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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刘晏理财

2019-01-17赵映林

唯实 2019年12期
关键词:百姓

赵映林

刘晏是我国唐代杰出的理财家,他管理经济所取得的成就,在中国古代史上可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理财20年,进行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拯救了安史之乱后已近崩溃的经济,“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经他治理,政府赋税充裕,百姓安居乐业,唐王朝统治也稳定下来。

九岁入仕

刘晏(716—780),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县)人。其祖、父任过县令、县丞。他天分高、勤奋好学,从小做得一手好诗文,有“神童”之誉。《三字经》116节云:“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除年龄应为九岁外,其余都不错。“作正字”是指刘晏九岁那年,已在唐中央政府秘书省作“正字”了。正字属从九品下阶,刚入流。所以,《三字经》117节称赞说“彼虽幼,身已仕”。我们可不要小觑这正字,在唐代正字与校书郎都属文士起家的良选,从这里可产生翰林与宰相。

刘晏从26岁时开始,先后担任过数地县令。在县令任上,刘晏为百姓办实事,史书记载说:“所至有惠利可纪,民皆刻石以传。”之后,他从地方调回到中央,任侍御史,“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安史之乱即将平定之际的乾元三年(760年),刘晏受命出任京兆尹(首都市长,管辖首都长安及附近州县),进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度支铸钱盐铁等使(中央特派的不归户部管而负责管理上述内容的专使),从此开始了他领导财经的工作,历时20年。在财政经济管理领导岗位上,他鞠躬尽瘁、呕心沥血,为稳定崩溃的唐王朝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他做过一年宰相,任过户部尚书,还两次担任吏部尚书。他主持财经,既整屯了漕运,改革了盐政;也通过减轻赋税,促进商品流通,平抑了粮价。但他在经济领域最出色的表现是整顿漕运、改革盐政所取得的成就。这两点对唐朝当时的政权巩固至关重要。

整顿漕运

安史之乱(755—763年)后,唐政府财政状况非常之糟,尤其是中央政府还都后,粮荒成为突出问题。唐初长安所缺粮食全是由东南地区运至,每年需运粮20万石左右。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年),人口繁增,所需粮食大增,每年漕运(水运粮食称漕,陆运称转,统称转漕;由于水运成本远低于陆运,多以水运为主,故称漕运)百万余石。安史之乱后,漕运阻塞,弄得皇宫里的御膳房也无储粮。长安粮食是斗米价高一千钱至一千四百钱,粮荒最严重时出现过斗米七千钱的天价。粮荒关系到王朝的安危,是政治问题了。

之前,往京师运粮的漕运线主要是两条,一条是由淮河入汴水,汴水进入黄河,再从黄河入渭水到长安。这是最主要的一条漕运线。然而,这条漕运要经过险峻的三门峡。这里航道狭窄、水流湍急,经常船翻人亡,损失巨大,翻到河里的粮食多到“河中有山,号米堆”。为避免三门峡的巨大风险,就把从洛阳到陕州这段改为转运,避开三门峡之险。但这条路在安史之乱中因洛阳失守,淮河受阻而废弃。于是又开辟了第二条线,溯长江而上,入汉水至洋州,由洋州再陆运到长安。可是运粮有限。刘晏在实地考察后,决定由淮河经汴水入黄河,再转渭水到长安。于是征集大批民工清淤疏浚河道,打通了汴水,使得汴水畅通流入黄河。诗人岑参为之歌吟:“刘公领舟楫,汴水扬波澜。万里江海通,九州天地宽。”

同时,刘晏在扬子县(今江苏仪征)沿江建了十家造船厂,派得力官员督造。所造船只要求运量大,每船能载千石。所造之船,船身坚固,经得起狂风恶浪的摧击。由于淮河、汴水、黄河流量不同,水深河宽都不相同,他要求必须根据不同河流情况建造适宜不同水流航行的船只。如汴水,水面宽阔,水流平稳,建造平底浅仓的船,称为“歇艎支江船”,造了两千多艘。三门峡水流湍急,冲击力大,又多暗礁险滩,则造较小却更坚固的船,号称“上门填阙船”。

针对三门峡的险要,刘晏派人从四川以及襄樊、汉中等地调来大批竹子麻皮,制成坚韧耐磨的专用纤绳用以挽舟。每船配35人,30人背纤,5人撑篙,十船为一纲,每纲另雇一名熟悉这段航道暗礁水情的当地人,负责“执标指麾”。凡每纲船能安全过三门峡的一律给予奖励。这一措施调动了船夫们的积极性,之后再没有发生船翻人亡的事故。

