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落实 解民意 求实效
——水利部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综述
2019-01-16安天杭,韩伟
2018年,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在各协办单位的鼎力支持配合下,水利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认真负责办理,圆满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得到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水利部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93件,其中人大建议279件,政协提案114件。在办理的各类人大建议中,水利部单独办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重点督办建议2件,为“关于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建议”(内含6件代表建议);分办全国人大环境和资源保护委员会重点督办建议1件,协办4件,为“关于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建议”(内含13件代表建议)。在办理的各类政协提案中,水利部会办重点提案5件,为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中小河流上游污染治理的提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优化提升雄安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提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的提案”,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提案”(内含3件提案)。
目前,水利部承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从反馈情况看,代表委员对水利部办理工作总体上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周密部署安排,层层落实办理责任。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党组书记、部长鄂竟平同志明确指示要按时高质量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4月23日,又专门对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强调要做细做实相关工作。分管副部长及时主持召开交办会,强调2018年恰逢机构改革,在推进机构职能调整过程中,能否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既是对机构改革工作成效的重要检验,也是对各承办单位领导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检验。在建议提案办理中,健全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领导负责制,部长负总责,分管部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建议提案办理负具体领导责任并审定签发复文,各承办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司局建议提案办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规范优化流程,不断健全办理机制。把建议提案办理纳入水利工作大局统筹考虑,结合水利部、原三峡办和原南水北调办承办的具体情况,与相关业务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研究落实、一同督促考核,充分发挥办理成果对水利改革发展的推动作用。按照办理主体和时限要求,规范和优化办理流程,推进主协办分类办理,逐级审核把关,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规定要求和统一格式进行答复,主办司局对答复办理负主要责任,协办司局积极配合支持。
统筹分类施策,突出抓好办理重点。对2018年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建议提案中反映出的一些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做到了有的放矢、分类施策、统筹解决。部领导在交办会上专门强调对于列为重点督办和以代表团、民主党派、政协团体名义以及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要投入更多精力实行重点办理,保证办理效果。坚持重点办理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对重点督办建议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对重点提案专门研究部署,集中力量推动落实。
强化日常督办,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充分发挥部办公厅的综合督办职能,实行承办一件、入账一件,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制作印发建议办理流程彩色图表,清晰标注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醒绷紧办理时限这根弦。严格落实分级督办制度,办公厅负责综合督办,各承办单位综合处室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承办任务的督促。部办公厅对进度滞后的单位通过电话催办、当面约谈、下发督办通知单等方式进行重点督促,办结期限前一周实行每日通报机制。2018年以来,水利部共编印《水利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13期,对办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发挥了“督”和“促”的作用。通过狠抓督办,水利部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由“被动加压”变为“主动加劲”,形成了“比赶超”的良好氛围。2018年,水利部协办建议和会办提案全部按时限函告主办部门,主办建议和提案全部按时限办理完毕。
密切沟通联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2018年,水利部领导在交办会上强调指出,将沟通记录作为复文办理的审核要件,办理复文必须同步填报沟通记录,对于沟通效果不佳的退回承办单位继续沟通;要想方设法联系上代表和委员本人做好沟通。各承办单位按照这一要求,办理前主动联系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每一件建议提案提出的背景、诉求和依据。办理过程中,以调研座谈等方式,邀请有关各方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并主动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委员汇报拟答复口径,保证了答复意见针对性强、有实际内容。办理后,积极抓好复文公开,2018年水利部选定32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复文,在水利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回应了社会关切。2018年,水利部牵头办理的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沟通率为100%。
三、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对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水利部给予高度关注,部领导根据分工进行专门研究部署。部办公厅将其列为重点督办内容,各承办单位将其摆在突出位置强力推进,积极吸纳合理建议,大力推动问题解决,取得明显成效。
1.2018年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重点督办的建议“关于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建议”(内含6件代表建议),其中2件建议由水利部单独办理;全国人大环境和资源保护委员会重点督办的建议“关于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建议”(内含13件代表建议),其中1件建议由水利部分办。此外,水利部研究确定“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7136号)为部内重点建议,“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规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提案”(第1231号)为部内重点提案。
