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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蚕桑产业的现状与发展模式调研

2019-01-19

蚕桑茶叶通讯 2018年6期
关键词:乐安蚕农桑园

(1.永修县农业局 330304;2.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3.乐安县蚕桑局)

乐安县位于江西省中部腹地,是原中央苏区县、罗霄山脉集中连片贫困山区县,也是国家贫困县。近十多年来,该县紧紧抓住国家扶贫攻坚、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战略之机遇,围绕“脱贫摘帽”和“富民强县”,从立足本地优势出发,坚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以绿色富县、绿色富民新路径为理念,把绿色环保型蚕桑业列为该县脱贫摘帽五大农业产业之一。在乐安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正确决策下,全县上下积极改革,通过抓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和创新发展模式等创新性实践,摸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蚕桑产业发展模式。

1 乐安县蚕桑产业的历史与现状

1.1 历史

乐安县的蚕桑业始于1910年前后(民国时期),盛于1993年前后,当时该县农村千家万户以蚕桑种养作为家庭辅助经济收入,高峰期桑树种植面积达1 067hm2,产茧量达3 200t。后来因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乐安蚕桑生产受到了沉重打击,蚕农纷纷弃蚕毁桑,1996年跌入到低谷,且在之后多年全县均维持在67hm2内小规模生产。进入 21世纪后,随着国家对农村农业各种利好政策的实施及茧丝行情回升,乐安蚕桑逐步实现了恢复性发展,尤其是在2013年后,乐安县委县政府巧借国家扶贫政策之东风,积极促进蚕桑产业的转型与升级,创新发展模式,将蚕桑产业列为该县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农业支柱产业。到2015年,该县桑园面积及年蚕种饲养量已超历史最高水平,乐安县也从一个蚕桑小县晋升为江西省第三大蚕桑县,成为江西省蚕桑产业中的亮点。

1.2 现状

1.2.1 蚕桑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已成雏形

截止到2017年底,全县桑园总面积1 146.0hm2,是乐安历史以来最大规模。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以产业扶贫为契机,积极创新产业发展思路,全县以每年新增133.5hm2桑园的速度持续扩张,与当前全国蚕桑业下滑之势形成反差。

1.2.1.1 规模乡镇已初步形成

乐安县蚕桑生产乡镇有湖坪、招携、牛田、罗陂、万崇,谷岗、公溪、增田、金竹、龚坊等10个,占全县16个乡镇场的65.0%,其中湖坪、招携、牛田、罗陂、万崇等5个乡镇的蚕桑占全县桑园面积和蚕种饲养量的85%以上,规模化蚕桑乡镇已成雏形。

1.2.1.2 规模化经营成为主流

截止到2017年初,乐安县种桑养蚕户户均桑园面积0.95hm2,是2012年前的12.4倍,其中户营桑园0.34hm2以上的户占69.21%(见表1),由此表明,乐安蚕桑业生产已经升级进入了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为主流的时代。

1.2.1.3 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已基本形成

所谓适度规模经营,就是在一定的适合的环境和适合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各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金、设备、经营管理、信息等)的最优组合和有效运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如表1中,不同年龄阶段和家庭状况的蚕农所对应的蚕桑规模,就是各自的适度规模,规模大户和家庭农场化经营的年龄一般是45~60岁的中壮年人群,而规模小于0.33hm2的多数是年龄超过60岁(或弱势)人群。这是乐安蚕桑产业经历了多年的实践摸索而沉积下来的最适应蚕桑产业稳健发展的经营模式。

另外,从调查中发现,乐安县从事蚕桑生产(经营主体)的90%以上为45岁左右及以上中老年人,40岁以下的青年人仅个别。

1.2.2 具备十分利好的规模化蚕桑资源条件1.2.2.1 自然环境好

乐安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 ℃左右,光照充足,无霜期长达265d,雨量充沛,年降水量1 690.6mm。县内山林耕地及农业人口占比大,耕地土壤肥沃,工业少无大环境污染,非常适宜蚕桑生产。

