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生产性保护”不等于“产业化”
2019-01-17任江波
任江波
作为一名非遗保护工作的从业者,我深知非遗保护工作的重点是如何有效保护与传承。其中,“生产性保护”是非遗保护工作的一种方式,但是一些行政人员、商业人员和从事旅游业的人员把“生产性保护”叫成“产业化”,我个人是不认同的。 我认为部分非遗项目是需要以商业模式取得发展,但商业化模式不等于产业化,如果将非遗项目产业化,其核心的技艺必定要发生裂变,否则无法进行大规模生产。 传统手工技艺类的项目是以人为本的技艺,它不能纯粹依靠机器。如果其进行大批量机械化生产,就不能称之为“非遗”。 因此,非遗的“产业化”是不现实的。 下面我个人就围绕非遗“产业化”谈几种观点:
一、“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不能一概而论;“商业性经营”和“产业化开发”有本质的区别
全国非遗专家徐艺乙教授曾指出:“生产性保护和产业化完全是两回事。 ”产业化要求的是大批量大规模,但传统的文化产品是具有独特性和地域性的。产业化即是产品低成本、大批量生产,然而这与非遗传统手工项目本质是背道而驰的。 行业都希望不断发展,增加其知名度,但“生产性保护”不等于简单的“产业化”,开发、利用非遗项目一定要尊重其自身所携带的文化符号。下面再阐述一下“商业性经营”和“产业化开发”这两个概念。“商业性经营”是把非遗手工艺品作为文化产品来营销,“产业化开发”是将非遗产品利用机械大批量的生产。纯粹依靠人们的手工生产,可以充分展示出非遗项目的地方特色和文化符号,从而增加传统工艺的文化附加值。非遗项目一旦被产业化,其包含的文化信息就会被无限缩小,取而代之的則是利益与金钱,所以,非遗的产业化是不可取的。
二、“产业化”是一把双刃剑
活态文化遗产与固态文化遗产是有本质区别的。传承与发展必须在保存完好的基础上进行,而产业化将这些传统文化引入当代社会后,又因为利益的驱使而破坏了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使这些非遗项目失去了本真性。对于非遗的产业化,我们应该慎言慎行,以免让非遗变味。产业化作为经济学概念,它有如下特点:其运作模式多样,规模比较大,最主要的是与利益直接挂钩。然而,非遗是人类的精神财富,是人们世代口传心授“以人为本”的技艺,是不能用利益来衡量的。 要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必须理清思路,对非遗进行整体管理,建立各种保障机制,在保证文化真实性和整体性的前提下为非遗保护探索出一条新道路。
三、“生产性保护”要走商业化道路
其实,有些非遗项目是需要商业化来推动的。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单独存在的某个个体,它需要依靠某个媒介才能展示和传播。 其媒介大致包括符号和一些特殊物体和人。人们一般认为传承人是非遗项目的重要承载着,但现如今,我们不得不承认市场已在非遗发展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性、真实性保护的同时,需要适当发挥经济的作用,树立 “以合理利用、开发促保护”的思想,对那些既能展现地域特色又有潜力、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的非遗项目,开拓思路,打造以保护为前提的商业化模式。
我们必须在非遗项目的“商业化”上积极探索发展,但前提是遵循传承规律,而不是一概而论。既要尊重传统,又要在传统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比如:版画、剪纸、葫芦、泥塑、手工布鞋等非遗项目就可以适当商业化。其商业化发展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这些传统手工艺品象征着人民内心对于美好生活的憧憬;其次,这些传统手工艺品便于流通,容易进入人们的生活。例如:我市尧都区的土疙瘩手工布鞋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当地成立了手工布鞋公司, 以“公司+农户”的形式,引领布鞋走商业化发展,带动了一方经济,使许多闲散的劳动力拥有自己的小市场,同时也解决了当地的剩余劳动力。他们还把时尚的审美理念和新型布料融入传统手工技艺中,开发了既有传统特点又有现代风尚的休闲布鞋。与公司进行接洽的农户达几千人,分布在临汾市辖各县、乡镇及农村。公司在很多地方建立了销售中心,通过代为销售等商业化运作方式将手工布鞋传递到各地,利用互联网+把手工布鞋里饱含着的民族文化传递给各方,展现了传统手工艺文化的巨大创新推动力。事实证明,以“公司+农户”的形式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让许多非遗项目重新活了起来,还利用了当地富余劳动力,降低了公司经营成本,为当地经济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非遗项目与市场的链接,是其生存与发展的一个法宝。 我认为非遗项目可以通过市场实现其价值,但商业化不是简单的产业化,要将传统产销进行合理规划,传承发展和创新是很重要的,而不是一味地以现代技术盲目追求其数量和规模。 因为现代工业是机械替代人工,是将手工艺品的独特性、本性代之以产品系列化、数量化。而这些机械化、大批量生产会导致我们的传统手工艺性质改变,导致非遗技艺在这种一味追求利益的社会环境中被遗弃,最终可能会丢掉最真实的传统文化。非遗保护工作是否合理,关键在于项目的完整性和其所包含的文化符号是否得到保护,而不是舍弃项目本身的完整性和固有的文化内涵。所以,我认为凡是以现代技术完全代替传统手工技艺的产业化,是不可行的。所以,非遗的生产性保护 不同于“产业化”,应谨言慎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在习总书记提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今天,保护和发扬传统文化,建立我们民族的文化自信,增强我们民族向心力、凝聚力,是当前我们急需完成的使命。归根结底,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最终是要回到保护和传承非遗传统文化的,而不是舍弃传统和文化内涵去获得利润的最大化,更不是丢弃非遗项目的独特性、真实性和其所包含的文化符号为代价来换取物质的满足。在具体实践中,我们一定要多加分析、慎重选择并进行科学的论证,再去做决策。这就是非遗项目与其他经济项目产业化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