与此同时,刘晏将过去的直运法改为接运法。所谓直运法,是在扬州集中漕船,经淮河、汴水、黄河、渭水到长安。这种直运法,受到水落的影响而阻滞在河道中,费时长,耗损大,费用高,米价贵,造成长安“居亦不易”。刘晏改直运法为分段运输的接运法。他把漕运分成四段:长江船只运粮至扬州,汴水船只负责到河阴(河口),黄河船只负责到渭口,渭水船只负责到长安。在扬州、河阴、渭口衔接地,建一批仓库,设仓储粮,作为中转,逢灾荒年还可以用于救灾赈济。每段漕运根据不同季节水之深浅自行掌握运输时间。还改过去的散装为袋装。

为了确保漕运畅通,刘晏又改革漕运组织。之前,漕运由地方政府找当地富户承办,承办者称“船头”(承包商)。“船头”再找“船工”。“船头”往往利用运粮散装的漏洞,侵吞漕粮。改为官运后,费用降下来了,减少了腐败,政府雇用船工,付给合理的报酬。这实际上终止了强制性的劳役制,《旧唐书·食货志》说这项改革的好处是“不劳丁男,不烦郡县”。

刘晏改革漕运,过去运费是“斗錢运斗米”。现在运费大幅度下降,如扬州段斗米运费仅19钱。由此长安米价大幅下降。过去民运时,漕运皆由百姓以劳役形式承担,这些承担漕运的劳役百姓称为“租庸脚士”,苦不堪言。改为官运后,不再征调“租庸脚士”,从此再没有发生因征调“租庸脚士”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漕运经刘晏整顿后,从江淮运往长安的粮食常年达100万石左右。唐代宗兴奋地说,刘晏简直就是其萧何。

改革盐政

安史之乱后,唐政府开始实行食盐专卖,然而所用盐官多豪吏,在售盐上对百姓敲诈勒索。所以,食盐专卖是大盐商发财,盐官渔利,小商贩辛苦,百姓受害。刘晏兼任盐铁使后,改原来的官产官销的专卖制为就场专卖制。首先是“亭户”(盐工)可以自由生产,生产的盐必须卖给国家,由政府统一批发给商人转运各地销售。改革榷盐法的收税体制,将政府应收的流通税摊入盐的零售价中,不再另征税。于是“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商人在缴纳盐款后,就可以自由销售。这种办法的好处是政府控制了货源,有了稳定税收;又没有限制“亭户”的生产和盐商运销盐的积极性。这是一个对国家、盐商、“亭户”都得利的改进,比汉代桑弘羊的盐铁官营中的手段高明多了。刘晏同时精简管理机构盐院,只设十个盐监管理食盐生产,四个盐场负责存储食盐。刘晏还制定了对盐官在任用、监察、考核诸方面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制度;设十三巡院负责缉捕私盐运销,同时兼管官盐的推销,强化对盐官的监控。这样一改,堵住了生产一头的漏洞,又堵住了销售一头的漏洞。为了使盐的产销两旺,刘晏报请中央政府下令制止对“亭户”和盐商的各种苛捐杂税,不仅减轻盐商负担,也使得盐官失去寻租空间。为了防止盐商抬高盐价,他在交通不便地区设立“常平盐”两万多石,一旦盐价上涨,就抛出常平盐调节市场平抑盐价。司马光评刘晏改革盐政说:“官获其利而民不乏盐。”实行食盐专卖后,刘晏发现有的商人手中资金周转不开,缺钱购盐;而军队又需要大批量的绢生产军服。于是刘晏鼓励盐商用绢代替钱,并有意将绢的价格定得略高一点,使得盐商有利可图,乐于以绢换盐。这样一来,既扩大了食盐的销售,又解决了军服原料,还省去了先收钱再转购绢帛的麻烦,少了一道中间环节,也减少了绢在销售过程的溢价,绢户生产者也有了固定销售渠道。一举五得,实施后大受欢迎。安史之乱后,均田制遭破坏,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为流民,这往往是社会动乱的隐患,刘晏于是将失地农民组织为“亭户”,派人向他们传授制盐技术。失地农民不再为生存所困,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刘晏改革盐政前,江淮地区的盐税收入每年40万缗(一缗一千钱)。户部管理的池盐,虽然盐价贵于海盐,每年收入也才80万缗。刘晏改革盐政后,盐的税收每年达600多万缗,占全国财政收入的一半。《唐会要》称:“通天下之财而计其收入,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过半。”又说:“宫闱服御、军馕、百官俸禄皆仰给焉。”

刘晏理财的理论、经验

刘晏取得经济领域中的不菲成绩,既保障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更稳定了一度风雨飘摇的唐朝政权,而且还总结出一套理财理论。

