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质监测资料的整编与技术规范
2019-01-16曹樱樱
曹樱樱,卢 卫
(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浙江 杭州 310009)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浙江省作为“两山理论”的发源地,近年来将水环境的质量与安全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通过水质监测获取的水质资料成果为浙江省“最严格水资源考核”、浙江省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河长制、湖长制及“五水共治”考核等提供了有力可靠的数据支撑。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是水质监测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通过对监测成果的校核与复核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提升了水质监测资料的质量,提高了水质监测的水平,使监测成果更加公正、科学、合理、权威。同时,确保了水质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1 整编工作概况
浙江省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完成日常水质监测原始资料的基础上,由各市水文站负责完成原始资料和整编成果的整理和审核,由省水文管理中心组织完成原始资料和整编成果复审、汇编和排版刊印,最终形成浙江省年度水质监测资料整编成果。资料整编成果主要包括全省水质测站及断面信息一览表、全省水质站网分布图、水质监测成果表、水质特征值年统计表、监测项目分析方法表等图表。
浙江省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历经了从人工到计算机再到应用软件系统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自1978年各级水质监测实验室建立至1991年,水质监测成果表、水质特征值年统计表等均由人工完成,整编成果印刷成册;第二阶段是1992—2013年,随着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普及,整编过程更新为将水质测站及断面信息一览表、水质监测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录入计算机,通过编制Excel逻辑公式自动生成水质特征值年统计表及其它报表;第三阶段自2014年开始,通过研发浙江省水资源分析评价系统和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以适应水质监测工作领域日益拓宽而形成的数据量大、处理量大的整编需求,同时克服计算机阶段存在的不同操作系统不同版本不统一[1],以及数据处理过程存在的同类问题反复出现、批量处理耗时长、统计筛选不便捷、处理过程不可逆等问题。这一阶段在明显提高整编工作效率的同时,提高了整编成果的准确性。
2 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流程
浙江省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流程分为水质监测原始资料整理、水质监测资料整编成果审核,全省水质监测原始资料和整编成果复审、整编成果汇编、整编成果排版刊印等5个阶段。
2.1 水质监测原始资料整理
水质监测原始资料包括检测样品清单、质量控制统计表、样品验收登记表、样品流转接收单、检测任务通知单、水质检测记录表、水质采样记录表等7类材料。各市水文站负责对本市的水质监测原始资料按要求整理,按次序装订。
2.2 水质监测资料整编成果审核
各市水文站根据样品采集、验收、检测任务下达,样品流转,标准溶液配制及溶液标定,质量控制和各类原始记录(如空白试验、平行样计算、相关系数、有效位数等)的填写要求对原始资料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对本市水质测站及断面信息一览表、水质站网分布图、水质监测成果表、水质特征值年统计表、监测项目分析方法表等图表进行审核。
2.3 水质监测原始资料和整编成果复审
浙江省水质监测原始资料和整编成果复审工作由省水文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复审主要采用的方式为互查、复查和抽查。互查为各市水文站对水质监测原始资料的进行交叉检查;复查为浙江省水质监测资料审核小组对水质监测整编成果进行全覆盖检查;抽查为审核小组对互查、复查后的水质监测原始资料和水质监测整编成果随机选取10%进行检查,如发现错误,再增加10%的抽查比例。
2.4 水质监测资料整编成果汇编
省水文管理中心汇总各市的水质测站及断面信息一览表、水质站网分布图、水质监测成果表、水质特征值年统计表、监测项目分析方法表等图表,进行整理汇总,汇编形成全省水质测站及断面信息一览表等全省水质监测资料整编成果。
2.5 水质监测资料整编成果排版刊印
省水文管理中心对全省水质监测资料整编成果进行排版和刊印,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
3 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经验
浙江省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依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浙江省水利系统水质监测管理考核办法》、浙江省水资源监测中心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等要求进行,确保整编工作更加规范。鉴于各市对规范理解不同、适用性不一以及检测人员专业水平的差异、新方法新仪器新要求逐年增加等情况,资料整编工作也是一个逐年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过程。
为了统一全省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的技术细节,促进浙江省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提高水质监测资料整编成果的质量,省水文管理中心结合历年资料整编工作的经验,编制《浙江省水质监测资料整编技术要求(暂行稿)》(以下简称《技术要求》)。
