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术”有方的纪委书记
2019-01-29溪石
文/溪石
2018年4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四川遂宁市原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志毅受贿案的判决书,因受贿829余万元,被攀枝花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孙志毅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干部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10人所送财物。孙志毅案都发生在他担任市纪委书记期间,且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在他受贿过程中主动索贿。起诉书指控的十笔犯罪记录,有一半以上是他向下属纪委书记、副县长等索取的。
下属4位纪委书记向他“进贡”
出生于1956年的孙志毅,江苏无锡人,曾担任四川自贡市贡井区区长、高新区党委书记等职,2003年升任自贡市委常委、秘书长。2006年11月起担任遂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等职,2011年10月升为市政协主席(正厅级)。
在孙志毅的受贿对象中,竟有4名是当地他下属的纪委书记,其中之一还是孙志毅的工作搭档:遂宁市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古某。2011年初,时任遂宁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的孙志毅,向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古某索要工作经费,古某“碍”于面子想办法应允,后在其办公室孙收受古某所送现金人民币10万元。
在此之前,孙志毅已先后收受了大英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某,遂宁市安居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某,射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蔡某三人的贿赂共计192万余元,在职务调动方面为三人提供帮助。案情表明,2008年上半年的一天,蔡桦军为了调到遂宁市纪委工作,通过熟悉的遂宁女老板向琼,请她帮忙送6万元给孙志毅。第二天,向琼将这6万元装入手提袋,来到孙志毅办公室,将手提袋一掷说:“孙书记,这钱是蔡送的,他想调到市纪委。”孙志毅点头答应,并收下了钱。3个月后,蔡桦军如愿。2008年下半年,遂宁市农业局纪检组长赵捷为了调到大英县当纪委书记,通过向琼的大哥向明宏找到她。与蔡桦军那次类似,向琼再次揣着20万进了孙志毅办公室说明来意。第二年,赵捷心想事成。
在行贿的四名纪委书记中,“80后”的蔡桦军显得较为特殊。蔡于2008年任市纪委办公室主任,两年后升任射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副县级)。2014年蔡再次获得升迁——遂宁团市委书记(正县级)。而这每一次升迁都离不开孙志毅的帮助。2008年7月,孙志毅曾推荐蔡桦军从镇长提拔调任市纪委办公室主任,并收受蔡所送6万元;2010年下半年,蔡成功获任射洪县纪委书记,一次性送给孙现金40万元。据起诉书称,孙志毅为蔡桦军在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便先后7次收受和索要财物,共计121万元。其中有4次行贿蔡是被动行贿,是孙志毅以需要“工作经费”为由,主动向其索贿。
孙志毅觉得自己是蔡的“恩公”,应该让他多“进贡”点,但直接索要钱财难以启齿,故每次他向蔡索贿时均是通过发短信的形式,借故索要“工作经费”,少则10万元,多则30万元。孙志毅这样做虽然避免了言语尴尬,却也给自己的索贿丑行留下了“把柄”。在孙志毅索要的第一笔20万元“工作经费”中,蔡桦军煞费心思,有5万元直接从射洪县纪委办公经费中垫付,后蔡找县建设局长周某以发票报销方式平账。另有一笔15万元的工作经费,蔡则通过在某商店内虚开15万元烟酒发票,再从射洪县纪委转账支付货款并套现的方式,套取公款15万元。2011年8月,孙再次给蔡发来短信,要求落实“工作经费”20万元。这一次,蔡直接找到射洪县人民医院院长钱某、县国资委主任沈某和县中医院院长杨某,要求三单位通过帮忙以解决射洪县纪委办公经费的名义,虚开烟酒发票,从上述单位分别套取现金……据查,这些“工作经费”并未用于公务开支,全被孙志毅收入囊中。
孙志毅的腐败行为在当地纪检系统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接替孙志毅担任遂宁市纪委书记的冉涛、遂宁市监察局局长古诚及两个辖区县纪委书记蔡桦军、赵捷都相继落马。
支持项目开发“狂捞”448万