1.2.2.2 土地资源充裕,流转顺畅价格低廉

乐安县多低丘岗地,可耕种土地资源富裕,土地流转易而畅,价格十分低廉,随地段和土质不同而有差异。据了解,2012~2016年的土地流转行情是每667m2河滩地约为60元/年、良田为120~200元/年,为规模化蚕桑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1.2.2.3 农业劳力充足,劳务工价低

乐安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75%以上,农业劳力充足,农业劳务工价多年来稳定在100元/天之内,2012年为60元/天,2017年上升到80元/天,对蚕桑生产用工和规模化经营十分有利。

表1 乐安县户营蚕桑规模结构与从业情况

2 乐安县蚕桑产业的发展模式

2.1 管理模式

乐安县蚕桑产业发展的管理模式,可概述为“政府助力、企业给力、政企互动”,以达到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双赢的目的。

2.1.1 政府助力

2.1.1.1 确立蚕桑业地位,集中优势抓布局

从2013年起,乐安县委县政府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重任,把蚕桑产业定为该县四大农业支柱产业和扶贫产业之一。结合原有蚕桑业基础,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相对集中、规模高效”的原则,推出荒芜桑园及宜桑土地向种养能手流转,统一规划布局,集中连片建立桑园。树立集约化栽桑、规模化养蚕示范典型,引导和重点扶持贫困户加入蚕桑产业发展。

2.1.1.2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引领带动力

县政府从政策上给予优惠,加大对县域蚕桑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家庭农场、规模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组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接纳贫困户参与生产劳动增收脱贫,构建新型经营主体创利、贫困户创收的双方共赢模式。

2.1.1.3 多措并举资助,脱贫与兴业共进

乐安县充分用好当前国家政策,全面整合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林产业发展、科技扶贫、土地整理等方面的政策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蚕桑产业。完善产业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奖代补、产业保险和帮扶责任人携资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将资金使用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让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也能从产业扶贫资金中受益。同时,增加扶贫产业信贷投入,对在县内从事扶贫产业发展和自主创业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大户等经营主体,在信贷、融资、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贴息贷款和优先支持。具体扶持办法是:对新建专用蚕房并实际投入使用的,按150元/m2补助,新发展户改造旧蚕房按60元/ m2补助,新建、改造蚕房与新增桑园面积及养种量挂钩;对吸纳贫困户就业的蚕桑种养大户按实际发放贫困户劳务工资总额的60%补贴;对吸纳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当年种植桑园面积13.33hm2以上的蚕桑专业合作社,奖励5 000元;对连片规模化种植2.0hm2以上的桑园水利设施与机耕道的维修改善,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对种桑面积达到3.33hm2以上、产鲜上茧超10t的农户,奖励5 000元。

2.1.1.4 党政技齐上阵,脱贫攻坚落实处

乐安县是国家贫困县、赣南原中央苏区县和罗宵山特困片区县。全县各级组织将脱贫攻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日常工作任务,强化县、乡、村三级扶贫帮扶到户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每个蚕桑乡(镇)、村还配有1~2名蚕技人员挂点任责,建立扶贫工作实绩考核制,将脱贫攻坚成效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紧密结合。

2.1.2 企业给力

江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是由“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广东信达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建,2004年招商进入乐安县,年缫丝能力达1 000t白厂丝,年创税利两千多万元。近10年来,公司在乐安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致力于推进乐安蚕桑产业的发展,配备蚕桑种养专业技术人员十余人,制定乐安县蚕桑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年度生产布局安排、蚕桑技术推广、专用蚕桑种养农资配送、小蚕共育、蚕茧收烘等,并制定生产管理标准与办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司本着与蚕农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实行订单生产、最低保护价、按质论价、不打白条等经营理念,切实维护蚕农利益,为全县蚕桑产业发展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

