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慕课教学在警察职业教育中的应用与实践
2019-01-20张欣
张 欣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创新网络教学模式,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微课、慕课教学通过在线网络平台致力于打造移动学习生态系统.在课前引导学生预习,在课中、课后基于小组的互动式教学,教师对疑难点进行解疑,并通过平台深化知识理解,在课外支持自主探究学习是对以教师授课为核心的传统教育模式的一种立体化突破.[1]
1 微课、慕课教学的发展现状及价值
1.1 微课、慕课教学发展现状
“微课”是指为使学习者自主学习获得最佳效果,经过精心的信息化教学设计,以流媒体形式展示的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发布在各个网站上的单个的简短视频.“慕课”是指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即把以视频为主且具有交互功能的网络课程发布到互联网上,供全球众多学员学习.这两种模式具有内在的联系,慕课可以是微课的平台,而微课可以是慕课的单位.微课与慕课作为一种基于网络平台的教学模式,在国外已经有了成熟的课程开发平台.
国外典型的微课、慕课平台包括Coursera、Udacity、Edx、可汗学院等,其课程内容的来源主要是与各知名高校进行合作,将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投放在网络平台上,注册的会员多为学生或在职人员,目的在于对知识的拓展或实践技能的提升.课堂形式方面多采用视频讲授与平台互动功能相结合,例如,后台对教学进度的监测,讨论、实验、实践等拓展功能.最后成绩的评定会考量平时作业的完成、测验的成绩和期末考试的成绩,Edx平台甚至提供线下独立的期末考试,以验证学生成绩的真实和有效性.上述网站上的课程都是免费向公众开放的,但是如果需要专门的学分或学位认证,或者附加的私人辅导等服务则需要支付费用.
我国国内典型的慕课平台包括中国大学、学堂在线等.上述平台通过与国内外大学或者国外的慕课平台合作提供相关课程,课程的内容和学分的认证都是免费的.同时国内还有另一种慕课平台,即适用的对象和课程内容更加具有针对性.例如,超星慕课平台,其为教学机构或教师量身定制相关的课程,将其产品销售给教育机构,而教育机构中的学生可以免费使用.果壳学院平台并不提供课程产品,其作为个人慕课学习展示、交流的平台可以为慕课交流提供便利.
微课、慕课教学背后,承载的是“翻转课堂”的教育理念,也正是互联网时代的先进性才使得学生能够在学校环境之外也能实现系统化学习,这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下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现实中搭建微课、慕课教学系统必然离不开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这同样体现了微课、慕课教学实践的现实属性.
1.2 微课、慕课教学的价值体现
(1)微课、慕课在系统化教学活动中起到辅助与补充作用.就学历教育而言,有关部门已经就专业技术要求设置了成体系的专业学科规划,并且安排专业教师进行面授,组织学生在规定场所统一接受教育,专业核心课程依照有关规定为必须开课的范畴,不会安排学生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学习以替代课堂教学.所以当下微课、慕课教学往往是以通识教育、课外拓展与应试培训为主要组成部分.
(2)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得到拓展.各高校一般采取购入微课、慕课教学的相关课程与学生平台的使用权限,然后由学校向学生下达在微课、慕课教学的使用要求,将其并入到教学安排之中.并利用微课、慕课教学内置的学习检测系统、成绩考评办法与内置算法综合得出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再将得出的学习成绩计入学生学习考评范围之内,学生亦可以通过平台依照兴趣选择开放权限的课程视频自主学习,还可在平台付费获取自身需要的学习资源.
(3)实现了个性化、互动化的高效教学模式.这一管理模式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重大变革,突破了传统“面授”的教学局限,即缺乏全面立体的教育生态平台,在学习的各个节点实施针对性指导.为学习者提供了一个跨时间、跨地域的互动交流平台,让学习者可以随时随地体验新一代网络教学所带来的高效和便利.[2]并且以教学互动平台为创新点,教学互动平台模式以课程为中心,提供全面的网络教学功能,包括作业、考试、通知、互动课堂、PBL教学、学习资料、统计等.充分发挥平台在教与学活动中的作用.师生可以在互动课堂模块通过音视频、文字互动,实现远程授课辅导.[3]课程建设过程中可以插入作业、视频、图书节选为任务节点,通过任务点是否完成来对学生的学习行为进行监控.
