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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地名管理服务 弘扬优秀地名文化

2019-01-26江苏省民政厅

中国民政 2019年24期
关键词:规范历史服务

江苏省民政厅

地名在国家行政管理、经济社会建设和国内外交往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江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着力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地名服务、传承地名文化,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依法规范地名管理,有效净化地名环境

一是健全地名法规制度体系。近年来,先后出台《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和二维码门牌制作规范等法规制度,推行地名命名更名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为规范地名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是发挥地名规划引领作用。全省各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以及水利、交通、旅游等专项规划,突出新城新区等重点区域,科学编制地名规划。在组织编制市、县地名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向乡镇、开发区延伸。例如,苏州市组织编制了41个镇级地名规划,提升了新生地名规范化、系列化水平。

三是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根据民政部等六部委部署,结合江苏实际,将宣传名和有地无名现象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持分类施策,采取部门联合执法拆除不规范地名标牌、约谈开发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批量命名无名路等方式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全省排查不规范地名4815条,已清理整治3943条,标准化处理率达81.9%。

二、强化公共服务理念,提升地名服务效能

一是优化地名审批服务。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我们指导各地积极采取措施,优化地名审批流程,出台地名命名前置服务指导意见,试点开展地名审批“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制度,提升了服务效率。

二是建设地名公共服务平台。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为基础,建成涵盖51万条数据的地名数据库,并对2015年以来的地名数据进行了更新。同时,建成省市县三级应用、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了地名信息化水平。

三是建立地名数据共享机制。地名数据的价值在于共享使用。将地名信息纳入共享交换目录,依托省大数据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应用;省民政厅与省测绘部门签订了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协议;指导地方将标准地名申报与使用情况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三、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传承优秀历史文化

一是编撰地名图录典志。高度重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省市县各级均成立了编委会,邀请地名、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专家加入编写组,或者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推进图录典志编撰工作。目前,已完成国家《地名词典》江苏部分(4254条,约130万字)和国家《地名志》江苏部分(591条,约40万字)编撰任务。

二是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在《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中创设了历史地名保护和使用制度,率先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体系。全省已将1.3万条地名纳入市、县两级保护名录,对部分重点历史地名设置保护碑牌2092块。同时,移植使用历史地名命名城市道路、桥梁、广场、隧道等公共设施和市政重点工程,提升了城市文化内涵。南京市将100个老地名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出版了《中国南京地名的非遗保护》图书,民政部在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上以此为典型,宣传我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是开发地名文化产品。各地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编印了《常州城门与古桥》《苏州地名传说》《盐城市历史地名志》《宿迁地域文化》等书籍和《诗词中的镇江地名》有声书籍,拍摄了《地名淮安》和苏州吴文化地名宣传片等影视作品,组织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征集历史地名照片等活动,使地名成为江苏的一张“文化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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