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领域将推出高含金量政策支持乡村振兴
2019-01-27
7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时表示,未来将有一系列含金量更高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用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明确,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导向、政府支持,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绿色引领、创新驱动等原则,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按照《意见》要求,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将出台“含金量”更高的政策。一是健全财政投入机制, 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二是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三是完善用地保障政策, 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四是推动制定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五是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六是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