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枫桥经验”
——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枫桥经验”的继承与发展
2019-01-15郝彬山
郝彬山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 太原 030000)
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诸暨枫桥镇在“反四害”工作中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称之为“枫桥经验”。五十年来,“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毛泽东曾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1]。习总书记曾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2]”由此可见枫桥经验的时代性和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在这方面“枫桥经验”依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一、“枫桥经验”成功的原因
(一)党的领导
“枫桥经验”是党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优秀成果。1963年,党中央决定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重点是对地、富、反、坏“四类分子”进行教育和改造。当时,浙江省以诸暨县枫桥区等7个公社为试点,推开此项工作[3]。枫桥区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有力的贯彻了中央文件中“必须以教育为主,以惩办为辅”的精神,将许多“四类分子”成功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新人。枫桥区基层党组织的好做法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将枫桥区的做法总结概括为“枫桥经验”,并以此指导全国相关工作。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这是我们党的基本工作方法。枫桥经验的诞生与发展过程中,党的领导是必不可少的。
(二)群众路线
“枫桥经验”最基本的一条是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群众最了解实际情况,群众也最有力量。当时,枫桥区基层党组织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工作,动员全体社员对“四类分子”进行全面评审和斗争。一些有过破坏行为的“四类分子”被检举揭发,当地社会治安情况得到好转。在随后的改造工作中,地方党组织制定并实施了“群众监督,就地改造”的方针,坚持矛盾“就地解决,不上交”[4]。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这不仅减轻了政府人力、物力、财力的负担,而且更重要的是使群众得到了教育和锻炼,从而更有利于对“四类分子”的排查、教育和改造。使工作进入一种“良性循环”状态,而富有成效。
(三)实事求是
当地基层党组织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也是枫桥经验能够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当时,在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虽然中央制定了“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但是在许多地方的具体工作中出现了定指标、“关一批”、“判一批”、“杀一批”等简单、粗暴的做法,中央的方针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但是在枫桥区,党组织带领群众开展了“武斗”还是“文斗”的大讨论。“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才能斗倒敌人,擦亮社员眼睛”,这成为了群众的一致看法。在实际工作中,轻“口供”、重证据,对不同情况的“四类分子”给予区别对待。对于遵纪守法的,给予适当鼓励;基本守法的,指出其正确的地方,批评其错误之处;有一般违法行为,危害不重的,给予严厉批评;对有严重破坏行为的,作为评审的重点,由群众批判斗争。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使绝大多数“四类分子”真心实意接受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新人[5]。
(四)不断创新
“枫桥经验”诞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直到今天“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依然受到国家领导人批示指示、受到各部委、各级政府重视和推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断创新。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枫桥经验已经逐步运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近年来,枫桥经验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逐步扩展到基层社会治理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半个世纪后,枫桥经验依然历久弥新、熠熠生辉。
二、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枫桥经验”的继承与发展
今后,我国将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面,将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在新时代,我们必须要使“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涵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要求相结合,继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一)坚持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必须要不断强化和完善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中的领导。历史经验表明,当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时,国家的事业就会蒸蒸日上,人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基层社会治理是党领导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主阵地,因此必须要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让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地位不断加强。在建设完善过程中要“形神具备”,力戒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
(二)坚持并发展党的群众路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风险和困难的根本保证”。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与群众接触最为广泛,联系最为紧密,为践行群众路线提供了沃土,而充分践行群众路线也是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基层社会工作者要把群众利益作为重中之重,要正确认识、善于协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要掌握群众工作的要领,一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广大群众的了解、认同、支持和参与,仅依靠少数党员干部是难以取得很大成效的。要充分信任群众的智慧和能力,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群众力量来开展工作。同时,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并发挥群众首创精神,让群众中的好的经验做法发展完善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制度和方法,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智囊”。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
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之一就是实事求是,它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有力武器。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变化的时代,新的事物、新的业态、新的观念不断出现,群体多元化、利益多元化、诉求多元化日益发展,基层生活中人、事、物的联系与矛盾愈加多样复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风险和挑战。这就需要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坚定践行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避免简单粗暴、“一刀切”等工作方法,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
(四)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随着我国社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愈加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环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也包含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成为我国战略布局之一。基层社会治理同样离不开道德。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已经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和认同,在思想教化、行为引导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基层社会治理应当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协调好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切忌“混为一谈”。法律具有明文规定,是行为底线。道德是一种思想共识,相对法律来说作用范围广而违反后果轻。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遇到情况复杂且多样。这就需要基层工作人员要慎重处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对不道德行为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
(五)持续创新
1.制度革新。当前,我国社会快速发展变化,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这就使基层社会治理制度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工作实践。例如如何运用市场化方式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如何激发与保护基层社会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如何提高人才吸引力;如何提高风险隐患防范消解的能力;如何规范与引导基层群众自治;如何设计科学合理的监督与评价制度等。从来没有一套“包打天下”的制度,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发展与创新需要发挥各个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基层党组织要带领人民群众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不断试验、摸索、总结和运用符合地方实际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2.“拥抱”新技术。当前,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新的发展潮流。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新信息技术的应用具有广阔的空间,部分城市已经开始了智慧社区的建设试点工作。在2012年,上海市已经开始试点智慧社区建设工作,逐步在社区政务、社区治安、社区医疗等方面运用信息技术构建了智慧服务体系,试点社区的管理智能化、居民生活便利化得到明显提升。目前智慧社区的建设仍然处于试点阶段,存在运营模式仍需完善、重视基础设施建设而忽视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匮乏、评价体系尚不健全等问题[6]。有效利用新信息技术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基层社会工作者要深刻认识信息技术的巨大作用,把新信息技术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设计的要素之一。
3.加快基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在社会信用管理方面取得了不少经验和成果。我国也一直致力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在司法执行、金融信贷、市场监管、公共交通等领域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国内还尚未形成“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体系,在政府信用、法人信用、个人信用三大领域之间还存在许多障碍壁垒,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应用较少,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不但需要中央的顶层设计,同样也需要基层社会工作者的实践摸索,也需要每一个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我们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要发扬“枫桥经验”中“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实事求是”以及不断创新的精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