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隐患及对策
2019-01-28庞治华
庞治华
摘 要:目前,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隐患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利用虚假个人信息进行诈骗的隐患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出借人遇到违约时的维权困难和洗钱风险隐患、网络借贷平台的管理隐患等。解决P2P网络借贷隐患应采取完善我国现阶段在P2P网络借贷这方面的信息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对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对出借人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建立健全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的法律制度,以保证网络借贷市场的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下去。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法律隐患
1 引言
在现如今的金融市场中,P2P网络借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人们的日常经济行为中占据着非常关键的作用。随着P2P网络借贷的兴起,为小额贷款人员提供了非常方便的贷款环境,而对个体人员来说,利用小额贷款的个体能够更好的分配自身的收入,通过合理的理财方式来创造更多的收益。但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准入门槛低、加之监管不严格,因此出现了诸多的行业风险,很多小额贷款平台因此走向破产,同时也有不少企业借此敛财跑路,影响了我国经济市场的稳定性。
2 我国P2P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的主要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该意见中建立了一套相对比较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度,明确规定信息中介主要是由P2P网络借贷平台担任,要求行业准入标准是需要侧重于积极和自由的,在这个起步标准需求得到满足之时,平台仅仅只是完成备案就能够获取认同,不需要再次进行实质上的审查。备案制实际上就是对基于P2P模式的网贷行业的门槛进行了规定,为了进一步对该行业进行规范,促进其健康发展。
2015年7月20日,國家制定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该文件中,明确规定了银监会负责监督管理P2P网贷行业,可是依旧是过于缓慢。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的相关内容,各种银行相关的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这就为P2P网贷平台的监管提供了合法性。
3 我国对P2P网络借贷的法律隐患
3.1 借款人虚假信息产生诈骗行为的法律隐患
一是个人信用不属实隐患。在P2P模式中的网络借贷中,为借贷双方提供各种居间服务的是借贷平台,借款方、贷款方会直接通过互联网技术,经由P2P网络借贷平台来对双方信息进行审查确认,从而来完成借贷交易。借款方对于贷款方的各项信息了解主要来源于平台呈现的贷款方的各项基本信息,但是平台上的贷款方的信息完全是由贷款方自行上传,而且平台在信息审查方面也仅仅只能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对信息进行审查。但是,现阶段我国的征信体系还在建设中,还不够完善,很多征信渠道还没有打通,线上审核这种方式还存在诸多限制,无法像线下审核那样详细具体。
二是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风险是非法集资,而非法集资这种风险对P2P平台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非法集资简单来说就是个体、机构在得到相关机构的审批之后,通过股票、基金、彩票等多种募集方式来面向社会大众募集资金,同时向大众承诺,会在某一领域内通过实物、货币或者其他方式给予投资人一定的回报。而在P2P网络借贷这一行业中,借款人在进行借款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各种严格的审查工作以及借款审批工作,同时借款速度相对较快,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借款周期也相对较短。这些情况对借款人而言是非常方便快捷,所以借款人如果想要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额的借款金额,那么或多或少的都会涉及到非法集资。
3.2 出借人维权保障难及资金来源违法产生的法律隐患
一是违约维权困难隐患。在P2P网络借贷中,借款人发布借款请求,出借人通过对平台上借款人的各项信息进行查看、分析,最后选择合适的借款人予以借款。当借贷双方出现纠纷、矛盾时,P2P平台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平台对于贷款方的资金的详细用途也没有能力查明。也就是说,虽然借贷双方就资金金额、资金用途、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一系列的内容签订了借款合同,但贷款方并不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来使用资金、偿还资金。因为在完成借贷之后,P2P平台没有实力去对资金的用途进行追踪,同时互联网还具备一定的虚拟性。在借贷交易过程中,贷款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得到有效的核实,很容易出现下述几种情况:贷款方在获取资金之后,没有按照规定日期偿还、偿还金额不足等等。
