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试点
2019-01-28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农业农村部财会服务中心副主任安晓宁认为,财政投入是农业农村投入的重要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具有风向标作用,有助于构筑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
购买主体
购买主体为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承接主体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总部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均可单独承接;各金融机构既可单独作为承接主体,也可通过机制创新联合起来作为承接主体。
为什么要推出这项试点?
经有关方面初步测算,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总投资额5年至少需要7万亿元以上。而我国的“三农”金融服务普遍具有“两高一难一慢”的问题,即高风险、高成本、管理难、见效慢。创新试点通过在局部地区开展先导性、创新性试验,总结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支农模式,为研究出台具有区域性、全国性的重大支农政策建立储备,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
试点对采购金融和信贷产品有何具体要求?
据介绍,每个创新试点服务事项年度采购资金额度上限10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金融机构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成本,不用于信贷风险补偿。
每个创新试点服务事项须创设至少1个信贷产品或保险产品,突出创新性和持续性。其中:
信贷类产品贷款综合成本不超过8%、单笔贷款规模不超过300万元,且应为农业经营主体发放不低于采购资金50倍的贷款,在贫困地区可适当降低倍数要求;
保险类产品应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不低于采购资金20倍的风险保障。
具体包括哪些领域?
1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创新
2 拓宽农业信贷抵质押物范围创新
3 信用贷款支农模式创新
4 政银保、政银担等财政支持的信贷风险分散机制创新
5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回收等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创新
6 农村改厕、污水垃圾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创新脱贫攻坚模式创新
7 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项目模式创新
8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模式创新以及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创新
9 农产品期货产品创新
有意向的金融机构应如何申报参与试点?
金融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金融服务需求,开发设计金融创新产品,在充分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实施期限为1年的创新试点服务事项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确定拟推荐的创新试点服务事项,排出优先序,并向农业农村部报送。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的试点材料进行审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采购。此后,与各创新试点服务事项承接主体逐个签订当年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订立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