其一,是他的指导思想很明确——养民为先。一般情况下要解决财政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加税增加政府收入。刘晏不是这样的。他常常挂在嘴边用以教导下属官员们的就是:“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通俗点讲就是“广养薄取”,即鼓励人口增殖,户口增多,税源则广。而要做到这一条就必须安定社会,而社会安定的前提是百姓安居乐业。要实现百姓安居乐业,则必须保障百姓有田种、有活干,即发展生产,给人民一个安定的男耕女织的生产生活条件。他说:“王者爱人。”又说:“当使之耕耘织纴。”所以,刘晏主张养鸡下蛋,而不是竭泽而渔。由此“薄于取利而可以大得利”。他整顿漕运、改革盐政的举措无不是如此思想指导下的成功杰作。安史之乱,全国户口仅余200万户,除一部分为了逃税隐匿外,大量人口死于战乱,刘晏理财20年,到建中元年(780年),新增户口已超过100万户。人户增加了,政府的税收自然增多。所以,刘晏理财是在养民思想指导下“养鸡下蛋”,而且是“广养薄取”。

其二,他认为仅发展生产还不足以让百姓生活安定,关系民生的另一重要事情就是物价稳定,特制定“常平法”。他在漕运、盐政改革的基础上,广设常平粮、常平盐调节粮价、盐价。常平仓建在一些交通干道或较大且运输方便的城镇。具体做法是:农业丰收年,米价下跌,政府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大量收购储于常平仓,称之为“籴”;农业歉收年,米价高涨,则从常平仓中调出,以未上涨前的价格售于百姓,称之为“粜”,对食盐也是如此。如有年关中盐价暴涨,原因是市场食盐脱销。刘晏接报后即刻令调常平盐三万斛(一斛十斗)运至,稳定盐价。效率之高,“人以为神”。常平法有效防止了商人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侵害百姓,保障了物价的稳定。常平粮、常平盐除用于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外,还承担灾荒年的赈济。

刘晏死后11年任宰相的陆贽总结治国理政的经验时,列举了六条,其中第六条就是总结刘晏的经验,他说刘晏理财是“家给然后敛余财”。百姓安居乐业富足了,自然就有了税源。

其三,刘晏理财成功的另一重要经验是“因民所急而税之,则国用足”。简单说就是政府将税赋寓于百姓日常不可或缺的商品價格之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前面所介绍的改革盐政的具体措施。这种政策,使得买盐吃的城乡人民不知不觉向政府缴纳了税赋,但盐价并没有涨。“因民所急而税之”并非乘人之危,任意加价加税,而是通过人们的生活必需品的买卖,不分贫富,使人人普遍承担这部分税负。这样富豪们也无法逃税,也减少了官员寻租空间。这是予之有形取之无形的理财手段,可以轻松实现“知所以取,人不怨;知所以予,人不乏”。百姓承担了税,却没有怨声载道,所以,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记载刘晏理财,政府税收大幅度增加后说,社会的反应是“人不厌苦”。刘晏的理财方法,正如春秋时期管仲所说“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实在是高明之极!

其四,刘晏在理财中重视经济情报、信息的作用。他以制度形式规定从事经济工作的官员,定期上报所辖区域内关系百姓日常生活的粮食、盐等的价格,以便政府及时按常平法的规定采取措施。对农业生产情况也是如此,一旦发现旱涝歉收的苗头,必须立即申报,至某月有多少租税需要蠲免,某月需要多少赈济。这样,不等州县主官申请,刘晏就上奏皇帝,办好蠲免事宜。由是,百姓安居乐业,人口蕃息。

理财当然要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否则不能算成功的理财。在这方面前文介绍了盐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一半,除盐税外,刘晏不放过任何既有利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也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使百姓获利的机会。伴随常平法的是均输法的推行。如均输法规定之一,就是各地从事经济管理的部门准许用当地部分租赋和盐税,购买当地的土特产品,调节他地所需。如东南各地手工业比较发达,这些产品当地又消耗不了,依据均输法,可以当地产的绫、锦、铜器、漆器、纸、笔、竹等,代替应缴的赋税,然后借漕运空闲之际,将这些产品运至所需地区批发给商铺。此举既满足、便利了人民的生活之需,又促进了土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这种灵活的税收政策,既增加财政收入又便民,一举两得。看到赋税收入的增加,刘晏高兴地说:“如见钱在地上流。”

我们从刘晏整顿漕运、改革盐政等,还可以看到他所有决策都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做出的,没有盲目性。他理财重视经济杠杆的作用,以此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益。为了保障理财的成功,他重视对从事经济工作的这部分官员的培养和监督考核,有了一批理财有方且为官清廉的经济人才。安史之乱后,唐朝又持续了近一个半世纪,刘晏是有贡献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没有唐代宗的支持,刘晏什么也干不成。

(作者系江苏省工运研究所研究员、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

责任编辑:彭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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