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文化嵌入乡村振兴战略:实践逻辑、困境与路径
2019-01-26刘海涛
刘海涛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党校,重庆 402160)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 字的总要求和目标,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解决好“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重大问题。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一、新乡贤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逻辑
(一)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
解读乡村振兴的实践逻辑之前,应首先厘清两个关键性的问题,一是为什么要用乡村而不是用农村去表达?二是乡村振兴是什么方面的振兴?乡村振兴战略用“乡村”二字去表达,意在把乡村看成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单元,它不仅包含农村经济发展,更多的是农村在“五位一体”上的科学发展,进一步激活农村发展活力,缓解城乡发展差距的维度,而非仅仅从产业的角度去标明“农村”和“城市”。由之可见,乡村振兴是在一个更高更长远的层次上,实现当前乡村的产业融合发展、品质发展,增强乡(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什么方面的振兴?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振兴,鉴于当前乡村面临的一系列迫待解决的问题来讲,乡村振兴重在精神的振兴,文化振兴就是一个重要方面。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乡贤文化”就是其中之一。由之,乡村振兴不仅是物质的振兴,更是精神的振兴。
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质的飞跃,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综合体。但农村的发展仍然是一块“短板”,农村的社会治理仍然存在着乡村社会建设的空心化、乡土文化流失严重等问题。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中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应该是社会主要矛盾的表现,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和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不充分,且这一因素成为了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20 字的总要求,是为了更好的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迎合了中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二)培育新乡贤文化的理论逻辑
乡贤,顾名思义,即乡间贤能之人。通常意义上指的是乡里德高望重,道德高尚的人。如德高望重的耆老、耕读故土的读书人等。他们在“皇权不下县”的时代,对于维系乡村社会秩序,调节邻里矛盾纠纷,延续农耕文明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此而形成的一种文化就是乡贤文化,乡贤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来源于乡村,根植于乡村,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力量。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钱念孙提出新乡贤的概念,“一般而言,有德行、有才华,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的人,可谓之新乡贤。新时代,乡贤的主体范围更广,比如,在乡民邻里间威望较高、口碑较好的道德模范、大学生村官、优秀的基层干部、离退休人员、成功的企业家等都可以成为新乡贤的主体。甘肃省委党校民族宗教理论教研部范景鹏副教授在《乡村振兴中的新乡贤统战工作》一文中,认为“现代新乡贤‘新’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立场、服务城乡融合、具备现代知识、具有法治思维,‘贤’在能够在助力发展、引领风气、化解矛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由之可见,新乡贤作为本乡本土中有知识、有能力、有威望、有资财的“贤士”,能够利用自己的优势为当前的乡村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持和资源支持。
(三)新乡贤文化与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
一些人在片面的接受了现代化的理论之后,就认为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农耕文明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观念、习俗等组成的一种落后的文明。当今的中国要快速实现现代化强国之路,必须走城市化之路,使得乡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社会结构的“空心化”、集体经济的“衰败化”、精神文化的“荒漠化”、个体成员的“利己化”的“四化”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20”字的总目标和总要求。目标的实现关键或者根本在“人才”,在如此严重的“四化”面前,精英流失,缺乏既懂得家乡实际情况,又为乡人所熟知的“精英人才”来引领。在此背景下,乡贤作为一种历史传统和已经被证实了的切实可行的“成功者”就成为了当前新时代的话题和“救赎”方向。学者邓坚指出,“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乡贤作为一支重要力量,扮演者‘桥梁’‘智库’‘楷模’等角色,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学者杨军在“新乡贤参与乡村协同治理探究”文中认为,“新乡贤参与乡村协同治理能发挥其突破体制约束完善资源及配置机制、弥补乡村治理人才短缺等方面优势”。由之可见,把新乡贤文化嵌入乡村振兴,不仅能够达到乡村振兴的迫切要求,也能实现基本的人文关怀境界,起到“双收”之功效。