2.1.3 政企互动

2004年前,乐安县蚕桑产业发展滞缓,2004年后,江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作为县招商项目入驻乐安县蚕桑产业,短短三年即发展成为省级龙头企业。县委县政府对龙头企业高度重视,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采用“送出去、请进来”的培养方式,培养了一大批种桑养蚕、蚕茧收烘、缫丝等本土技术人才,并与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签立了长期技术帮扶合约,组建形成了省(所)、县(局)、乡(站)、村(共育场)立体技术网络,使乐安县蚕桑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涌现出湖坪、招携、牛田等以蚕桑生产为特色的重点乡镇,登记注册了7个蚕桑生产专业合作社,育成了一批规模≧1.33hm2的蚕桑家庭农场和规模大户,种桑养蚕人均年纯收入≧8000元,一大批贫困户因蚕桑业而脱贫过上了富裕生活,真正取得了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双赢,形成了有乐安特色的蚕桑产业发展管理体系。 2016年,乐安县委县政府筹集资金一千多万元规划建设“乐安县蚕桑科技示范园”,由龙头企业江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着力将“蚕桑科技示范园”建成为全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推广和培训的示范基地,全面提升乐安蚕桑产业的技术水平。

爷爷一无所有,我们相依为命,靠政府的救济金生活。但愚蠢的爷爷仍然希望我读书。他固执地认为,只有读书,有了知识,才能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

2.2 技术模式

乐安县蚕桑业的龙头企业来自广东,广东和江西因所处地理位置不同,气候环境和蚕桑种养等农事习惯都有较大差异。为了消除差异,寻找可以平衡兼顾两省的技术优势,江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及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科技人员以规模化、省力化、高效化为目标,经过多年的共同探索,创新了以“双十”养蚕为核心技术的乐安蚕桑种养新模式。

所谓“双十”养蚕核心技术,就是在桑树品种配置及桑园肥培管理、蚕儿饲养设施设备及技术都配套齐全的前提下,小蚕工厂化饲养10天、大蚕在蚕农家食桑叶10天左右即可老熟上蔟结茧的技术模式,具体由7个关键技术组成。

2.2.1 良桑优配

2009年前后,着力推广种植农桑系列、强桑一号等高产优质新桑品种,基本淘汰了1993年前后种植的湖桑32、荷叶白、桐乡青等老品种,据2016年调查,乐安县强桑一号、农桑14、农桑12等良桑面积占总桑园的92%。同时,为利于各季养蚕用上成熟叶,桑树建园基本按15:30:55的比例合理配置早、中、晚生品种,早生桑以农桑12和杂交桑为主,中晚生桑以农桑14和强桑一号为主,尤其在小蚕共育场和规模大户中,非常注重桑树品种的优化配置。

2.2.2 高标准建园与培管

2.2.2.1 桑园建立标准

建立桑园时,统一规划、集中连片、沟渠相通、道路相连,坡地梯田化,便于农机出入;施足底肥,有机肥为主,开沟回土再栽桑; 统一栽植密度(800株/667m2),适于机械耕作。大蚕房建在桑中间,按0.4hm2桑园建一个约120m2大蚕房的标准,选择地势较高、走势较好(一般座北朝南)的地块搭建养蚕大棚(简易蚕房)。

2.2.2.2 桑树培管标准

以667m2产鲜茧180kg以上为目标,做好桑园田间管理。一是重施肥,有机无机肥料搭配施用,有机肥主要是蚕粪和厩肥,约1 200kg/667m2,无机肥为复合肥和尿素,120~150kg/667m2。必施冬肥,以蚕粪和厩肥沟施,下好春肥约40%、下足夏秋肥60%,兼顾氮磷钾配比施用。二是养好型,以低杆桑为主;春夏雨水多,勤排桑园水,秋冬易干燥,定期给桑园灌水。三是治好虫,坚持“五统一”和“三个治”。“五统一”是指统一农药品种品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防治时间、统一用药浓度、统一药液用量。“三个治”是指贯彻“治早、治小、治了”病虫害防治原则,具体是要把好三个关键时期治虫,即治好春季白条虫、治好5月中下旬和6月上中旬高峰发生的以桑螟为主的害虫、治好入冬前害虫(打封园药)。

