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成效
2019-01-26
北京
2019年,北京市社会建设和民政系统紧扣“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统筹推进社会领域改革,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培育壮大多元治理主体,扎实推进基本社会服务便民利民,全力开创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新局面。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2019年共有 365家社会组织参与河北扶贫项目460个,引导会员进行产业帮扶约4.6亿元。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6.8万人。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468万人。
推进社会领域党的建设
完成全市3871个村、3127个社区党组织,3640个村委会、3134个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次成功率达100%。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87.1%。累计成立社会组织联合党委52个,覆盖2800余家社会组织。
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低保标准调整至家庭月人均1100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2200元,分别增长10%、3.8%。全市累计已建成330所街道(乡镇)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所,实现救助全覆盖。
加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力度
累计建立1620个,覆盖94%的城市社区。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工作,精简率达到84%。
加快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新建并投入使用街道养老照料中心2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60家。建立定期巡视探访制度,已巡访人数达到7.5万,累计巡访255万人次。
加大殡葬改革力度
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新增设5处安葬点。排查散坟埋葬点2546处。
河北
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强化脱贫兜底保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社区治理改革……2019年,河北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省民政厅时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省民政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和新成就,有力服务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深入13个市25个县46个乡镇89个村,加强精准核查精准认定,动态纳入45万多人,退出16万多人,做到应保尽保。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全国性和京津冀271家社会组织参与全省扶贫项目343个,涉及资金4.17亿元,覆盖6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全省农村低保对象151.56万人,较2018年底新增29.4万人,农村低保保障率3.35%,较2018年底提升0.75个百分点。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全省建成农村幸福院3.1万家,服务覆盖70%以上的行政村。在全国率先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培育星级养老机构500多家。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幸福感明显增强。
积极推动“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
组织开展26个省级“三社联动”试点实践。目前全省共有社区社会组织近30000个,通过“专业社工+志愿者”模式孵化社区社会组织,使更多居民参与社区治理。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全省建成农村幸福院3.1万家,服务覆盖70%以上的行政村。在全国率先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培育星级养老机构500多家。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幸福感明显增强。
内蒙古
2019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积极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聚焦特殊群体,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实现民政工作整体跃升。
积极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
将全区39.0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其中15.24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低保保障9.41万人。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资金倾斜力度,年内为深度贫困地区增加低保资金8622万元,安排福彩公益金1500万元支持深度贫困地区100个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投入150万元支持10个移民搬迁社区建设。
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2019年累计下拨中央和自治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62.21亿元,全区共保障城乡困难群众231.94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2.9万人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2万人次。自治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018、2019年连续两年在民政部、财政部开展的绩效评价中排名全国第一。
持续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全区共建成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1511所、牧区老年公寓9所,解决了14.7万名农村贫困老人和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实施“公办民营”改革养老机构28所,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54所,新增农村牧区养老床位数5307张。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2019年将权责事项由87项压减为25项,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吉林
2019年,吉林省民政系统深入实施民政“535”发展战略,兜牢底线织密网,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坚持供给侧发力,基本社会服务不断优化。推动年度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加快
新增养老机构110个,同比增长8%。65.5%养老机构参与投保。投入中省级资金5100万元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支持新(扩)建和维修改造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07个。安排800万元资助111个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60个农村互助养老场所装配助浴设备。投入省级资金1589万元,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个。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取得扎实成效
纳入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86万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7万人,给予2.0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筹集善款2570万元,2841名贫困学子得到资助。
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526元和年人均4049元,分别提高3.5%和4.6%。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年人均 8162元和5260元,分别为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4倍和1.36倍。全省保障低保对象97.46万人,全省救助供养特困人员8.48万人。