二、新乡贤文化: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选择
面对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20 字”的总目标,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由之,新乡贤作用与价值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一)新乡贤可以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的“带动者”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战略中排在第一位的总目标,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首要的就是产业的振兴。当前乡村社会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经济欠发达,产业结构欠优化,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由之造成了大量的劳动力乃至“精英”外出寻找提升生活质量空间。新乡贤是一群有才能的“能人”,并愿意为家乡做出贡献的精英人士,他们具有先进的知识、技术和宽广的视野,能够通过自己的无形示范或者有意引导带领村民致富。比如,家乡的成功企业家可以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智力资本,充分发挥家乡的资源优势开办企业,从而有效提升乡村经济结构。科技工作者,可以利用自己的智力资本,为家乡的一、二产业提供技术帮助,提升市场竞争力。退休的机关干部,可以利用自己的“圈子”,吸引更多的企业到家乡投资办厂,从而解决乡村劳动力就业的问题。视野较为宽广的年轻人士,可以利用“互联网+”的功能优势,通过农产品电商模式,输出当地特色产品,实现乡民生活富裕。由之可见,新乡贤可以通过自己的经济、技术等资源激发乡村振兴内驱力,是乡村振兴中产业兴旺的带动者。
(二)新乡贤可以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乡风文明”的“倡导者”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乡风,顾名思义,即乡里的风俗。一个地方的乡风好不好直接影响乡村社会的健康发展。伴随着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传统优秀的乡风(或者优秀的乡土文化)正逐渐的遭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如赌博之风、啃老之风、迷信之风等,有的甚至出现了家族势的乡村恶霸。新乡贤作为有道德、有威望的成功人士,他们的榜样力量可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周边的乡民,促进乡风文明的改善;新乡贤作为有知识、有才干的能人,他们勇立潮头的进取精神可以直接或间接的带领人民群众致富,增强乡民的进取心。新乡贤具有宽广的视野和先进的理念,他们是从本土中走出去的人士,了解家乡的风俗,他们可以把自己在外面所接受到的一些先进的文化嵌入到乡风中区,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乡民的观念和看法。由之可见,新乡贤可以通过自身的形象和自觉,浸润人心、引领向善,是乡村振兴中“乡风文明”的“倡导者”。
(三)新乡贤可以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治理有效”的“协作者”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针对当前我国乡村出现的系列问题,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强村振兴人才支撑”“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乡贤来源于乡村、根植于乡村,他们对本乡本土的情况较为熟悉,了解其发展的瓶颈,易与村民打成一片,能够利用自身所具有的道德品质、法治思维、知识素养等品质充分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中。由之可见,新乡贤可以利用自己之基参与乡村振兴,是乡村振兴中“治理有效”的“协作者”。
三、新乡贤文化嵌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困境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缺乏成功的实践指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很快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由于时间较短,国内学术界和实践者尚处于摸索和调研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缺乏一个权威的指引,也没有成功实践的案例。学者邓建华认为当前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仍然面临着“乡村呈现空心化,乡村主体自治缺位,后备干部资源匮乏,乡村治理权威性减弱,法治思维意识薄弱,法治保障不健全,乡村文化内生动力不足以及乡土文化流失严重等困境”。同时,在现有的新闻报道和学术文献中,有的认为“新乡贤是助推乡村振兴的有效力量”,要充分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推动力量。也有的认为,并不是所有的乡贤都是好的,都是可以为社会带来正能量,能够助推乡村振兴的。有些地方在挖掘乡贤中,存在重“富乡贤”轻“文乡贤、智乡贤”的现象,认为只有把那些有资本能力的“乡人”筑巢回来,才能较快的实现产业兴旺,带领村民致富。但这些“富商类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逻辑类似于资本下乡”,应防止他们成为自身利益的攫取者,与民争利。
