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019-01-24
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1963年诞生于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如今已从枫桥一隅走向华夏大地,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和社会治理的一棵“常青树”。11月12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在浙江绍兴举行。在会上,北京、上海、安徽、福建、四川等地代表做了交流发言,各地因地制宜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探索,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新的内涵和动力。从今年7月中旬起,《法制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推出“枫桥经验在全国”大型系列报道,将各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创新亮点推向全国。
55载“枫桥经验”的变与不变
“枫桥经验”已从地方精致的“盆景”上升为全国精彩的“风景”。1963年,浙江省绍兴诸暨市枫桥镇创造了“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55年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不断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思路新举措,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使“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并迸发出旺盛生命力,这背后就是“变”与“不变”的辩证法。“枫桥经验”一直没变,“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一“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指导着各地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枫桥经验”又在变化。55年“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就是不断顺应形势任务需要,创造性解决不同时期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地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不断创新探索,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例如,福建省福州鼓楼区回答好三个“如何”,从源头减少纠纷;辽宁创新多种模式医治医疗纠纷顽疾;安徽通过综治中心搭台,引入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驻,因地制宜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山东部分市县建设以儒家“和合”学说为核心的“和为贵”调解室,以儒家传统文化思想精髓,不断提升群众道德素养,厚植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底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等。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必须坚持、发扬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