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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会虚伪?网络时代的诱惑与自我控制

2019-01-17蒋军锋崔露露李孝兵

南开经济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效用决策者收益

蒋军锋 崔露露 李孝兵

一、问题与意义

个体虚伪对应的行动(言行)动态不一致现象在网络时代愈发让人印象深刻。2011年轰动一时的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①http://baike.baidu.com/link?url=gxh0tOot9OX1tbEfTIQOB36hMjtwS-OGk5rojbxYAFpHfd9HldQgmzSxjmdDph Zaa7XLMHzwErgPPa-OF1xGkK。,最后被总结为“上网的人不上街,上街的人不上网”。显然,上网的人不可能不上街,上街的人也不可能不上网,如此总结不过是以极度夸张的语言凸显了我们言行的两极:异口同声谴责路人并且道德冷漠的上网者话语总是义正词严,序贯而过漠然视之还无动于衷的路过者行为总是令人心寒。与之类似,当下我国的很多“(准)公共知识分子”,一方面在网络公共平台上慷慨激昂地抨击既有体制(潜规则,文化),抢占道德制高点,另一方面却利用既有体制(潜规则,文化)将从网络平台得到的声名进行利益勾兑。这些“洁言污行,鸡谦狼吞”的现代翻版,其公开宣称的价值取向与现实行动之间发生直接冲突,通常被称为虚伪。网络的放大效应使得个体倾向于公开宣称自身更高的道德准则(无论这种道德准则是用以约束他人还是自身),以抢占话语权和道德制高点;而实际决策过程中的个体往往更受制于其直接承受的现实利益与成本的诱惑,不得不偏离公开宣称的信仰。社会网络化下个体的虚伪行为与通常的虚伪存在何种区别?网络规模的扩大、社会联系的增多以及个体间利益关联的增强是否会系统性地影响虚伪行为,这是相关研究面临的重大挑战。

不管类型如何划分(Crisp和 Cowton,1994),虚伪的本质是行动与公开宣称信仰间的不一致(Zamulinski,2015;Batson 等,1997;Naso,2006;Samuels,2009;Wagner等,2009)。人们之所以虚伪,原因在于其公开宣称的信仰(或道德准则)可以提高个体的自我形象,具有工具价值(胡永辉、洪修平,2015)。通俗而言,虚伪就是行动不一(Batson 等,1999;Kris,2005):(1)对待自身与别人行动的态度不一致(第一类虚伪);(2)不同时点上自身行动之间的不一致(第二类虚伪)(Valdesolo和 DeSteno,2007;Rai和 Holyoak,2014)。虚伪行为背后有着复杂的道德动机:或许行动者处于一种认知失调状态,又或许是行动者的一套自我防御机制,由行动者的价值观所驱动。不管怎么样,虚伪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机会主义的适应性策略(吴宝沛和高树玲,2012)。

与社会心理学不同,本文基于诱惑与自我控制来模型化虚伪行为所蕴含的动态不一致,把行动成本嵌入到决策者的个体直接收益中,形成决策者的诱惑效用(自身诱惑效用),进而扭曲个体直接收益与社会整体收益之间的线性关系,使得诱惑效用与由社会整体收益形成的规范效用之间的冲突成为可能。结合个体对规范效用与诱惑效用的综合权衡,进而构造出诱惑与自我控制间的冲突来内生行为的动态不一致:当自我控制所带来的规范效用的增加无法弥补自我控制所带来的诱惑效用的损失时,决策者会选择通常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动;相反地,如果自我控制所带来的规范效用的增加足以超过与之相伴的诱惑效用的损失时,行动就会呈现出“道德”的特征。决策者所需付出的自我控制成本是决定虚伪是否发生的唯一因素,是否执行自我控制仅依赖于决策者所面对的诱惑与自我控制成本之间的比较,而无须借助于自我欺骗、不诚实或者道德弱点等概念。

诱惑与自我控制的理论框架凸显了虚伪行为的社会属性,行动集与行动的双重选择体现了虚伪行为的相机决策特征。决策情境界定了可行的备选行动集合,并且可以模型化为菜单A(Kreps,1979、1992)。本文引入两种不同的排序准则对隶属于菜单A中的行动进行排序(Gul和 Pesendorfer,2001;Noor,2011):基于社会整体收益的规范排序,代表社会规范或道德)和基于个体诱惑效用的诱惑排序。与Maccheroni、Marinacci和 Rustichini(2012)中个体决策仅依赖社会选择函数或者个体选择函数两者之一所不同的是,自我控制模型中的个体试图最大化由两类效用函数构成的综合效用。菜单A中最大诱惑元素的效用被构造为决策者所面临诱惑的基准),刻画了决策情境的特征,被定义为选择x∈A时所面对的诱惑,被定义为不同行动之间的诱惑,则被定义为自我控制成本。行动之间的规范效用差异 P则给出了决策者实施自我控制之后带来的规范效用的变化,不同情形下决策者行动的动态不一致(虚伪)就由自我控制行动带来的诱惑效用损失与规范效用的变化之间的权衡完全控制。

与既有研究相比,基于诱惑与自我控制来解释虚伪行为具有如下特点。首先,模型仅仅假设行动者是理性个体,将道德现象归结为决策者的理性选择,不仅假设简单,结论稳健,更重要的是坚持了道德的理性基础;其次,诱惑效用与规范效用形成的综合效用体现了决策者社会属性与个体属性的复合,个体直接收益与社会整体收益间的线性关系表明了两者的一致性,并使得社会整体收益变得可以操纵,诱惑效用中的直接成本则引入了两者的异质性,突出了虚伪行为的社会属性;最后,决策提前期与行动选择的动态关系统一了决策情境与虚伪行为之间的关系,任何个体的虚伪总是可以在特定的决策提前期下被观察到,自我控制模型可以预测个体虚伪行为的出现时点,因而也给出了模型有效性的检验途径,从而使得“虚伪”变得可以操纵。