2 微课、慕课教学应用于警察职业教育的现实意义
为了提高在职警察的专业素养与规范化的警务活动需要,上级部门往往会组织专项学习班,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其进行现场培训教学.但就现实情况而言,往往存在现有在职警察培训模式效能低下等问题,为此,将微课、慕课教学应用于警察职业教育十分必要.
2.1 警察职业教育中微课、慕课教学与传统教学模式的对比分析
(1)优化教育资源.警察职业教育中微课、慕课教学与传统教育模式最本质的区别便是前者是依托于在线网络平台,将传统模式下的教与学的过程体现在高度信息化的流媒体传播,将传统课堂变成了用户与平台的资源流通.就范围来看,微课、慕课教学可以实现较大范围的信息流通,并且可以由上级部门统一组织领导,将所辖范围内的教育资源、教师与警员统一引入微课、慕课教学系统,形成警察内部完整的教育生态环境.
(2)提高传播效益.因为统一组织管理与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切实提高效率.以某市的某警察为例,其根据自身警务工作经验并结合现实需要,录制了一系列的警务技能视频课程,但最终投入大量成本的课程仅能在几个地区的小范围传播,没有达到预期的传播目的.而传统的课堂教学范围则更局限在接受教育的课堂内.所以微课、慕课教学更能实现大范围的教育资源的传递.
2.2 微课、慕课教学模式下警察职业与其他专业教育的对比分析
(1)权限开放的限定性.警察职业的学习资源具有保密性,不能对外开放,这就使得警察职业教育需要的微课、慕课教学必然要区别于社会上开放性的微课、慕课平台,也要区别于盈利性资格准入式的微课、慕课平台.警察职业教育中利用的学习资源的开放权限不应完全以用户需求为标准,而应该将用户身份级别作为其权限开放的评定标准.
(2)课程开发的统筹性.教学者不应像其他微课、慕课教学一样经过资质审核后订立课程进行自主发布,讲师由警察职业教育组织方进行聘请选派,然后根据有关要求进行课程录制并发布,也可以通过类似于竞标的承接模式以保障教学资源的可持续更新.用户群体以在校预备警官与在职警察为主体,并且与其他专业微课、慕课平台相比有较强的时效性.
(3)课程设置的特定性.在课程组织方面,区别于其他专业的微课、慕课教学要先建立平台再吸纳用户的营销模式,针对警察职业教育的微课、慕课系统教学应预先确立用户群体,即根据现实警察职业教育需要建立平台.以警察职业教育为内容的微课、慕课教学必然要以解决警察职业教育现阶段凸显的局限为前提,以提高警察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
3 微课、慕课教学在警察职业教育中的实践应用
3.1 针对警察职业教育的微课、慕课教学平台建设
建设以警察职业教育为中心的微课、慕课教学平台,首先,应该认识到警察职业的特殊性.警察工作不同于其他形式的劳动生产,其他形式的劳动生产以技术革新与科技进步作为其专业教育的核心预期需求,而警察职业教育需要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紧密贴合社会发展形势,以满足相应的社会需要为重心.其次,在已有的警察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势实现优化教育资源的分配模式.[4]平台组织者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进行网络平台与用户的对接,达成教学目的的同时制定量化标准实现在线考核、进度检测.利用网络平台的便捷性,能够实时更新对热点高发问题的处置方案以及对最新出台的法律制度进行解读,由于这些热点问题具有时效性,传统的警察职业教育模式经过系统规划再进行组织培训,经历的时间使得警察的知识更新存在滞后性.用户群体自然以在校预备警官与在职警察为主体,但就现有制度下警察院校相关专业学员不属于警察职业,又因为相关法律的权利设置,这些学员一般被称为预备警官.但在用户权限的设置方面仍需作出区别对待.最后,微课、慕课教学应注重用户专业与身份,实现有针对性地进行差异化教育.使得用户可以通过平台切实提升职业工作水平.
