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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养殖企业生物安全水平推动疫病净化工作纵深发展

2019-01-22陈伟生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中国畜牧业 2019年1期
关键词:示范场净化疫病

文│陈伟生(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近年来,为了做好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推广,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疫控中心)通过做基础、推示范、搞宣传,提出了一系列适应国情的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方案,建立了评估体系和专家队伍,创建了一批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整体思路逐渐清晰,推动了各地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养殖场参与疫病净化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成效逐步显现,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在全国已形成了一定氛围。随着工作的推进,由场点净化拓展到了区域净化。

一、夯实疫病净化工作基础

疫控中心以养殖场为抓手,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以下简称“两场”)评估和复评估工作,建设高水平专家队伍,加大对“两场”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力度,提高养殖场的生物安全措施,巩固净化效果,打牢净化基础。

1.完善评估体系抓好顶层设计。自开展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5年来,在充分遵循国内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相关的经验和标准体系,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研究制定了一整套疫病净化示范创建的评估方法、标准、程序和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净化效果评估体系,并在全国不同类型养殖场进行实践与验证。目前,种猪场、种鸡场、奶/种牛场、种羊场主要疫病净化评估标准在第一批、第二批“两场”评估中不断实践、纠偏,经专家多次讨论、修订,已经基本完善;2018年新增的种公猪站、种公牛站主要疫病净化评估标准也在第三批“两场”评估中得以试行。开展动物疫病区域净化标准研究,系统梳理总结国内部分净化区试点建设经验,摸索制定一套具有我国兽医行政管理和动物疫病防控特色的标准体系,目前已形成初稿。会同国内净化专家起草了猪伪狂犬病、禽白血病两个单病种净化技术指南,待评审完成后发布。

2.开展“两场”评估做好示范带动。扎实开展“两场”评估和复评估工作。2018年组织专家270人次,对90个养殖场进行了现场评估和实验室检测,86家养殖场通过评估;组织专家18人次,对首批6个“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养殖场进行了现场复评估和实验室检测,6家养殖场均通过复评估。截至2018年10月,共完成三批“两场”评估工作,其中22家通过“猪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场”评估、5家通过“猪瘟净化示范场”评估、3家通过“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净化示范场(非免疫)”评估、6家通过“禽白血病净化示范场”评估,5家通过“牛布鲁氏菌病净化示范场(非免疫)”评估,5家通过“牛结核病净化示范场”评估,1家通过“羊布鲁氏菌病净化示范场(非免疫)”评估,142家通过“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评估。通过开展“两场”评估,引导企业主动开展疫病监测净化,改善动物卫生状况,防范动物疫病传入风险,降低动物群体和饲养环境中的病原风险,打造一批动物疫病净化品牌。

3.开展净化培训建设专家团队。建立完善由疫控系统、科研院所和养殖企业专家组成的净化师资库,按照科学、系统、标准化的原则,充分利用前期积累的大量培训素材,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不同主题和层次的培训和会议。2018年,先后在山东省举办“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推广培训—禽病专题”培训、在湖北省举办“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推广培训—示范创建专题”培训,在河北省召开动物疫病净化技术研讨会、在北京市召开净化制度专家审定会。在这样持续、深入、滚动式的培训过程中,促进了疫控系统、科研院所和养殖企业交流,加深了解,达到了共同探索、共同提高、合作发展的效果。

二、各地疫病净化工作整体推进

按照农业农村部疫病净化决策部署,在项目的推动下,各地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及考核指标,结合地域特征、养殖特点和防控重点,建立起适合本地的动物疫病净化长效机制。

