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急需建立指导教师制度
——来自美国指导教师制度的启示
2019-01-19张鑫玉郭志明
张鑫玉,郭志明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考制度历经数次改革,成效显著。最近一轮比较大的改革以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为标志,这次改革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精神的具体落实,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促进教育公平;二是提高选才质量。《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正式开始。《实施意见》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基本制度,是人才分流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逐渐完善,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考招体系,为人才培养、教育公平作出了很大贡献。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我国国情,社会影响力巨大,作为一项制度的存在,它基本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但是,其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解决,唯分数论的问题仍十分突出,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全面发展,社会对此的反应非常强烈。另外,还有一系列具体问题对教育的健康发展也造成了很大影响。比如,一考定终身的问题,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问题,区域间、城乡间入学机会不均等的问题,中小学择校现象突出的问题,中高考加分舞弊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几乎涉及到每个家庭,他们的建议和呼声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意见,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巨大,所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为此,新一轮改革的力度很大,并且规划出具体的实施进程。《实施意见》指出,本次改革要科学高效、统筹谋划、稳妥推进:2014年,正式启动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铺开;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时代发展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实施意见》颁布不久,教育部于2014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两项政策(以下简称配套《意见》)。它们作为《实施意见》的配套落实政策,明确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比如,“全科覆盖”“分类考察”“不分文理”“两次机会”“严格公示”等等。教育部要求,各省依据《实施意见》和其配套《意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省的落实方案。
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更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要使每个学生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这将使我国高中的教学管理发生重大变化:新的选课制度打破了传统的行政班授课制的静态结构,走班制及分层教学开始走进课堂,学生的流动性成为其主要表现。这一变化,将产生一个新的管理角色——指导教师(school counselor)。在新的教学管理模式下,指导教师的作用非常重要,它是联结教学管理和学生之间的桥梁,有许多问题需要学生向指导教师咨询、请教、详细讨论才能得到解决。比如,学生对于选课会感到心里没底。新的“3+X”考试模式要求,学生在历史、地理、政治、物理、化学、生物课中任选三门,这样的组合方式多达20余种,学生在选课时必须谨慎作出选择,挑选最适合自己的组合,以实现其“利益”最大化。从目前的高考要求来看,绝大部分专业要求选修一门理科科目,如果学生选择政治、地理和历史三门科目,只能报考约占一半的高校专业。选修科目与大学专业的衔接成为一大问题。除考虑自身能力和发展潜力外,学生的选课还受到一些外界客观因素的影响。这样一来,怎样组合自己的学习科目就成为众多考生及家长的棘手问题。再比如,走班制会加大学生管理难度。选课制实行后,每位学生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个性化课表,他们需要走班学习,而每节课的学生不同,教室也不同。取消了行政班之后,学生间的人际交往复杂起来,加之缺少班级管理,学生极易染上不良习惯。对于教师来说,在同一个教室上同一堂课,每一节课的授课对象不同,要熟悉每一个学生、与学生进行沟通变得非常困难。除了传授知识,教师对学生的生活,包括他们的情感和心理等问题进行疏导,也与行政班级中的学生的管理大不一样,教师的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从近几年新高考改革的实施情况看,发现了许多新问题。有的地区尝试实行小走班制,即必修课保留传统的行政班教学,选修课采用走班制形式,对学生的指导也稳定在行政班级中。也有的学校采用完全走班制,即由班主任对学生的选课、选考进行个别指导,但是,一方面由于班主任是兼职指导,他还有很多教学或管理工作,只能利用零星时间指导学生;另一方面,传统的班主任绝大部分是从事教学的教师,他们的知识结构主要是教学方面的,对这种专业性的指导教师工作既不适应,也不专业,因此,其指导结果不一定很理想。2016年,某项研究表明:“大多数学生对大学所学专业和未来职业的思考不足,缺少未来3—5年的个人规划,他们希望学校进行升学指导、职业定向指导和心理、人际关系及闲暇指导,但学校对学生指导的途径主要是在班会课和社团活动中进行,在学科教学时对学生进行指导的比例较小。目前,主要负责学生发展指导的教师由行政人员、班主任或学科任课教师构成。其中,行政人员和班主任在学生发展指导方面做的工作比学科任课教师要多,学校尚无专职的学生发展指导人员,也并未设有专职学生发展指导教师和指导制度。”[1]