2.2.3 “一年2伐,春重剪夏渐伐”桑树修剪技术

“一年2伐,春重剪夏渐伐”桑树修剪技术与传统的修剪方法不同。江西传统的桑树修剪技术模式是“一年1伐1剪”,“1伐”即春伐或夏伐,春伐是以幼龄桑养树或老衰桑复壮为主,在2月底3月上旬春季桑树发芽前进行;夏伐是以成林桑为主,在5月底6月初春蚕结束时进行,春伐或夏伐都是将桑枝齐桑树拳部伐下;“ 1剪”即冬季剪梢,是在每年的秋冬季桑树落叶进入休眠时,剪去枝条上部木质化程度低的枝梢部分,留下枝条中下部约100cm左右的壮实枝,这种传统的“一年1伐1剪”模式,适宜一年只养4~5批蚕作布局(春蚕、夏蚕、早秋蚕、中秋蚕、晚秋蚕)。“一年2伐,春重剪夏渐伐”技术模式,是指一年中对成林桑树实行春重伐和迟夏伐2次剪伐。“春重伐”是在2月底3月上旬桑树发芽前进行一次重度剪枝,留下枝条下部约35~50cm左右的壮实枝发芽长叶,饲养春蚕、续春蚕、早夏蚕;“夏渐伐”是从5月中旬始,结合各批大蚕用叶分片陆续伐条取叶养蚕,直到7月上旬夏伐结束,因伐条分片逐渐推进、时间延续长,最迟批较传统夏伐时间推迟了一个月左右,所以又叫迟夏伐。这种“一年2伐,春重剪夏渐伐”桑树剪伐技术模式是顺应乐安县蚕桑业转型升级而创新发展起来的。早春重度伐条,一是可减轻早春倒春寒对桑树发芽的影响,保障早春蚕的用叶数量和质量;二是可将桑树高度控制在利于后期采叶操作的范围内,夏渐伐可以满足全年连续多次养蚕用叶数量与质量。

2.2.4 连续多批循环养蚕布局

连续多批循环养蚕布局,就是一年内,将传统的一年间断式集中饲养4~5个大批,分解成16个以上的小批进行不间断地连续养蚕,批与批之间没有明显的季节界限之分,只有蚕种出库日差之分,每隔6~7天就出库饲养一批蚕,每连续3~4小批称为一个周期,蚕房蚕具循环利用。蚕房充足、桑园面积大的蚕户,每年从4月中旬始至11月上旬都在养蚕,最多的年饲养24~26批蚕,一般的小规模蚕户,一年饲养12~14批蚕。连续多批循环养蚕技术模式的优势是:一是充分提高了蚕房蚕具和桑叶等资源的利用率;二是劳务用工由间歇性高度集中分解为长期性定员用工,解决了雇主用工紧缺而被雇者工作不稳定的问题;三是可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风险。

2.2.5 小蚕工厂化共育

自2010年前后,乐安县实行小蚕工厂化饲养,由龙头企业江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生产与管理,先后建立了2个小蚕饲养工厂,承担了全县95%的小蚕饲养量。乐安县的小蚕共育主要采用电器控制温湿度、切桑机切桑叶、支架式蚕框一日2回育模式,每隔6~7天收蚁一批,一年从3月底到10月底连续饲养,一批一房、专人饲养到3眠起,每人一次承担10张种。每张蚕种出库时按3.5万头配足蚕卵数量,分发到蚕农手上确保张种有2.8万头蚕。小蚕饲养到3眠起,配送到蚕农家,按当年蚕茧收购中准价的10%~11%收取小蚕饲养费,饲养费在茧款中抵扣。乐安县小蚕工厂化饲养及其惠农亲民化的收费管理方式,给蚕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为乐安县蚕茧的稳产高产高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为技术水平较低的蚕农提供了保障。