二、理论回顾

虚伪是社会行动与个体行动交互作用的演化结果,必然能够为个体和社会带来一定好处。如果完全消除虚伪,则个体之间的心理距离近乎为零,极易发生冲突,社会维持的成本会极其昂贵;如果完全虚伪,则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为零,社会也将无以为继(汪丁丁,2007)。在行动者“所说的”和“所做的”相互替代的框架中,个体公开“所说的”往往对应着较高的道德准则,在某些条件下,甚至只要做出某种道德姿态,行动者就可以避免潜在的惩罚(Lönnqvist、Michael和 Walkowitz,2015)。个体私下“所做的”一般来说都充分体现了行动者的自我需求。在社会心理学的旁观者-演员分析框架中,行动的道德价值与自我效用两者之间是高度冲突的:作为旁观者的个体往往是高水平道德规范的坚持者,而作为参与者的个体往往体现出更多的自利特征,罔顾道德规范的要求。与此不同,也有研究指出虚伪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无论是行动者的“所说”还是行动者的“所做”,都是互补的。换而言之,言语是用来补偿行动的(Brunsson,2002),公开宣称某种道德规则,不过是行动者对自我形象的管理(Rustichini和 Villeval,2014;Lönnqvist、Irlenbusch 和 Walkowitz,2014),可以带来潜在需求的满足,行动者在行动后的有关言语选择更能充分体现这一点。在某些情形下,仅仅是改变言语与行动的次序,都可以引起虚伪程度的变化(Barden、Rucker和 Petty,2005;Barden等,2014)。总而言之,虚伪行为中个体“所说的”与“所做的”都能为个体或者社会带来一定收益,但这种收益会随着时间或决策者所在具体环境而变化,个体行动是否虚伪,决策环境有着重大影响。

行动是否虚伪,首先取决于行动者看待问题的视角与道德标准。道德动机理论将个体行动分为道德正直与道德虚伪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在道德意识缺乏或者情境压力过大的时候,道德正直的行动选择与出自于自利需求的道德虚伪所引发的道德失效是相同的,个体虚伪与否需要通过其它信息来加以判断(Fellner和Lünser,2014),个体的自利特征也影响着虚伪行为是否发生(Rai和 Holyoak,2014)。行动者对道德采取视角的抽象程度(Lammers,2012)和道德标准的具体程度(Körner和 Volk,2014)都影响虚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一旦个体采取比较抽象而无视行动具体细节的视角时,社会需求或者道德规范就是行动排序的主要标准,而当个体采取比较具体并更关注细节的视角时,个体付出的代价与收益的比较对行动的影响就会迅速变大,个体对社会或者道德标准的态度总是足够明确(Kaiser和 Byrka,2015)。与之类似,具有某一组织成员席位的个体则更容易被组织的道德标准判断为虚伪(Effron、Lucas和 O′ Connor,2015),是否具有组织的成员席位,带来的是判断者与行动的距离差异,这是虚伪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Focella等,2016)。简而言之,判断者与行动收益间的联系是否紧密,直接影响到判断行动是否虚伪时所采取的道德标准。

广为人知的解释水平理论(Construal Level Theory,CLT)更清楚地体现了行动后果与决策关系远近对行动选择的影响。Xiao 等(2015)利用我国3所大学的768个样本,证实了在低解释水平上个体行动的选择更多是基于功利考虑,自己决策与为他人提供建议两者之间的区别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个体是否承担行动的后果,两种情形下呈现出效用推理的特征(或者说是效用最大化的特征)。作为解释水平理论的具体运用,演员-旁观者框架采用了作为演员与作为旁观者的个体对同样行动的不同判断来解释虚伪产生的原因。Hale和 Pillow(2015)分析了个体判断他人与自身虚伪标准的不对称性,个体对同样行动是否虚伪的判断高度依赖于这两种角色在具体情境下差异化的解释。显然,这带来了自我与他人在理论体系中地位的不对称问题:凡是涉及决策者自身,决策者总会采取特定标准,这实质性地违背了社会中个体之间的平等原则(Fritz和Miller,2018),使得理论失去了一致性与严谨性。

为什么个体会选择虚伪,并且行为会表现出动态不一致的特征?虚伪行为的不一致性如此明显,有人认为其原因必然是个体的不诚实,或是自我欺骗,虚伪也总是个体的错误选择(Rai 和 Fiske,2011)。虚伪究竟是个体的错误选择还是个体的自利选择,Lönnqvist、Irlenbusch和 Walkowitz(2014)指出虚伪的出现并不必然存在自我欺骗;基于贝叶斯分析框架与逻辑相似的滑坡理论,Rai和Holyoak(2014)认为自利才是虚伪出现的根本动因。最近研究表明,至少在某些情况下,个体公然的道德姿态就足以阻止社会或他人对其罪责的合理怀疑,进而免于对其先前行动的惩罚(Lönnqvist、Michael和Walkowitz,2015)。道德多元化工具的分析则认为个体内部不同的道德观念可能造成了个体决策时的内心冲突,一旦引入在不同情形下所适用的道德价值观,则可以显著降低个体行动遭受到的虚伪指控(Graham 等,2015)。显然,笼罩在虚伪上面的不诚实与自我欺骗的色彩慢慢被行动者的自利所代替,基于更多价值观冲突的自利则可进一步增强虚伪行为背后决策者的理性,提高行动解释框架的一致性。

