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与博弈的新闻专业主义伦理问题探究
2019-01-14段维吴兰兰
段维 吴兰兰
摘要:厘清汤某某案事件发展经过,归纳出涉事媒体在该事件报道中的失范表现,并对其内在逻辑机理进行分析与评价,文章认为在注意力经济驱动、后真相时代加持、公民参与新闻推动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新闻真实的呈现过程变得更为漫长,新闻客观性变得更为珍贵,舆情链条也拉长,致使新闻专业主义面临悖论与博弈的伦理尴尬处境。
关键词:新闻专业主义 媒介伦理 真实客观 汤某某案
2008年,14岁的汤某某给河南省龙城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自己从7岁起,先后被家中亲人、邻居和老师等十余人强奸7年,随后全家入狱,7年前骇人听闻的事件浮出水面。11年之后,母亲获释出狱要寻找她的女儿。2018年1月30日,澎湃新闻的一篇新闻《10年前,14岁的她以性侵等罪名把全家送进监狱,然后失踪了……》,文中直接曝光了户口信息,引起网民对汤某某案的关注。1月31日,《新京报》发布新闻称,被全家人“性侵犯”的女孩不能“失去联系”,文章开始被大量转载传播。两篇报道的作者王乐和佘宗明被网民责骂,在报道发布后遭到网络人肉搜索,两大媒体也深深地卷入了舆论批评的旋涡。网络大V包括@我不是谦哥儿@马伯庸等意见领袖在微博发表自己的意见,微信公众号自媒体账户“旧闻评论”“新闻实验室”等发布文章对此事发表意见。舆论的轩然大波背后,媒介伦理问题值得探讨分析。
案例分析
文本表述:偏离新闻客观性,背离新闻专业主义。首先,澎湃新闻和《新京報》在此事件的文章报道中,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在新闻标题方面,澎湃新闻以《14岁的她以性侵等罪名把全家送进监狱》为标题,按照我国的司法程序,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送”人进监狱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其次,《新京报》的标题《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这么“失联”着》,其中表露出对涉事人物主体的人文关怀淡薄。再次,由于被害人更名迁户,使用“失踪”和“失联”一词,不符合法律关于失踪情节的认定。传媒机构的传播活动需要遵循法律法规,遵守媒介规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报道。
另外,在新闻文章的内容素材上,报纸新闻的稿件来源相对单一,所报道的所有材料都来自本案的辩护方。父亲、母亲、姑父姑母、村主任、小学老师都属于被告方,这样单方面的信息公布,虽然体现出“有闻必录”,但另一方面恰恰就有倾向于认为汤某某是有意陷害编造谎言。这不符合新闻客观性的要求,新闻报道追求真实客观、立场公正,对每一方的观点都要公平采用,不偏不倚,虽然新闻是有选择的过程,但是有主观意图的选择信息行为不利于揭示真相。
价值取向:泄露隐私,造成二次伤害。该案件的主体汤某某,被确认为家庭性侵犯案件的受害者,在事件发生时是一名未成年人。警方处理了她的新身份,并转移了她的户口,显然是为了隐私和人身保护。报道中把汤某某的新的身份信息部分泄露,虽然局部打了马赛克,但是已经走在了新闻职业道德甚至法律的边界。汤某某是否有户籍、是否搬迁,与案件事实无关。试图利用报道来找人的媒体报道更是不合乎媒介规范,这不仅是新闻报道角度和写作技巧上的失范,也是更深层次的媒体伦理底线的挑战。
蚁坊软件鹰眼舆情观察室关于汤某某案的舆情报告显示,网民对汤某某案的观点中,34%的网民指责一些媒体在报道中揭露了受害者的身份,丧失职业操守,26%的网民怀疑案件本身的真实性。超过一半的网民对媒体关于该案的报道是失望的,因为报道泄露公民隐私,未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对于当事人来说,公开报道并且追问汤某某在哪儿,这无疑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
舆论监督:操控舆论,影响司法审判。传媒有着监督社会、激浊扬清的作用,在新媒体时代发展的今天,借力新媒体平台,更是能够彰显其议程设置效力,发挥着正面积极的作用。例如,媒体对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大案的追踪与网络发布,让尘封的冤案得以昭雪;对魏则西事件的网络舆情紧跟,让百度与莆田系医疗乱象等问题进入了公众视野。正因为传媒所代表的舆论压力足以扭转事态发展,所以它至关重要。但如果做出错误的判断,操控舆论影响司法审判,则会造成巨大影响。
此案中,澎湃新闻和《新京报》在微信公众号上首发有关汤某某案件的文章,由于平台的传播速度快,加之文章的表述让舆情病毒式发酵传播。记者单凭个人经验判断此事必有蹊跷,话语态度倾向于嫌疑人,如多名被告当庭翻供,“11名入狱者无一人供认”,对于消失的户头文中一直追问“而她在哪?“说的家属仍然参与了投诉,他们等待着出现汤某某”,所有被选择的材料都呈现汤某某在撒谎。而事实真相尚有待司法机关查清,记者的角色只是客观地陈述报道,如果用“有罪推论”描绘出信息图景来,最终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则会影响司法公正秩序。