2.2.6 大蚕大棚(简易蚕房)育

走进乐安县蚕区,处处可见座落在桑园之中的钢架彩钢板大棚或砖墙毡膜大棚,这是近几年乐安县蚕农从生产实践中摸索发展起来的适应规模化蚕桑业发展的新型养蚕房,在桑园田间地头建造大棚替代专业蚕房或闲置民房喂养大蚕,将蚕儿直接放于地面上饲养,也有在棚内再搭1~2层蚕台,把大蚕置于地面与蚕台上饲养,不用除沙、不用端箔、直接喂叶,蚕儿食桑10天左右即可老熟上蔟,适合条桑育,操作轻简工效高,一次一人可饲养2.5~3.0张种,省工省力省蚕具省桑叶,且空间灵活可调,蚕户发展规模不受空间限制。

一个大棚的大小要结合大蚕饲养方式和饲养量来确立,单纯地面育时,一般一张蚕种约需面积40m2,若采用地面加2层蚕台育,约需25~30m2。大棚一般长18~20m、宽6.5m、高2m。

大棚养蚕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彻底改变了几千年的蚕箔养蚕、一户一次养蚕不过1.5张种的面貌,使乐安蚕桑业真正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2.7 自动上蔟和免捉游蚕技术

蚕儿见熟前, 撒一次新鲜石灰粉,喂 1~2餐片叶, 使蚕座平整 ,见熟 5%时添食蜕皮激素。为防止蝇蛆病发生,添食一次灭蚕蝇, 熟蚕上蔟前再体喷一次。见熟30%~40%后 ,放上方格蔟 (或塑料折蔟),让蚕儿自动上蔟 ,待熟蚕基本爬满蔟时,在蔟上方覆盖尼龙网防游蚕爬行。当营成茧形后,将覆盖在蔟上的尼龙网揭下,并将茧蔟移挂到专门的放蔟茧的棚架,给予合理的环境保护。揭完蔟后, 立即清理蚕沙打扫干净,并用含1.0%~1.2%有效氯漂白粉液对大棚内外环境进行喷洒消毒1~2遍,等棚内消毒液干后,在地面撒一层新鲜石灰粉,再养下一批蚕。

2.3 经营模式

2.3.1 “公司+农户”模式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为:在契约形式下,公司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系列服务,实行订单收茧。 乐安县蚕桑业的牵头公司是江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自2004年来公司致力于推进乐安茧丝产业化建设,对蚕茧实行最低保护价的订单生产,推广小蚕工厂化共育、连续多批次循环养蚕和大蚕大棚养蚕等轻简高效技术;组建了“乐安县蚕桑生产者协会”和“蚕桑理事会”(简称“两会”),会员户占养蚕户数的30%以上,公司通过“生产者协会”倾听了解广大蚕农的需求,通过“理事会”商讨和解决蚕桑发展中的问题。蚕农作为模式中的另一主体,在享受公司提供的各种便利服务的同时,尽心尽责尽力遵守契约、及时如实反馈生产中的问题,接受公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安心大胆发展蚕桑业、搞好生产、提高茧质。随着公司信誉和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在乐安,100%的蚕农与公司建立了合同生产关系。

2.3.2 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为:蚕农具有良好的蚕桑种养技术水平和一定的生产管理能力,家庭成员中有2个较强劳动力从事生产,桑园规模在0.53~1.0hm2,667m2桑养蚕3.8~4.0张,年饲养蚕种30~60张,主要饲养操作由家庭成员完成,仅在5龄用叶高峰期雇请短工采摘2~3天叶,家庭蚕桑业年纯收入在4.0万~6.0万元。此模式劳动强度与劳动能力最匹配,从业者的劳动效率发挥最佳,张种纯收入、667m2桑园纯收入最高。在乐安,采用这种经营模式的蚕农达23%以上,主要是家中上有老、下有小需要照顾而走不出去的中年人群,在家发展蚕桑既可获得较好的经济收入,又可兼顾好家庭老小。

2.3.3 家庭农场经营模式

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为:通过土地流转,低价位租赁土地发展桑园,规模在2.67hm2以上,蚕用大棚1 200m2以上,其中大蚕饲养棚4~5座,专业蔟室1座,一年连续养蚕20~26批,每3~4批为一个循环周期,一年养蚕150张种以上。经营主体家庭2~3个劳动力专职从事生产,参与生产的家庭成员的主要职责是生产管理和技术把关,蚕事操作全部雇请民工完成,其中1~2个主要人员具有丰富的蚕桑种养技术水平和生产组织管理能力,蚕桑业年纯收入10万元以上。