三、基本模型

(一)社会网络结构与均衡收益关系

利益相互影响的个体组成具有一定关系结构的社会网络,总可以模型化为连通图,由此定义了社会网络N。所有个体组成网络的顶点集合,元素数目n称为社会网络的阶,表示社会规模;个体两两之间的联系eij构成关系集合E( N),联系数目表示对应社会的丰富或者紧密程度。可以将社会网络N拓扑成以邻接矩阵表示的图(后文简记为G):

社会网络中任意个体i选择行动xi都会产生两个后果:(1)对自身收益产生影响;(2)对与其有直接联系的其他个体j∈N的利益产生影响。不失一般性地,假设行动A引发个体i的直接收益发生单位变化,同时导致与自身有直接联系的其他个体j的收益发生rij单位变化。假设社会网络中利益影响是对称的,则G中个体收益互动关系可以表达为如下的利益关联矩阵R:

在社会对应的连通图中,相互联系的个体之间的影响总是可以持续进行,并且一直达到收益均衡。因此,个体行动引发的收益变化需要通过无穷步长的作用链才能充分显示,个体行动对社会网络收益的影响也总是表现为所有个体的收益改变。引入所有个体行动向量①尽管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两者并不严格相等,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不作区分也是可以接受的。有关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的分离参见系列文章:Andreoni J.,Sprenger C. Risk Preferences Are Not Time Preferences[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2,102(7):3357—76;Epper T.,Fehr-Duda H. Comment on"Risk Preferences Are Not Time Preferences":Balancing on a Budget Line[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5,105(7):2261-71;Miao B.,Zhong S. Comment on "Risk Preferences Are Not Time Preferences":Separating Risk and Time Preference[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5,105(7):2272-86。则社会网络收益的改变可以刻画为:

在个体行动选择xe的作用下,所有个体行动所引发社会网络的整体变化就是上述网络乘数各分量的加总,即社会收益可以表示为社会网络标量乘数:

如果乘数涉及到的矩阵满足相应收敛条件,则两种乘数可以分别表达为:

此时,社会网络中任意个体之间的行为收益关系保持不变,任意个体收益与社会网络收益之间的关系也保持不变,由此决定的个体收益和社会网络收益都实现了均衡,定义均衡时的社会网络收益为社会(网络)整体收益,根据式(6)得:

由此,社会网络中任何个体的直接收益与社会整体收益之间的均衡关系总可以刻画如下:

由于需要讨论的是个体行为的道德特征,一个损害社会收益的个体行为不会被纳入到分析范围中,因而总是假定个体行为收益与社会网络收益之间的参数α大于 0,随着决策者变化而变化,但不受决策者的行为选择影响。参数λ为矩阵特征值,由社会网络决定,矩阵特征值特征值按照升序排列,最小与最大特征值分别记为和特征向量记为,后文特征值与特征向量分别简记为λi和。

(二)规范效用与诱惑效用

嵌入到社会网络中的个体总是社会属性与个体属性两者的混合体。通过个体直接收益线性变换所形成的社会整体收益保证了社会属性与个体属性的一致性,而嵌入个体直接成本形成的诱惑效用与社会整体收益形成的规范效用两者之间存在着异质性,这使得虚伪行为对应的动态不一致性成为可能。

1. 规范效用与诱惑效用的分离

依据解释水平理论,行动背景具体与否决定了行动选择的解释水平高低。如果行动背景不复存在,即将遇到的细节困难得不到决策者的足够重视,个人即将付出的成本也将完全被忽视(Körner和 Volk,2014)。将抽象视角或者解释高水平推到极致,则行动选择对个体带来的具体影响完全不在决策者的考虑范围之中,决策者将完全采用社会规范来看待行动之间的比较排序。简而言之,随着抽象程度越来越高,该行动需要个体付出的成本将会逐渐被完全忽略。按照 Noor(2011)的远离(distancing)技术,当决策行动的后果与自身无关的时候,行动选择体现了决策者的规范偏好。结合社会规范的无差异性,由于诱惑与自我控制理论中规范偏好的不变性,则由社会整体收益所决定的行动之间的相互偏好关系就满足了诱惑与自我控制理论中规范偏好的不变性特征,因而我们把由社会整体收益所决定的行动排序称之为规范排序(normative ranking),规范排序下各行动带给决策者的效用称为规范效用,特别地,由于社会规范与社会的一一对应关系,同一社会中所有不同个体从不同行动决策中获取的规范效用是可以进行人际比较的。

与之相反,当具体背景凸显时,个体行动选择由低水平来予以解释(Xiao 等,2015)。当具体背景更加清晰时,行动者会越来越重视行动选择背后对个体收益与成本的影响。随着个体对行动背后的成本与收益的考察越来越具体,成本与收益的考虑就会在决策者的行动框架中占据越来越多的分量。假设个体完全不考虑行动带来的社会成本,而只考虑行动选择带来的个人收益与成本,将逻辑推到极致,则个体对行动的排序完全由行动选择对自身直接收益与成本的影响来决定,此种情形下备选行动集合中行动之间的排序体现了个体的直接收益与成本的特征,我们称之为诱惑排序(temptation ranking)。诱惑排序下各行动带给决策者的效用称为诱惑效用,可以为决策者提供短期的直接好处,由于诱惑排序与个体特征存在对应关系,即便在同一社会中,不同个体之间也不可加以比较。