内在逻辑
本文认为在新时代发展的今天,新闻话语语境发生了一系列重要的变化,在注意力经济、后真相、公民参与新闻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新闻真实的呈现过程变得更为漫长,新闻客观性变得更为珍贵,舆情链条也拉长,致使新闻专业主义面临悖论与博弈的伦理尴尬处境。
注意力经济时代,新闻价值理念发生变化。当今世界信息爆炸,资源无限而人们的注意力有限,在知识爆炸的后信息社会,注意力已经成为十分稀缺的经济资源,演变出的符号观念让传统新闻价值衡量标准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在流量当道的大势下,谁获得了注意力谁就成功了一半,因此阅读量、转发量、点击率成为衡量文章好坏及受欢迎程度的重要标准甚至是唯一指标。为吸人眼球引人关注,有的主流媒体也开始大用标题党,虚假新闻、“三俗”化新闻充斥眼球,刺激迎合人的原始低级欲望,以致于激起网民的愤怒、不满。
有学者认为,传播环境的改变、传播娱乐功能的增强、传媒作为经济市场主体一部分,其经济效益的突出等原因导致了传统新闻价值理念的异化。这种异化伴随着如火如荼、方兴未艾的新媒介技术一同成长,渗透在传播的IP剧、网红现象各个领域之中。传统新闻价值理念受到冲击,优秀传统美德、正能量、典型模范等极具新闻价值的素材面临让位于猎奇惊艳的拷贝危险,支配着人们的所思所见所闻,一切以受众注意力为中心。当这种“注意力”得到了充分的关注后,那么必然有一种人文的、人道的情结被遗落甚至遗忘。
“后真相”语境下,情绪比事实先行。“后真相”的核心观点是客观事实只能对舆论或舆论的形成产生“有限的影响”,与事实相比,情绪可能更重要。真相是至高无上的,客观事实是新闻报道的基础,失去了真实客观,新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然而,“后真相”呈现出的反民主、去中心化的特征,媒体为迎合时代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迎合受众情绪化、极端化的行动特征,往往将情绪、个人观点带入文中。网民一度情绪先行,事实尚未定论,网上舆论一片语言攻击,网络暴力。在汤某某案中,网民中不乏键盘侠,泄愤者、人身攻击者有之,在微博、各大新闻网站、移动端,虽然有过滤管理机制,网民评论依然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
总结来说,在社交媒体时代的众声喧哗中,无论是认真挖掘、探险,或故意歪曲、篡改,這本身已经不再是新闻报道的核心,在情感的喧嚣下,新闻真实呈现的过程也变得漫长,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变得弥足珍贵。
公民参与新闻,解构新闻专业主义。新媒介技术赋权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参与新闻制造与生产的环节当中,传媒垄断话语权的局面被打破,所谓“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出版家”,我国公民参与新闻传播的热情在空前高涨,但也身处困境。网络直播让每一个普通个体都有获取关注的机会,但也挑战着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底线;无人机将人们的视野延伸到了天空,也使得专业记者和业余爱好者的界限变得模糊;“众包新闻”“众筹新闻”概念的出现,让新闻队伍的力量变得庞大起来,但同时也加大了新闻的审核难度和不可预测性。
新闻专业主义由西方泊来,在我国被建构成传媒领域不可或缺的标签,如今公民新闻的参与正在慢慢解构着传统的新闻专业主义。在公民新闻和非专业记者中,存在很多的不规范、不合法行为。在汤某某案件中,网络大V@我不是谦哥儿以及公众号自媒体“大浪淘沙”等也都参与其中,加剧了舆论的跑偏。大体而言,由于“公民记者”和“社会媒介”素养参差不齐,没有经过专业的新闻采编与报道培训,整合网络信息不需审核把控即可一键推送发布,引来网民流量关注,这些都是对新闻专业性、客观性、真实性的极大挑战。
结语
追逐热点、舆情冷却之后,应冷静思考媒体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的媒介伦理问题。在当下伦理争议突出的时刻,追溯现象背后的问题本质,探寻新闻专业主义在当今社会环境下的生存环境,直面新闻专业主义的尴尬与悖论,努力寻求能够解决问题的办法,是非常重要的。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栏目责编:杨 刚
参考文献:1.鹰眼舆情观察室:《汤某某性侵案》,2018/02/07。
2.敖 鹏:《网红为什么这样红?——基于网红现象的解读和思考》,《当代传播》,2016(4)。
3.程晓宇:《注意力经济背景下我国现代传媒伦理问题探究》,重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4.史安斌,杨云康:《后真相时代政治传播的理论重建和路径重构》,《国际新闻界》,2017(9)。
5.欧阳赵岚:《“人人都有麦克风”时代——网络传播中受众主体性和能动性的提高》,《传播力研究》,2018(22)。
6.郭镇之:《公民参与时代的新闻专业主义与媒介伦理:中国的问题》,《国际新闻界》,2014(6)。