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第一家律师事务所诞生前后
2019-01-19姚峰
姚峰
深圳市政府大楼前,原摆放着一座开荒牛的塑像,现移至大门口。其刚强、坚韧、拼搏的创业精神,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给我无穷的力量。
事实既成历史,回顾改革开放后我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蛇口律师事务所历程,历历在目,其意义深远。
为了深圳经济特区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全国三个经济特区之一的深圳蛇口,于1979年8月1日正式宣布破土动工。香港招商局蛇口建设指挥部设在深圳蛇口六湾,从蛇口冰厂到微波山脚沿海一带,都是一片防风林。在蛇口公社和生产队干群大力支持下,征收了六湾沙井蚝民的工作房七栋(二层),自己搭建了两间两层的铁皮房,一间铁皮厨房、食堂,一间竹棚,周围用红砖砌起,作为会议接待室。征收了五湾一个白泥修船厂,接收了该厂全部干部职工十多名。征收了水湾生产队全部耕地、一个水库、大部分旱地和山地。征收了南水生产队北面南山脚下一带荒地和水田,吸收了近百名农民工。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驱动下,南山西边一片几乎整天爆破声连天,机声隆隆,移山填海,劈山开路,开荒者仅用一年多的奋战,基本完成了四通一平的基础工程,奠定了蛇口工业区雏形。后来,从南山山咀沿海关路至蛇口通讯、蛇口小学、潜龙湾宾馆一直到海边,用铁丝网围了一个圈,设了两个口,凭工业区出入证进出。1981年10月间,蛇口港与香港油麻地港的飞行船通航,震动了国内外,从此外商纷纷踏地投资,络绎不绝,内联企业的投资也相继出现,至1982年6月4日止,投资外商有31家,首家是香港中瑞公司的张经理。从经营项目来说,工业23家,厂房、公寓、别墅建筑两家,服务行业4家,运输两家。但这些三资企业的投资协议书、章程,房产买卖、银行按揭手续,都在香港律师楼办理,深圳也不例外。这与国家主权原则、国家法律相悖,与国际私法、国际惯例不符。
>>一排(左二)吴念祖、(左五)叶素君;二排(左一)曹启明、(左二)姚峰律师。
>>当年姚峰律师在北京参加学习留影
为了与国际律师业务接轨
我是1979年7月9日从广州借调开发深圳经济特区蛇口的,是首批七头开荒牛之一。1981年7月被省律协批准为律师,是深圳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处的兼职律师。当时,曾博华、麦宗钜两位律师在北京学习,自己单独担负深圳当事人的刑事案辩护。1983年3月下旬,受理深圳市首栋20层高的电子大厦发生走私案,适逢我的原省法院领导,现又是省司法厅厅长薛宝华,在深圳市司法局蹲点。有一天,他与香港招商局的老干部郭玉骏来蛇口找我,谈成立蛇口律师事务所之事,郭老谈成立律师所的必要,薛宝华问我能否办成。我说从蛇口工业区快速发展来看,从律师业务发展前景来讲,可以办起来,没有问题。随后,深圳市司法局负责人周绪林、蛇口工业区人事处吴念祖知道后,都大力支持,积极做筹建工作。
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是1983年7月15日成立的,后来才知道这是国内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当时全国的律师事务所还叫法律顾问处。地点是现在海景广场大门左则靠公路边一间竹棚招待室里,由十多位各级领导和法律工作者参加,会议开得简朴而隆重。在一片欢笑声中,宣告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的诞生。在现在海景广场大门右侧靠海边的一栋陈旧黄色房里办公,面积百多平方米。楼下一间办公室、一间接待室,楼上一间打字、资料室,一间作厨房、休息,设备都很简陋。成员有四人,一位负责人吴念祖同志,一位英文翻译员倪学林,一位打字员兼财务叶素君(女)和我。前两位同志是蛇口工业区人事处调来的,叶素君是工业区凯达公司调来的。我当时还在工业区房地产公司物业产权登记处工作,领导只允许我每周两天时间办律师业务,其他时间仍在处里工作。律师所开业一个多月无人问津。负责人很着急,非要我到律师所工作不可,否则,律师所办不成。我也着急,听到吴同志这么真诚,同意到律师所,领导也不得不放人。我到所后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打不开的疙瘩。原因有三:一是当时律师业务不多;二是蛇口工业区的律师业务又在香港律师楼办理;三是干群反映:“你所里的两位同志昨天搞人事工作,今天摇身一变干起律师工作,令人难以相信。”看来后者是主因。律师职业,在人们的意识中多么重视。它确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国家的利益,社会经济的运转,公民、投资方合法权益的维护,离不开它。