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省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月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1500元、1100元。下拨1674万元支持20个地区儿童工作体系建设和机构改造。
残疾人福利水平继续提升
全省为26.6万残疾人发放2.11亿元困难生活补贴,为30.7万残疾人发放2.33亿元护理补贴。
社会组织管理不断加强
审批省级社会团体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家,基金会1家。投入资金50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殡葬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上海
2019年,上海民政系统坚持高标准引领,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织密社会救助保障网,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着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持续优化社区政务服务,有效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全市民政事业实现了新突破、新发展。
夯实社会救助保障网
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60元,惠及救助对象18.6万人。
加强行政区划管理
目前有16个区,106个街道、106个镇、2个乡,居民委员会4416个和村民委员会1572个。
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新增养老床位7202张,改造认知症老人照料床位1485张,改造89家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新建83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增88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新增217个社区老年助餐场所。建成以短期住养照料为主的“长者照护之家”180多家,以提供白天照料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700家。
深化“医养结合”
全市有299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已形成有5万名护理员的队伍。
搭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平台
参与扶贫工作的社会组织191家,扶贫项目675个,投入扶贫资金10.34亿元。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7万家。
下拨893万元对殡葬基础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火化率由80%提升到83%。
优化社区政务服务
在线办理12个委办局的177个事项,其中33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年受理量超过1000万人次。
推进志愿服务法治建设和平台建设
累计命名“上海公益基地”超5000家,发放“公益护照”29.5万本。
山东
2019年以来,山东省民政系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全力推动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
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省定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920元、500元。全省共保障孤儿9880人、保障重点困境儿童12446人。
充分发挥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
全省城乡低保人数达到129.5万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75元、431元;2.9万名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实现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48%。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全省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社区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分别达到3650个、10539处、1169家。
规范涉企收费
对318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计划进行公示,2019年全省降低收费9316万元。3052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占任务总量的75%。
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全省共在册登记农村留守儿童77550人。对2139名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的残疾和入学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
新建成并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1995处、公益性骨灰堂150处;实施节地生态安葬10万多人。
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全省持证社工达28283人;注册志愿者1040万人。
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万多人次,推动783名长期滞站人员落户安置。
河南
河南现有城市低保对象4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69万人、特困人员50万人……面对数量较大的“贫中之贫、难中之难”的特殊群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大政策创制,增加民生资金投入,兜牢民生底线、破解发展难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民生答卷。
持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860元,增幅11.9%;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166元,增幅7.8%。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520元,增幅10.6%;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74元,增幅4.6%。
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每人每项月补助不低于60元。截至目前,全省已享受两项补贴总人数为200多万人。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全省临时救助18.8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亿元,救助水平达每人次918元。
开展低保治理专项行动
发现并识别疑似“脱保”“漏保”人员线索9714条,重新核查认定2287人。
推进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工作
2019年5月以来共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1.89亿元,救助1316.9万人次。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提高至95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提高至1350元,全省近2万名符合条件的对象直接受益。
开展规范化社区建设
目前,全省有社区4140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农村覆盖率74.7%;建成规范化社区1500家,规范化社区服务场所面积均在300平方米以上。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发放每人每月50-500元不等的高龄津贴,惠及220多万老年人。截至目前,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达到1.4万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2494个。
湖北
2019年,湖北各级民政部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围绕“三个聚焦”,做“精”兜底保障脱贫,做“实”基本生活保障,做“优”基本社会服务,做“细”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
调整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较上年分别增长6.2%和7.7%;城乡特困人员平均救助供养标准较上年分别增长6.6%和11.0%。
有效开展救助寻亲服务
成功帮助128名受助对象找到家人,对375名长期无法找到家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实施落户安置。
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119.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规范和加强临时救助工作,每人次平均救助水平达1450元,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3.1亿元。
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投入