3.1 统一基础表格的项目及其次序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中水质监测成果表、水质特征值年统计表、地表水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表的监测或统计项目均有省略模式,项目不明确且项目次序不一致[3]。《技术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并按照水利部水文局《关于规范水质监测评价数据交换格式的通知》(水文质〔2017〕3号)的要求,明确和统一水质监测成果表、水质特征值年统计表、地表水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表等基础表格的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和项目次序[4],规定了常规监测工作中水质监测原始资料7类材料的装订次序等,做到协调一致。
3.2 基础表格添加水功能区信息
经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国函〔2011〕167号)是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技术要求》规定了在水质测站及断面信息一览表、水质监测成果表、水质特征值年统计表等表格中均添加水功能区信息。[5]
3.3 细化基础表格填表说明
《技术要求》在《水环境监测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水质监测原始记录填写说明和水质测站监测情况填写说明。譬如规定了校准曲线最少点数为不得少于5点(不包括0点),提出斜率、截距、相关系数的有效位数的要求,提出校准曲线进行截距检验的要求;提出现场空白测定和实验室内空白测定及标准溶液标定的平行样数量的要求;提出空白样与样品平行样的相对偏差最大允许值以及加标回收合格率等需满足《关于印发〈水质检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定方法〉等7项制度的通知》(水文质〔2015〕101号)的要求等。
3.4 以文件形式提出工作要求
每年在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结束后,省水文管理中心以文件的形式对整编情况进行通报。一方面是对上年度水质监测工作和资料整编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另一方面是对上年度水质监测资料填报和水质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要求。
3.5 组建资料整编专家库
为切实做好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加强对各市的水质监测工作以及水质监测原始资料和整编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浙江省加强资料整编工作的人才建设力度,在历年成立的水质监测资料审核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并不断扩充浙江省水质监测资料整编质量审查专家库。
4 保障整编成果质量的技术探讨
近年来,各市将水质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做法成为趋势。有的市,不同的县委托不同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监测,也有的市同一年度内由不同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监测。这些新情况对包括填报水质监测成果表在内的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保障资料整编成果的质量,统一有关技术问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4.1 统一水质监测的质量控制要求
质量控制工作是做好水质监测工作的基础,是水质监测原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原始资料复审工作的重要对象,也是保障水质监测资料整编成果质量的重要支撑。为保证全省水质监测工作和资料整编工作顺利开展,省水文管理中心下达的全省水质监测质量控制计划应覆盖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内的全部检测机构,明确规定各检测机构的总体质量控制要求和对每批次样品应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
4.2 统一整编成果的检出限
不同的检测机构检测同一项目采用的检测方法不尽相同,不同检测方法的检出限也不同;检测方法一致的情况下,仪器的检出限又不同。《水环境监测规范》中规定,小于检出限按检出限的50%参与年均值的计算。检出限不一致,将会影响年均值等年特征值的计算和统计结果。为了保证全省资料整编技术过程和整编成果的统一性,在检测方法一致的情况下,可确定检出限均一致采用“方法检出限”。
4.3 统一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模板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为做好水质监测原始记录和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目前浙江省各市因经费来源和招投标方式等原因,部分市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单位与其他市不同,导出的有关信息表单也不尽相同。为方便全省水质监测原始记录和资料整编成果的编制、检查和汇总,全省不同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研发单位在进行应用软件开发时,应采用统一格式的数据模板,导出相同格式的信息表单。
5 结 语
浙江省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的要求逐年提高。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出台包括《浙江省水利系统水质监测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强调水质监测资料整编的重要性,加强对水质监测成果的质量管理。浙江省的水质监测资料整编水平在不断地提升,水质监测工作质量也持续地进步。2018年11月,省水文管理中心作为2016年、2017年度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受到浙江省水利厅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表彰。日后,浙江省将继续做好水质监测资料整编工作,更规范、更准确地为各级政府提供水质监测成果,并以此进一步促进浙江省水质监测工作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