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2019-01-18
中国化肥信息 2019年9期
近日,盐湖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债权人格尔木泰山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泰山实业)的《重整申请通知书》,泰山实业以盐湖股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盐湖股份进行重整。
盐湖股份是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属大型上市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依托中国最大的盐湖——察尔汗,氯化钾资源丰富,拥有500 万吨/年钾肥生产能力,产能位列全球第四位,是中国的钾肥工业生产基地。盐湖股份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业绩报告显示,亏损4.2 亿元。
盐湖股份表示,如果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此次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