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西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监管亮点举措
2019-01-22袁松
袁松
摘 要:西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是广东省十二五末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条件、通航环境复杂,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工程监管措施并落实到位,是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关键。本文阐述了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亮点举措,以作经验积累、总结。
关键词:航道整治 工程监管
1.工程概況
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是广东省十二五末重点建设项目,全长171公里,按通航3000吨级船舶标准建设,批复概算10.28亿元。工程内容包括清礁、筑坝、护岸及疏浚等主体工程,以及桥梁防撞、航标及人工鱼礁等配套工程。该项目建设单位为省航道事务中心,下设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简称建管办)实施现场管理。
2.工程建设采取的措施、成效
西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点多、面广、线长,施工条件、通航环境复杂,工期受水位影响较大,实际作业时间严重压缩。建设部门为了确保安全、质量、进度,采取了制度化管理、分包管理、审计管理、信息化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措施,以加强工程监管,提升管理质量,降低管控风险。
2016年2月开工以来,主体工程三个标段较合同工期分别提前4至8个月完工,顺利完成2017年主体工程交工验收的目标任务。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均为100%。2018年1月,西江(界首至肇庆)171km 3000吨级航道正式投入试运行。
3.工程监管重点举措
该项目的顺利完成,基于历次管理经验的积累,更得益于不断完善的航道基建管理规定并落实到位,主要的措施如下:
(1)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加强沟通、协调。之前的航道建设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专业机构仅对竣工决(结)算进行审计,审核结果争议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审计机构对航道工程缺乏了解,“事前、事中”难以回溯、监督、控制、建议、修正,“事后”对实际发生的操作的理解、执行标准不一,认同度低;二是参建各方一定程度上对于基建流程、实操理解不够深入,把握规章、标准薄弱,有些问题处理手段、方法欠周全、成熟;三是参建单位与审计机构双方都缺乏深入的沟通、协调,已有的思维、结果难以调和。例如西江中游2000吨级航道整治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审计机构与原省造价站、参建方意见都有不同,最终导致数个合同段的甲乙双方对簿公堂,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法院判决来决定竣工决(结)算结果。
因此,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积极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并制定了管理办法,以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审计机构从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和决(结)算等全过程的各项技术和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和评价。
西江扩能升级工程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方式进行审计监督,一是提前预防、减少失误,确保了事项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一致性和实施的顺畅性;二是对风险进行控制,及时查明各项技术、经济、管理活动的履行、实施、实现程度,有助于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三是参建方与审计机构相辅相成,相互沟通、理解、支持,避免争议、问题的发生或扩大化,意见趋于统一,利于后续竣工验收、决(结)算工作的开展。
全过程跟踪审计取得的良好效果,不仅严格控制了工程造价,而且确保了建设项目基建程序和概算的执行,以及工程招标、工程设计变更、合同及资金等管理的合法、合规性,理顺、规范了各方行为,对于西江扩能升级工程的顺利开展、推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各参建单位的好评。
(2)通过信息化监控手段有效落实现场监管。航道整治工程多以疏浚、清礁、筑坝等为主,规范卸渣以及有效监管防偷采、运砂、超载、偷卸等行为势在必行,否则破坏航道通航条件,人为形成新的碍航礁石、浅滩,造成船舶搁浅、触礁等海损事故。
以往的项目局限于科技手段、方法,主要依靠安全技术交底、巡视、旁站等监督方式,再加上河段营运船舶来往密集、施工班组良莠不齐,给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影响了监管效果。以往西江中游2000吨级航道整治过程中,曾有施工船舶趁高水位时期在设计指定区域外偷偷卸渣,交工后某次低水位才暴露出来,但已难以回溯、认定及追究责任。尽管不在航槽、设计整治范围内,但依然给航行船舶带来了安全隐患。
因此,实施西江扩能升级工程时,在合同中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清礁、疏浚施工船舶上安装视频监控、GPS定位系统,对清礁、疏浚、弃渣抛卸等施工情况进行远程监控,并制定《清礁及疏浚工程弃渣抛卸监管制度》,规范行为、明晰责任。结合省航道事务中心航道项目管理系统,由指定的监理人员通过系统的实时监控、录像及轨迹回放等功能,记录好每艘施工船舶的施工内容、安全等情况,实现全程跟踪;建管办则每日定时抽查监控记录,确保监理、施工单位落实到位。此外,制度中还硬性规定工程开工前和完工后,施工单位需委托有测绘资质并经监理及业主认可的第三方测量单位,及时对各自标段施工区域全河面进行多波束扫测并出成果图。
通过制度管人、流程管事,以加强监管,防范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是还敢于对违反规定的船机动真格。例如:对部分未24小时保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的施工船舶作停工整改处理;对刻意拔去视频监控设备插头以逃避监控,存在偷砂、运砂嫌疑的船舶作退场处理;对未保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船舶作停工整改处理;对违规作业的两艘船舶进行通报、整改;对XJ6合同段一艘泥驳船的弃渣偷卸行为,作出扣罚所偷卸工程量对应的2倍工程款及退场处理,同时责成清挖干净;对于外界社会船舶冒充施工船舶偷采砂行为,先后两次通报水务、海事、执法部门并提请处理。
(3)加强工程款使用的监管。对于工程款的使用必须慎之又慎,监管到位,稍有疏忽就会因拖欠而引发社会群体事件。例如西江中游2000吨级航道整治工程,XJZY-TJ4合同段收到工程款后,未及时支付、结清船机费、材料款,直接导致40多名诉求人员集体到封开县政府上访。经查,该事件是因施工班组负责人携款失踪而导致诉求人无法追讨工程款而起。由于临近春节,在各方努力下,最终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并第一时间由县人社局进行核实发放,后续垫付资金则将在施工单位进度款中扣除。虽然此事及时地得以完全解决,且施工单位负有主要责任,但也给其他参建方敲响了监管不严的警钟。
因此,为防止挤占、挪用工程资金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费、船机租赁费以及违法违规进行转包、分包行为发生,首次在西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中实施资金托管(监管)协议。协议重点是约束施工单位、业主、银行三方严格按照规定支付、使用和监管建设项目资金。施工单位提供用款申请,经监理、业主代表审核、符合使用规定后方可出具《托管资金转出指令》;银行审核指令符合要求且监理方已出具同意支付意见后,才可将托管资金转出至收款人账户。通过日常检查与监管账户核实、梳理相结合,有效保障了 农民工、材料供应商、劳务供应商、租赁商或服务商、分包商等的权益。
在项目实施期间,按照国家、省市、部门等上级文件最新要求,监管的同时做好清理建设领域内保证金、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以及农民工工资等工作。例如,通过更新、梳理资金监管账户工程款支付台帐,及时发现XJ7合同段(已完成结算并已结清剩余工程尾款)仍有部分租赁费用未支付完毕,建设管理单位即时发函要求整改,并明确必须全部结清后,才允许将监管账户余下资金划回该单位基本账户,否则上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列入失信单位黑名单。最终,该施工单位慑于协议执行、信用惩戒的威力,在限期内解决了遗留问题,杜绝了工程款的拖欠或挪作他用的可能性,彻底消除了潜在的风险,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4.结语
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工程监管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了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为西江3000吨级航道早日投入使用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希望上述举措能为以后的航道工程现场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提供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