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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努力推进工会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

2019-01-25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魏地春

中国工运 2019年12期
关键词:职工群众权益工会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魏地春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工会维权服务基本职责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党和国家各领域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刚刚胜利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问题进行了全面部署,是迈向“中国之治”新境界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会议、重要场合围绕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做好工会工作,特别是工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今年3月全总召开了理论研讨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作出了动员和部署。这是一项战略工程和长期任务,要不断引向深入,指导和推动工会权益保障工作创新发展。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意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水之源、木之根,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力量,更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没有人民就没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没有人民就更不可能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我们可以回忆一下,习近平总书记在所有重要讲话中都会讲到“人民”二字,“人民”是个高频词,尤其是那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听者无不为之动容,这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坚定的人民立场、深厚的群众感情和强烈的为民情怀。因为工会工作就是群众工作,我们的服务对象,我们的依靠力量就是广大职工群众。做好工会工作必须深刻领会其蕴含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鲜明品格的深刻体现,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应有之义。纵观历史,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人民谋利益,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统论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总书记多次讲:“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们要时刻不忘这个初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我们知道,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回应这些期盼,满足这些期盼,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努力为人民创造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筑牢党长期执政的可靠基础。我们常说,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回望上下五千年,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才能创造历史伟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人民就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做好工会工作就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同职工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组织团结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使党在革命中更加坚强,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群众基础。

(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会议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二者相辅相成。打造中国发展的“升级版”,必须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释放行政效能,强化行政执行力优势;增强调控能力,促进市场活力;培育法治精神,引导社会共识;打造制度环境,保持社会良性运转。高质量发展需要优良的制度环境。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是制度体系的完善,表现为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被纳入完备的制度框架内良性运转,不会因人成事,也不会因人废事。

“经邦有术,持之以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日益显著,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一项项制度法规从“纸上”落到“地上”、走进人民群众“心里”。要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既需要固根基,也需要补短板,既需要强弱项,也需要扬优势。惟有如此,才能让制度体系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才能不断提高我们的治理信心,从而逐渐实现既定目标。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群团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载体和平台。2014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2015年7月召开了中共历史上第一次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党的群团工作是党通过群团组织开展的群众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工会工作作为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协同作用。2014年,全总在工会保障系统就提出并确立了“制度保障”工作主线,从了解职工需求、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制度落实和协调资源对接四个方面,不断推动完善制度保障工作,并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下一步,各级工会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工会工作各方面制度不断完善,为完善工会工作体系和提高工作能力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会议、重要场合围绕工会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工会权益保障工作指明了创新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认真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包括农民工合法权益,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要高度重视广大职工的多样化需求,不断拓展职工成长成才空间,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职工。维权要讲全面,也要讲重点,重点就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综合起来看,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问题,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群众,应该摆在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经常抓、反复抓、深入抓。

去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把群众观念牢牢根植于心中,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包含深厚的人民情怀,指出了工会组织的天职和工会工作的生命线,深刻阐明了工会组织代表谁、联系谁、服务谁这一根本性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但要关注欠薪、欠保、工伤等具体问题,更要代表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从制度上源头上保障职工群众利益、发展职工群众利益,同时要把重心放到职工群众日常遇到的问题、难题上,通过健全工会服务职工体系,做实服务职工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工会的温暖送到广大职工心坎上。

新时代新起点,工会维权服务的途径、平台、形式、内容可能在变,但用心用情、担当作为的底色不能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工会要赢得职工群众信任和支持,必须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旗帜,扎扎实实关注和解决好职工群众的“六最”问题,顺应广大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工作重心放在广大职工身上,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满腔热情做好服务职工工作,不断提升维权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有这样,工会组织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才能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

二、深刻分析当前工会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需要把握的重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中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这一精准判断,总结了世界局势发展的本质,把握了国际形势的全局,指明了我国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可能性和要求,这无疑是对当今时代形势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判断。