2. 作为规范排序的社会整体收益

道德必然根植于社会整体收益,为社会中所有个体提供无差异的共同利益是社会规范出现的推动力与根本目的。社会规范是一个群体共同体的主要标志,社会规范的实施与权威依赖于其对参与其中的个体之间共同利益的维护(李国庆,2005)。社会规范通过影响个体的自我价值判断来驱动个体的行动选择,这意味着违背社会通常会给个体带来自我否定的感觉,感觉到自己是不合法、不一致和不连贯的(Breakwell,1986;Kernis和 Goldman,2006)。作为社会规范的社会整体收益必定会引导个体协调自身收益与他人收益之间的关系,并解决如何看待社会长远发展的问题。

从个体行动中得到的社会整体收益必然表现为具体个体得到的收益,决策者必须遵循社会规范将其纳入到决策框架中。同一社会网络中,同一社会规范要求个体处理好两种关系:(1)自身利益和与自身有直接收益关联的个体利益两者之间的关系;(2)社会未来收益与当下收益之间的关系。在给定社会中,决策者对与自身有着直接联系的个体利益的重视程度和对自身利益的重视程度之间的比值可以刻画为社会折现率,一般而言,决策者对他人利益的重视程度不会高于对自身利益的重视,因而社会折现率不会超过 1,同时由于两者存在利益关联,折现率因而也不会小于 0。对于给定社会而言,社会规范是无差异的,因而在同一社会中对与自身有直接关系的个体的利益,个体对其的重视程度与自身利益的重视程度正是社会折现率(0,1 );由于总是可以调整时间跨度,社会未来收益与当下收益之间的关系在决策者看来依然可以表达为社会折现率①尽管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两者并不严格相等,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不作区分也是可以接受的。有关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的分离参见系列文章:Andreoni J.,Sprenger C. Risk Preferences Are Not Time Preferences[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2,102(7):3357—76;Epper T.,Fehr-Duda H. Comment on"Risk Preferences Are Not Time Preferences":Balancing on a Budget Line[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5,105(7):2261-71;Miao B.,Zhong S. Comment on "Risk Preferences Are Not Time Preferences":Separating Risk and Time Preference[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5,105(7):2272-86。。

在式(3)所给定的利益交互影响的社会网络结构下,在决策者视野中,社会折现率q∈作用下的社会整体收益可以简单表达为行动者收益的线性函数:

社会规范还会对不同时点之间的社会收益关系给出约束,对于无限持续的收益流的折现,总可以类似给出:

其中t表示时点,表示时点t上的社会整体收益。

社会折现率抽取了同为社会网络参与个体之间的相同特征,用以协调个体与他人关系,以及协调现在与将来收益之间的关系:当社会成员对他人利益更加重视,社会未来利益在所有个体的决策权衡中占有更重要的位置,社会规范就会表现为更高的社会折现率。

3. 作为诱惑排序的个体诱惑效用

参与社会的单独个体,除了与社会中所有其他个体具有共同特征之外,显然还具有标志自身存在的独特性。在效用决策框架中,这表现为个体必须考虑与他人不同而由自身承担的收益与成本。显然,只有对行动带来的直接收益与直接成本进行综合权衡,才能决定完全(实质)自利个体对备选行动集合中各行动选项的排序,因而可以定义诱惑效用为:

其中,表示引发个体直接收益为x的行动带给个体的直接成本。

式(12)给出行动带给个体的直接影响,这是个体完全只考虑自身直接收益而对行动进行排序的效用表示。同社会整体收益一样,个体对自身效用也存在一个跨时折现的问题。在考察社会规范对应的社会整体收益时,个体通常会采取比较抽象、比较长远的眼光来看待未来时点上的收益流;与整体社会相比,个体预期寿命要短得多,决策者在考察自身直接收益与成本变化时,通常会采取一个比较具体、比较短期的视角,因而可以在社会折现率的基础上假定个体会引入一个附加折现率(0, 1),个体对未来时点上的收益流将采取折现率pq来予以处理,即:

居于社会中的个体具有双重属性:社会规范抽取了其作为社会成员不变性质的利益所在,个体自利抽取了其作为社会独特个体的利益所在,只要两者以恰当方式结合起来,就能全面刻画社会中个体行动的完整属性。社会折现率提取了同一社会中所有个体之间的共同性质,构成了不同个体之所以能够结成社会的同一性;与社会规范所代表社会个体的共通性质与共通利益不同,个体自利则定义了个体在社会中的独特性,显示了社会构成的多样性。相较于社会折现率,决策者审视自身直接收益与成本时,将会选择一个较小的折现率,个体直接收益与成本对决策者个体的影响更为具体,使得作为个体的决策者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来对各种行动选项进行排序。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同一社会条件下采取更高附加折现率的个体,通常意味着其更加看重未来,眼光也就更为长远,在实际生活中则会表现为度量大,眼界宽阔。

(三)基于诱惑与自我控制的行动决策模型

作为社会网络中的个体决策者,其行动选择必须综合自身的社会属性与个体属性,在规范效用与诱惑效用折中的基础上采取自利框架进行决策。从社会收益的具体内容来看,社会网络的利益影响链也作用于行动者自身,社会收益本质上也包含了决策者的间接收益,这使得决策者通常采取长远视角来考察社会整体收益的变化。从个人的诱惑效用来看,关系自身的成本与收益要求决策者采取相对具体的视角来考察行动决策,这意味着决策者也需要采取短期视角来考察行动决策的取舍。综合起来,将代表社会整体收益的规范效用与代表个体收益的诱惑效用同时纳入到决策者的权衡中,既可以视为决策者对短期视角与长期视角的调和,也可以看成是其社会属性与个体属性两者的复合。

