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区放权改革为突破口 全面释放城市发展新活力
2019-01-27深圳市委编办
深圳市委编办
深圳市以强区放权改革为突破口,全面下放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事权、城市建设管理事权、社会管理事权、公共服务管理事权、驻区机构管理权,推动提升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和活力。
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基层管理工作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按照转变职能、重心下移、权责统一、提高效能的原则,大力推进强区放权改革,向基层大幅赋权,全面下放城市更新、规划国土、水污染治理、交通运输等领域140余项事权,大大提升了基层工作积极性。
一、明晰市、区两级定位
针对市区存在的职责同构、多头管理、权责脱节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市的宏观统筹和规划决策职能,主要负责全市性、跨区域和重大事项的管理,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标准,配置全市发展重要资源,监督指导各区工作;进一步提升区的综合治理和属地服务能力,主要承担辖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全面下放五种权力
针对基层部门责权利不匹配,“小马拉大车”等问题,大幅精简市直部门审批权,扩大重点领域区级事权,进一步增强区级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等能力。
一是下放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事权。市主要负责跨区及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如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整治、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由区承担。强化事权下放的系统性、整体性,将相关行政许可、环评、审计、安全质量监督等配套事权一并下放。如将各区公安“三所”(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所的新(改、扩)建等部分“市投市建”项目调整为“区投区建”;将界河、支流等河道整治项目、地面坍塌隐患防治工程、消防站及消防栓等“市投区建”项目全部调整为“区投区建”。
二是下放城市建设管理事权。市主要负责规划、政策、计划、标准的研究制定,具体城市建设管理事权原则上下放区。规划国土领域,全面下放城市更新领域事权及土地整备、国有储备土地管理、临时建筑管理、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招拍挂等事权。交通建设领域,除快速路及跨区、跨海(湾)的城市主干道外,其他道路规划、建设、监督等事权全部下放。水务建设领域,将排水管网运营日常监督管理及原特区外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和项目审批、安全质量监督、审计等事权下放。
三是下放社会管理事权。重点在行政执法领域深入推动规划土地监察、文化市场监察、劳动监察执法重心下移,减少职责交叉,精简层级。市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重大、跨区域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其他日常行政执法职责下放区承担。
四是下放公共服务管理事权。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服务水平和能力,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将市里承担的“农转非”入户指标卡审批管理、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审批等管理事权下放区。
五是下放驻区机构管理权。一方面,强化服务辖区能力,加大垂直管理部门向驻区机构放权力度,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快捷有效的日常审批事项,统一交由辖区管理局承担。另一方面,优化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将驻区机构由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区双重管理、以市管理为主的模式,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驻区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调整必须事先征得所在辖区党委组织部门的书面同意。
三、加强改革配套保障
针对事权下放过程中责任权力不匹配、任务资源不对等、事权交接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改革配套保障措施,明确市区责任划分,确保各项事权能够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是加强人员力量保障。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充实基层人员力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2016年,通过内部挖潜、合理调剂、新增及压缩市级机关人员编制等方式,共下放2300余名公务员编制充实基层。2017年,为适应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大规模下放后区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在控编减编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又在全市总盘子中调剂一批事业编制加强基层力量。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按照“财随事走”的原则,同步做好相应的经费划转和投资事权调整,由市发改、财政部门研究出台了第五轮市区投资事权和财政事权划分实施方案。预计“十三五”期间市财政向区级下放财力1600亿元,市区总体财力格局由59:41调整为50:50左右,区级财力占全市比重上升 9 个百分点。
三是加强事权交接配套保障。第一,推动市直部门“放得下、放得好”。制定下放事权的运作流程和执行标准,调整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同时,按照“谁下放、谁指导”的原则,加强对区的指导监督,开展业务培训、座谈交流,移交相关历史资料和数据信息,并开展系统对接。第二,推动各区“接得住、管得好”。各区积极研究制定下放事权具体承接落实方案,梳理明确事权承接时间表、落实单位以及工作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承接中的矛盾、困难和问题,确保逐项落实、专人负责、高效对接。
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深圳市在强区放权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层编制力量,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下放了房地产市场管理、城市管理、水务、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部分管理和执法事权,并再次为各区新增编制460名。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人有权有物,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区权责划分,不断拓展放权的深度和广度,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更大程度激发城市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