作为专业工作者的学校指导教师,是校方与学生、学生与家长、学生与任课教师沟通的桥梁,是新高考选课制、走班制的重要辅助力量。指导教师是指校内从事学生指导工作的人员,也译为“学校辅导教师”或“学校顾问”,现在一般称之为学校指导教师,即在中小学工作①本文论述的指导教师是指高中的指导教师。,通过学校的咨询项目为学生提供学业、就业、升学、情感、社交等各方面指导服务的专业人员。学校指导教师是学校任课教师之外的专职人员,他们需要接受学校“咨询与辅导”专业的培训,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并获得资格证书,以满足学生在学业、生活和事业发展方面的咨询需求。[2]指导教师的工作包括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生活指导和生涯指导。其中的学业指导最重要。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业进度、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任课教师的评价等要素测定学生的学业能力和兴趣,帮助学生制订出符合其兴趣与能力的课程计划。指导教师还要深入了解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院校的专业设置与要求,寻找与学生“匹配”的最佳课程方案,对学生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使学生及时找到符合其发展的最佳选项。生活指导更多地是通过心理疏导来实现的,主要是帮助每个学生了解自己,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以及个性的形成,它以人格的健康发展为主要目的。生涯指导是为学生提供有关就业、社会生活的咨询服务,在对学生的兴趣、爱好、能力、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时代形势及市场需求,帮助学生发展良好的社会行为和社会适应能力,引导学生自觉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以适应未来生活与职业的要求。
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高中指导教师的作用非常突出,其“指导”职能非常重要。
二、美国指导教师制度的历史经验
(一)指导教师制度的产生、发展
经过100多年的发展,指导教师由最初的学校里的一个普通角色,发展成为今天世界各国普遍流行的一种制度,可见其作用是何等重要。美国是教师指导制度的发源地,经历时间长、发展较成熟,研究它将对推进我国新高考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0世纪初,美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加快,电器广泛使用,大量的新兴工业快速兴起,社会发展向劳动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当时美国的高等教育尚未发展起来,大部分中学生一毕业便走上就业之路。为了使其更好地适应职业生涯,相应的职业指导制度应运而生。美国第一名指导教师是杰西·戴维斯(J.B.Davis),他于1907年在密西根大急流城中央中学以“职业和道德指导”为主题开设了一门作文课,每周布置一次写作任务,题目是围绕学生对自己和职业的认识而设计的[3],目的是帮助学生认识自己并为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作准备。
1908年,被称为“职业指导之父”的帕森斯在波士顿组建了职业局,帮助学生谋职,这是美国第一个专门的学生指导机构。[4]1909年5月,帕森斯出版了《选择一份职业》一书,被认为是西方第一本关于学生指导方面的著作。[3]1911 年,“国家生涯发展协会”第三任主席、职业局领导人布鲁姆菲尔德,在哈佛大学使用帕森斯模式,设计并教授职业指导的第一门课程[5],开创了利用高校资源培养学校指导教师的先河。职业指导与培训之风随即兴起,相关课程与教师也开始进入学校教育系统,职业指导教师职位正式产生。[6]二战后,为了应对新的科技革命,提高教育质量,满足学生多方面的需求,学校对学生的指导范围也扩大了许多。为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以便在毕业后能考入其感兴趣的大学,或者选择到较理想的专业,学业指导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此背景下,部分大学增设学生指导课程,部分州开始制定指导教师证书计划,规定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需要具备专门的资格证。1958年9月,美国颁布的《国防教育法》明确规定:“联邦政府要为配备指导教师的州提供专门的经费,并资助高校培养专业的指导教师。”[6]自此,美国学校的学生指导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20世纪60年代,全美各州的公立学校系统都建立了学生指导服务机构;有38个州规定,指导教师由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必须是拥有咨询或指导硕士学位者,才能获得学校指导教师的职业资格证书。[7]20世纪70年代,全美大多数州都实施了“综合学生指导教师项目”,努力把学生指导工作提升到与教学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从而使指导与教学、管理共同构成现代学校的三大职能。
20世纪90年代之后,指导教师专业化的呼声日益高涨,对指导教师进行评价的研究也不断增多。1997年,美国学校指导教师协会(ASCA)颁布了《学校指导项目的国家标准》,浓缩了欧美国家学校指导的一些基本思想,现已成为美国及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学校指导工作的实践指南。
进入21世纪后,指导教师制度又得到进一步发展。2002年,《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的颁布,使指导教师被赋予更多的责任。2003年成立的改造学校指导国家中心(NCTSC)强调,要提高学校指导教师的研究水平,加强与丰富其在本学区的实践。今天,美国的指导教师制度在联邦政府、州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已经成为“K-12”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指导教师的培养