2019年分解下达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等资金共计5.6647亿元。100个县(市、区)建立了经济困难高龄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6.2万名老人。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帮扶资金3.44亿,惠及4960个村、76万贫困人口。
持续推进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
全省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平均养育标准分别达到2016元/人·月和1252元/人·月。
大力培养社工人才
全省共有16459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工机构达397家。实名注册的志愿者达688万人、志愿团体3万个。
湖南
2019年,湖南省民政系统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民生优先,加大资金投入;坚持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完善制度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基层民政能力,瞄准建设政治型、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和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五化民政”,砥砺前行,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民生成绩单。
织密兜底脱贫保障网
安排资金29.8亿元,对全省96.4万名兜底对象实施分类保障到位,农村低保标准达4385元/年,人均救助水平216元/月;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平均发放标准每月68.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发放标准每月63元;38.1万特困人员中,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7593元/年和5308元/年;
聚合力脱贫攻坚
引导5000多家社会组织深入153个深度贫困村,帮扶贫困家庭40万多人次,累计捐赠款物逾3亿元。
健全儿童、残疾人福利体系
为全省1500多个乡镇(街道)配备儿童督导员,在2.6万多个村(居)设立 儿童主任,建成村级“儿童之家”2.2万个;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1200元和800元。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9个城市先后纳入国家社区居家养老改革试点,试点城市之多、资金支持力度之大居全国之首;投入2亿多元启动“安联网”建设,支持19个市县老年人福利机构和66个敬老院新改扩建,新增床位6100多张。全省共建成各类养老机构2358家,养老床位44万张。
焕新基层民政服务体系
累计投入2.15亿元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项目,选聘近4000名社工运营1933个社工站,为居民提供社会救助、养老、儿童关爱等21项服务。建立省级孵化基地140家,培育孵化社会组织2145家,为1万多家社会组织提供服务。
广西
广西民政系统在托底解难助力脱贫攻坚、关怀人生各阶段(婚丧嫁娶生老病死)、增强群众幸福感、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充满活力、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力,民政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托底解难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新纳入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47万人。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年内已发放补贴资金4.42亿元,惠及24万困难残疾人和45万重度残疾人。慈善事业得到快速有序发展,通过销售福利彩票筹措公益金已超12亿元。
养老服务
加大社会养老服务基础建设力度,新建16个城市示范养老院、24个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和12个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作为牵头部门成功筹办首届广西大健康产业峰会,峰会签署35个大健康产业项目,总投资金额达1100亿元。
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全区共普查地名11大类54万余条,是30多年前首次全国地名普查数量的2倍。累计采集多媒体信息数量154万件,新设或更新地名标志共3.3万块。建设完成1个自治区级、14个市级、110个县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管理系统。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全区符合入住条件的48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全部建立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中村(居)委会108个,村(居)民小组444个,实现“应建全建”。
社会组织进一步健康发展
对185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进行清理整顿,累计为企业减负1500多万元。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3个,引导82个不规范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
海南
海南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领域汇聚成一股暖流,正沿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流向百姓的心坎里,把党的温暖传递到千家万户。
民生保障
推动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构建梯度救助格局。截至2019年10月,将6.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特困群体,低保准确率达99%。
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
全省共登记各类社会组织8139个,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2019年全省社会组织在产业、教育、健康等脱贫攻坚领域共投入资金1.88亿元,使27万贫困对象受益。
全国首创设“居”模式
在海南垦区49个农场(单位)设立95个“居”,制定全省统一标准的事权事项和授权清单,承接农场移交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服务总人口超过百万。
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投入资金7370万元对农村敬老院进行改造,新建、改造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目前有198家养老机构、178所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不断完善高龄补贴制度
为1366名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助金1172.3万元;为22.2万名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共2.93亿元。
重庆
重庆市委、市政府把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统筹谋划,把民政服务设施纳入全市重大工程一体规划,把民政重点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大力推进,把民政目标任务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推动落实,有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重庆市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将23.96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继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惠及低保对象85.88万人,保障特困对象18.5万人,救助困难群众12.74万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惠及46.97万人。
推进儿童福利
以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为重点,稳步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19.6万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监护人员。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6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64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62%。现有各类养老机构1432家,养老床位22.33万张,全面摸排建立13.35万名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台账,整改完成重大风险隐患1346个。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践