3.2 面向警察院校预备警员的微课、慕课教学模式
警察院校的预备警官以接受学历教育为主要目的,且现在的警察在校期间的学历教育特点为,以理论基础教学为主并结合模拟实践课程,但由于现实中学科设置导致的专业课内容重复,大部分警察院校存在教学经费紧张的问题,导致相关警用设备不能及时更新换代;另一方面,教育者往往由各专业高校教师担任,但因为警察职业教育需要紧紧贴合现实警务工作需要的特点,使得学员入警后往往需要在工作初期进行全面的指导.[5]基于传统型警察职业教育出现的问题,借助微课、慕课教育模式可以解决该问题.在教学配置方面,就当下教学模式仍需以有关部门规定的学历教学进行教学安排,而微课、慕课教学则以学员自主学习与统一安排学习任务为主要方式.在教学内容方面,微课、慕课教学应与传统课堂相互补对接,[6]即微课、慕课教学可以就现实中的热点问题实例教授解决方案,也可以讲授一些实践中应用的新设备的使用方法,甚至可以得到专业优势院校分享的教育资源.[7]在教育者方面,可以利用微课、慕课教学的网络平台,由一线业务水平出色的警察进行教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学员的警务实践需要.
3.3 面向在职警察的微课、慕课教学模式
当下对在职警察的培训方式仍以集中业务培训为主,而集中培训需要警察暂时脱离工作岗位.而警察培训必然对工作产生较大的压力.而教育者则要分批次重复讲结培训课程,加大了人力资源成本.并且当下警察职业培训以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为主导,可能忽略了不同警种间的差异化需求、面对不同警情时的应用化需求与对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自主化需求.[8]而微课、慕课教学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利用对每个用户的身份判别,按照警察警种、级别及上级指示施行课程精准分类投放,也可以使教学资源得以高效利用,切实减轻警察不必要的学习压力,提高警察的学习积极性.又因为课程的设置应服务于提升警察队伍综合素质需求,所以课程设置应由警察教育管理方决定,而讲师应以选派、聘请及调用的方式由系统组织者进行吸纳.比如,可以请警察院校的各专业的教师或是外聘教师进行课程录制.而课程形式既可以采取例如法律知识等成体系的慕课形式,同时也可以对现实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制成微课供在职警察在需要时观看.而警察在线观看相关课程的情况将被平台记录,以便平台组织者能够及时掌握警察学习情况,这也可以作为警察相应资格评定的依据.
3.4 建立警察在线学习监管考评制度
微课、慕课平台可以通过平台内部的检测统计程序与算法,从技术层面实现对警察在线学习的情况进行监管.详尽的学习统计能够统计出每个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行为轨迹、作业分数、视频观看情况、图书阅读情况、参与讨论次数等,由此得出的成绩具有客观性.[9]当其被平台组织者获取时,可视化的统计分析,以帮助单位与学院更好地进行教学管理评估,甚至对上级机关单位的课程设置与建设规范化警察队伍的时代要求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从制度层面,可以利用在线的微课、慕课系统通过对各个警种各级别的专业知识储备的要求制订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通过警察对学习计划的完成程度作为考察其专业性的指标之一.对于现实中新警入警后的专业性矛盾,微课、慕课教学同样可以作为入职教育与专业评定的有利工具.
4 结语
微课、慕课教学系统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承载了高度信息化的网络技术平台,已经在教育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而面对已经不能较好满足现实警察职业需要的传统教育模式,我们可以依托现代网络技术,通过建成信息化教育资源集成平台,通过建立一体化的微课、慕课教学平台,针对不同对象,以满足需求为前提进行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并制定出客观可视化的监管方案.通过警察职业教育与其他职业教育、传统教育模式与微课、慕课教学模式横向与纵向比较,探索和总结警察职业教育的微课、慕课系统的特殊性与先进性,通过对现状的分析与对矛盾的拆解,得出了微课、慕课教学在警察职业教育下的可行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