为了开拓律师新业务
蛇口律师所成立后,面临律师业务的严峻挑战,原律师业务主要为刑事案件诉讼辨护,现在又要为深圳经济特区发展的大量而广泛的民事、经济业务活动服务。吴同志为了旱涝保收,与深圳司法局领导联系,同意律师所代办公证业务。1984年2月,“深圳市蛇口公证处”挂牌开业,单独办理公证。形成一套人马两个牌子,我担任起全国第一位既是律师又是公证员的双重职务。律师所第一单业务,是从香港熊瑞昌先生出租碧涛苑昌景阁二楼A公寓开始的;接着审查中国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加坡海洋联合服务私人有限公司合资开发赤湾300米油码头的协议书和章程。该协议书、章程曾经双方代表两轮洽谈定稿的,约定四天后签字。经我审查发现对中方不利,建议重新草拟、延期签字,他们同意了。合同、章程拟好后,双方代表及随从人员近十人(对方带来律师和会计师),在蛇口微波山下的蛇口工业区会议室洽谈审查,洽谈气氛是和谐的,审查是严格认真的,逐章、逐条通过。但对纠纷处理条款,对方律师提出两个问题:一是本合同发生纠纷,为什么要依据中国法律解决;二是为什么在选择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机构仲裁。我从容地向他们解释:第一个问题,是涉及一个国家主权原则,也涉及国际私法和国际惯例。客观事实是你们合资的公司或企业所在地在中国深圳赤湾,所以只能适用中国法律,不能引用外国法律。国际司法也好,国际惯例也好,都规定“物之所在地国家法律管辖、约束和保护”。至于第二个问题,当然国际上有不少仲裁机构,但我们对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机构比较了解,该仲裁程序规则比较民主、合理,仲裁比较客观公正,所以选择这个机构。该律师听后无话可说。合同章程审议不到两个小时就全部通过了。
签字仪式在赤湾南山开发公司大会议室里,双方代表及来自各方领导近百人参加,会议开得十分隆重,在全场一片举杯欢腾气氛中,双方代表签字,我现场见证。
为了开创律师管理新体制
香港招商局主管许经理认为,蛇口工业区是香港招商局开发的,该局是国家的派出机构。外商投资蛇口工业区办三资企业,在本局洽谈投资项目,香港律师楼签订协议书、章程,外商或香港同胞购买工业区的商品房,在香港律师楼办理签订协议书、楼宇买卖手续,这有什么不可呢?
主管蛇口工业区房地产公司陈经理认为,现在改革开放,只要外商投资蛇口工业区能谈成,只要将蛇口工业区的厂房、公寓、别墅卖出去,尽快收回资金有利润,我看哪里办都可以。
签字仪式在赤湾南山开发公司大会议室里,双方代表及来自各方领导近百人参加,会议开得十分隆重,在全场一片举杯欢腾气氛中,双方代表签字,我现场见证。
针对两家房产开发商的意见,香港华建联营企业有限公司周先生认为,现在国际上房产买卖,没有统一的规定,也可以在国外交易。香港汉贸公司陈先生坚持在香港律师楼办理。
承办此事也有香港两家律师楼,何耀棣律师比较客观,外商投资的协议书、章程、厂房的买卖手续,多在该律师楼办理,他希望能保持现状,若要转到蛇口律师所办理也无意见。香港袁伟良律师楼办理公寓、别墅交易比较多,袁律师与陈经理意见相一致,力争仍在他处办理。
外商和港澳同胞的法律观念较强,签订投资协议书或购置深圳、蛇口房产均习惯于律师楼办理。对公证处的性质、作用不十分了解。
在众说纷纭中我的压力很大,如何消除分歧、统一认识,我脑海里不断翻腾。恰逢在一次会议中,实际是一场很激烈的辩论中解决了。参加会议的有:香港招商局许康乐先生,香港汉贸公司陈经理、曾务成、徐树榕,还请来北京律师杨向东。蛇口工业区房地产公司陈经理、王副经理、魏奇才、罗肇洁等同志。会议中心内容是讨论工业区房产买卖手续何处办理,房产所有权证由谁签发问题。会议开了一天,通过争辩明确蛇口工业区不动产房产,先由蛇口律师所律师见证,然后由蛇口公证处公证。为了照顾外商和港澳同胞购房习惯,需有一个缓冲过渡阶段,同意预售房产买卖合约可在香港律师楼办理,收费按该香港律师楼规定。蛇口律师所、公证处收费原则,高于内地低于香港。为国家创收外币,实际操作时,对外收港币,对内收人民币。后来这个过渡也取消了。何耀棣律师还打电话咨询此事,我很干脆利落地回答:从现在起,在你处办理的外商投资协议书及工业楼宇买卖手续,全部转到我律师所、公证处办理。他也照办了。