1.各地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各地高度重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动疫病净化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引领。上海、天津、贵州、陕西等省份建立净化奖惩机制;河南、福建、贵州三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动物疫病净化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相结合;黑龙江省疫控中心联合院所公司建立净化技术联盟;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对“两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二是抓好财政保障。浙江、湖北、湖南、福建等省份对通过“两场”评估的养殖场给予财政补贴;山东、吉林、四川、宁夏等省份拨付专门经费用于开展疫病净化工作。三是加大培训宣传。北京、天津等21省市举办各类动物疫病净化相关培训56次,累计培训7455人次,是2017年培训人次的三倍。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疫病净化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充分调动养殖企业开展净化工作的积极性。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提高通过净化评估种畜禽企业的知名度,营造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2.评估试点推广成效明显。截至 2018年,已有北京、天津、内蒙古等16个省份启动了省级规模化养殖场主要疫病净化评估工作,进一步扩大了评估范围,筛选出了一大批愿意做净化的养殖企业,取得了净化示范的规模效应。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地区主要猪病净化示范区建设试点项目深入推进;上海市崇明区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建设试点项目稳步实施;湖北省宜昌市羊布鲁氏菌病净化示范区建设试点项目正式启动。从单场净化上升到大型养殖集团净化、区域净化已具基本条件。

3.加强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撑。各地加强净化技术研究,取得了良好成效。省级疫控机构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2017年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2项,神农福建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成果奖1项;起草、制定了地方疫病净化相关技术规范9项;发表科技论文10余篇。一些疫控机构与大专院校、养殖企业互动合作,将科研工作与日常净化工作结合,申请或启动了多个动物疫病净化相关课题。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一批科研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专家团队致力于疫病净化的技术研究,为动物疫病净化提供了坚实的科研保障和理论支撑。规模化养殖场作为课题研究的示范场点积极参与,为疫病净化工作提供了更多、更加实用的配套技术。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净化早期阶段,需要养殖企业有积极性。所以在选择疫病种类上,我们优先选择了经济效益明显、技术上可行的疫病作为净化的切入点。例如,猪病方面,从最初猪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场,2018年拓展到猪瘟净化示范场、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净化示范场(非免疫)。开展疫病净化,最重要的问题还是养殖企业要有积极性,养殖企业是防疫的主体、利益的主体;政府引导,着重在政策扶持和执法监管上下工夫,不能替养殖企业包办,这是推动整个净化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点。所以需要通过宣传,引导更多的养殖企业参与到净化中。

2.坚持逐场推进,点面结合。经过几年的探索,以场为单位的几个单病种净化技术路线目前已逐渐完善,越来越多的省份主动参与到养殖场净化行列。逐场净化、一场一策依然是净化工作的基础,也是净化工作的重点。同时,要通过稳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地区主要猪病净化示范区、上海市崇明区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湖北省宜昌市羊布鲁氏菌病净化示范区等区域净化试点项目,为扩大疫病净化区域试点、建立区域净化评估体系积累经验。推进疫病净化从单场净化到区域净化,在技术路线、净化措施、行政管理等方面要加强综合研究,在区域净化评估体系的设计上,要将区域内畜禽养殖的保障措施、生物安全管理、种源管理、监测管理和检疫监督结合起来,解决开展区域净化的实际问题,提高区域内养殖企业开展净化的内生动力,为在更大区域范围内实现疫病净化奠定基础。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我国地域广阔,养殖体量大,饲养规模不同,不同地区、不同区域需要选择切实可行的净化措施。各省一定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选择合适的突破口,探索适合本省、本地区的净化方式方法。当前,各地养殖业也处于不断调整之中,需要研究不同的方案去开展不同区域的净化,分类施行。

4.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推进。开展疫病净化,要继续立足技术可行,场区可操作,紧抓几个可能净化的疫病,从种畜禽场开始做起,逐步扩展到扩繁场、商品场,分阶段从“种、场、区”推进疫病净化。

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从根本上讲,就是提高畜禽养殖场区的生物安全水平,这对于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应对非洲猪瘟,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加强生物安全措施,彻底切断传播途径。净化工作的核心是养殖生产、运输、屠宰的生物安全措施。要把生物安全措施变为规则,把规则转化到每一位从业人员心里去,最后固化成一种习惯。这种以净化工作为抓手,在养殖行业强化生物安全措施的理念,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大幅提高我国动物疫病整体防控能力和水平。

总之,净化工作不可能一天完成,需要脚踏实地、通力协作,多方一起努力,共同抓好此项工作,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批 “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名单

首批 复评估“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 名单

第三批 “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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