由于家庭农场就是一个小企业,对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要求高,经过几年实践发现,蚕桑家庭农场的规模在3.33hm2以内,经营成功的概率高达90%以上;规模在3.34~5.33hm2,经营顺畅收入较好的户不到50%;当规模达到5.33hm2及以上时,就是特大型蚕桑家庭农场,经营顺畅且可实现收入达预期目标的户不到5%,而在这极少数的成功经营户中,最典型的代表是周家茂家庭农场[1]。由此可见,蚕桑家庭农场要适度而行,经营主体要根据自己的综合实力确立经营规模。目前在乐安县,蚕桑家庭农场约占总蚕户的1.58%。

2.3.4 规模适度扩大经营模式

规模适度扩大经营模式为:生产规模介于农户适度规模和家庭农场之间,桑园面积1.01~2.67hm2,年饲养蚕种60~150张,经营主体家庭成员2人从业,自己操作为主,用工高峰期雇用临时工,以蚕桑为主要收入,兼有其它经营收入,年纯收入6.0万~10.0万元。这种经营模式须具备的条件是:家庭从业成员劳动能力强,且具有较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当地土地资源和民工资源充足,劳务工价低。目前乐安县采用这种经营模式的蚕户约22.21%。

2.3.5 复合经营模式

复合经营模式是指在从事蚕桑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再开展1~2项其它种养业,所增产业的劳作时间与蚕桑生产的时间有所错开,忙闲互补,生产资源(如场地、劳力等)可套用。复合经营的年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其中蚕桑产业的经济收入占总收入的60%以上。在乐安,复合经营模式主要有3种:蚕桑+水稻;蚕桑+食用菌;蚕桑+桑园套养鸡鸭,其中蚕桑+水稻模式最普遍。

复合经营模式,可缓解纯蚕桑生产经营的劳力压力,减轻家庭经营风险,稳定较高位的家庭经济收入,所以被大多数蚕农(约为全县蚕户的65%)所采用,如桑园规模在0.34~2.67hm2区段的适度规模经营户和规模适度扩大经营户,只要当地土地流转容易和家庭劳力充沛,通常都会采用复合经营模式。

2.3.6 家庭副业型模式

家庭副业型模式的蚕桑年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通常是:一是长期以来从事蚕桑生产并对之有特殊感情且身体良好的老人,从业者主要是打发空闲时间,充实生活;二是留守看家的勤快中壮年人,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其他家庭成员外出谋求,留守者在看好家的同时从事少量蚕桑生产,充分利用空闲时间补充家庭收入;三是弱势劳动力人群,大多也是贫困人群,通过从事一定数量的蚕桑生产脱贫或改善生活。根据从业人员的能力差异,桑园规模少的0.067hm2左右,多的0.4hm2左右,一年养蚕3~6批,忙中有闲、松弛有度。目前,乐安县家庭副业型模式生产的蚕户约占总蚕户的32.0%。

3 思考

通过对乐安县蚕桑业的历史回顾与当前的发展态势、管理模式 、技术模式及生产经营模式的调查与分析认为,近年来,乐安县蚕桑业能够持续稳健发展并成为江西乃至全国亮点,其关键是充分发挥了“天时”和“地利”的客观优势条件,同时在主观上发奋图强,做足了“政通”和“人和”之篇章。具体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政府推动遵循产业规律、顺应民心。坚持市场引导下的推动,应民心之所想、所需、所惑、所忧,搭建平台,从政策层面提供便利,助推产业良性发展。尊重蚕农的自主选择,在户营规模上不强压、不限制、更不搞政府摊派等政绩工程,充分发挥蚕农的事蚕农自己作主的能动性,各人根据自身能力大小选择适合自己的规模与经营模式,政府做好大局上的扶持与引导。二是重视产业人才培养与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注重产业链的构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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