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为重点,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全面清理规范村规民约,98%的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备案审查,97%的村建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三会”。全市新增社会组织680个,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累计32988个,新增注册实名志愿者35万人、注册志愿团体1000余个。
深化殡葬综合改革试点
清明节接待服务祭扫群众470.1万人次,为困难群众减免基本丧葬服务费1281万元。
西藏
2019年,西藏藏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聚焦民政工作职责定位,不断加强政治建设,专项整治农村低保工作,有序推进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稳步推进社会事务和公益慈善,持续强化社会组织管理,稳步推进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兜底性作用,有力服务了西藏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
全面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6929.02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0035人。
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微腐败”治理工作
累计清退不符合低保对象11300人,将4645人纳入低保对象(其中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432人)。新纳入低保959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0人,临时救助692人。
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落实全区5413名孤儿中在校大学生(含中职、高职)1105人的成年在校孤儿生活补助金1105万元。
稳步推进公益慈善工作
筹集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42664.293万元,落实扶持扶贫资金1200万元、扶持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1611.61万元;扶持老年福利类项目3个,扶持资金929.27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个,扶持资金807.2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5个,扶持资金5617.75万元。
摸底调查残疾人基本状况
实现自治区74县(区)残疾人信息录入全覆盖。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409.76万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0817.04万元。
积极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项目
获得正式立项23个,涉及资金1640.8万元(其中立项资金1319.1万元、社会组织配套资金321.7万元),项目涉及贫困“两癌”妇女救助、脑瘫儿童救助、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项目等多个领域,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13项目录认领、编制、情形化梳理的工作,提供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数据367条。
调整行政区划
全面开展全区65条县界联检工作,及时掌握边界动态,做好边界地区矛盾纠纷调处各项工作。
陕西
2019年,陕西省将兜底保障各项政策进行整合,打出政策“组合拳”,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少一人”。筑牢了民生保障“最后一道防线”,增进了民生福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深入推进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累计下拨中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8亿元(其中安排深度贫困地区中省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5亿元)。
动员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
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4亿元。引导8058家社会组织累计投入资金42.26亿元,帮扶困难群众53万余户。动员各级慈善组织募集慈善款物5.63亿元。
完善临时救助机制
推动全省1312个乡镇(街办)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累计发放资金4.15亿元,实施临时救助45.7万人次。建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54所,3.3万名城乡特困人员实现了集中供养。落实了全省9.5万名分散供养城乡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及监管责任。
保障残障人士权益
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9亿元,惠及全省96.3万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下拨中省福彩公益金930万元,资助建设11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
破解养老难题
累计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达到10132个,覆盖60%的行政村。全省674万老年人基本实现“老有所养”。
强化村民自治
村委会如期换届选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83%。建成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208个。
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历时四年,普查地名近40万条,清理全省各类不规范地名130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9年,新疆民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围绕“三个聚焦”,履行“三个基本”职能,专注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有效推进新疆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扎实推进
组成8个业务指导组,赴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指导。共有211家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南疆四地州脱贫攻坚,占全区性社会组织总数的30%。民政部及部分东部省市引导近100家社会组织参与南疆四地州脱贫攻坚,帮扶贫困村119个,覆盖贫困人口9000余人(次),投入资金2000万元。新疆慈善总会募集款物1947.6万元,慈善救助支出1759.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7.5万人次。
“双集中”工作深入推进
全区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占有意愿“五保”老人的90%,孤儿集中收养率达95%。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集中660元/月、分散470元/月,统一提高到80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集中52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分散由343元/月提高到500元/月。
加强儿童福利工作
将福利机构内集中收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0元、800元。
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全面保障
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56元,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月345元,比上年增长6.2%;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732元,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月226元,比上年增长13%。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98%以上。指导各地修正城乡低保错误身份信息2.8万条,全区城乡低保实名制达到99.9%以上。动态调整退出低保对象32万户70万人,新纳入14万户28万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四类人员”比例由原来的44%提高到70%。截至目前,已累计救助56.6万人次,救助水平达到869元/人次。
宁波
