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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乡村振兴中坚力量!

2019-01-28

中国合作经济 2019年8期
关键词:领办联合社三变

据农业农村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4月底,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220.7万家,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的农户。

农业农村部盛赞:这些农民合作社产业分布广泛,已经成为组织服务小农户的重要载体、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的重要平台、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力量。

近几年,政府引导农民合作社从数量增长往高质量发展转变,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与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日益增强。

农民合作社多角度、全方面的生动实践,已经成长为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

——党支部领办扶贫类农民合作社。通过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发展乡村产业,带动整村脱贫是我国农民合作社助力脱贫攻坚的特色实践。

——粮食规模经营类农民合作社。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守住粮食安全底线,需要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目前,粮食类农民合作社占总数的21.6%。

——农产品加工销售类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拓宽销售渠道是农民合作社带领农户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目前,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占总数的53.4%。

——三产融合类农民合作社。目前,有7300多家农民合作社通过整合土地、闲置农房、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要素,进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领域。

——农机服务类农民合作社。目前,专门从事服务业的农民合作社占总数的7.7%,其中60%以上是农机服务合作社。

——品牌果蔬经营类农民合作社。走质量兴农之路,要求农业品牌化发展。目前,种植业农民合作社数量上占据全国农民合作社的半壁江山,果蔬类农民合作社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

——“三位一体”类农民合作社。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三变”改革类农民合作社。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农村“三变”改革中,农民合作社承载“三变”资源资产,成为实施“三变”改革的重要组织载体。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类。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有助于提升小农户合作层次和规模。

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正处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型关键期,广大农民合作社应该尽快适应新时代要求,坚持正确的办社宗旨,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织紧与成员的利益纽带,开拓创新产业模式和经营方式,不断提升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更好地带动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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