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三治融合、三社联动”打造“三治融合”实践示范地的思路与对策
2019-01-27周梅芳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局长
周梅芳(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局长)
陈建新(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副局长)
蒋 科(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对作为“三治融合”发源地的浙江嘉兴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高标引领,进一步提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和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以下简称“三治融合、三社联动”)实效,全面构建“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将发源地打造成为实践示范地,促进全市现代社会治理先行市建设,是嘉兴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一、目标和任务
对标构建全国一流、长三角领先的市域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目标,不断巩固发源地优势,通过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深化“三治融合、三社联动”双轮驱动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推动法治嘉兴、平安嘉兴向更高水平迈进,努力实现刑事发案数下降、信访总量下降、群体性事件下降和“三治融合、三社联动”知晓率、参与率与满意率上升,最终实现“六个无”(无邪、无贼、无毒、无骗、无黑、无讼),构筑更具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全国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样本、作出示范。
以党建为引领,做“党建引领+基层推动”的示范。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领导和支持各类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法依规依章行使职权,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构筑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坚强堡垒。
以人民为中心,做“供需结合+社会参与”的示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结合实际,广泛调研,了解需求。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以问题为导向,做“重防未病+根治已病”的示范。把源头治理作为工作重点,强调防患于未然,层层构筑防火墙,健全社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努力减少矛盾激化、减少群体性事件。深挖“已病”根源,找到治理痛点、难点,对症下药,全力根除“已病”,实现源头治理、有效治理。
以融合为重点,做“双轮驱动+共建共享”的示范。通过理顺机制、畅通渠道、双轮驱动,进一步释放“三治融合、三社联动”效能。通过系统化运行、项目化推进、精细化实施,进一步落地融合,实现共建共享,产生倍增效应。
以善治为目标,做“善力善为+和谐发展”的示范。强调人与环境和谐发展,善力善为、善作善成。工作中讲究方法、顺应民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增强群众获得感、参与感、满足感,实现和谐发展。
二、困境及成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人们的价值取向更加多样化,社会矛盾纠纷更为错综复杂。“三治融合、三社联动”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也存在需要突破的瓶颈。主要为:嘉兴现代化城市化快速发展、人口快速流动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滞后的矛盾。其成因表现为:先进理念转化率不高导致无法在基层落地生根,融合联动不足导致整体合力不强,供给需求失衡导致服务末端阻滞,典型提炼不够导致示范带动不强。要想使地缘性特征较强的示范“盆景”打造为更高标准、极具灵活性的全市“风景”,产生示范效应,在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上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加强。
三、思路和对策
(一)思路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融合为重点,以善治为目标,加快供需配给,组织社会参与,深化融合联动,推动共建共享,最终充分发挥“三治融合、三社联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作用,把嘉兴从“三治融合”发源地打造成为“三治融合”实践示范地。
(二)对策措施
1.坚持“党建引领”,整合各方资源,变“各自为政”为“齐心发力”。
(1)强化基层党建,厚植红色基因。大力推行“党建+基层治理”,全面激活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多主体治理格局中的统揽和协调作用,把各方资源整合到一起,开展类型多样的高质量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三治融合、三社联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健全村(社区)网格工作站和党员先锋站“双站合一”模式,将党员网格服务质效纳入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和年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2)优化治理体系,推动共建共享。目前,要在制度设计上进行优化,加强统筹。首先要改变前文所述的基层创建各自为政的现状,可以探索实施“基层治理系列评创融联工程”,由市委政法委书记统筹,明确一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融合联动,将“善治示范村”“三治融合示范村”“民主法治村”“文明村”等善、法、德交融评创的工作实行融合联动,年初共同规划,年中共同督查,年末共同考核,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考核,实现部门共联、机制共通、成果共享。
(3)统筹考核指标,优化评价标准。按照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进一步统筹考核指标,优化评价标准。市委明确牵头部门后,融会贯通各家创建标准,建立更为完备、科学、简明的指标体系。目前,嘉兴市“三治融合示范村”的评创前提是必须符合市级“民主法治村”要求,可以此作为借鉴,将“善治示范村”的评创与“三治融合示范村”“民主法治村”的评创标准进一步融合,使标准体系既符合各条线评创要求,又在软硬件、人员配备等量化指标上互相认同,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建设。
2.创新“三治三社”双轮驱动机制,做到关口前移,变重于“治已病”为重点“防未病”。
(1)创新融合机制,激发倍增效应。充分运用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和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一约两会三团”)的有效载体,激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作用。例如,针对某一个公众利益议题,可以首先由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运用自治方式进行协商,再由法律服务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法治框架内进行解决,对于那些在法治框架内暂时无法解决或者解决成本太高的部分,可以进一步借助道德评判团的力量,在德治方面由德高望重的老人和尊德尚法人士凭借自身的公信和威望,从人情世故、风俗习惯、价值伦理等角度进行情理劝导,防患于未然。要积极推广有效融合的方法,建议在全市村(社区)聘任“法治副书记”。目前,嘉兴市的村(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组织,都配有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团,但其主要作用还是体现在事后解决问题上。建议由当地组织部、政法委、司法局会同镇(街道)党委,从党员“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中挑选人员,联合发文任命其进驻各村(社区)班子担任“法治副书记”,参加党委会(支委会)决策。这种将法治与自治相融合,聘任相关人员为“法治副书记”使其直接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决策中的模式,变“事后灭火”为“事前防火”,可以有效预防因决策违法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法治副书记”于2018年在海宁全市推广实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目前此项工作尚无专门补贴,此方面仍需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来保障工作的持续开展。