二是洗钱隐患。P2P网络借贷这一行业,借贷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出借人的款项并不会直接进入贷款方的账户,而是出借人先将款项汇入P2P平台账户,然后借款人将目标款项汇入平台之后,平台才会将出借款项汇入贷款方的账户中,而且在通过P2P网贷平台时,并不是说仅仅只有一个借款人和一个出借人,一个借款人会向多个出借人借款,一个出借人能够将自身的财产化成多份,出借给不同的贷款人。一般来说,平台、贷款方关注的重点是能否出借到资金、违约风险等,而不会关注出借人的资金来源。
3.3 P2P网络借贷平台管理漏洞掩盖的法律隐患
一是个人信息泄露隐患。互联网具有一定的虚拟性、借贷平台在管理方面还不够规范,而且P2P网络借贷属于一个新兴的领域,专业的技术人员还相对缺乏。因此P2P平台在客户隐私、资信情况等多方面的信息保护方面还有待加强,很多P2P平台在成立之初,就没有认识到客户信息的重要性且没有注意保护客户信息,因此大量的客户信息从P2P借贷平台流出,部分不法人员利用这些披露的个人信息来从事一些不法勾当。
二是资金管理缺位隐患。对P2P平台而言,虽然其在借贷过程中仅仅起着服务中介的作用,但是借贷双方的资金都会集中在平台这一中间账户上,而现阶段因为P2P平台在创建之初就存在一定的缺陷,国家在对P2P网络借贷的中间账户缺乏详细的监管方式且对于资金的具体流向也缺乏必要的监管。P2P平台本身就是一个建立在虚拟互联网上的平台,相对比较脆弱,而平台对中间账户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管,这又进一步降低了P2P平台在社会大众心目中的信任度。以此产生的行业风险会对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4 解决P2P网络借贷法律隐患的对策
4.1 完善我国P2P网络借贷对借款人信息的监管制度
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库,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因为建立P2P网络借贷的个人信用档案是整个行业发展的关键,借款人信息的真实性与否,直接关系到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水平的高低。应由专业的信息操作人员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加以证实,也可与公安等部门进行合作来共享资源,实时更新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其次,应当细化现有的规范依据,强化可操作性。当前,需要建设好公民的个人征信体系,虽然现阶段我国在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上做出了法律规定,但是在实际监管过程中需要将其进一步细化,比如征信系统中应当采用人脸拍照功能,确认达到实时照片与个人证件照一致的标准,做到这种程度的细化规定,才能将我国网贷征信体系的建设落到实处。
4.2 规范我国P2P网络借贷出借人的权利义务
首先,对于信息披露要制定好详细的规则,例如一些原则性的要求,简单来说就是要对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披露,而且借贷平台需要为投资人披露详细的贷款方信息,以此来帮助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但是从现阶段我国的市场情况来看,P2P网络借贷在信息披露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信息披露不够完整、存在一定的误导性等,而且很多P2P平台只能查询到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但是这些基本信息无法为投资人的决策提供任何有价值的参考。其次,应当与产品信用评级机构紧密合作,探索建立网贷保险机制。由于出借人对于某领域知识的缺乏,加之该行业对于投资风险及收益的宣传包装很到位,使出借人产生过度信任,就很容易造成平台的实际情况低于出借人的预期值。最后,对于出借人行为造成洗钱犯罪的隐患,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做到同时利用监管借款人的信息管理库,对出借人的信息进行录入登记,并予以实时更新。
4.3 健全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的法律制度
首先,在强调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对信息监管加强力度的同时,借贷平台需要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库,设立好防火墙,避免不法人员利用互联网入侵平台的信息管理库,同时更是为了防止平台工作人员,因自身利益而出卖众多客户的私人信息。其次,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自始至终都是中间人的角色,应重视其不用承担借贷双方的风险,但却掌握着借贷双方资金的流转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应探索建设P2P网络借贷平台清结算分离体制。再次,应该提高P2P網络借贷平台的市场准入标准。一是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要拥有一定的资本保障。二是P2P网络借贷平台要实施备案制,也就是说P2P平台在创建时,要根据公司创建流程到相应的机构去进行备案。通过备案登记能够有效保护平台的合法性,同时对平台工作人员而言也是一种监督。最后,创建完善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市场而言,既要有完善的准入机制也要有完善的退出机制。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P2P网络借贷在管理方面主要还是按照我国现阶段相关的法律文件来进行指引,但是因P2P网络借贷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在具体管理方案上还缺乏比较详细的管理措施,监管相对较为混乱,P2P网络借贷不断出现严重的行业风险。因此需要针对P2P网络借贷这一行业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找出其中的法律安全问题,并对其进行周全的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已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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