1. 诱惑

高度依赖于个体特征的诱惑效用可以通过个体收益和与之对应个体成本差值的合适单调函数表达。诱惑排序 V中,称备选集合A中引发的行动者个体i的最大效用称为该行动集(菜单)的诱惑效用:

换言之,行动y∈A是行动集合中为决策者提供最大诱惑效用的元素,称为集合的最大诱惑元素。如果决策者行动的驱动机制只有个体的短期视角,完全不顾及社会整体收益,其决策函数就会只有自身收益与成本的变动。那么,在最大化假设下,行动y就是决策者在情境A下的最优选择。显然,菜单的诱惑效用是唯一的,只依赖于备选集合中最大诱惑元素y∈A(Gul和Pesendorfer,2001)(但最大诱惑元素未必唯一)。

直观地,诱惑就是菜单诱惑效用与决策者实际选择得到的诱惑效用之间的差值。换言之,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决策者选择了x∈A,则不得不放弃本来可以得到的最大诱惑效用。由于任何个体都遵循最大化机制,可以带来最大诱惑效用的选项就构成了菜单A的诱惑基准。这样构造的诱惑具有通常所言的情境依赖特征:同样的行动选择,同一决策者面对的诱惑依赖于其所在的菜单A,V ( A)越大,选择相同行动的决策者所面对的诱惑就越大,这有助于刻画决策者“从实际出发”的特点。

如果行动x1,x2∈A,类似式(15),我们可以构造同一菜单下两个不同行动之间的诱惑。定义:

2. 决策机制

作为决策者的个体,会综合考虑其行动的规范效用与诱惑效用,这体现为两种效用的加和。考虑到决策的情境依赖性,引入刻画决策情境特征的决策集合的诱惑效用,所以其决策形式可以变化为 u( x)-( y)。此时,决策函数不仅综合了规范效用与诱惑效用,还体现了决策者的情境理性。由此,结合社会整体收益与个体诱惑效用,行动者的决策机制可以描述为:

满足式(17)的决策机制综合了社会整体收益与个体诱惑效用,不仅体现了决策者的社会属性与个体属性的复合,也说明了决策者采取了抽象与具体视角相结合的决策框架,同时还表明决策者总是长期导向与短期导向的混合行动者。决策函数还体现了决策者是情境理性的,不仅受到行动(成本与收益)特征的影响,还受到了行动集合(菜单的诱惑效用)的影响。不会随最后选择而变化,行动决策所依赖的效用就是( x)代表的两类效用的折中取值,体现了决策者对社会整体收益与个体诱惑效用两者的综合考虑。

式(17)的形式体现了任意决策都是社会整体收益与个体诱惑效用两者的复合驱动过程。为了显示决策者对诱惑的抵制,将上式变形为:

由式(17)定义为选择行动x∈A时决策者所面对的诱惑。相应地,决策者选择行动,而没有选择能够带来最大诱惑效用的行动y∈A,通常认为决策者在这个过程中实施了自我控制,此时决策者付出的成本称为自我控制成本:

为了更清楚的显示社会-自我的复合,即决策者综合考虑规范效用与诱惑效用,进一步凸显决策过程中所面临的诱惑以及付出的自我控制成本,引入x∈A与集合中最大诱惑元素y∈A两者之间的规范效用差异:

上式刻画了菜单中其他行动与最大诱惑元素之间在规范效用上的差异,决策者执行自我控制抵制诱惑带来规范效用的变化。结合式(17)和式(18),决策者的决策机制可以描述为:

很明显,此时的决策者是基于自我控制成本(损失的诱惑效用)与自我控制收益(得到的规范效用)两者之间的权衡来选择行动。为了保证决策者选择之间的可比较性,上式实际将自我控制的收益与成本转化为了社会规范作用下的比较,此时决策者行动的本质是其对社会整体收益的规范效用变动与代表个体诱惑效用的自我控制成本变动两者之间的权衡,处于社会网络中的个体行动选择总是会考虑社会与个体两者之间的权衡。

在同一情境中对两个行动比较,依然可以按照式(21)通过形式变化直接写出:

实际上,式(22)可以给出同一情境下两个行动之间的排序准则:

在自我控制理论框架下,决策者通过执行自我控制来获取社会整体收益,这表明社会整体收益的增加需要行动个体付出代价:自我控制成本。作为行动承担者的决策者是通过权衡自我控制成本与社会整体收益来优化自身选择,社会整体收益与决策者的自我控制成本是相互替代的,也是相互冲突的。决策形式(18)充分说明个体决策者的社会属性与自我属性两者之间的冲突,说明了任何社会收益的获取在本质上是参与社会网络的个体付出;更进一步,式(18)、式(19)和式(20)使得行动者独特的诱惑效用转化为社会效用成为可能,建立了个体的社会属性与个体属性两者之间的联系。

