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镇社工站建设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助力全省“五化民政”建设高质量发展
2019-01-26湖南省民政厅
□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大力推进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五化民政”建设,在全面加强基层建设中,在充分发挥乡镇民政站所职能的基础上,从2018年5月起,在全省实施湖南社工“禾计划”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933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配备社会工作人才4000多名,累计服务群众320多万人次,大幅提升了基层民政能力。
一、把准政治方向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省委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民政、组织、编办、教育、财政、人社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专题研究,制定社工站项目实施方案。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各级成立社会组织党建服务指导中心,对社工机构党建进行“同登记、同年检、同考核、同评估”,保证承接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三是坚持科学推进。建立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级为主、乡镇配合推进机制,开展搭平台建队伍、强素质建网络、上台阶创品牌“三年行动”,层层稳步推进。四是坚持风险防范。制定质量管控标准,建立线上评估系统,开展“双随机”“四不两直”检查,通过线上监测和实地评估,及时预警运营管理风险,保障社工站项目健康发展。
二、规范项目管理
一是明确各级责任。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分级制定责任清单,压实县级主体责任,指导乡镇协同参与,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办公设备,统一服务标识,打造服务名片。二是明确服务内容。制定《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内容参考》,编制社工站专业服务清单、协助事务清单,重点开展社会救助、儿童关爱、社区建设、社会养老等21项服务。三是明确资金管理。统筹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市县财政预算等资金,全省每年投入2.8亿多元,并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四是明确购买方式。以县级民政部门为购买主体,以社会组织为承接主体,指导各地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承接机构。以承接机构为主体进行人员招聘,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全程监督,确保使用社会工作人才开展专业服务。
三、强化培育孵化
一是培育龙头。成立湖南现代民政研究院,建成省级社会工作机构孵化基地,对全省社会工作发展进行理论研究和专业指导。二是培育机构。累计投入2.2亿元,建立144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专业社工服务机构357个,确保每个县(市、区)都有2个以上机构具备承接能力。三是培育人才。建成培训专家库和“三湘社工”微信公众号,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社会工作人才6300多名,本土化、年轻化、专业化特征不断凸显。四是培育典型。每年投入4000万元对优秀项目进行奖补。在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上,省政府表彰20名优秀社会工作者,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接见部分代表。
四、优化基层工作
通过实施“禾计划”,全面加强了基层民政工作,助推了“五化民政”发展。一是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项目实施以来,累计接待来访群众89.36万人次,摸排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143.7万人次,入户探访留守儿童、困境老人和残疾人84.45万人次,第三方社会评估满意率达到95%。二是完善基层民政服务体系。以社工站为中心,联通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社区服务中心,形成“一体四翼”专业服务格局。三是畅通社会参与民政渠道。部分社工站承接了残联、妇联和有关慈善组织委托购买的面向民政对象的服务;动员发展了14万名志愿者,链接社会资源2700多万元,民政对象享受到更多优质服务资源。四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推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力服务了湖南乡村振兴。
乡镇(街道)社工站“禾计划”项目,有效提升了基层民政能力,在湖南立足“三聚焦”、履行“三基”职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全省“五化民政”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