(二)新乡贤文化的内生动力不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一是对传统文化元素的挖掘与阐发不足。乡村振兴之一是文化的振兴,是文化的发展繁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的发展繁荣为条件。部分地区在对待文物保护和修缮上存在“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重眼前轻长远”的现象,在对传统乡贤的逸闻趣事和传说故事挖掘与阐发不足。二是新乡贤文化的核心凝聚力不足。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人,培育新乡贤文化的关键在人,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解释,“新乡贤文化的核心是文明进步,是一种凝聚力,而这不是靠几个‘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成功人士就能促成的”。在现有的政策、环境或者硬性与软环境上,很难让新乡贤归来驻足,形成乡贤集聚效应,激活乡村振兴新动力。三是新乡贤本人的积极性不足。新乡贤多是从乡村中走出的成功人士,多是经过党委政府从学识水平、道德水准和取得的成就等方面深入挖掘之后,经过宣传而取得了村民的认可和敬仰。虽然一时之间,村民仍视其为“本村之人”,但因久不与其交往,在遇到邻里纠纷等问题时,也不能第一时间想到。且这些乡贤长期远离故土,多在城市生活,其户籍、住宅多在“本村”之外,也不能及时发现此类问题,即便是发现,也多抱以“旁观”之态度。
(三)新乡贤的平台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乡贤的地位和角色尚需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但在自治、法治、德治之间具体的治理边界、范围、权重及发挥作用的程度都没有明确,自治、德治、法治的地位和角色也没有进一步的明确。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在这里面也没有明确乡贤在乡村文明中到底有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充分发挥新乡贤特长不足。部分地区对新乡贤的挖掘多停留在纸上,是为了政绩或者完成工作任务,如何充分激活新乡贤的特长,发挥其作用,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温柔推手”,需要组建相关的工作平台。
四、新乡贤文化嵌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路径
新时代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面对乡村振兴发展的迫切要求,新乡贤文化培育已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一)赋予新乡贤文化时代内涵,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
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赋予新乡贤文化以新的内涵。一是突出时代性。结合新时代对“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要求、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农村干部群众的心理定位,明确提出“新乡贤”的标准,最好简单易记、好懂、便于运用。二是坚持多元化。在新乡贤的评选中,不仅要看“富贤”“官贤”,更要重“文贤”“德贤”。三是注重公信度。乡贤的评选要调动村民的参与,要把话筒交给群众,让群众评选出自己信得过的、熟悉的“贤人”。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要对村民评选出来的“贤人”进行把关,通过走访调查,审核等方式,结合新乡贤的评选标准,确保大家选出的是“真乡贤”而非“村霸”“恶霸”。
(二)营造新乡贤文化氛围,为乡村振兴凝聚正能量
评选出乡贤之后,最重要的要通过各种形式让大家知乡贤、学乡贤,树立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营造崇德尚贤的文化氛围。一是可以把评选出的乡贤事迹进行凝练概括,拍到最能反映乡贤事迹的照片,通过手机多媒体、道德讲堂以及在乡村较为醒目的地方绘制文化墙等手段,以此达到营造“学习新乡贤、崇尚新乡贤、尊重新乡贤”的良好氛围。二是主动引导乡贤回归。“悠悠天宇旷,切切故乡情”。当前乡村中大量年轻人为了提升生活质量转向了城市,要想吸引他们回归乡村,就需要通过各种形式,营造乡愁氛围,触动他们的乡情、乡愁,主动参与到家乡建设中来。同时还要转变乡村振兴的软硬环境,从资金等多种渠道使他们“愿意服务于乡村建设、安心服务于乡村建设”。
(三)搭建新乡贤文化工作平台,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说得好不如做的好,评得好不如干的好。”党委政府要充分引导新乡贤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一是结合乡贤的实际情况,组建“八类团”。根据农村的实际需求,结合新乡贤的特长、资源优势,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诸如成立“乡贤宣讲团”“乡贤智囊团”“乡贤创业团”“乡贤民情团”“乡贤陪审团”“乡贤调节团”“乡贤反哺团”“乡贤爱心团”等八类团体或组织,引导乡贤在各个领域发挥作用,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搭建工作平台。二是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形成“乡贤效应”。通过广泛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活动,引导乡贤在传统美德、勤劳致富、矛盾纠纷、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作用,增强新乡贤的获得感,调动积极性。三是建立乡贤“监督员”,提升乡村治理成效。新乡贤与地方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不同,它具有同一个特殊的身份“体制外”,敢于说真话,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在乡村社会建设中能够意识到自身的“主人翁”地位,当好乡村秩序的守护者、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