四、虚伪行为的触发

(一)不同解释水平下的决策差异

不同解释水平下个体决策行动的差异,一般被认为是对自己和他人采取不同道德标准的虚伪行为(第一类虚伪)。解释水平理论认为处于演员或旁观者的不同角色下的同一个体的行动选择存在显著差异:作为旁观者的决策者在为他人提供建议时,倾向于选择那些看起来道德水平更高的行动,而作为演员的决策者则倾向于选择那些道德水平更低的行动;或者在解释自身行动选择时,总是强调行动选择的困难,而在解释他人类似行动选择时,则无视行动选择的成本。通常而言,高低水平下的行动差异也代表了虚伪行为中“说的”和“做的”不相一致:“说得好听”通常也就是忽视了行动直接成本,而呈现出较高道德水平的行动选择;“做得难看”则是因为看重行动的直接成本,而呈现出较低道德水平的行动选择。

本质上,在不同解释水平下,决策者从行动决策中得到的直接收益与付出的成本存在显著不同:作为演员的决策者,必须承担行动引发的直接收益与成本,相较于旁观者,作为演员的决策者通常会采取更为具体、更为短期的视角来看待行动之间的权衡。在高水平下,决策者无需承担决策行动的直接成本与收益,此时其效用完全由社会规范给出,不同行动之间的排序也就完全由规范排序所决定;而在低水平下,决策者必须承担行动的直接成本与收益,此时效用则由社会规范与诱惑效用的折中给出,决策者必须对其所面临的诱惑效用与社会规范效用进行权衡,不同备选行动之间的排序也就由自我控制与诱惑两者共同决定,或者说由规范排序和诱惑排序共同决定。

假设在同一社会网络下,某决策者的行动集合A中存在备选行动和,两种行动直接收益与成本分别记为、、c ( x1)和 c( x2),由其所引发的社会整体收益变化则是和,假设在决策者处于高水平情况下,认为优于,这实际上意味着,不考虑行动直接收益与成本,社会规范视角下作为建议者的决策者存在:

作为建议者的决策者没有面临任何诱惑,因而也无需执行自我控制。在作为演员的决策者视角下,必须考虑行动选择的诱惑效用。除了考虑行动的社会规范效用以外,决策者必须考虑行动的直接收益与成本,按照式(22)和式(23),两种行动的排序则取决于:

(二)决策提前期引发的决策差异

虚伪行为的另一主要类型就是决策者自身行动的前后不一致(第二类虚伪),我们将其模型化为不同时点上行动的反转。这种虚伪通常发生在如下情形:在对未来某一行动决策时,或者对未来行动进行许诺时,决策者的选择通常表现出较高的道德水平,其行动更多地遵循社会整体收益对应的规范排序,即所谓的“口惠”;而在对当下某一行动决策时,决策者的选择通常表现为较低的道德水平,其行动更多地体现了决策者直接损益的变动,表现出所谓的“实不至”。两种决策的本质差异在于行动后果所发生的时间差异:高谈阔论未来某种行动选择时的决策者面对的是未来收益流与成本流,而实实在在地进行当下行动选择的决策者却必须直面立即发生的收益流与成本流。

不失一般性地,假设决策者面对收益流与成本流发生时间点不同的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行动对应的收益流与成本会立即发生,我们记此种情形下行动发生的时点T0,此时的行动决策记为D0;第二种情形则是行动对应的收益流与成本在将来某一时点发生,决策与行动之间存在一定的时滞,我们记此种情形下收益流与成本流的发生时点为T=t,此时决策者的行动决策记为D-t;定义决策时点与行动发生时间之间的时滞t-0为决策提前期Tl。

一般而言,个体在面对未来才发生的行动选择时,其选择会更多地体现为社会整体收益所决定的社会规范特征,即对于D-t而言,行动排序更多体现了社会整体收益的特征:社会收益之间的比较决定了行动之间的排序。如果此时决策者的行动选择为,被视为高道德水平的话,则意味着必须满足假设,但由于此时的行动者还必须承担行动带来的直接收益与直接成本,根据个体决策的最大化机制,依据式(22)和式(23),必定存在:

这就意味着:

当决策者面临着即期收益与成本流时,依据式(22)和式(23),不同行动带来的综合效用的比较则是:

只要满足式(26),则决策者此时的行动选择D0会转化为x2。整个过程中,尽管在和D-t下,决策者面临着完全相同的决策集合,但其最终的选择刚好反转,呈现出通常的道德虚伪特征:说得到而做不到。随着行动(直接收益与直接成本)发生时间的逼近,决策行动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更加看重个体直接损益的“道德低下”的特征,事到临头的决策者也就当了“缩头乌龟”。

综合式(26)和式(29),只要决策条件满足如下特征:

我们可以得到,在完全相同的决策条件下,即保持社会收益关系不变,社会规范效用与个体直接收益和成本不变,规范效用与诱惑效用对应的折现率与附加折现率不变,当决策时点与行动发生时点的时滞只要大于满足式(30)的t,则决策者的最优行动选择必然会呈现出动态不一致:最优选择在某一决策提前期之后会发生反转。如果加以道德评判,就会呈现出虚伪的特征:当面对着未来发生的行动选择时,决策者会更加看重社会整体收益,其行动选择更多体现规范效用的特征,看起来总是更加道德一些;而随着时间的逼近,决策者面临着当下行动选择的时候,自身直接收益与成本的变化变得越发重要,行动选择也就更多体现诱惑效用的特征,看起来总是显得道德水平变得更低了,整个过程就会呈现出通常所谓的道德虚伪。

五、社会演变、个体特征和提前期与虚伪行为

基于诱惑与自我控制权衡决策机制,诱导出的虚伪行为本质是决策者因时而化的机会主义策略,也就是一种理性的相机决策。根据式(30),个体行动是否呈现出虚伪特征,主要依赖于刻画社会特征参数λi、决策者个人特征p以及决策(提前期)特征Tl。