在孙志毅受贿案中送钱最多的是一名老板翟某,金额高达448.9万。2008年,四川“双发集团”通过遂宁市建设局招投标程序,中标磨房湾片区“裙房卡口”项目,准备对该片区进行拆迁后开发“金港世家”。时任遂宁市纪委书记的孙志毅是该片区项目的市级领导联系人。项目开发过程中,一旦遇到困难和问题,公司董事长翟某就会主动找到孙志毅,而孙志毅也会热心地帮助解决。
双发集团取得项目开发权后,翟某当时想把规划红线旁的一块土地“宝善街2号”一起纳入该项目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此地块开发也应通过招投标程序,但翟老板想规避招投标,希望能直接将此地块交由双发集团开发。于是他将报告提交给孙志毅,没想到孙在报告上很快签字,批示“请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并跟时任遂宁市监察局局长董青打招呼,让其安排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宝善街2号”地块纳入整体规划事项。在孙志毅的“鼎力相助”下,双发集团的报告顺利上会被通过,翟某公司未经招投标就如愿拿到了“宝善街2号”地,并办理了相关规划等手续。此外,孙志毅还在提高所开发小区的容积率、贷款延期、推进拆迁等事项上为双发集团提供帮助。
翟某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孙志毅这么热心地帮助自己,当然要找机会回报。在孙志毅的授意下,他先后以孙志毅亲戚的名义购买了4套房,过了一年将四套房出售,所得房款220万元给了孙志毅。2009年年底,孙志毅又提出让翟老板帮忙在成都南门上购一套住房,用于儿子结婚。翟某二话不说,选中了一套130平方米的住房,并用双发集团转账来的128余万元支付房款及税费、中介费等,后该套房屋产权登记在孙志毅儿子名下。与此同时,孙志毅还“笑纳”了翟某送上的100万元现金,成为孙志毅受贿案的“最大金主”。
收受女老板96万贿款
案情披露,女老板向琼是天友大酒店的总经理,她除了替蔡桦军、赵捷送钱,其余4次向孙行贿,则是为了亲属职务升迁、调整跑动。先是在2010年下半年,她拎着20万找到孙志毅,二哥向某便从市水利局高级工程师(正科)升为市河道管理处处长(副县级)。然后她如法炮制,于2011年-2013年3次来到孙志毅办公室,分别送了30万、10万、10万,丈夫黄某便从一个区药监局局长(正科)升为市政协办公室主任(正县级)。
有意思的是,向某和黄某均称没有为了职务变动找过孙志毅,至于向琼向孙志毅行贿的事情,他们也不知道。其二哥向某还称,自己是当时公推的三四个人选之一,“原来不知道其工作提拔、调动跟家人有关系。”更为风趣的是。2012年上半年,因为提拔向琼的丈夫黄某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孙志毅便问向琼要“辛苦费”。结果向琼很生气地把电话挂了——平级调动,且她此前已经送了10万,孙志毅竟然还不满足。后来向琼把此事告知了大哥向明宏,没想到哥哥为了此事还亲自去找孙志毅赔礼道歉。据向明宏供述,他主要觉得得罪了大领导不好,且以后还需要孙志毅的帮助,于是拿了20万送到孙志毅办公室,并说妹妹不懂事,做的不对的地方请他多包涵,“主席的关怀和栽培,我们心里都是记住的,今后还要孙主席继续关照。”
至于向明宏花20万道歉的效果,另一个事实可以印证:挂掉孙志毅电话一年后,向琼再次拿着10万元找到孙志毅,为的就是解决丈夫黄某提拔至市政协办公室主任(正县级)。
2014年10月,黄某果然得到市政协办公室主任的位子。后向琼因行贿罪被二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6年9月30日,已经临近退休的孙志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批准执行逮捕。在接受审查期间,孙志毅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协助侦查机关追缴违纪违法款979万元……据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孙志毅先后多次收受翟某、向琼、蔡桦军等10人所送现金820余万元,家具2套价值8.5万元,共计人民币829万余元,其中还包括其8次向他人索贿共计128万元。庭审中,孙志毅表示认罪、悔罪。2018年3月14日,攀枝花中院对孙志毅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款10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办案检察官指出,孙志毅的受贿经历都与纪委书记这个职务密切相关。说孙志毅污染了一方政治生态,还不仅仅因为他大肆受贿,更主要的是他毁坏了一个地区的反腐系统。打铁还需自身硬。遂宁市下辖三县两区,竟然有五分之三的县区纪委书记向他行贿,而市级纪委是“一把手”受贿、“二把手”行贿,这样的反腐体系无疑“烂透”了。作为市纪委书记的孙志毅如此受贿索贿,知法犯法,践踏法纪,其影响之恶劣,社会危害性之大,教训非常深刻!
评论:
惩是为了治。违纪者长期不收敛、不收手,不可能没有一点征兆。如果在始终保持惩处高压态势的同时,能及时发现他们身上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解决在初萌状态,就能避免党员干部发展成“不收敛、不收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