从国际形势来看,虽然世界经济总体上复苏向好,但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调整及其外溢效应带来变数,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地缘政治风险上升,中美经贸摩擦升级,我国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明显上升;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不断显现,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国内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尚未完成,企业经营困难增多,有可能给劳动就业、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等带来一定冲击;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深入,科学技术进步给人类的认知、社会形态以及生活方式产生巨大影响,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兴起,企业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生产经营方式及用工方式等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关系的确立与运行、职工权益的维护和保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国职工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深刻变化、素质逐步提升,权益得到实现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职工队伍内部分层明显、阶层流动受阻、分化加大等方面。职工群体在收入分配、利益诉求、价值取向、思想观念等方面呈现日益多样化、差异化的新需求、新特征,对工会做好维权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会在满足职工群众不断增加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广大职工对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全面发展的诉求更加迫切、愿望更加强烈。2020年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一年,“十三五”规划进入收官阶段,脱贫攻坚工作基本完成,农民工工资实现基本无拖欠,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此同时,工会的一些重点工作如城市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农民工工作五年规划也将进入收尾阶段。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强维护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现实紧迫性,客观冷静分析面临的形势,保持战略定力,应对风险挑战,以职工群众切实利益和需求作为出发点,切实肩负起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的基本职责,保障职工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实现。

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给工会权益保障工作提出许多新的重大课题,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重要关系:

一是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是工会改革创新的基础,工会改革创新可以更有效的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要把握好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工会改革可以激发工会组织活力,是履行工会基本职责的不竭动力,对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障。另一方面,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前提和目标,权益保障部门要在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发力,帮助职工群众排忧解难,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工会改革创新打好坚实基础。

二是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一方面要深刻理解维护好职工权益、解决好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之道,只有群众权益得到维护,人心才能安定,社会才能稳定。另一方面,维护社会稳定是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使群众利益获得更大发展,只有社会稳定了,职工权益的实现才有现实基础。要准确把握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不断增强维权维稳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协同性、预见性,把工会维权维稳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三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工会参与的关系。权益保障工作,直接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一方面,我们要推动党和政府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精心细致不折不扣做好各项民生工作,以民生举措的落地来满足群众的预期,切实担负起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责。另一方面,工会也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配合政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发挥工会积极作用。工会权益保障工作必须围绕大局、服务全局,离开大局、看不到全局,工作也不会取得成效。同时,大与小是相对的,江河不择细流才能成其大,要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从一点一滴做起,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日积月累、不惧琐细。

四是处理好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意愿上来说力度越大越好;但是从现实角度说,它受制于发展基础,根植于现实土壤。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做好权益保障工作,一方面,要尽力而为,这是一种负责的态度,另一方面,又要量力而行,这是一种科学精神。特别是针对职工群众的传统需求和新需求,首先要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工作,让他们能实实在在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同时,要针对不断丰富的职工需求的内涵和外延,实现权益保障从“有没有”发展到“好不好”。在回应职工群众诉求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竭泽而渔、不作过度承诺、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五是处理好长期目标和当前工作实际的关系。权益保障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做好工会权益保障工作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不能割断历史,要在充分肯定过去好的经验、传统和做法基础上,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要着眼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出实招,见实效。另一方面,要放眼长远、多积尺寸之功,以“功成不必在我”和“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推动国家相关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与此同时,在实践中我们也要善于开阔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善于整合利用社会组织、社会资源等有利因素,使之为我所用。

在充分认识客观形势,把握好几个重要关系的基础上,我们还要直面当前权益保障工作领域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和矛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职工群体结构趋于复杂化、需求日益多样化,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压力增大;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工会稳就业工作任务艰巨;职工收入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职工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行业性、区域性劳动关系风险加大;集体协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收官任务艰巨;农民工群体矛盾问题复杂多样。另外,工会权益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部分职工群众对工会缺乏了解,对工会维权服务工作感受度不高,“三新”领域从业人员劳动关系复杂,工会开展工作缺乏有效抓手;县以下工会编制人数较少,基层服务网络不完善,维权远离对象、服务远离末端的问题比较突出;工会互联网服务相对滞后,服务手段相对单一,整体创新活力与时代发展要求之间差距较大,服务水平难以满足形势发展和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个别地方还存在着仅关注入会、讨薪、文体活动等具体工作的现象,没有拿出时间和精力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部分工会干部对权益保障工作拈轻避重,存在畏难情绪、观望态度。同时,由于力量、手段限制,各级工会对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情况汇总不及时,掌握不全面,概略的推断数据难以准确反映职工群众真实服务需求和就业行业、区域分布、流动特点等精准信息,制约了工会维权服务向精准化方向发展。以上列举的这些问题,有主观、客观等多方面原因,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认真面对,积极应对。

