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管方式 严守安全底线我国持续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
2019-01-27施京京
文 本刊记者 施京京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19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该计划包括玩具、电磁灶、家用清洁剂、建筑用外墙涂料等267种产品,突出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据悉,截至2018年,国家监督抽查累计抽查了约44万家企业生产的50万批次产品,累计发现不合格产品9.3万批次。问题产品及生产企业依法受到责令整改、复查检验、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后续处理,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985年,我国首次提出实行国家监督性质的产品抽查制度。1985年第三季度,原国家标准局组织了30多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几百家企业的17类产品实施了首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由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正式作为政府质量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延续下来。1986年,国务院发布《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建立了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截至目前,国家监督抽查制度从建立到完善,已经走过了33年的发展历程。
“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计划紧紧围绕影响国计民生、实施市场准入、跟踪质量水平低、反映质量问题多的重点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方案突出考虑以往抽查出现不合格的重点企业,以及直接影响产品安全和重要使用性能的重点项目。”据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实施,促进了产品质量问题的查处、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企业质量责任的落实、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也为宏观决策与管理提供了支撑。33年来,国家监督抽查通过“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提高一个行业”,在促进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抽查合格率累计提高了22.4个百分点。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也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为推动提高产品质量作出的努力和收到的成效。自2009年起,国家监督抽查的企业名单及其抽查结果均依法向社会发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形成。
着眼于新时期新形势,我国不断深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显著提升了监管效能。据了解,2018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以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大幅增加抽查批次,拓宽抽查覆盖面。以提升效能为目标,着力完善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创新推出了四项改革举措:
一是推行“抽检分离”,将抽样工作交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随机组建基层行政人员和技术机构人员共同参与的抽样队伍,打破原有同一家检验机构既抽样又检验的工作模式。二是推行检验机构公开招标遴选,改变以往直接选定检验机构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向社会购买技术服务,从机构检验能力、资质、管理水平等多方面进行考评。三是推行“双随机”深度嵌入业务信息化系统,开发“双随机”业务功能模块,深度嵌入e-CQS系统。“双随机”的结果直接关联业务信息化系统,在系统内生成并下发抽检任务,对抽查全过程进行跟踪,实现电子文书的录入、实时信息追踪、质量安全监管数据的统一归集和统计分析。四是推行抽样全程可视化视频监控,建成融合视频监控、对讲交流、数据处理的综合信息平台,投入在线视频设备,实现对国抽抽样工作的集中管理、统一指挥、远程监控。
“‘双随机’系统提高了监管的公正性,能去除人为因素,避免随意抽查和选择性抽查;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随机样本量反映市场真实质量情况,能有效发现质量问题;提高了监管的威慑力,随机选择抽查对象,让企业对确保质量始终有敬畏之心。”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能力明显提升,抽查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得以彰显。2018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考察市场监管总局时,对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抽检分离方式促进公正监管予以充分肯定。
下一阶段,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将着力发挥监督抽查的震慑作用,围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丰富制度措施,提升监管效能,探索生产、流通领域的统筹监管模式。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加快修订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将对生产、流通、电子商务等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进行指导,强化不同领域抽查工作的衔接,进一步明确不合格产品在不同领域的后续处理问题,进一步彰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