(一)社会网络演变与虚伪行为

社会网络演变总是表现为对应连通图中连接边E( N)或者顶点E( N)的变化,前者通常是被认为社会规模在增大,而后者则被认为是社会联系变得更为紧密。在社会网络G中,参与社会的个体相互间关系eij断开,则意味着个体i和j的社会关系的减少,根据组合矩阵的相关理论,变化之后的网络的最大特征值就会降低(Bramoull、Kranton 和 Amours,2014;Gantmacher,1959);而去掉个体vi以及与其联系的所有合作关系之后,社会网络的矩阵的特征值满足关系(Gantmacher,1959)(此时邻接矩阵的秩降低了)。另一方面,社会网络的结构演变还可以来自社会中个体之间利益关联程度的变化,从而引发社会网络的利益关联矩阵R的变化。根据矩阵运算,当利益关联矩阵R的元素增大时,等同于社会折现率q增大,根据 Perron-Frobenius有关矩阵特征值与特征向量的讨论,此时社会网络矩阵的最大特征值λmax也会增大。简而言之,社会规模的增大,社会联系更加丰富,参与社会的个体之间的利益关联更加紧密①社会折现率q的增大意味着可以在全体社会网络成员中对于社会利益与未来利益取得了更大的共识,个体之间的相同看法增加了,因而可以说社会的同质性程度更高,多样化程度更低。,意味着社会网络对应的矩阵最大特征值λmax都会增大。

结合个体决策行动出现虚伪的条件式(30),考虑社会网络的最大特征值λmax随着社会规模增大、社会联系增多和相互利益关联更强的情形下对虚伪发生的影响,假定各类行动的直接收益与直接成本不发生变化而决策者的附加折现率p也不发生变化,如果社会网络均衡状态由其对应的最大特征值所刻画(我们不考虑均衡状态在不同特征值之间的变化),因为社会网络演变而导致的λmax的增大,使得原来满足式(30)约束的行动中总有一部分不再满足约束,这意味着社会网络的演变使得作为演员与参与者不同角色之间的第一类虚伪行为减少,而不是增多,社会整体变得更加重视社会规范,道德水平(定义为个体选择更加重视社会规范效用)会表现出进步;而另外一个方面,就个体在不同提前期下的决策D0与D-t而引发的虚伪而言,虚伪发生的区间)显然会随着λmax的增大而增大,在这个意义上,意味着社会规模增大、社会联系增多与个体利益关联增强都会导致第二类虚伪更为频繁发生。无论虚伪情形的发生是否会随着社会规模、社会联系与利益关联的演变而在社会宏观层面上发生确定性变化,但在微观层面上,社会规范效用会随着社会网络的上述三种演变过程对个体决策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换而言之,更大的社会规模,更多的社会联系以及更强的利益关联,从总体上来看,会强化个体行动对社会整体收益所代表的社会规范效用的重视,规范效用对个体选择的影响会越来越大,社会成员的选择会呈现出道德水平越来越高的演变趋势,而绝不会呈现出我们习惯性指责的“人心不古”或者“世风日下”的特征。

(二)个体特征与虚伪行为

尽管参与社会网络的个体具有社会属性与自我属性的双重特征,但个体间的差异只会在自我属性上体现。决策者的社会属性被社会折现率和规范效用所刻画,从而形成决策者所使用的长期导向;能体现个体间差异的就是其对直接损益的态度:附加折现率p。现在我们分析随个体特征变化不同个体虚伪行为发生的特征变化。

利用式(30),对于第一类虚伪行为,即不同解释水平下的行动不一致,个体之间附加折现率的变化无法影响式(26)的成立与否,因而个体的差异不足以影响第一类虚伪行为的发生。但是,对于第二类虚伪行为,即选择行动在时间上的不一致,则个体之间的附加折现率p差异就会直接作用于虚伪行为发生的可能:

式(29)说明随着决策者的附加折现率变小,个体行动更加趋向短期导向时,满足第二类虚伪行为的参数区间就更大,相同决策情形下发生动态行为不一致的可能性就越大。特别是,随着社会规模的增大、社会联系的增多与利益关联的强化,个体之间行动导向变化(附加折现率的变化)就会导致虚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在人际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简而言之,更为发达的社会(社会规模的增大、社会联系的增多与利益关联的强化),正如前节指出的通常会增大λmax,这会强化不同附加折现率个体之间虚伪行为发生可能性的差异:附加折现率不同(行为导向的长期-短期差异)的个体之间虚伪行为的发生差异会随着社会网络的发达而进一步强化。

(三)决策提前期与虚伪行为

对于道德虚伪相关的研究来说,存在着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道德虚伪是否可以先验识别?由式(30)可以知道,个体附加折现率p的差异会导致在不同社会网络情形下个体行为动态不一致发生的区间差异。那么,这种差异是否允许一个从不虚伪个体的存在呢?答案是否定的。

只要满足式(30),决策者就一定会出现虚伪行为。那么,是否存在某个参数无法满足式(30)呢?这意味式(30)约束对应的区间一定是空集,这等同于要求:

这意味着个体视角会比整体社会更为长远,更为看重未来收益,诱惑效用随着时间的流逝比规范效用递减得更慢:时间更远的提前期,个体对自身收益与自身成本感受会更强烈。这显然违背了通常所言的“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个人的收益与成本的权重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低。因此,只要满足假设p<1,则任何个体都会在一定条件下出现动态不一致,表现出虚伪的特征。