这一转变可不简单,是维护国家主权、维护深圳经济特区利益的开端,又是律师、公证业务的开辟。
与此同时,还积极慎重解决了律师、公证业务的各项投资协议书,房产买卖合同等的格式与内容。
>>图1∶蛇口律师事务所诞生后,随之深圳市法律顾问处也更名为深圳市律师事务所,以后普及全国。图为关于同意成立“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图2∶姚峰成为既是律师又是公证员的全国第一人。图为姚峰律师手捧在深圳执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奖章。
三资企业等各类投资项目的协议书、章程、房产买卖合同,抵押贷款,股权转让格式、内容等等,是广泛而错综复杂的,既涉及国家法律、政策,又涉及国际私法和国际惯例,还有国际贸易,工程、专利、运输等专业术语,弄得不好会发生争议或纠纷,影响该公司或企业的经营效益,影响国家和律师所、公证处的威信。当时法律、政策往往又滞后,相关单位未成立。只有遵照毛泽东同志的教导“从战争中学习战争”。我认真学习分析香港律师楼签订的协议书、房产买卖合约、按揭等资料,吸收其有用的东西,了解相关国家的有关法律,结合实际,写出自已的格式内容。不断探索总结提高,再实践不断完善。心里怀着只要对国家改革开放有利,符合国家利益,只要对深圳经济特区发展有利,符合人民利益,只要不损害投资者或第三者合法权益,就大胆去闯,做到热情服务,严格履行律师、公证员职责,就这样把律师、公证业务全面铺开了,收入也相当可观。1984年4月买了一辆面包车,接着买了一部电脑,请电脑专业人员编程序,用电脑管理业务,这是全国罕见的。成员也增加了司机曹启明和法律工作者王小南、江荔。倪学林同志也辞离律师所。1984年年底,吴念祖同志调往司法部后,由蔡凤标律师担负其职。1985年年底,蔡律师回深圳市司法局后,由李全禄律师担负其职。
全国改革开放发展很快,沿海14个大城市的开放,又促进了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深入。蛇口律师所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的现实情况,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了,也影响了律师、公证业务的各自发展。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于1985年11月律师所、公证处分家,1986年3月公证处搬到招商大厦713房办公。从此,各自为政,齐头并进。我被分配搞公证工作,担任公证处主任,另起炉灶创业,直到退休。从蛇口律师所诞生之日至1986年3月止,据不完全统计,草拟、参与谈判或审查见证各类投资各项项目有30家,处理了四家公司的股权转让,救活了该公司,提高了经营效益,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186件。
蛇口律师事务所诞生后,随之深圳市法律顾问处也更名为深圳市律师事务所,以后普及全国。
1998年10月,为了更好地拓展律师业务,充分发挥地缘优势,蛇口所由蛇口碧涛中心搬迁至南油海王大厦14层办公。办公面积增加至230平方米,并登报进行全国招聘,经审核,留用了具有中级职称和具有证券资格的部分律师。2000年6月,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律师所严格规范本所名称,不许在所名称里出现地域的称谓。但蛇口所作为全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其名称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故经省司法厅特批,成为广东唯一一家在所名称里保有地域名称的律师事务所。
2001年,司法部发文要求全国所有国办律师事务所全部改制,蛇口所也顺应该要求,由国办所改制为合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