(2)创新联动机制,激发基层活力。建立“三治三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整合政府资源,激发社会活力。依托即将建成的“嘉兴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加强统筹协调、风险研判、指挥调度、决策服务等方面职能,进一步破解基层治理中县镇断层、条块分割等问题,运用矩阵化管理理念,把镇(街道)和部门派驻机构所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务进行归类,在力量组织、联动运作、管理考核等方面实行集约化、信息化、制度化操作。
(3)创新反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结合正在进行的“三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掌握基数,摸清底数,做到“群众真实愿望清、企业发展困难清、基层矛盾问题底数清”。通过各基层站点,梳理经验方法,分类汇总整改措施,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通过案情通报、要情分析、信息共享等,在根治“已病”的同时,为防“未病”提供宝贵经验,努力实现标本兼治。
3.加强服务供给侧改革,实现供需对接,变“有什么给什么”为“要什么给什么”。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服务便民高效。整合村(社区)服务窗口资源,开设“全岗通”和“全科社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无差别办理模式,提高服务实效。推行红色代办制,党员干部专兼职代办员,对接民政、残联、社保、医疗等部门,深化便民举措。放置办事服务综合自助机,普及服务新模式,实现“以机代人”,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梳理应用“三张清单”,努力实现供需平衡。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通过问卷调查、民情恳谈会等多种方式,真正摸清村(社)现有资源,了解群众真实需求,形成“三张清单”:自下而上听取群众服务意愿,形成一张需求清单;自上而下梳理部门下沉资源,形成一张资源清单;上下互动对接资源和需求,形成一张服务项目清单。从而让服务供给更加精准,对问题和矛盾的化解更具针对性,让基层群众普遍受益。
(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推行项目化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制定政府购买清单目录,明确将部分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加强分类指导和重点支持,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鼓励开展公益创投活动,重点在矛盾纠纷调处、青少年帮教、司法矫正、扶残助残、失独家庭关爱、助力精准扶贫等领域增加资金投入。例如,南湖区新南社区,通过政府购买30多个专业服务项目,为不同人群提供了精细化服务;桐乡杨家门社区将退伍军人组织起来,成为维护基层平安稳定的生力军。
4.加大培育“三治三社”平台,提供智力支撑,变“传统治理”为“智慧治理”。
(1)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智慧平台。要善用、巧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增强科学治理本领。充分发挥乌镇作为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的优势,依托“智慧嘉兴”“智慧云”建设,创新推进“智慧治理”。市、县层面,探索构建全科网格、联动指挥及以镇(街道)为主联合执法支撑的基层治理体系,以“一张网”的形态畅通“三治融合、三社联动”实现路径。
(2)提升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平台。深入推进市、县、镇(街道)各类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建设,重点培育发展枢纽型、支持型、服务型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及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生活服务类社会组织。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商沟通机制、社会组织综合评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三治三社”建设,激发社会活力,完善参与平台和载体,健全参与机制和政策扶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村(社区)骨干、志愿者等力量,调动资源、组织活动、凝聚群众,发挥其在参与城乡基层依法自治、村(社区)服务和物业纠纷、土地流转争议、邻里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做强“三治三社”专业人才培养平台。以“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培育一批领军人才、转化一批本土人才”的方式,逐渐打造一支“三治三社”专业人才队伍。积极推进市校合作,与北京、上海、杭州等高校共建嘉兴市“三治三社”理论研究基地、人才培育基地,扩充“三治三社”专家智囊团,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来嘉兴学习、实践、择业。加强领军人才培养,统筹制定“三治三社”专项人才培养规划,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提升村(社区)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对年纪轻学历高的鼓励其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社工考试等;对学历不高但实践经验丰富的,组织开展体验式技能培训,提升实际应用能力,不断夯实壮大本土专业人才队伍力量。
5.锻造“三治三社”精品,打造可看可学可复制样本,变“盆景”为“全景”。
(1)在差异化特性中打造标准化样板。各地根据治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分布等因素,要有意识地、融会贯通地选择运用自治、法治、德治三个手段,如自治+法治、自治+德治、法治+德治、自治+法治+德治等不同路径来进行针对性施策,寻找适合自身实际的有效载体,让自治、法治、德治三者之间融合增效,发挥1+1+1>3的效果。
(2)在理论研究中加强实践指导。推进浙江基层社会治理学院和嘉兴三治融合研究中心的实体化运作,发挥研究中心聘任研究员的智囊团作用,经常性召开理论研究成果研讨会,与国内外高校专家合作探索出版三治融合研究成果,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实践提供更强的理论支撑与指导。
(3)在宣传推广中提升示范效应。持续深入地对“三治融合、三社联动”进行宣传报道,建议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宣传资金,通过国家、省级、市级各类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积极开展优秀“三治三社”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交流总结各地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从基层的生动实践中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发挥全媒体优势,积极搭建平台、畅通渠道,选择优秀基层创建成果、经典案例进行广泛宣传,选择有时代意义的、有深远价值的经验进行重点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三治融合、三社联动”宣传氛围,不断提升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