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新担当、新作为扎实做好新时代工会权益保障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工会权益保障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大局中来审视、放在治国理政大视野中来推进,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群众观念、创新维权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做好新时代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一)适应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要求,推动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渠道机制。

一是加强源头参与。积极拓展参与途径和方式,推动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运用人大政协提案议案、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平台,主动争取加入相关领导机构、协调机构,参与涉及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要继续关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及长期护理保险等工作进展情况,在改革进程中充分了解和反映职工诉求,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新挑战,深入职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继续跟踪调研“三新”从业者社会保险权益维护问题,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和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部分去产能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拖欠和断缴问题的调研,开展最低工资调整对劳动者的影响评估研究,推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建设。加强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研究及企业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的研究,开展农民工落户意愿课题调研,推动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落户任务。

三是加强社会协同。通过委托课题、购买服务、学术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入外部资源和社会力量,加强与国内高校、科研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深化涉及职工权益维护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全局性、趋势性问题的专业研究,强化成果转化、运用,为职工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成效的维权服务。

(二)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联系广泛、层次清晰的维权服务工作体系。

要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彻落实好中央有关稳就业、促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相关政策尽快落地实施。聚焦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服务,指导地方做好去产能、“僵尸企业”处置以及厂办大集体改革过程中下岗职工安置工作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全总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方案,大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完成20万人次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任务。与社会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合作,扩大就业数据与信息来源渠道,加大对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力度。

要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贯彻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会议精神,总结推广各地创建经验,扩大活动覆盖面,完善评价标准和实施细则,推动建立劳动关系治理领域褒扬守信、惩戒失信工作机制;完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推进劳动关系监测点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劳动关系监测研判机制,提高工会分析研判劳动关系的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要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落实《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继续举办城市工会集体协商竞赛,提升各级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的能力水平;探索快递、外卖等新业态领域行业集体协商模式,推动行业协商覆盖新兴行业和新就业群体,力争实现行业协商典型“一县一品”。

要分类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按照东明同志主持召开的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座谈会精神,确保2020年现有建档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解困脱困;开展服务职工综合体试点建设,提升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综合服务职能和社会化枢纽平台功能;开展幸福企业构建活动,推进职工生活保障服务,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

要统筹推进工会农民工工作。对工会农民工工作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做好下一阶段工会农民工工作的布局谋划;创新工会农民工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继续做好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规范、宣传、评估工作;继续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主题活动;推动落实农民工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对欠薪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生活救助。

(三)坚持深化工会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工会权益保障工作内生动力与活力。

要健全完善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发挥系统协同作用。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群团改革决策部署,适应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建立上下级权益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形成上下、左右、内外“一盘棋”的工作体系。加强联系和分层协作,推动各级权益保障部门上下同心、运行高效,不断提高履职服务水平。全国总工会和省级总工会要着重从宏观层次上发挥调查研究、源头参与、对下指导、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等作用,市、县、乡镇(街道)总工会要着重结合本地实际,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做好政策宣传与落实、信息汇集与传递、推动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等工作。基层工会要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督促所在单位落实法律政策、收集上报相关情况等工作。要加强区域协作,掌握、整合、优化各类政策资源、社会资源,形成推荐就业、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生活救助于一体的协作模式,实现服务职工效果的“培增效应”。要学会“搭台唱戏”,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与社会各方资源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工作中带有政策性普遍性的问题,要推动党和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解决。

要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权益保障干部队伍。权益保障工作承担的任务多、责任重,各级工会领导班子要关心关爱工会权益保障干部,给权益保障部门特别是从事权益保障工作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做到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大力激发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权益保障工作创新发展。要针对工会机构改革后权益保障工作新人较多的实际情况,把提升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摆在重要位置,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各级工会权益保障干部的学习能力、源头参与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依法维权能力和服务职工能力。要加强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指导员队伍。

要借助新技术手段拓展新资源,延伸维权服务工作“手臂”。各级工会权益保障干部要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主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了解掌握职工生活状况和需求,增强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职工群众、推进工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本领。充分利用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职工服务热线等渠道,构建网上职工服务阵地,为职工提供更加便捷、更为高效的服务,打造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服务职工网络。广泛组织开展职工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工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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