我们来考虑给定附加折现率p的个体虚伪行为出现的临界条件:其最小的决策提前期。根据诱惑与自我控制两者关系的判定式(23),个体对同一决策情境下的两种行动排序无差异的条件:

可以求出决策者行动呈现出动态不一致的条件为:

由于式(26)成立,可以确定式(35)分子取值为负,又因为附加折现率,所以可以保证对给定附加折现率的个体来说,其行动决策反转的最小提前期。最小提前期t0两侧的决策对行动和x2的排序刚好反转:决策提前期小于t0的行动选择与当下决策是相同的,此时的决策者并不会出现动态不一致,不会显示出虚伪的特征;而在决策提前期大于t0的情形下,此时决策者的行动选择与当前决策则是相反的,会表现出动态不一致,呈现出虚伪的特征。

由决策最小提前期t0与个体附加折现率两者的导数(符号判断利用了式(35))得:

面对“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恭谦未篡时”,如果坚持“坏人”和“好人”的两分法,社会心理学必须坚持无限理性,在“流言日”和“未篡时”能够不依赖决策者的行动来判断何为“周公”,何为“王莽”,忽略与时间相关的有限理性对虚伪判定的关键作用,其对虚伪的解释也无法检验。自我控制模型显示,无论个体还是群体,被视为虚伪不仅依赖于规范效用与诱惑效用,还依赖于决策时点。在这种意义上,虚伪永远与决策时点相关,没有被视为虚伪仅仅是因为行为还没有来得及反转而已。

六、结 语

在社会心理学的解释水平理论与经济学的自我控制理论基础上,针对虚伪行为中不同时点决策间的冲突,本文引入个体收益与社会收益两者的线性关系来刻画个体与社会间的一致性,同时嵌入行为成本构造诱惑效用与规范效用之间的潜在冲突,植入虚伪行为所蕴含的动态不一致性的根源。在此基础上,基于诱惑效用与规范效用两者的冲突,构建综合效用最大化模型,利用直接收益-成本与决策提前期的演变对诱惑效用与规范效用的不同影响来诱导虚伪的机会主义策略特征,解释了两类虚伪行为的触发,分析了相关变量对虚伪的影响。基于自我控制模型的解释框架,综合考虑了社会网络中决策者的个体与社会属性,强化了虚伪行为的社会特征,简化了研究假设,提供了虚伪行为的经验检验途径,为虚伪行为提供了一个完全基于理性的解释途径。

在不同时点或者不同角色下,同一决策者行为选择的动态不一致,被社会整体收益与个体诱惑效用两者之间既相互一致又相互扭曲的关系所解释。利益关联确保了均衡状态下个体收益与社会整体收益之间的线性关系,这提供了决策者的社会属性与关注规范效用的动机;而行动成本的引入则扭曲了个体与社会两者对行动进行排序的一致性,表达了社会中的个体独特性,由此构造的诱惑效用因而具有了与规范效用相互冲突的可能。诱惑与自我控制间的权衡触发了第一类虚伪行为,而诱惑效用与规范效用随着决策提前期的变化而引发诱惑与自我控制之间的权衡则触发了第二类虚伪行为。这为虚伪行为提供了一个基于多元(社会-个体)价值观冲突的理性解释框架,强化了虚伪行为的社会属性。

社会网络的演变通过改变社会整体收益与个体直接收益之间的线性比例来引发虚伪行为的改变。社会规模的增大,社会联系的增多,以及参与社会个体之间的利益关联增强,都会增大个体收益与社会整体收益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而引发宏观层面上两类虚伪行为出现概率的变化,但在微观层面上,社会网络的演变都会增大社会规范效用在任何类型行为决策中的权重。社会演变对虚伪行为的宏观特征与微观表现的影响再一次强化了虚伪行为的社会属性,也体现了决策者的社会-个体复合属性以及其间的冲突,并且表明传统所谓的“世风日下”或者“人心不古”的道德判断并没有足够的逻辑基础。

个体行为导向的差异引发虚伪行为发生最小提前期的变化,任何比最小提前期更大的决策提前期都会引发决策的动态不一致,从而引发虚伪现象。最小提前期的存在使得个体决策的动态不一致成为可能,可以揭示主流社会心理学无法解释的“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恭谦未篡时”现象背后的发生机制,为虚伪的自我控制解释框架提供有效的检验方案。

进一步的研究应该关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社会网络化过程中个体间收益的竞争和合作(或者是替代与互补)关系的变化特点。显然,不同的利益关联模式下,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分歧程度也不相一致,这会影响到行为选择所对应的诱惑与自我控制成本;其次,在给定社会收益关联的情形下,矩阵的不同特征值所对应社会状态实现与否的决定因素。不同的特征值下虚伪出现的条件显然不同,本文尽管给出了同一利益关联矩阵对应的不同特征值的可能,但现实社会中的个体与社会整体收益之间的均衡关系究竟为哪一特征值所决定,这些因素因而也就决定了社会状态下虚伪行为发生的概率;最后,个体行为选择集合中不同行为的分布特征,换而言之,个体行动空间的构成。我们给出了虚伪行为随着社会发展的相应变化,但这些推断并没有考虑到参与社会网络个体行动集合中的行动分布特征,而行动在集合A的分布显然也会影响虚伪在社会网络演变前后是否会变得更多。总而言之,网络关系复杂化引来了个体与社会关系的变动,使得网络社会中虚伪发生的宏观特征与微观特征两者的经验基础应该得到未来研究的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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