美国学校指导教师的培养是由指导教师协会和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完成的:指导教师协会把握方向,高等教育机构负责实施。
1.指导教师的标准
1952年,美国成立了学校指导教师协会,它是对学校指导工作进行认证及授权的专业组织。1997年,协会颁布了《学校指导项目的国家标准》[8],它提出了指导教师要促进学生在学术、职业、个人及社会等领域的发展。在学业指导方面的标准包括:帮助学生在知识、态度和技能方面得到发展,帮助其完成学业,形成终生学习的意识;帮助学生进行学术准备,以便对心仪的高校和适宜的专业进行选择;帮助学生了解学术与工作、家庭与社区的联系。
2.指导教师的培养
哈佛大学是美国第一所利用高校资源对指导教师进行培养的高校。时至今日,美国已有400多所高等教育机构获得了培养指导教师的资格。为了更好地理解高校是如何培养指导教师的,本文主要以西雅图大学和路易斯维尔大学为例加以说明。
指导教师的培养目标。为了培养指导教师,西雅图大学教育学院为在职研究生开设了学校咨询专业的课程。其培养目标是,具备专业能力、道德素养和法律知识;使学生成为多元文化和社会公正的引领者;能熟练地使用所学知识来提升自己的理解力,具有职业发展的知识和技能;提升人际交往能力,善于和不同的人群合作;学会能够对个人的兴趣、能力、才华和成就进行评估;成为社会变革的推动者,能够评估以学生为中心的学校咨询项目;能够与学校职员、家长和社区成员进行合作,为提高教育质量、改善学校环境和促进社区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9]
指导教师培养的课程计划。路易斯维尔大学教育暨人类发展学院也开设了学校咨询专业,为中小学培养学校指导教师。该专业开设的课程包括:评价与测量、人类发展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学校指导基础、咨询讨论会、指导的理论与技巧、预防治疗和药物滥用、顾问评估方法、团队进程与实践、多元文化、职业指导、法律和伦理、实习指导、研究方法和统计学,等等。除了在校课程之外,该专业还要求学生完成两个阶段的指导实习任务。[10]
除了上述两所大学外,其他一些大学也通过课程设置来培养指导教师,这些课程有:教育专业理论;人的成长与发展;咨询;社会交往及文化基础;数据驱动方法;调查研究和项目评估;课程开发理论;职业发展与道德培养;咨询实习教师,等等。[11]纽约大学、南加利福尼亚大学、范德堡大学等还通过开设在线硕士研究生课程来培养指导教师。
(三)指导教师的认证
仅仅通过学校的培养还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指导教师,要想从事该职业,还须拥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必须经过国家统一的专业能力测试——国家咨询师考试(NCE),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才能获得该资格。在美国,不同的州进行资格认证的要求略有不同,但基本上都要求拥有硕士学位、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从教经验等。本文以佛罗里达州的认证程序[12]为例加以说明。
一般情况下,应聘学校指导教师一职,必须经过受雇学校所在州的认证,其认证步骤为:取得佛罗里达州承认的学校咨询专业的硕士学位;通过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学术能力考试(CLAST)、专业教育测试、指导、咨询的相关科目测试;完成网上认证申请。
佛罗里达州要求,其他州的指导教师要转到本州任职,须经过本州的再次认证。
三、建立我国教师指导制度的思考
由于选课制度在尊重学生个性、发挥学生特长、深化教育公平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所以,实施该制度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自2014年开始搞试点,距今也只有四五年的时间,还缺乏适合我国国情的实践经验。尽管国务院、教育部出台了作为顶层设计的宏观政策,但是在操作层面大家还没有达成共识,甚至对某些具体问题的争论还很大。比如,在有些先行实验的地区,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学生在选课时,对某些课程选的人很多,以致造成了教师和教室不够用的结果,而对某些课程则选的人很少,甚至没有人选,以致有些教师无课可上。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学校设计的具体选课方案和选课原则存在瑕疵外,指导教师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也是比较重要的原因。如果指导教师能够真正进入角色,对学生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他们咨询的问题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与学生交流,引导其理性地规划自己的学科方向,最后制订出适合该生成长的个性化方案,则上述盲目跟风选课的情况就会减少很多。
我国目前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学校指导教师岗位,由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的指导是零散的、非专业化的,停滞于传统的学生管理理念,其指导的专业性不足。所以,笔者认为,新的高考制度需要相应的实施机制,原有的模式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我国急需建立指导教师制度。
(一)确立指导教师的专业地位
1.选课制需要教师的“指导”
新高考改革需要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指导教师队伍,他们是引领学生未来发展的新生力量。选课制强调对学生差异的尊重,重视对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结构的合理构建。中学生面对不同的课程,他们的选择多基于个人朦胧的兴趣与直感。在帮助每个学生选择最佳课程组合的过程中,教师的专业指导非常重要。一方面,教师既要了解每个学生的长项,还要把握不同课程组合所针对的大学专业及其发展走向,使高中的学习与大学的专业选择很好地衔接起来,将新高考的优势发挥出来。另一方面,选课是一个指导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过程,由于学生真正地参与其中,所选课程是基于自己的兴趣与理想,学生的努力方向明确,学习动力会更足。“唯有适应学生的发展需要和学习途径、学习方式的变化,尊重学生自主辨识、选择的权利,帮助他们经历与体验辨析过程,才能使学生形成价值认同,实现有效的价值引领。”[13]