2019年,宁波市民政局围绕全市各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更加”:服务中心大局的作用更加明显,省市民生实事工程进展顺利,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改革创新发展的步伐更加坚定,持续深化全国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继续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履行“三个基本”的措施更加扎实,基本民生保障精准有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走深,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优化。
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
全市共有155个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开展扶贫项目153个,投入资金4246.69万元、人员1.18万人,共有5.69万贫困人口受益。
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共为13.39万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3.2亿元。
继续发挥公益慈善对民生保障的补充作用
全市共发行福彩15.03亿元、筹集公益金4.4亿元。全市累计认定慈善组织46家,创建省级慈善基地2个、市级慈善基地10个。
牵头开展村(社区)“两多”专项清理
经整治,全市共摘除了机构牌子1652块(其中对外挂牌147块,室外服务标识牌569块,室内功能室指示牌936块),清理上墙制度3692项,精简工作台账3817项。
社会救助更加精准发力
经排查退出低保3765户、5461人,重新纳入低保645户、917人。截至9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67万户6.08万人,低保金累计发放逾3.75亿。
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厦门
截至2019年9月,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75家、养老床位71275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032个,其中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5个、老年护理照料中心34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2927个。
2019年,厦门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注重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和服务,聚焦群众需求搭建社区平台。激发多元主体参与、合作共治,构建民生保障服务体系。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狠抓工作落实,全方位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其中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启动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全年共发放583万元。发放困难群众节日慰问金764.71万元。
持续推进社区治理
深入推进社区减负,总事项从163项减少至115项。7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入选民政部“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组织第二批50对城乡社区签约结对。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完成6个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5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覆盖率达91%;爱心护理院改扩建等3家养老机构竣工启用,新增床位数2100张。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新增登记备案社会组织329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全年厦门社会组织与临夏州帮扶对象已签订协议46份,金额总计约600万元。
加强儿童关爱保护
建立儿童关爱保护市级样板示范点1个、区级特色示范点5个、乡村基础示范点24个。
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
持证社工增至6700余人,社工机构数量达118家。各级各部门投入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资金近4500万元,涉及项目150余个。实名注册志愿者增至69.31万人。“志愿厦门”网上实名注册志愿者69.31万人。志愿服务团体4068个。
青岛
2019年,青岛市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为民”初心,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创一流机关,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着力改善民生、真诚服务群众,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真情扶危助困,持续加大投入
投入730万元,完成238家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工程建设、1.5万名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需求等级入户评估两项市办实事。发放低保金5.9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4万户、9.3万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8107万元,保障城乡特困人员6231户、6395人,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354万元,救助困难居民12118户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亿元,惠及11.5万人;投入4381万元,为全市183.5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免除基本殡葬费9000余万元;投入189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1657人次;组织123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投入2216万元,开展扶贫项目83个,惠及3.6万人。
持续改革创新,夯实基层基础
命名城区新建道路192条、更名147条,完成黄岛区藏马镇更名。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提出建设社会智库的22项举措,扶持规范社会智库发展。全市社工机构达到166家,持证社工达到4926人。培育志愿服务团队1.2万余支,志愿者150万人。建成养老大食堂180余处,打造社区康复照护服务、社区多样化助餐服务等示范片区19处。
着眼便民利民,深化“放管服”改革
实现与17个部门34项数据联网核查,低保审批时限压缩40%,实现“一证办理”“最多跑一次”。今年新增社会组织1090家,增长13.6%,全市登记社会组织达到9085家;完成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200家,查处非法组织104家。
深圳
2019年,深圳市民政局加快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着力强化基本民政服务能力。社区服务由“政府配菜”向“百姓点菜”转变,深圳社会工作成为新“城市名片”。通过多措并举,深圳民政擦亮了“特”字招牌,为打造民生幸福标杆作出了新的更大贡献。
线上线下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慈展会,共吸引来自全国791家机构、896个扶贫项目和深度贫困地区的917种消费扶贫产品参展,为“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和消费扶贫产品对接慈善资金近75亿元。
加快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
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建10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长者饭堂和助餐点149家。45家养老机构实现医养结合,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为62.72%。
持续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
2019以来,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至1160元/人/月,位居全国前列;出台《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将从2020年1月起上调至每人每月2299元。全年共为超过600名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成功寻亲并帮助其回归家庭。
深入推进“民生微实事”项目
自2015年9月全面推开以来,共实“民生施微实事”项目5万多个,财政累计投入54亿多元,已成为深圳创新基层社区治理的品牌项目。
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截至2019年12月,全市社会组织党委管辖基层党组织1035个,党员7562名,“两个覆盖”实现明显跃升。在全国率先成立市社会组织党校,着力为市、区两级10470家社会组织打造一所“没有围墙的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