略了搞合作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的承诺,在救命钱都不能预支的情况之下导致的人间惨剧,只有在精英伦理的视角打量下才得到了触目惊心的表现。《大青骡子》中的桑贵老头、《水归大海》中的秦趁心、《艳阳天》中的哑巴、《一头骡子的故事》中的袁老二、《王开福和牛》中的王开福等一心为社、以社为家的饲养员不顾自己的身体,为了牲口的安危不顾及个人生命的行为背后所体现的大公无私的理念,实际上是将人的价值和生命伦理化作了弘扬主流意识形态的符码。人不如畜金贵的逻辑依据是牲畜是集体的,人病了是小事,牲畜病了耽误农业社的生产发展则是大事,人性的异化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实际上,“现代社会伦理的基本特征和进路之一,是分别个体作为社会公民、政治国民和道德个人(人格)的不同文化身份,进而将社会公民的政治美德(公德)与个人生活道德(私德)严格区别开来,以公民权利与个人人权、社会道义与个人职责、社会伦理规范与个人意志自由等不同性质或不同层次的概念来分别对待之”[7](P117)。于革命现代性的伦理话语在后发国家一穷二白的基础上难以迅速发展的焦虑意识的制约下,不能从容地平衡不同社会组成部分所能承担的伦理责任,导致乡村的公德意识独占鳌头,压榨个人私德的生存空间的局面;精英伦理在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沟通空间日趋逼仄的时代语境中,对乡村伦理的启蒙便陷入尴尬的境地。反映在合作化小说中国家伦理、精英伦理和民间伦理的复杂纠结的风貌,正是伦理叙事得以切入文本内部进行深入分析的逻辑依据。
三、小结
考察十七年合作化小说异质伦理介入乡村宗法伦理之后发生的巨大变化,不难发现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大公无私的国家伦理观念凭借文化领导权、富有现代色彩的精英伦理观念依靠话语权,对士绅统治的乡村的宗法伦理观念的规训和改造是共和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作为沉默的大多数惯用的不成文法、自由散漫的状况,以及注重乡土关系等不合时宜的伦理成分都在合作化小说中留下了尴尬的面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