2.2018年水利部协(会)办重点建议提案情况
全国人大重点督办的“关于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建议”(内含13件代表建议),水利部作为协办部门,主要涉及4件建议。全国政协重点督办的“关于加强全国中小河流上游污染治理的提案”“关于优化提升雄安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提案”“关于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的提案”和“关于加快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提案”,水利部作为会办部门,主要涉及6件提案。针对建议提案中涉及水利部的事项,水利部督促承办单位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充分整合部机关司局以及相关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论证后提出协办意见,并按时函告主办单位。
3.对往年反复提交或答复承诺解决的建议提案的跟踪督办成果、代表委员的反馈情况
2018年,四川省资阳市政协副主席刘廷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实施毗河供水二期工程,彻底解决旱区人民缺水之苦的建议”(第5592号),涉及事项曾在2015年和2017年作为人大建议提交水利部办理过。人大代表和地方人民政府急切希望建设毗河供水二期工程,但对项目前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了解,多次来电并派员来部催办,建议办理人员承受了较大压力。办理过程中,与刘廷安代表反复电话沟通,耐心解释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汇报办理情况。代表在京开会期间,水利部派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专程就办理情况和主要意见与代表当面交流,取得了代表的充分理解,从催促我们抓紧立项转变为督促地方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论证等工作。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水利部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解决民困的重要渠道。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注重把吸纳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与落实水利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涉及资金项目等具体事项的建议提案,水利部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措施,积极协调推动落实,实打实地解决了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水利问题。2018年有15件建议从不同角度提出加大农村水利建管投入力度,尤其是一些代表提出要加快贫困地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步伐,助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水利设施建设中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更是近年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热点,社会各界也给予了广泛关注,2018年有3件建议、2件提案涉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2018年,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在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额度,要求省级在分解资金计划时与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挂钩,优先保障高效节水灌溉资金需求。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明显提速,是近年进度最快的,建设进度平均超过序时进度约5个百分点。比如新疆代表艾克拜尔·麦提那斯尔 “关于加大对和田地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的建议”(第2186号),提出要加快贫困地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步伐,助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水利部结合建议办理,进一步加大对和田地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指导墨玉县、和田县、和田市、洛浦县、策勒县、民丰县做好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申报工作,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适度促进了当地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土地规模化经营,为农民脱贫致富提供了水利支撑。
结合建议提案办理,进一步落实了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支持的相关政策。2018年全年落实中央财政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25亿元。在资金的分配上,对地区贫困因素进行了重点考虑。据统计,2018年用于贫困地区的中央财政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为89亿元,比2017年增加56.1%。
二是对具有前瞻性、创造性内容的建议,水利部深入系统研究分析,有计划、有步骤地吸纳到具体政策措施、规划、文件中,有力推动了实际工作。比如“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建议”(第499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33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地下水保护力度的建议”(第4023号)。代表们关心的 《地下水管理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水利部已完成《地下水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并报国务院。代表们提出的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加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力度的意见,按照中央领导对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编制了 《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经国务院同意,已于近期印发。水利部、河北省联合印发并实施了 《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地下水回补试点方案(2018—2019)》,选择滹沱河、滏阳河、南拒马河的重点河段开展试点,并通过南水北调工程进行生态补水,目前试点已经启动。
三是对集中度高、代表性广的建议,水利部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入手,立足水利工作全局统筹谋划推进,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创造了条件。比如,2018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关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出了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加快河长制立法、加快完善基础工作等方面。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切中当前河长制工作难点,对推动全国河长制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水利部对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逐项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吸纳合理化内容,出台相应政策措施。2018年,水利部出台了《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动河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实现名实相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