2.走班制需要教师的“指导”
走班制打破了传统行政班级的固定模式,学生没有了固定的班级,纪律问题、心理问题等都会给课堂教学带来影响。如何在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进而有效地引导学生的学习,是新环境下教育实施不可或缺的机制要素。此时的指导教师,既是教学计划的执行者,又是学生和管理层在教学活动中的协调者,还是学生生涯发展的参谋者、引领者。从美国的经验看,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对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心理依赖,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学生的精神导师。
3.学生的全面发展需要教师的“指导”
由于指导教师专业的特殊性,他们知识广博、技能全面、视野开阔、思维严谨,可以有效促进学生的发展,即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发展潜质,引导学生了解自己、了解社会、了解教育、了解职业,参与丰富多彩的活动,建立广泛的友谊,发展多方面的特长,树立生活的信念和价值观,规划自己的人生,实现自我价值。简言之,教师“指导”以其独特的专业性,发挥着传统管理无法取代的教育职能——引导、预防和发展。
(二)制定国家标准,建立岗位资格认证制度
1.制定指导教师的国家标准
美国“学生指导教师协会”颁布的《学校指导项目的国家标准》,是指导教师培养和工作的依据与指南,在大学与中小学的教育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国学校中的指导工作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主要依靠教师的生活与工作经验为学生提供有限的咨询服务,其指导很不专业,因此,建立规范指导教师工作的国家标准是当务之急。国家标准的制定,一则可以明确指导教师工作的目标与内容,二则可以为评价指导教师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它是教师指导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2.建立指导教师的岗位资格认证制度
指导教师的岗位资格认证制度是确保指导教师专业水平的重要条件,对此,美国各州都有明确的规定,它对于严格实施指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对于提升指导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提高其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此项工作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我们可以尝试在国家总的宏观政策指导下,在各省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证书认证机制,以促进指导教师的区域间流动;另一方面,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指定专门的高等院校或者社会机构完成指导教师的认证工作。如此,对学生的指导才能进入专业领域,避免指导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研究与培养
1.加强对指导教师制度的研究
指导教师制度在我国是新生事物,人们对它还很陌生。美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已有很多,但是各国情况不同,美国的经验不一定都适合我们,所以,必须针对我国目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的教育发展规划,研究出适合本土的指导性理论。完善的理论,不但能够指导政策的制定,还能够对该制度的实施提供方法指导。目前,除了教育理论工作者进行研究之外,政府部门的相关会议、新闻媒体的各种平台、教育机构的各种活动等,都应宣传学校指导教师的概念、作用及意义。在学校里,要给学生多讲关于指导教师的各种知识,使指导教师的概念深入学生的心中,逐渐形成一种学习活动的文化习惯。“在理念的基础上形成实践,理念与实践体系化。”[14]使指导教师制度日臻完善,为实现我国的教育现代化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落实对指导教师的培养
指导教师的质量保证取决于高等院校的培养方式。我国目前只有极少数院校,如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等,开设了学校指导专业。笔者认为,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应该根据新高考改革的需要,广泛开设此专业,以培养学校指导的从业人员和研究人员。同时,还可以开设面向广大在职人员的在线课程,采取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用多渠道、综合式的方式培养指导教师。在培养过程中,要整合相关学科和专业,共同研究和制定指导教师的培养方案,确保其能够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得到多方面的专业训练,以适应日益复杂的教育工作。
四、结语
指导教师制度在美国已经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培养和实施体系。我国目前基本上实行的仍然是班主任“兼职”的制度,实际上,所谓的“兼职”一词是不准确的,因为中学里还没有这样的岗位和职位,班主任只是基于其工作的特点,遇到相关情况时与学生交流,解答学生的疑问,为学生提供学习或生活建议,这一点,看起来像是班主任兼任指导教师,但是,这与设有专门岗位的、专业的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差别很大,只能算是指导教师制度实施之前的一种过渡。随着新高考制度的正式实施,这种班主任“兼职”的状况应当迅速改变。设置专门的指导教师岗位,使管理工作和指导工作相分离,将目前零散的指导工作统一起来,确保指导教师有时间、有精力,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